风暴潮灾情信息采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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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潮灾害调查

风暴潮灾害调查

风暴潮灾害调查一、风暴潮淹没范围调查风暴潮淹没范围调查主要是明确淹没范围边缘点的判定方法,测量边缘点的经度、纬度和高程,并拍摄相关照片,填写《风暴潮淹没调查记录表》在对现场情况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应确定风暴潮淹没范围,淹没范围调查首先应确定淹没区域外缘线,宜根据实际情况综合使用下列方法:a)淹没痕迹判定法一般受风暴潮淹没影响,在潮水过后房屋等构筑物上会形成水痕迹线。

对水痕迹线及地面位置和高程进行测量,结合当地高程地形资料,确定淹没范围;痕迹线应明显、可靠和具有代表性,淹没痕迹应进行标记、编号和拍照记录;b)漂浮物聚集位置判定法受风暴潮影响,垃圾等漂移物会被搬运至陆地淹没区域边缘,形成痕迹线。

对漂移物痕迹线的位置和高程(给定基而,例如:国家85高程)进行测量,结合当地高程地形资料,确定漫滩范围;痕迹线应明显、可靠和具有代表性,风暴潮淹没痕迹应进行标记、编号和拍照记录;c)植被变化判定法调查区域若未受到海水入侵及土壤盐渍化的影响,风暴潮淹没后,除部分陆地植物以外,多数植物经海水浸泡后,一周内会出现枯萎死亡情况,可通过现场勘测植物变化边缘线或通过解译调查区域灾害前后的卫星影像,分析植被的光谱变化特征,确定淹没范围;d)现场询问判定法对调查区域附近居民进行调访,询问灾害期间海水淹没区域外缘位置,确定漫滩淹没范围;现场询问判定法应被调查人现场指认后确定,对特征点应进行标记、编号和拍照记录。

风暴潮淹没边缘线确定后,应根据边缘线位置布设平面测网,测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

对整个调查区域应一次全面布设, 海湾、岬角等曲折海岸或承灾体分布较密集的海岸应布设加密网,平而测网的建立宜采用GPS测量方法。

确定调查测点并编号,测点间距应平均不大于300m,淹没边缘有明显拐点或曲折度较大的区域应设定测点并在该测点周围适当加密测点布设(见图1),并使用RTK或全站仪对测点进行位置及高程测量。

rTf. 淹没边缘①站点编号图1淹没边缘测量点位设置示意图当岀现风暴潮淹没范围难以测量时,应根据现场特征结合基础地形图填绘。

暴风雨气候洪涝灾害预警模型建立

暴风雨气候洪涝灾害预警模型建立

暴风雨气候洪涝灾害预警模型建立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暴风雨所带来的洪涝灾害日益频繁,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为了提前预警并减少洪涝灾害的影响,建立一套精准可靠的预警模型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暴风雨气候洪涝灾害预警模型的建立方法及其应用。

一、数据收集和处理建立预警模型首先需要收集历史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以及洪涝灾害数据。

气象数据包括降水量、风速、气温等,地理信息数据涉及地形、土壤类型等,洪涝灾害数据包括历史洪水淹没范围、受灾程度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整理和处理,建立起完整的数据集,为模型的构建提供基础。

二、特征选择和提取在数据集的基础上,需要对各个特征进行选择和提取,以便在模型中能够有效地表示暴风雨洪涝灾害的影响因素。

常见的特征包括降雨量、降雨强度、地形起伏度、土壤含水量等。

通过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等方法,选择出与洪涝灾害关系最为密切的特征,并提取出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洪涝灾害情况的特征值。

三、预处理和归一化数据预处理是模型建立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数据进行清洗、剔除异常值、填充缺失值等处理,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同时,对特征数据进行归一化操作,将不同特征的取值范围统一,以防止某些特征对模型影响过大,提高模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模型选择与建立对于暴风雨气候洪涝灾害预警来说,常用的模型包括回归模型、神经网络模型、决策树模型等。

回归模型可以通过建立与洪涝灾害相关指标之间的数学关系来预测灾害程度;神经网络模型能够通过网络的训练和学习,建立出模拟暴雨洪涝灾害的模型;决策树模型通过构建决策树的判定规则,预测洪涝灾害的概率。

根据实际应用的需求和数据集的特点,选择最适合的模型进行建立。

五、模型训练和验证在模型建立完成后,需要进行模型的训练和验证。

将数据集分为训练集和测试集,利用训练集对模型进行训练,通过调整模型的参数和优化算法,使模型能够最好地拟合训练集数据。

然后使用测试集进行模型的验证,评估模型的预测能力和准确性。

自然灾害信息采集实施方案

自然灾害信息采集实施方案

自然灾害信息采集实施方案自然灾害信息采集是灾害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灾情、分析灾害形势、制定救援方案,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信息采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确定任务目标1.收集自然灾害的基本信息,包括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灾害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2.了解受灾人群的情况,包括人数、伤亡情况、需求和紧急救援要求等。

3.分析灾情趋势,预测可能的灾害发展和发展速度,为灾害应对做好准备。

4.搜集有关灾害风险评估、灾后重建和恢复的相关数据,为制定灾害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二、确定采集方法和工具1.建立信息采集团队:成立专门的自然灾害数据采集团队,包括数据分析师、地理信息系统(GIS)专家、气象学家等。

2.多渠道信息采集:(1)气象数据:利用气象传感器、卫星遥感技术和气象预报系统等多种手段采集气象数据,包括温度、降雨量、风向风速等,及时监测气象变化。

(2)地质数据:利用地质勘探技术和地形图等手段,采集地质灾害相关数据,了解地质灾害潜在风险。

(3)社会调查:开展面对面、电话或网络调查,了解受灾群众的情况、需求和意见。

(4)媒体监测:收集媒体发布的与灾害相关的报道和信息,及时了解灾情和民众反应。

(5)网络数据采集: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和在线问卷调查等方式,搜集公众提交的灾情信息和求助信息。

三、建立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1.选用适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采集的数据类型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

2.优化数据采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取有用信息。

四、制定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1.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将收集的数据存储、管理和共享,供相关部门和公众使用。

近海地区的风暴潮灾害监测和预防

近海地区的风暴潮灾害监测和预防

近海地区的风暴潮灾害监测和预防近海地区常常遭受风暴潮的袭击,这种自然灾害给沿海地区的居民和设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和危害。

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监测和预防风暴潮灾害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近海地区风暴潮灾害的特点、监测方法和预防措施。

一、近海地区风暴潮灾害的特点风暴潮是指在强风作用下,海水形成的高度异常增大的现象。

它是由海洋动力因素与气象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近海地区在遭受风暴潮灾害时,常常伴随着强风、巨浪和海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险。

近海地区的风暴潮灾害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频率高:由于近海地区靠近大洋,气象条件的变化较为剧烈,风暴潮的发生频率较高。

每年都会有多次风暴潮事件发生,给沿海地区带来较大的影响。

2. 强度大:近海地区的风暴潮灾害常常伴随着强风和巨浪,海水的涨幅往往超过普通的潮汐变化。

高度异常增大的海水会冲击沿海地区的堤坝、码头和建筑物,造成严重的破坏。

3. 范围广:风暴潮灾害的影响范围往往超出沿海地区,波及到内陆地区。

强风和巨浪会带来海水的扩散,造成内陆地区的洪水,给更广泛的地区带来灾害。

二、近海地区风暴潮灾害的监测方法为了及时掌握近海地区风暴潮灾害的发生情况,并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需要进行风暴潮灾害的监测。

具体的监测方法包括:1. 海洋气象观测:通过布设气象观测站,实时监测气象参数,如风速、风向、气压等。

这些数据可用于分析风暴潮的形成和发展情况,提前预警。

2. 海洋波浪观测:利用波浪测量仪器,实时监测海浪的高度、周期和方向等参数。

波浪观测数据与风暴潮的形成和变化密切相关,可提供重要的监测信息。

3. 海洋水位观测:通过布设水位测量站,实时监测海面水位的变化。

水位观测数据可以反映风暴潮灾害的严重程度,提供预警依据。

4. 卫星遥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近海地区的影像数据。

通过对海浪和海水的遥感图像进行分析,可以获得风暴潮的信息,辅助监测和预警工作。

以上监测方法可以相互结合,形成风暴潮灾害的全面监测体系。

自然灾害灾情数据统计基础

自然灾害灾情数据统计基础
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数据透明度
加强公众对灾情数据的认知和参与度,推动政府和相关组织公开更多 灾情数据,提高数据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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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质量评估与控制
数据完整性
检查数据是否完整,是否覆盖了所有需要统 计的区域和时间段。
数据准确性
通过对比不同来源的数据,核实数据的准确 性,确保误差在可接受范围内。
数据可靠性
分析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判断是否存在虚假 或夸大成分。
数据及时性
评估数据更新的频率和时效性,确保数据能 够反映最新灾情动态。
04
遥感技术
利用卫星或无人机搭载的传感器获取灾 区影像数据,包括光学和雷达遥感等。
群众上报
鼓励受灾群众主动上报灾情,提供房 屋、财产等损失情况。
地面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灾区进行实地调查, 收集灾情信息,包括房屋、道路、桥 梁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媒体报道
收集主流媒体对灾情的报道,获取相 关信息。
数据处理与分析方法
未来发展方向与趋势
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和处理标准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数据收集和处理流程,提高数据的准 确性和可比性。
研发新一代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效率和精 准度。
加强国际合作与数据共享
通过国际合作,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灾情数据共享,提高全球灾害应对 能力。
自然灾害灾情数据统计基础
目录
• 引言 • 自然灾害概述 • 灾情数据统计方法 • 灾情数据的应用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01
自然灾害是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的重大事件,对人类生命财产 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威胁。

潮位统计方法

潮位统计方法

潮位统计方法1. 概述潮位统计方法是一种用于分析和描述海洋和沿海地区潮汐现象的统计学方法。

通过对潮位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可以得到潮汐的周期、振幅、相位等相关信息,从而更好地了解和预测海洋潮汐的变化规律。

潮汐是由引力相互作用引起的海洋表面的周期性升降现象。

它是地球自转和月球、太阳的引力相互作用的结果。

潮汐现象对于海洋工程、航海、渔业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潮位统计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潮位数据的收集潮位数据的收集是进行潮位统计方法的第一步。

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收集潮位数据:2.1. 潮位观测站潮位观测站是专门用于测量和记录潮汐变化的设备。

在观测站中,通常会安装潮汐计和测高仪等仪器,用于测量和记录海洋表面的变化。

观测站的位置应选择在海岸线附近,以便准确地观测到潮汐的变化。

2.2. 卫星遥感卫星遥感是一种利用卫星传感器获取地球表面信息的技术。

通过卫星遥感可以获取到海洋表面的变化信息,包括潮汐的变化。

这种方式可以覆盖较大的范围,并且可以实现连续观测,但精度相对较低。

2.3. 模拟和数值模型模拟和数值模型是一种通过计算机模拟和数值计算来获取潮位数据的方法。

通过建立适当的模型,可以模拟和计算出海洋表面的变化情况,从而得到潮位数据。

这种方法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大量的数据,并且可以进行不同条件下的模拟和预测。

3. 潮位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潮位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进行潮位统计方法的关键步骤。

在这一步骤中,需要对潮位数据进行预处理和分析,以提取出有用的信息。

3.1. 数据的预处理在进行数据的预处理时,需要对潮位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校正。

质量控制的目的是排除异常值和错误数据,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正的目的是消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影响,以得到真实的潮位数据。

3.2. 数据的分析在进行数据的分析时,可以采用多种统计学方法来描述和分析潮汐现象。

常用的方法包括频谱分析、周期分析、统计分布等。

频谱分析是一种将时间序列数据转换为频率域数据的方法。

自然灾害的监测与观测:介绍自然灾害的观测方法、手段及数据采集

自然灾害的监测与观测:介绍自然灾害的观测方法、手段及数据采集

自然灾害的监测与观测
引言
自然灾害是由自然环境因素引发的广泛破坏和威胁人类生活和财产安全的事件。

为了有效地应对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监测与观测。

本文
将介绍自然灾害的观测方法、手段及数据采集。

1. 自然灾害观测的重要性
1.1 帮助预测和预警 1.2 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1.3 为应对和减轻灾害影响
提供基础
2. 自然灾害监测与观测的方法和手段
2.1 大气灾害观测方法 2.1.1 气象观测站 2.1.2 遥感技术 2.1.3 气象雷达 2.2 地震灾害观测方法 2.2.1 地震台站 2.2.2 地震监测网 2.2.3 地震预警系统 2.3 水灾观测方法 2.
3.1 水位观测站 2.3.2 遥感技术 2.3.3 水文模型 2.4 火灾观测方法
2.4.1 火警监测系统 2.4.2 遥感技术 2.4.3 空中监测
3. 自然灾害观测数据的采集与分析
3.1 数据采集方法 3.1.1 传感器技术 3.1.2 遥感技术 3.1.3 空中监测 3.2 数据分析与处理 3.2.1 数据质量控制 3.2.2 数据模型建立 3.2.3 数据可视化与分析工具
4. 自然灾害观测与应对
4.1 利用观测数据进行灾害预测与预警 4.2 基于观测数据进行灾害影响评估 4.3 基于观测数据进行灾害应对和减灾决策
结论
自然灾害的监测与观测是减轻灾害影响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不断创新和发展观测方法和数据采集技术,可以提高自然灾害的预测准确性和减灾效果。

我们应该加强对自然灾害观测的重视,充分利用观测数据来应对自然灾害,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风暴潮预报和监测方法

风暴潮预报和监测方法

风暴潮预报和监测方法
风暴潮的灾害性十分巨大,如果没有完善的预报和监测系统,一旦风暴潮来袭之后,将会给沿岸地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风暴潮预报和监测方法是什么?包括风暴潮增水及最高潮位变化等的预报。

经验统计法
依据历史资料建立气象扰动(如风、气压)和特定地点风暴潮位之间的经验关系。

其主要手段是利用回归分析和统计相关,最简单的是极值预报公式,即风暴潮的最大值和风的最大值或最大气压下降之间的关系式。

经验模拟法是借助历史风暴潮资料及其背景制作预报模拟图。

如日本对东京湾、伊势湾和大阪湾作了二级模式推算。

先制出多次台风移行路径图,再用台风的平均移速、中心气压、最大风速半径、进湾时流入角等因素,计算制成诺模图,预报时对型查算得出最高水位。

经验统计法简单易行,但公式系数选定有主观性,历史资料样本容量所限,也影响公式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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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潮灾情信息采集方法(征求意见稿)二Ο一三年十二月目 录前言一、总体要求二、灾害种类三、受灾海域(区域)四、受灾人口(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三)数据获取方式五、房屋(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三)数据获取方式六、海洋渔业(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水产养殖产品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三)养殖设备、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四)毁坏渔船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五)损坏渔船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六)数据获取方式七、交通运输(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毁坏船只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三)损坏船只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四)船只货物直接经济损失(五)航道淤积直接经济损失(六)损毁航标(七)数据获取方式八、海岸基础设施(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受损港口/渔港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三)损毁码头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四)冲走、损毁货物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五)损毁防波堤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六)损毁海堤、护岸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七)损毁道路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八)损毁通讯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九)其他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九、海上工程设施(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损毁石油平台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三)损毁油气输送设备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四)损毁海上桥梁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五)损毁海水浴场护网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六)其他直接经济损失数据计算及获取方式十、淹没农田(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三)数据获取方式十一、淹没盐田(一)主要指标填报说明(二)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三)数据获取方式十二、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十三、其他附件前言为便于受灾区域中县级及以上海洋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填写风暴潮灾情信息表,进而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特给出风暴潮灾情信息采集方法。

风暴潮是指由于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海上飑线等风暴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的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

因风暴潮通常夹带着近岸浪影响受灾区域,因此风暴潮灾情信息采集时需将风暴潮和由于风暴潮引起的近岸浪所造成的损失统一归入风暴潮灾情进行填报。

1、 总体要求海灾表1(风暴潮、海浪、海啸灾情信息表)中的“内容”列,填写受灾人口及承灾体的受灾数量,单位见“项目”列括号中的内容;“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列,填写风暴潮发生过程中承灾体在遭受风暴潮灾害的损坏后,直接造成其自身价值降低或者丧失的经济损失,不含任何中间环节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风暴潮过境后降雨对承灾体造成的损失不计入直接经济损失。

风暴潮灾情信息表应按行政区划进行统计和报送。

2、 灾害种类《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规定(暂行)》中,风暴潮、海浪和海啸三种海洋灾害引起的灾情采用同一张报表(海灾表1)进行填报,本次给出的风暴潮灾情信息采集方法仅适用于海灾表1中的风暴潮灾害。

《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规定(暂行)》中,风暴潮灾情信息填报分过程报送和时段报送两种。

过程报送要求每次灾害发生都需要及时填写上报,并根据《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规定(暂行)》的要求进行灾情信息的初报、续报、核报和补报。

时段报送分一季度报、上半年报、前三季度报和年报,是对统计时段内灾情信息的汇总上报,按《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规定(暂行)》中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

如为过程报,在“内容”列中对应的风暴潮选项打“√”,并在“备注”列中相应的位置注明风暴潮发生的时间和引起风暴潮的台风名称,直接经济损失填写当次风暴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为时段报,在“内容”列中对应的风暴潮选项填写既定时间段内风暴潮发生的次数,直接经济损失填写统计时段内几次风暴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之和。

3、 受灾海域(区域)受灾海域(区域):指受到风暴潮灾害影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海域(区域)所属的行政区域,该项填写镇、县、市名或者海域名称。

县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乡镇一级;市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县一级;省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市一级。

报送时应将下一级报送的风暴潮灾情信息表与本级填写的风暴潮灾情信息表一并报送给上一级海洋部门,如市级海洋部门需将县一级报送的风暴潮灾情信息表连同本级填写的风暴潮灾情信息表一并报送至省级海洋部门。

4、 受灾人口(1) 主要指标填报说明1、 受灾人口:指受灾区域内因风暴潮灾害遭受生产、生活损失的人数,单位为人。

2、 死亡人口:因风暴潮灾害造成死亡的人数,单位为人。

3、 失踪人口:因风暴潮灾害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死亡的人数,单位为人。

4、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风暴潮灾害受到威胁、袭击,由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需提供临时生活保障的人数,单位为人。

5、 死亡人员基本信息: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

(2) 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失踪人口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等不用填写直接经济损失。

(3) 数据获取方式上述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失踪人口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据均从当地三防部门获取,或从《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中“洪涝灾害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中获取。

死亡人员基本信息从《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中“死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二)中获取,并将由风暴潮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员基本信息作为风暴潮灾情信息表的附件报送至上一级海洋部门。

5、 房屋(1) 主要指标填报说明1、 倒塌房屋:指因风暴潮灾害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损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单位为间。

2、 损坏房屋:指因风暴潮灾害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破坏,需进行修复的房屋数量,单位为间。

3、 统计时,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2) 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 “倒塌房屋”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当地的同类同等房屋在受灾当年恢复到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并减去折旧后进行计算。

折旧办法具体参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2、 “损坏房屋”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当地的同类同等房屋在受灾当年修复到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并减去折旧后进行计算。

折旧办法具体参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3) 数据获取方式以遭受海洋灾害的沿海县等行政区域为统计单元,以此行政区的民政部门发布或填报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中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民统表1)(见附件三)为基准,将其中“倒塌房屋间数”、“农房倒塌间数”,“严重损坏房屋间数”、“农房严重损坏房屋间数”,“一般损坏房屋间数”、“农房一般损坏房屋间数”等相关数据剥离使用。

同时,参照对比当地三防部门获取的数据,并适当筛选使用。

6、 海洋渔业(1) 主要指标填报说明1、 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受风暴潮灾害影响海水养殖产量损失一成(含一成)以上的养殖面积,单位为公顷。

2、 水产养殖成灾面积:受风暴潮灾害影响海水养殖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养殖面积,单位为公顷。

3、 水产养殖绝收面积:受风暴潮灾害影响海水养殖产量损失八成以上的养殖面积,单位为公顷。

4、 损失水产养殖数量:受风暴潮灾害影响损失的水产品数量,单位为吨。

5、 养殖设备、设施损失:风暴潮灾害造成的养殖设备、设施的损失量,单位按照具体的损失内容确定。

不同的养殖方式,涉及的养殖设备、设施不同,主要有如下几种:(1)网箱养殖:鱼排、网箱、增氧机、生活设施等;(2)池塘养殖:塘堤、增氧机、防渗膜、抽水机等;(3)筏式养殖:浮筏、养殖筏架、吊绳、网笼等;(4)滩涂养殖:围网、人工鱼礁等。

6、 毁坏渔船数量:指因风暴潮灾害导致渔船无修复价值、需要重新购置的渔船数量,单位为艘。

7、 损坏渔船数量:指虽受风暴潮灾害影响受损,但可通过不同程度的修复并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的渔船数量,单位为艘。

(2) 水产养殖产品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水产养殖”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养殖产品的减产或损失数量乘以当地受灾前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如需分类详细计算,可参考附件四中的计算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 养殖设备、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 “养殖设备、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在受灾当年恢复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并减去折旧后计算。

即,养殖设备、设施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受灾当年恢复到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万元)-折旧费用(万元)。

2、 折旧的计算:以养殖设备、设施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减去受灾时的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算;没有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的可参考同类受灾体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进行计算。

计算时应尽量采用渔业部门的现行规定。

(4) 毁坏渔船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 毁坏渔船的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毁坏渔船数量(艘)×购买同类渔船的市场平均价格(万元/艘)-折旧费用(万元);2、 折旧的计算:以损坏渔船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减去受灾时的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算,没有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的可参考同类渔船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进行计算。

计算时应尽量采用渔船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

3、 将各类毁坏渔船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加,得到受灾区域内毁坏渔船的直接经济损失。

(5) 损坏渔船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 “损坏渔船”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在受灾当年恢复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并减去折旧后计算。

即,损坏渔船的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受灾当年恢复到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万元)-折旧费用(万元)。

2、 折旧的计算:以损坏渔船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减去受灾时的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算,没有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的可参考同类渔船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进行计算。

计算时应尽量采用渔船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

(6) 数据获取方式海洋水产养殖损失和损坏渔船的相关数据可从当地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发布的《渔业受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五)中获取。

7、 交通运输(1) 主要指标填报说明1、 毁坏船只数量:指因风暴潮灾害导致船舶(渔船除外)无修复价值、需要重新购置的船舶数量,单位为艘。

2、 损坏船只数量:指虽受风暴潮灾害影响受损,但可通过不同程度进行修复并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的船舶(渔船除外)数量,单位为艘。

3、 船只货物损失:指因海洋风暴潮灾害造成船上货物的损失数量,单位为吨。

4、 航道淤积长度:受灾海域内风暴潮灾害导致海上航道淤积的长度,单位为千米。

5、 损毁航标:受灾海域内,风暴潮灾害导致航标损毁的数量,单位为座。

(2) 毁坏船只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 毁坏船只的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毁坏船只数量(艘)×购置同类船舶的市场平均价格(万元/艘)-折旧费用(万元)。

2、 折旧的计算:以损坏船只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减去受灾时的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算;没有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的可参考同类船只的设计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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