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
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汇总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背诵要点1、药品特殊性:使用上专属性、作用两重性、质量重要性、药效上时效性2、药品质量特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有效性。
3、药学职业道德:激励、促进、调节、约束、督促和启迪。
4、药学工作对服务对象:仁爱救人、文明服务;严谨治学、理明术精;济世为怀、清廉正派。
5、药学工作对社会: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
6、药学工作对同仁: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创新、献身医药事业。
7、药品生产企业企业:用户至上、以患者为中心;质量第一、自觉遵守规范;保护环境、保护药品生产者的健康;规范包装、如实宣传。
8、药品经营企业:诚实守信、确保药品质量;依法促销、诚信推广;指导用药、做好药学服务。
9、医院药学:精心调剂、耐心解释;精益求精、确保质量;合法采购;规范进药;维护患者利益、提高生命质量。
10、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救死扶伤,不辱使命;尊重患者,平等对待;依法执业,质量第一;讲德修业,珍视声誉;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11、执业药师,注册管3年,教育登记前3注。
职责-守法护法报告,质量监管处理。
现行药品管理法,十章一百零八条,人民用药要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
立法宗旨-管(加强监管制(保证质量安(保障安全康(维护健康权(维护权益药品管理法立法宗旨: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12、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
13、执法主体: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14、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对自己,“学而不厌”,对人家,“诲人不倦”,我们应取这种态度。
为大家了xx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药品采购规定(1)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给。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
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给的药品。
*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和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按照卫生部统一规定的处方标准,处方由前记、正文和后记三局部组成。
①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工程。
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②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此局部是处方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病人用药的平安有效。
*③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整理)

1、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2、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冷库温度为2-10度;阴凉库不高于20度;常温库0-30度。
各库房相对湿度为45-75%。
3、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3年。
4、生产企业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3年。
5、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出库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8、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9、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存3年;外配处方保存2年以上。
202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

202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322个考点(88-153)第三章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8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可疑药品】进行的抽查检验:(属于监督抽检)8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评价某类或一定区域药品质量状况而开展的抽查检验:(属于评价抽检)90.药品【抽查检验】:(不向被抽样的企业收取费用,所需费用由财政支出)91.药品抽检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验】)92.药品质量公告主要针对的公告是:(抽查检验结果)93.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需要进行【指定检验】)94.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进口时,都应当通过批签发审核检查的:(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监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95.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政策措施【到2020年底,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体系建设】:(合理确定队伍规模,规范检查员编制管理,创新检查员管理机制,多渠道充实检查员队伍;【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检查员划分为初级检查员、中级检查员、高级检查员、专家级检查员4个层级,每个层级再细分为若干级别;强化检査员业务培训,鼓励检查员提升能力水平;完善检查员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的政策,建立检查员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96.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97.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98.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99.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00.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01.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阶段【I期】:(观察人体的耐受程度和药动学)102.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Ⅱ期】:(【初步观察】对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103.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Ⅲ期】:(【进一步验证】治疗作用和安全性)104.上市后药品临床再评价阶段【Ⅳ期】:(考察药品【广泛使用】时的疗效与不良反应)105.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备案管理】以及临床实验申请【默示许可制度】:(具备临床试验条件的机构在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网站登记备案后,可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开展临床试验。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各章节复习重点内容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各章节复习重点内容第一章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1.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科学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公平公正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2.在药品注册管理中,按药品注册类别进行分类(三类)中药注册分类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化学药注册分类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生物制品注册分类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3.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资质要求:5310~大本硕博,考试周期为四年;高级职称免考两科,只参加药事和(中)药综两科,须在两年内通过考试。
注解:数字代表工作年限,后面内容代表相关学历。
4.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德、智(证书)、体、单位同意。
注解:申请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
5.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情形记忆:人因健康无理由不在岗半年被开除后,受刑事处罚,期满未延续,后又失踪死亡。
注解: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要考点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要考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1.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条件及批准部门: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三)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要求: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凭生产、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进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3.销售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要求: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前两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总则1.管理范围和模式:A.范围: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2023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知识点总结

药事管理与法规1.①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就业和非就业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②医疗救助是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并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
2.①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②中药饮片的“甲乙分类”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③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国家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3.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4.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①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②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③非临床治疗首选的;④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⑤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5①药品安全的自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和药品的疗效一样,是由药品本身所决定的,来源于已知或者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②药品安全的人为风险属于药品的制造风险和使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政策制度设计及管理导致的风险。
6.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①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②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③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④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⑤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7.①药品管理法律体系的级别划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②法律:《X义法》,如《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专利法》等;行政法规:《义X条例/办法》,如《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XX办法/规范/规定》,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等。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第二章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考点解析第一节药品管理立法一、法的基本知识1、法律渊源:(1)宪法:具有最高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如《药品管理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7)地方政府规章: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8)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2、法律效力:(1)概念: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2)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1)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同一位阶间:特别规定>一般规定,新规定>旧规定2)法的效力的裁决(家长裁决制)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③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我国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一)我国药品管理法律体系习题练习【例-A型题】1、药品管理法律体系按照法律效力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正确的是()。
A.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B. 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C. 部门规章、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法律D. 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答案:A【例-B型题】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政府规章D. 部门规章1、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卫生部部务会议通过的《处方管理办法》()。
4、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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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及判断
1.药学事业:系指一切与药品、药学有关的事务,是由药学若干部门(行业)构成的一个体系。
药学事业简称药事。
2.药事管理的特点:管理的特点表现为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
3.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同的。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
口或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劣药:药品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
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5.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和用量的物质。
6.处方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7.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8.新药:是指未曾在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9.仿制药品:指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10.基本药物:就是那些能够满足大部分人们卫生保健需求的药物。
11.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出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12.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效应、继发反应、特异质反应、首剂效应、停药综合症、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
13.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师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14.药品有效期:药品有效期指在一定贮藏条件下,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合格的期限
15.中药:指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止疾病的药物。
1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它物质。
依据精神药品对人体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
药品。
17.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
死亡的药品。
二:简答题
1.我国发展药品的方针政策是?
答:(l)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2)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3)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2.新药临床研究分几期?各期的研究目的分别是什么?
答:(1)分4期,新药在批准上市前,应当进行I、Ⅱ、Ⅲ、Ⅳ临床试验(2)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
Ⅱ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
Ⅲ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
Ⅳ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3.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答:专有性、无形性、法定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4.药品专利的类型有几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答:(1)药品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3类。
(2)授予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根据规定,执业药师依法执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
(2)到一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取得《执业师注册证书》
(3)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执业的。
6.《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如何划分等级?
答:分为三级: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保护野生生药材物种: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三:实例分析题
答:无处方销售售抗生素导致过敏案
(1)违反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其所销售的药品属于处方药,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在医疗机构药房配制、购买、使用,或凭处方在有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买和使用。
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医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认真审核、查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销售方式,并应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处方药亦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