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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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为确保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了《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要求和全国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启动会议精神,在我市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至2015年)1.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

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比例达到90%以上,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5.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二、经费预算及使用总资金 1324万元,其中筛查经费586万元,用于11个区县(渝中区、南岸区、綦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丰都县、垫江县、开县、秀山县、酉阳县)开展免费筛查工作;母婴传播干预经费738万元,用于全市40个区县及北部新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补助。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第一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根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专家组。

负责本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开展工作督导与检查工作。

二、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 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

三、在婚前保健门诊、产科门诊、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四、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

五、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六、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措施。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管理, 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 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八、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 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 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九、加强信息管理。

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 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监督指导与评估。

定期开展自查与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质量。

第二篇: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总结XX妇幼保健所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总结为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现将XX年1月至8月此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具体数据:全区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阳性孕产妇 0 例, 孕产妇进行梅毒检测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梅毒孕妇 2 人, 梅毒感人产妇人, 所生婴儿人,感染人, 梅毒孕产妇规范诊疗人, 所生婴儿规范诊疗率人, 孕产妇进行乙肝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表面抗原阳性人, 城西医院产科领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疫苗支, 注射2支。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陕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指导意见》实现《中国抵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和《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目标(一)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提供相应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

(四)艾滋病感染孕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比例到达75%;住院分娩率达98%;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98%。

(五)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住院分娩率达到98%;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5%。

(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工作内容(一)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在孕早期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进行干预,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二)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婴幼儿期保健,提供随访服务。

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亲所生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三)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1.实施艾滋病感染干预措施(1)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机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

2.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3.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4.省妇幼保健中心每年汇总上报我省本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分析报告,并上报国家妇幼保健中心。

5.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制度1.本制度依据。

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

2.所有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在相关门诊、住院部、检验科建立检测、咨询登记本和阳性孕产妇专用登记本。

2.按照《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并于每月定期报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和“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并逐级上报,于每月定期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

4.对全省所有医疗保健机构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确诊孕产妇/婚检妇女和梅毒感染、乙肝阳性确诊孕产妇后,须于24小时内电话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并于5日内填写并上报个案登记卡。

5.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6.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信息要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

纸质报表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填报人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项目各种信息数据、表卡的留存、保密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开。

艾梅乙项目管理班前培训试题

艾梅乙项目管理班前培训试题

艾梅乙项目管理班前培训试题单位姓名成绩一、单选题1、到2023年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比例达到(D)A、75%B、80%C、90%D、95%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分娩的新生儿,提倡哪种喂养方式(B)A、母乳喂养B、人工喂养C、混合喂养D、按需喂养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D)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国际单位)A、1小时B、2小时C、6小时D、24小时4、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首选(C)A、红霉素B、氯霉素C、青霉素D、新诺明5、发现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结果异常,医生必须将检测结果告知(D)A、孕妇的父母Bs孕妇的丈夫C、孕妇的姐妹D、孕妇本人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50分)1、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会通过什么途径将病毒传染给婴幼儿?(ABD)A、妊娠B、分娩C、亲吻D、哺乳2、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正确的是?(BCD)A、使劲挤压伤口,尽量多挤出血液B、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C、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0.5%的碘伏进行消毒D、粘膜暴露可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3、职业暴露普遍防护原则是?(ABCDE)A、安全处置废弃物B、避免接触体液C、认真洗手D器具严格消毒E安全处置锐器物二、简答题1.什么是艾梅乙项目?艾梅乙项目全称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是由国家承担项目资金,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助产机构、妇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同完成的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的就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最大程度减少对儿童的损害艾梅乙项目管理班后培训试题单位姓名成绩三、单选题1、到2023年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比例达到(D)A、75%B、80%C、90%D、95%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分娩的新生儿,提倡哪种喂养方式(B)A、母乳喂养B、人工喂养C、混合喂养D、按需喂养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D)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国际单位)A、1小时B、2小时C、6小时D、24小时4、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首选(C)A、红霉素B、氯霉素C、青霉素D、新诺明5、发现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结果异常,医生必须将检测结果告知(D)A、孕妇的父母Bs孕妇的丈夫C、孕妇的姐妹D、孕妇本人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50分)1、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会通过什么途径将病毒传染给婴幼儿?(ABD)A、妊娠B、分娩C、亲吻D、哺乳2、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正确的是?(BCD)A、使劲挤压伤口,尽量多挤出血液B、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C、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0.5%的碘伏进行消毒D、粘膜暴露可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最新整理预防HIV、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试卷(含答案)培训资料

最新整理预防HIV、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试卷(含答案)培训资料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试题村(社区)姓名分数一、填空题1、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包括宫内传播、产时传播、产后母乳喂养传播。

2、HIV感染母亲所生的婴儿在生后12-18个月内,体内含有从母体带来的抗体,此时婴儿检测艾滋病可能是假阳性,但这并不表示婴儿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数据的收集、上报实行月报制,每月数据统计数段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三、简答题1、简述预防HIV母婴传播孕产期保健的目的与要求。

答:①孕早期及早发现HIV的孕产妇;②加强产前保健、注意监测胎儿宫内发育、及早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为HIV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备好孕期、分娩及产后需用的抗病毒药物。

③孕晚期指导HIV感染孕产妇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提供婴儿喂养的咨询。

④产时按照用药方案继续产时用药;提供安全助产服务;评估、建议人工喂养。

⑤安全处理HIV感染产妇的恶露和排泄物;建议正确和坚持使用安全套预防性传播和避孕;指导人工喂养的母亲回奶注意问题及乳房护理。

2、简述妊娠期梅毒的治疗原则及其治疗目标的特殊性。

答:治疗原则:①诊断明确,未确诊不能随便治疗;②早期诊断,及时治疗;③剂量足够,疗程规则;④严格定期随访;⑤传染源或性伴侣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⑥治疗期间不应有性生活。

治疗目标的特殊性:①妊娠早期治疗:使胎儿不收感染;②妊娠晚期治疗:是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③禁止使用四环素;④母体治疗梅毒可影响胎传梅毒的进展,而一旦发展至胎儿肝肿大和腹水阶段,则母体治疗对胎传梅毒进展影响不大。

3、简述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

答:推荐方案: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肉注射,连续15日;②苄星青霉素240万U,两臀肌注,每周一次,连续3次。

替代方案:①可用头孢曲松,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天;②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综合干预

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综合干预
大家好
1
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干预措施
2
内容
一、干预措施 二、乙型肝炎病毒免疫预防 三、免疫球蛋白 四、随访
3
一、干预措施
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HBIG(最好在出 生后12小时) ,剂量100IU,同时在不 同部位注射10μg重组酵母或20μg中国仓 鼠卵母细胞(CHO)乙型肝炎疫苗
HBIG不能抑制HBV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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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G
利用自然感染HBV后产生的抗-HBs或注射 乙肝疫苗后产生抗-HBs的个体之血浆制备 而成的。高浓度特异性乙肝表面抗体的免 疫球蛋白,抗-HBs效价达1∶1000以上。
针对HBV的特异性被动免疫制剂,主要针 对HBV母婴的产时传播及填补乙肝疫苗的 早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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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免疫球蛋白正常为冷藏储存方式 2℃-10℃ ,在常温下(25 摄氏度)不宜 保存超过30分钟
乙肝免疫球蛋白应冷藏贮存,严禁冻 结,久存可能出现低量沉淀,但一经 摇匀立即消散。若有摇不散的沉淀、 异物或安瓿有裂纹等,均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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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G系被动免疫,产生的保护性抗体 持续时间短,无记忆性免疫反应。
新生儿期接种乙肝疫苗后,随时间的推移, 抗HBs可阴转,但仍具有对HBsAg的特异性 免疫回忆反应。
受益终生。 8
三、乙肝免疫球蛋白
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 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 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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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免疫球蛋白母婴阻断的机理
抗HBs与HBsAg结合,使整个Dane颗 粒被机体清除,降低母血病毒颗粒, 同时激活补体系统。但HBeAg存在于 Dane颗粒外的游离HBeAg 和IgG HBeAg两种可溶形式,HBIG无法与 之结合清除。
5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制度一、管理对象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二、管理目的规范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信息资料管理程序,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三、管理要求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每月5日将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各级医疗机构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

5、县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各医疗机构的月报和个案卡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6、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ﻫ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ﻫ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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