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实践中如何正确看待专利权评价报告

利权评价报告 ,使你做到心 中有数 ,否则
就 会 带 来 不 必 要 的 麻 烦 。没 有 专利 权 评 价
报告 ,当你生产销售和转让时 ,你有 可能 侵 了别人的权利 ,成 了被告 ,当你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工作的部 门审查、处 理 专利 侵权纠纷 时 ,又被要求有专利权评
价 报告 ,你再 向国家 知识 产权局提 出申 请 ,就浪费了时间 ,当你得知评价结果是 专利 不符 合授权 条件时 ,你在前期做的大 量 工作都 白费了。当你在授 权后拿到 了专 利权评价报告结果是 不符合授予专利 的条 件时 ,你 在生 产销售时 也要小心 ,不能侵 别人的专利权 。专利权 人或者利 害关 系人 对这个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不服 ,应当 在无效宣告程序 中提 出与评价报告相 反结 论 的 意 见 ,并 对 其 加 以 证 明 。 当你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 专利只是为 了要荣誉 , 在得到专利证书之 后不必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在下一
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责任。 正 确 的 理 解 是 :你 在 经 过 初 步 审 查 合
以 供 实用 新 型 和 外 观 设计 专 利 权 人 作 为 自 律 的 参 考 , 助 他 们 认 识 其 专 利 权 的 实 际 帮 状 况 ,避 免 进行 不 必 要 的 转让 、许 可 活 动 和盲 目提起侵权诉讼 。专利权人过 于轻率 地 行使 其 权 利 , U 易浪 费专 利 权 人 的 人 容 力财 力 ,损 害 公 众权 益 ,浪 费 行政 部 门 和
一
权评价报告 ,对要求出具 专利权评 价报告
不 理 解 。认 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已经 给 了 专
、
增 加 专 利 权 评 价 报告 的 目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作者:暂无来源:《汽车维修与保养》 2017年第10期2017年3月在北京举办的“2017北京国际汽保展览会”上,平谷区知识产权局指派执法人员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共处理专利侵权投诉纠纷及展会现场假冒专利40余件。
那么,在展会上发生专利侵权或被投诉情况下,参展商应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存在的侵权以及被诉侵权是参展企业迫切关心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简要阐述,以供行业内参考。
一、展会期间,权利人发现专利侵权应如何投诉1. 权利人向谁投诉根据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通常是指展会举办地的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
其中“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根据该《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由展会主办方、展会管理部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诉,暂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在展会期间展出;将有关投诉材料移交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和督促投诉的处理等。
但并非所有展会均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如该《办法》第六条规定,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展会,且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才有义务成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未设立投诉机构的,展会主办方应当将展会举办地的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在展会场馆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因此权利人可以选择向展会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如有)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 投诉被受理的条件根据该《办法》第八条规定,权利人向投诉机构投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申请中的技术评估和证明要求

专利申请中的技术评估和证明要求专利申请是保护创新技术的重要手段,而在申请过程中,技术评估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重点讨论专利申请中的技术评估和证明要求,并介绍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一、技术评估要求技术评估是专利申请的基础,它旨在验证所申请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评估其是否满足专利法律的要求。
下面将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方面来解析技术评估的要求。
1. 新颖性新颖性是指所申请的发明在申请日前,不以书面或实际方式公开于国内外。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申请的发明是新颖的。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先前发表的文献、专利或其他公开资料等。
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比对,可以判断出所申请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
2. 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发明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有显著进步,并且不属于常识性的技术改进。
在技术评估中,需要对申请的发明进行创造性评估,评估其是否具备显著进步。
这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充分了解,分析所申请的发明与相关技术之间的区别和差异。
3. 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在现实应用中有具体的使用效益,并能够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
专利申请中,必须明确说明所申请的发明的实用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背景和应用案例作为证明。
实用性证明的重点在于提供足够的技术细节和实验数据,以充分支持申请的发明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证明要求除了技术评估要求外,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以支持申请的发明。
1. 技术描述和说明专利申请中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描述和说明,以确保他人能够理解并实施所申请的发明。
技术描述应当清晰、具体,包括申请发明的结构、原理、功能等方面。
说明部分则需要引用相关的实验数据或示例,以进一步说明申请发明的实用性和创造性。
2. 结构图和示意图为了更好地理解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常常需要提供结构图和示意图。
结构图用于展示发明的具体结构和组成,示意图则用于说明发明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
这些图纸需要清晰、准确,并符合专利局的规定要求。
专利工艺方法 专利侵权举证

专利工艺方法专利侵权举证【原创实用版4篇】《专利工艺方法专利侵权举证》篇1专利工艺方法指的是发明人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用于制造产品的方法或工艺,其具有实用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价值。
如果发明人的专利工艺方法被他人侵犯,发明人可以通过举证来证明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
举证过程中,发明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 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发明人需要提供自己的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以证明自己拥有该专利权。
2. 侵权证据:发明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例如对方产品的图片、技术资料、销售记录等。
3. 专利权评价报告:发明人需要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以证明自己的专利权有效。
4. 技术专家证言:发明人可以请技术专家提供证言,证明自己的专利工艺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
5. 其他证据:发明人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例如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以证明自己的专利工艺方法被侵犯。
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证据,并且需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专利工艺方法专利侵权举证》篇2专利工艺方法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一般需要遵循以下举证责任分担原则:1. 侵权指控的举证责任:专利权人应当对其侵权指控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侵权行为已经发生。
这通常需要专利权人提供侵权产品的样本、侵权行为的证据等。
2. 制造方法的不同的举证责任:如果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被指控侵犯专利权,其应当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这意味着,被指控者需要证明其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存在差异,否则将被认定为侵权。
3. 专利权有效性的举证责任:如果被指控者认为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不存在或无效,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专利权存在缺陷或已经被撤销。
4. 侵权损失的举证责任:如果专利权人要求赔偿侵权损失,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因侵权行为遭受了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取决于各国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摘要: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重要性2.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3.异议的处理方式4.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规定5.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正文:【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重要性】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专利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对专利权的授权及后续维权有着重要的影响。
专利权评价报告由专利审查员根据申请的专利技术内容,对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同时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侵权与否等进行分析。
这一报告对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相关利益方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
异议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对评价报告中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评价结果有异议。
2.对评价报告中关于专利权有效性的判断有异议。
3.对评价报告中关于侵权与否的判断有异议。
【异议的处理方式】对于上述异议,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补充说明或证据:对于评价报告中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交补充的说明或证据,以证明其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复审:对于评价报告中关于专利权有效性的判断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利复审,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权进行再次审查。
3.诉讼:对于评价报告中关于侵权与否的判断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专利权进行司法审查。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规定】我国《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作出授权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这一规定明确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同时,《专利法》还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现状与未来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专利申请和维权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专利权评价报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审查质量参差不齐、审查周期较长等。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申报背景知识产权作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和竞争力量,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为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指南,设立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和表彰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个人和团队,推动上海市知识产权维权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提升。
二、申报对象1. 本次评选面向全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的单位、个人和团队。
2. 申报单位需在上海市注册并开展业务,相关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完结。
三、评选标准1. 项目创新性:申报项目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具有创新性,采取了新颖的维权方式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3. 项目影响力:申报项目对于行业或社会的影响力较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或辐射效应。
4. 项目规范性:申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合法开展维权活动,未涉及侵权行为。
四、申报材料1. 申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 申报项目的简要介绍,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时间、成果等。
3. 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证书、奖项、评估报告等。
4. 申报项目的影响力证明,包括媒体报道、社会评价、用户反馈等。
5.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支持材料。
五、评选流程1. 报名阶段: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过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报名。
2. 初评阶段:由评审专家组对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入围项目。
3. 复评阶段:对入围项目进行深入评审,并最终评选出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
4. 颁奖仪式:最终获奖项目将在颁奖仪式上进行公示和表彰,获得证书和奖金。
六、奖励措施1. 最终获奖项目将被授予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荣誉称号。
2. 获奖单位或个人可获得奖金和奖品,具体数额将根据评选结果和优秀程度确定。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吴疆律师一、简介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2、《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2月1日施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3、《细则》在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1、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依据。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是针对授权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性”进行再次分析和评价,结论有一定参考性价值,其在专利侵权案件处理中可与其他证据结合作为判断依据。
具体的:1).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处理程序依据。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诉求后,被控侵权人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所涉专利无效被受理后,又按《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中止程序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要求请求人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结合被控侵权人宣告无效的证据、理由,判断是否应中止已启动的程序。
专利投诉的处理流程

专利投诉的处理流程专利投诉是指当某个企业或个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向相关的专利权管理机构提出申诉,并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来解决争议。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利投诉的处理流程。
1. 涉及方确认侵权行为:在提起专利投诉之前,投诉人首先要确认存在侵权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投诉。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已取得的专利证书、专利审查报告、侵权行为的描述和证明材料等。
2. 提起投诉申请书:投诉人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专利投诉申请书,其中需要包括投诉人的个人或企业信息、被投诉方的个人或企业信息、专利权的具体内容、侵权行为的描述等。
此外,投诉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对证据进行详细说明。
3. 投诉材料的提交:投诉人将准备好的投诉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专利权管理机构。
在提交之前,投诉人应该详细阅读相关的投诉规则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专利局的初步审查:专利权管理机构将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核实投诉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如果投诉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被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修改。
如果材料符合要求,专利权管理机构将正式受理投诉申请。
5. 被投诉方的申辩权:一旦专利投诉申请被受理,专利权管理机构将会通知被投诉方,并提供其申辩的机会。
被投诉方可以提交书面的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来反驳投诉人的指控。
6. 证据的审查和听证会:在收到被投诉方的申辩意见后,专利权管理机构将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如果有必要,专利权管理机构还可以组织听证会,以便双方就争议事项进行进一步的辩论和陈述。
7. 判决和裁决:根据对申辩意见和证据的审查,专利权管理机构将会做出相应的判决和裁决。
如果专利权管理机构认定存在侵权行为,可能会要求被投诉方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专利权管理机构认定不存在侵权行为,投诉将被驳回。
8. 不服判决的申诉:如果任何一方对专利权管理机构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申诉。
申诉者需要向上级专利权管理机构递交申诉书,并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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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告吗
一、专利证书不能证明专利权权属及专利权效力
(1)什么是专利权证书
专利证书分为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2)专利证书内容页记载的内容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
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
(3)上述记载表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专利权生效时间确定为授权公告之日。
二是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
三是专利权证书记载的仅是专利登记时的法律状况,其他情况均记载为专利权登记簿上。
(4)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当依专利权登记簿作为证明专利权权属及效力的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
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综上,原告在起诉专利权侵权过程中,需要提供专利权登记簿副本而不是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权效力的证明。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
我国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前,不进行实质审查。
这就导致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权利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诉讼实践中,原告一般会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审查自己专利的稳定性,做为被告一般会通过检索报告,对原告专利的三性进行检索,以确定答辩的方向。
(1)专权权评价报告概念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
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3.请求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4.作出时间:两个月
(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不是立案必须提交的证据材料?
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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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证书首页记载以下内容:发明的名称、发明人姓名、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即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授权公告日、时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签字、国家知识产权局章等。
专利证书还包括有专利授权文本。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发明专利的授权过程比较漫长,通常从递交申请开始,多则一两年,少则半年,才能获得授权,从而拿到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首页记载以下内容:实用新型名称、发明人姓名、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即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授权公告日、时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签字、国家知识产权局章等。
专利证书还包括有专利授权文本。
依据专利法,实用新型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首页记载以下内容:外观设计名称、设计人姓名、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即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授权公告日、时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签字、国家知识产权局章等。
专利证书还包括有专利授权文本。
依据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