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GTJ0892

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GTJ0892篇一:养护规范及标准养护管理的规范、标准1、养护技术规范:《对承包单位机构、人员配备的要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DBJ08-19-91)《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94)《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1998.12)《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绿化养护工程补充定额(试行)》1999.12《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综合配套定额(试行)》《绿化设计规程》(DBJ08-15-89)《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2)《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技术评定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 J10603-2005其它:政府相应的必须执行的有关标准2、养护管理的标准养护管理十分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我方将通过对各类植物的人工干预,营造优美景观。
树木养护成活率100%,若发生死亡由承包方按同等规格无条件补偿。
2.1、乔、灌木养管2.1.1、浇水、排水2.1.1.1浇水前视土壤情况应先松土。
2.1.1.2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对新栽植树进行浇水、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1.1.3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的环境中,对已栽植存活的树木,夏季须在早晨10:00以前、下午5:00以后,冬季须在中午前后进行浇水,或适当叶面喷洒。
2.1.1.4将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及时排出。
2.1.2、施肥除草2.1.2.1对于乔、灌木周围(包括树坛)大型野草及时铲除,保证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1期(总第122期) 2018-03-25市政设施管理Shizheng Sheshi Guanli设施维护- 2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陈伯兴 李 晖 陈嘉炜[摘 要]为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工作,保持城市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自2017年5月1月起实施。
原《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規范(CJJ36—2006)》废止。
运用增加的养护技术相关新要求与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才能搞好养护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道路的需求和日益提高的服务要求,体现城市面貌。
[关键词]城市道路 养护 技术规定 应用城市道路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结构物,由车行道、分隔带、慢车道、人行道等部分组成,每部分都有必要的使用质量。
城市道路养护是为了使道路保持快速、安全、畅通、舒适、整诘,以发挥城市道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应以<<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規范(CJJ36—2016)>> 为依据, 用其确定现有道路养护对策。
1 概述1.1 组成(1)规定:为本规范的第1-3章内容。
(2)道路检查、评价和采用养护对策。
(3)道路养护实施、检查、评定。
(4)道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
1.2 养护内容(1)道路设施的状况检查:就是病害检查,即通过检查找出病害或存在的问题。
(2)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仍分为:A-优 B-良 C-合格 D-不合格(3)城镇道路养护工程(第3.0.4条):根据其工程性质和技术状况采用预防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应急性养护方式。
(4)技术档案管理。
1.3 养护等级(1)I等养护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 广场、商业繁华街、重要生产区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
(2)II等养护城镇道路: 除I等养护以外的次干路、步行街、支路中的商业街道。
(3)III等养护城镇道路: 除I等养护以外的支路。
1.4 养护工程类别(1)预防性养护:是一种积极性养护,使路面结构适应交通量的发展,达到应有的承载能力,满足行车安全舒适,保护路面面层不遭破坏。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17-07-26 享受自由x...转自blueeyes_617修改微信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8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任明星赵晓光商国平高金礽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陈进篪张新天张列学白晓瑾陈祖勋1 总则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17-07-26 享受自由*... 转自blueeyes_617 修改微信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 —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8日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2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3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任明星赵晓光商国平高金初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陈进篪张新天张列学白晓瑾陈祖勋1总则1.0.1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大中修的划分规定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
3.0.6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内容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
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
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宜大于400㎡。
2、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
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且不宜超过8000㎡。
3、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8000㎡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5000㎡。
4、改扩建工程——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引言城镇道路是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和交通畅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城镇道路的良好状态,提高道路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制定和执行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执行程序,以保证道路的安全和使用性能。
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道路资产,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道路养护的效率和质量。
规范目标本文规定了城镇道路的养护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南,以确保道路的完好性和安全性,提高道路使用效能。
•确保道路的平整度和平稳度,提供良好的驾驶和行人通行环境。
•保持道路的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和路面损坏。
•定期检查和修复道路上的裂缝、坑洼和损坏,保持道路的平整和安全。
•定期清理道路上的杂物、垃圾和积雪,确保道路的清洁和通畅。
•做好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标牌等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提供及时的应急维修和养护措施,应对突发道路损坏和事件。
养护技术要求驾驶面层养护驾驶面层是车辆行驶的主要部分,因此维护驾驶面层的平整度和平稳度是道路养护的重要任务。
1.修补裂缝和坑洼:定期巡查道路,发现裂缝和坑洼时,应立即进行修复。
修补材料应与原材料相匹配,确保修补效果饱满,形成平整的驾驶面。
2.洒布抗滑材料:在下雨或结冰的条件下,为了提高道路的抗滑性,可以在驾驶面层上洒布特殊的抗滑材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驾驶面层改良:对于老化严重的道路,可以采用驾驶面层改良的方法,比如铣刨、再铺设沥青混凝土等,以提高道路的平整度和使用寿命。
排水系统养护排水系统的畅通对道路来说至关重要,可以防止积水和破坏路面的情况发生。
1.清理雨水口和沟槽:定期清理道路上的雨水口和沟槽,确保排水通畅。
清理时需要清除杂物和积聚的泥沙。
2.检查和修复排水管道:定期检查排水管道,发现堵塞或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3.建立排水记录:定期记录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检查情况,对于历史积水问题较严重的路段,应加强排水工作,并进行更详细的记录和分析。
CJJ_36_2016_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zzguifan./webarbs/book/87/2883973.shtml 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养护工作,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宣贯会讲课稿
一、新规范的主要特点
1、结构特点
四个版块构成:
1)基本规定;
总则;符号、代号;基本规定
通用性规定。
养护范围、分类(养护等级、评价等级、工程类型)
2)养护技术要求;
路基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其他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恢复;道路附属设施养护不同的结构类型编写的养护技术要求3)检测、评定及质量要求;
道路检测、评价、对策;养护状况评定;养护工程检查验收
统一的又是相互独立的,相互不可替代,又不可缺少,过程控制,
4)安全防护。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新增内容,创新
与原规范比较条理更强,层次更分明,内容广泛而具体,文字表达更简练、准确。
2、以人为本的特点
广场、步行街的块石路面(花岗岩、大理石)防滑性能
盲道块型、位置应安装正确;
块石的缝间距问题, 3mm~10mm控制质量通病
踏步每阶高度应一致
3、养护理念的变化
基本规定3.0.5条“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编制预养护经费就有了依据和保障。
预防性养护工作和保养小修本质的区别和量的区别
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量不宜大于400m2。
4、规范的先进性
1)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了国外的标准规定,规范了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养护的各项技术要求。
2)兼顾中小城镇的发展水平、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可操作性。
3)修订的规范内容全面,积极的促进作用,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①淘汰“过渡式路面的技术要求”,水泥砼路面采用沥青砼修补;取消了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定量的指标属中等偏上的水准。
②在编制过程中去掉了管理上的规定——人行道禁止上车;报亭、话亭、灯箱、广告排架不得妨碍行人通行;掘路的审批、管理、恢复时间的要求等等。
由道路管理条例来解决。
二、新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1、原规范共9章37节278条,删除桥梁养护条款61条,还剩217条。
新规范共14章54节291条,净增74条。
2、大部分内容都做了调整修改,信息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原有规范,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目前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水平。
在部分条款上也反映了国内先进、国际先进的养护工艺、材料及设备。
2、增加了强制性条文共7条
(1)3.0.8条城镇道路的掘路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
道路结构修复时应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
(2)4.2.7条在经常性巡查中当发现道路沉陷、空洞或大于100mm的错台以及井盖、雨水口篦子丢失等影响道路安全运营情况时,第一发现人应按应急预案处置,并应立即上报,设置围挡。
(3)4.4.1条当道路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特殊检测: 1、道路大修、改扩建工程。
2、不明原因的道路沉陷、开裂、冒水。
3、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隧道开挖等工程施工期间。
4、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道路。
(4)10.1.1条掘路前应先查明地下管线状况,挖槽时不得损坏原有地下管线。
(5)10.2.1条掘路沟槽回填严禁使用淤泥、腐殖土、垃圾杂物和冻土。
(6)11.4.1条每年洪水和冰雪季节前后,应对涵洞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 1、洞内的淤积程度。
2、涵洞主体结构的开裂、漏水、变形、位移、下沉及冻胀程度。
3、涵顶及涵背填土沉陷程序。
(7)14.1.1条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进入养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
确定强条的原则是:1、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2、对设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3、对人身安全有重大影响的。
(1)(4)(5)针对掘路修复所做的规定,实际工作中问题多;“官司”多;不可避免;有施工问题、质量问题、还有管理问题、审批问题。
技术把关同时对管理、审批部门的一个约束。
(2)是对巡查人员的规定,对可能危及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的条文做了强制性规定。
(3)关于特殊检测。
这是关系到设施否能安全运行的问题,如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隧道开挖等工程施工期间的检测,就可能尽早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是对养护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包括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最基本的防护用品的投入。
3、第三章基本规定的主要变化
3.0.1 条“城镇道路养护工作范围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
范围更明确,内容更全面,检测评定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养护工程包括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改扩建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建立城镇道路养护管理系统。
非专业的养护组织不易做到全面的养护。
道路设施的定义中不含绿化、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等。
3.0.6条第四款改扩建工程是新增加的内容,定义是“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不同于基本建设的新建工程在于:1)规划条件不同;2)工程性质不同;3)工程规模不同。
没有做定量的规定,可大可小规模的不同。
3.0.7条是新增内容。
人行道改扩建工程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设施。
3.0.9条快速路养护的规定,两种路面的养护技术要求,分两章做了规定,三点写在了基本规定中,第一以机械化施工为主,强调快速修补;第二养护管理部门应备有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及设备;第三对快速路上的防眩、防撞、隔离、诱导设施出现的破损、缺失应立即维修、补齐。
3.0.10条城镇道路的养护应按养护里程配备养护设备、检测设备及专业养护技术人员。
养护单位资质条件的说明。
4、其它章节的主要变化
第4章 4.2经常性检查、4.3定期检测、4.4特殊检测为增加内容;
第6章 6.1.5、6.1.6、6.1.1条及6.3路面上封层,6.4路面补强;
第7章 7.2日常养护中对接缝的养护要求8条,原文只1条;7.4翻修及路面改善,新增加的内容,原文只有2条;
第8章 8.1.6条、8.2水泥砼预制砌块路面,新增加的内容;
第9章 9.2.6条、9.2.8条、9.3.1条、9.4.4条、9.4.5条、9.5.5条;第10章新增加的内容前面已经讲过;
第11章 11.3.3条在路面上设置的其它种类的检查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的规定;
第12章 12.5养护状况评定,增加了对快速路的评定;12.5.2-5增加了城镇道路养护状况综合评定等级标准、综合完好率的评定,更全面的反映道路的使用状况,体现道路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准。
第13章将养护工程质量检验从各章节中抽出单列一章,更便于操作,增加了盲道,无障碍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增加了监理规定。
第14章属新增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04年5月1日颁布执行,第29条、第30条、条32条、第105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客观事实是道路养护作业的人员以交通安全事故为主(主要危险源)
三个重点必须抓住:第一:14.1.1强条的规定(人的安全),第二:栏护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要规范,第三:安全设施、设备、保护用品的投入。
三、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废旧沥青砼再生利用问题
2、修补工艺问题:本次修订对热修补技术做了规定,对应用冷补材料也没有加以限制,希望在下次修订时在这两方面有更多的经验总结。
3、超薄磨耗层技术应用
4、道路检测工作中探地雷达技术应用问题
地下工程、建筑物施工降水、给水排水管道泄漏、顶管作业超挖、人防工事坍塌等等,都有可能造成路面下空洞,雷达检测是一种先进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只限于定性的分析,不能做出定量的判断,要与其它方法相互印证。
4、关于“镇”的道路养护技术
道路铺装相当复杂,要补充大量关于镇的道路技术要求。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