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新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_GB_5024-200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4-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4-20021.总则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住宅装饰装修。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3.1 施工基本要求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国标最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为了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其中,GB 50327-20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是最新版的国标,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是对该规范的简要介绍:一、规范目的GB 50327-20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旨在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室内墙面、地面、顶棚的装饰装修;2. 水电管道、设备安装;3. 门窗、橱柜、卫浴设施的安装;4. 防水、保温、隔热、隔声等工程的施工;5. 装饰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三、施工基本要求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明确施工方案、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确保施工安全;3.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确保工程质量;4. 施工过程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受力钢筋等;5. 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6. 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7.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四、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中,以下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2. 3.1.7 施工中,严禁损坏受力钢筋;3. 3.2.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4. 4.1.1 防火安全应作为施工过程中的首要任务;5. 4.3.4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6. 4.3.6 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查;7. 4.3.7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8. 10.1.6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新版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行为,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活动,主要包括室内空间的改造、墙面、地面、天花、装饰材料的施工等内容。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安全使用”的原则,保证施工质量、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四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要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第五条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节能、环保、健康的要求,禁止利用劣质材料和工艺施工。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流程和工序;(二)准备好所需人员和设备;(三)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的优良;(四)做好相关手续的申报和备案工作;(五)与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检查,确定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编制施工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保证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不得私自修改或者省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所使用的装饰材料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好施工计划,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报备,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常识和操作要点。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质量控制工作:(一)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二)对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施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三)进行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四)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检和验收,确保关键节点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施工记录和施工检查表。
室内装饰装修规范最新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规范最新标准室内装饰装修规范最新标准是一套旨在确保室内环境安全、健康、美观和功能性的指导性文件。
以下是根据最新标准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规范的主要内容:一、设计原则1. 室内空间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使用舒适。
2. 应充分考虑室内环境的采光、通风和照明需求。
3. 室内色彩搭配应和谐,避免视觉疲劳。
二、材料选择1. 优先选择环保、无毒、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材料。
2. 材料应具有防火、防潮、防霉等性能。
3. 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三、施工工艺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并进行施工图纸审查。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四、电气安全1. 电气线路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2. 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和配件。
3. 电气施工应由专业电工完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消防安全1. 室内装修应考虑消防安全,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2. 装修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3. 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
六、室内空气质量1. 装修完成后应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确保符合标准。
2. 应采取措施减少室内污染,如使用空气净化器等。
3. 装修材料和家具应选择低甲醛、低VOC释放的产品。
七、节能与环保1. 装修设计应考虑节能,如合理利用自然光、选择节能型电器等。
2. 应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3.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回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八、验收标准1. 装修完成后,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材料环保性、室内空气质量等。
3.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立即整改,直至符合标准。
九、维护与保养1. 装修完成后,业主应了解装修材料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2. 定期对装修材料进行检查和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3. 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法律责任1. 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规定。
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decoration of housingsGB50327-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266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7-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2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标[2000]36号文《关于同意编制〈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单位和地方装饰协会共同编制的。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下达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国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在章节安排上基本涵盖了住宅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同时,针对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强调了房屋结构安全、防火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列入了施工管理的有关内容。
本规范突出了施工过程的控制。
对装饰装修材料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对工程验收标准因有相应规范规定,一般不再在本规范中表述。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参照了部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充分考虑了与相关规范的协调,有些关键条目作了直接引用。
由于全国范围内住宅装饰装修的工艺差异较大,因此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定位在全行业的平均水平上。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QB1838-最新版本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构造平安和验收规那么。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以下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展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给、陈设布置、到达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4 质量要求4.1 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外表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局部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外表。
4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结实,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4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饰面板〔砖〕外表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上下差不得大于,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最新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最新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一、施工前准备1.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勘测和设计,针对房屋的结构和装修需求做出合理的装修方案。
2.确定施工队伍和负责人员,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验。
3.准备好所需的施工工具和材料,确保开工前一切准备就绪。
4.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表,保证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二、安全施工规范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安全。
2. 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劣质电器设备和线路。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整洁,避免因杂物堆积导致安全事故。
5. 施工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 墙面处理:在进行墙面装修时,应先进行墙面的处理和打磨,保证墙面平整光滑。
使用优质的涂料和涂刷工具,确保涂料的均匀和耐久性。
2. 地面铺设:在铺设地面材料时,应根据地面情况选择合适的材料和铺设方式,保证地面结构稳固和耐久。
3. 天花板处理:在进行天花板处理时,应考虑通风、防潮和隔热等因素,选用适合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4. 门窗安装:在进行门窗安装时,应考虑通风、隔音和防盗等功能,选择优质的门窗材料和合适的安装方式。
5. 灯具装饰:在进行灯具装饰时,应考虑美观和实用性,选择合适的灯具类型和安装位置。
6. 家具布置:在进行家具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居住者的需求和生活习惯,选择合适的家具款式和布置方式。
7. 辅助设施:在进行装修工程时,还需要考虑空调、暖气、排气和排水等辅助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四、施工验收和保养1. 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
2. 需要制定合理的保养计划和保养方式,定期对装修工程进行保养和维护,延长装修的使用寿命。
3. 需要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完成后不留下杂物和垃圾。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导和规范装饰装修施工活动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人员,加强质量管理,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业主要求和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维护客户利益。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了解场地情况,熟悉工地地形和相关环境。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提前与业主沟通,确认装修设计方案,明确施工范围和工程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和施工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购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程施工进度和工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分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业主验收,及时解决问题和不符合项。
第三章施工工艺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采用合理的工艺方法,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材料预处理工作,清除表面污物和油脂,提高粘结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和材料特点,采用适宜的施工方法和工艺。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采用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和工具,保证施工质量。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防止施工设备和材料受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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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第一条总则第二条基本要求第三条结构安全工程第四条防火工程技术交底第五条防水工程技术交底第六条水电工程技术交底第七条泥水工程技术交底第八条木作工程技术交底第九条油漆工程技术交底第十条玻璃工程技术交底第十一条裱糊工程技术交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艺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公司形象及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造的住宅内部的装饰装修。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及危房的装饰装修。
除执行本规范以外,任何施工规范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条基本要求一、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基本程序规定:1、起居室、卧室、办公室应先顶部、再墙面、后地面;2、厨房、卫生间、开水房应先做好防水、再墙面、再顶部、后地面。
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按先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顺序施工。
4、下道工序应在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及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施工。
二、材料的基本要求1、材料采购要求:⑴、所采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包装或标识上有中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产品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抱标准、卫生标准和消防标准;⑵、采购材料时,须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⑶、采购材料入库时,应做好验收工作。
2、材料保管要求:⑴、库存材料须堆放整齐、进行分门别类专人保管;⑵、木制材料须存放于干燥通风地段,并做好防火、防虫工作;3、施工现场安全要求⑴、施工中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③、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④、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⑵、施工中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不得在未做防水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不得使用有破损、滴漏水管;③、暂停施工时,须切断水源。
⑶、施工现场防火要求:①、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②、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③、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④、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⑤、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⑷、施工现场环境要求①、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b、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c、施工现场不得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施工人员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员须在现场留宿的,须办理相关手续,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d、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e、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f、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⑸、成品保护要求①、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a、客户自行采购的施工相关材料,须有专人保管;b、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c、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装饰品在工程竣工前须加以保护。
②、施工成品保护要求:a、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b、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c、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前拆除,以免损伤。
第三条结构安全工程一、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3、不得暗藏、改动燃气管道;4、进行明火作业;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6、不得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第四条防火工程技术交底一、一般规定1、写字楼、厂房等公装装饰装修中防火工程的规定:⑴、进行旧写字楼、厂房等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动其原有的消防设施;新写字楼、厂房施工时,须经消防单位对消防设施安装验收完毕后,方⑵、写字楼、厂房吊顶用材料须采用石膏板、铝合金等防火材料及钢龙骨防火⑶、吊顶中,如须置放电源线路时,须使用金属护套管对电线加以保护;并须将护套管进行固定处理;⑷、写字楼、厂房如有木制品装饰墙时,须对其基层木材进行防火处理;⑸、公共区间使用的地毯、窗帘须符合防火要求。
2、家庭装饰装修中防火工程的规定:①、厨房、卫生间吊顶用材料须采用铝合金、塑料、等防火材料及钢龙骨防火辅助材料;②、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吊顶须置放电源线路时,须使用PVC阻燃护套管对电线加以保护;并须将护套管进行固定处理;③、铺设电气线路时,须与燃气管道、进水管道保持有效距离(20CM);④、地面采用木制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在地面铺设暗藏电气线路时,须将其在地面予以固定并用2CM厚水泥砂浆将其封闭。
⑤木质龙骨应刷防火涂料进行阻燃处理。
第五条防水工程技术交底一、一般规定1、防水基层表面须保持干燥,并要求平整、牢固,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2、对基层表面残留的灰奖块及突出部分须铲平、扫净;3、基层敷设的电源线路及给排水管道必须基本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4、基层敷设的电源线路及给排水管道须固定并用水泥砂浆填埋,且须与其他基层面保持一致;二、材料准备1、防水材料有防水油膏、防水粉(剂)等;非补漏性一般防水通常采用防水油膏;三、防水施工1、厨房、卫生间墙地面防水施工:⑴、将基层表面残留的灰奖块及突出部分须铲平、扫净;对空鼓、起砂、开裂处,铲除起空鼓砂层,并用1:3的水泥砂浆将其修复;⑵、待修补处养护干燥后,用防水浆对整个防水基层涂扫一遍;⑶、待第一遍防水浆干燥后,再防水浆均匀涂刷一次;⑷、待防水层干燥后,须在防水施工地带采取封闭灌水进行检渗漏实验,如24小时后检测无渗漏,则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窗边防水施工:⑴、原窗拆除后,须将防水剂与1:3的水泥砂浆混合搅拌均匀后,沿窗边批挡找平;、⑵、窗框安装牢固后,在墙体与窗框缝隙处以加入防水剂的水泥砂浆填实,并与连、接墙体平整;3、施工要求⑴、厨房、卫生间整个地面一般情况下,离地30CM高处以下及地面须涂刷二遍防水浆;⑵、厨房、卫生间给排水管改造位置须对管道周边50CM以内涂刷一遍防水浆;⑶、卫生间淋浴喷头定位墙面,须以定位点中心左右两边75CM离地2MM部分涂刷一遍以上防水浆;⑷、与卧室相邻的卫生间隔墙,须对整面墙体涂刷一遍以上防水浆;⑸、起居室或卧室采用木质材料装饰地面的,须按以上方式对阳台地面进行防水处理;第六条水电工程技术交底一、给排水管道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
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6.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其pvc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用专用pvc胶水涂满均匀套好。
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7、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150mm,交叉距离不小于30mm;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冷热水管间距不小于150mm。
二、电气工程1、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空调用电须单独由配电箱分路。
配电箱内需排三只空调,插座、照明、厨房、房间、客厅要分路排,电线要分红、蓝、双色线且均要用6分PVC套管,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2、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
3、电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产品材料。
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
原则上,红色、黄色、兰色、为火线色标。
兰色、绿色、白色为零线色标,黑色,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4、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塑料导线管(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不得有只顾自己,而不顾大局的施工作风。
5、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
PVC管一头要穿进总开关箱约3cm左右,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
所有导线在PVC塑料导线管里不能有接头。
6、预埋导线的线径大小是按电器的功率来测算的,空调,浴霸,电热水器,冰箱的线路必须从开关箱单放到位。
7、所有预埋导线留在接线盒处的长度为20cm,按线盒必须用水泥砂浆封装牢固,并使其保持端正,不得歪斜,其合口要略低于墙面0.5cm左右。
总开关箱大小可视客户用电线多少来确定。
8、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
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阻燃PVC护套管的拐弯和接头处须用弯接头或直接头套接,接口处须加电气专用胶布粘接。
9、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²,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m²空调、热水器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4mm²。
10、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11、插座离地面应为300 mm(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除外)、空调插座(底口距离)离地最少18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