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收益还原法
土地估价之收益还原法

三、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公式
1、基本公式
V =a r
2、最简单的情形
V
= a1 +
a2
(1+ r1)(1+ r1)×(1+
+
a3
+⋅⋅⋅+
r2)(1+ r1)×(1+ r2)×(1+ r3) (1+
an r1)×(1+ r2)×⋅⋅(⋅ 1+
rn)
1
3、有限年期且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形 •收益率大于零的情况:
5
对资本化率应等同于具有同等风险的资本的收益率的这样一种认 识,使资本化率的确定可以包容多种情况,避免—些过于武断或只适合 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结论。
资本化率的种类 综合资本化率 建筑物资本化率 土地资本化率
资本化率的种类(续)
RO=(RL×VL十RB×VB)/(VL十VB) 式中:RO——综合资本化率,适合于土地和建筑物合一的估价;
不动产价格=纯收益/利息率 例如,假设某人有一不动产,每年可产生10万元的纯收益,同时此人有 200万元货币,以5%的年利息率存入银行,每年可得到10万元的利息,则对 该入来说,理论上这宗不动产与200万元的货币等价,即值200万元。
上面的例子在下述前提条件下才成立,即纯收益每年不变,资本化率每 年不变,获取纯收益的年限为无限年,并且投资不动产的风险与银行存款的 风险相当的收益还原法情形。
4
不动产出租中总费用的计算(续) •保险费:指不动产所有者为使所拥有的房产免遭意外(火灾等)而向保险 公司支付的费用。我国一般按房屋重置价格或现值的0.15%一0.2%计。 •税金:指不动产所有者由于不动产出租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税务 机关缴纳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关于纳税标准,国家和各省市县均有具 体规定。营业税、城市建设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税国家均为统一标准。 •中介费用:指通过各中介机构发生租赁的,应当由不动产所有者支付 给中介机构的费用。一般为一个月的租金额。 •折旧费: (土地估价)
浅谈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价格评估中的应用

浅谈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价格评估中的应用土地价格评估是指专业人员按照一定的土地评估目的,遵循科学的土地估价原则、程序与方法,对土地的市场价格的测定。
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路线价法以及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本文主要介绍了收益还原法的概念、特点以及其在土地价格评估中的基本应用,同时也简要分析了收益还原法的一些缺陷。
标签土地价格评估;方法;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土地估价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对土地、房屋、不动产或者其他具备收益性质资产进行估价的基本方法。
它是根据预期原理,即求得未来收益权利現在的价值。
其主要是运用适当的资本化率(还原率), 将预期的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正常纯收益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的现值, 求其之和得出估价对象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收益还原法求得的价格,称为收益价格。
1 收益还原法的原理由于土地具有固定性、不增性、个别性、永续性等特性,使用者在占有某块土地时,土地不仅能够提供现时的纯收益,而且还能期待在未来年间源源不断地继续取得。
当将此项随时间延续而能不断取得的纯收益,以适当的还原利率折算为现在的价值的总额(称为收益价值或资本价值)时,它即表现为该土地的实质价值,也是适当的客观交换价值。
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
这就是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2 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公式收益还原法以土地纯收益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它只适用于有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者房地产的估价。
土地的纯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因素对土地收益的贡献量,或其应得的报酬后的余额。
这种土地的纯收益是因使用土地而带来的,理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实际上就是地租。
收益还原法的最一般的计算公式为:V=a11+r1 +a2(1+r1)(1+r2) +…+ an(1+r1)(1+r2)+...+(1+rn)式中:a1, a2,…an分别为未来各年的纯收益;r1,r2,r3 …rn分别为未来各年的还原利率。
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_0

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收益还原法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估价的基本方法之一,该方法适用于具有现实或潜在收益的土地估价。
在估价过程中能否准确的确定收益还原法中各参数取值,将对评估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很大影响。
标签收益还原法;土地价格评估在我国市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前三者为国际上所公认市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
在我国,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已日趋完善,使用频率和准确度也不亚于前三者,因此,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也可称为我国市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
在此结合土地评估实践,就收益还原法及其在土地价格评估中的应用作如下探讨。
1 收益还原法是土地估价的基本方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资本化法,即在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总和的一种方法。
收益还原法的经济涵义是:在一定量的土地上进行经济活动,土地提供的收益额,按照一定的资金报酬率计算,付出一定量的资本金,就可以取得与一定量土地提供的等量收益。
收益还原法是评估土地价格的基本方法。
它具有科学性、实用性。
科学性是指收益还原法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易的法则,即符合等价交换规律的要求;实用性是指在土地资产评估中是完全可以应用的方法。
因此,其他的几种评估方法,均应以收益还原法为基础。
2 收益还原法的应用前提由收益还原法基本公式P=a/r可知,评估结果取决于土地纯收益及还原率准确程度。
对纯收益进行分析,可得到如下三种收益法的应用前提:第一,续用前提。
其含义是土地的现行投放状态对其未来使用与运营具有有效性。
第二,预用前提。
其含义是当土地尚未投人使用与运营,但其注定可以在未来投入使用与运营,且有收益。
第三,未来预期收益及其成本能用货币衡量,否则就无法利用收益还原法的公式;而土地还原利率是一种社会一般投资报酬率,受很多因素影响,主要包括社会、经济、生活等各方面,确定它也是一个难题。
浅谈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估价实践中的应用

浅谈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估价实践中的应用作者:高邦怀高帮胜李扣芹周国胜来源:《科技经济市场》2008年第04期土地估价中的收益还原法是根据预期原理,即求得未来收益权利的现在价值。
其主要是运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预期的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正常纯收益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的现值,求其之和得出估价对象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是不动产估价中最重要的最常用的基本估价方法之一,采用收益还原法求得的价格,称为收益价格。
1 总收益测算1.1确定房地产总收益1.1.1在确定总收益时,一般应考虑以下条件:总收益是指客观收益(一般情况下的正常收益),而不是待估房地实际收益。
如目前空置的写字楼,在评估时不能按零收益计,而应按同类写字楼的平均租金计算收益;经营效益特别好的酒店,不能按它本身的高入住率计算收益,而应参照市场同类酒店的平均入住水平计算;收益必须是长期可以固定取得的收益。
如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的房地产,目前改作商业使用,租金明显高于工业用途,但由于未进行土地变更登记,政府部门随时会对这种擅自变更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业主补交工业用途与商业用途土地出让金的差价,所以目前的商业租金收益是一种无保障、不固定的收益,故不能作为客观收益。
收益是安全可靠的收益(即风险小的收益)。
1.1.2确定收益的方法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及土地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收益有土地收益(单纯的土地租金)、房地收益两种。
如确定土地收益调查、收集土地所在地的与待估宗地同区域的单纯的土地出租案例(土地租赁协议),结合待估宗地的区域因素、个别因素、期日等因素修正,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宗地的土地收益。
如确定房地收益,可通过调查待估宗地所处区域、同类用途、结构相似、装修档次相近的房屋租金水平、房屋出租率、有效出租面积等情况,分析、比较确定待估房地的收益。
房地年总收益=年单位面积租金×房屋出租率×有效出租面积(有效使用面积)或者通过确定企业总的营业收入来确定收益(其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凡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收入都不得遗漏,也不得重复计算)。
土地估价之收益还原法

土地估价之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这个土地估价方法!第一收益还原法概述1、收益还原法的定义和原理是在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
来自土地的收益相对于土地使用者而言,称为土地收益;而相对于土地所有者而言,称为地租。
2、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公式(1)土地年纯收益不变,使用年期无限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p=a/rp-土地价格a-土地纯收益r-土地还原率a=pr(2)土地年纯收益不变,使用年期有限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p=a/r[1-1/(1+r)n]n-使用土地的年限或土地收益的年限(3)土地纯收益在若干年内有变化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4)未来若干年后的土地价格已知的条件下的计算公式(5)纯收益按等差级数递增或递减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6)纯收益按一定比率递增或递减时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7)纯收益、还原率有变化的土地价格计算公式:p=a1/(1+r1)+a2/(1+r1)(1+r2)+…+a3/(1+r1)(1+r2)…(1+rn)本公式实际上是收益还原法基本原理的公式化,也就是收益还原法公式的最一般形式,前面六类公式都是它的特例。
3、收益还原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1)收益还原法的特点a.收益还原法以地租理论和生产要素分配理论为理论依据b.收益还原法以收益途径评估价格,求得的价格称为“收益价格”c.收益还原法评估结果的准确度取决于土地的纯收益及还原率的准确程度(2)收益还原法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但对于没有收益的不动产的估价则大多不适用。
收益还原法是具有理论依据而应用面很广的一种估价方法,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稳定纯收益和适当还原率的求取比较困难。
第二收益还原法估价的程序和方法(一)估价程序1、计算总收益2、计算总费用和折旧费、房屋收益或其他资产的`收益等3、计算土地纯收益4、确定合适的还原率5、选择公式求取地价(二)计算方法1、总收益计算方法采用客观收益,确定客观收益一般要考虑三个条件。
土地估价师: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题的解题步骤-土地估价师考

土地估价师: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题的解题步骤-土地估价师考试-考试吧土地估价师备考指导: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题的解题步骤。
在土地估价师计算题中有部分是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的,今天考试吧网校教大家如何做好这一类的试题:(一)审题1、明确题意,选择估价方法。
待估地产有收益,适合采用收益还原法2、明确估价时点3、明确题目提供的条件,思考如何利用这些条件计算收益和费用4、明确题目要求计算出的价格类型(二)解题思路第一步:求取房地合一的房地产共同产生的纯收益第二步:计算建筑物部分产生的纯收益第三步:从房地纯收益中扣除建筑物纯收益,得到土地纯收益第四步:计算剩余使用年限下的土地市场价格(三)列出评估过程1、解题思路及计算方法: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2、基本公式(1)房地年纯收益计算公式(2)建筑物年纯收益计算公式(3)土地年纯收益计算公式(4)有限年限土地价格公式3、计算步骤(1)计算房地年总收益(需要逐步列出算式,最好给每步算式加上小标号)①年租金收益=月租金收入×12月②押金年运用收益=押金×押金收益率(四)难点及常见错误分析1、难点(1)估价时点和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2)土地年纯收益的计算(3)所提供条件的清晰分类2、常见错误分析(1)没有解题思路说明(2)房地总收益、费用、押金运用收益等未按年计算(3)房地总收益中未计算押金运用收益或处理错误(4)建筑物年纯收益计算基数错误(5)未进行年期修正或修正的土地使用年限错误(6)没有计算土地单位面积价格(7)解题思路或计算步骤混乱更多土地估价师信息请关注:土地估价师考试1 2 下一页相关推荐:2010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时间:9月11、12日2010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4月30日开始。
浅谈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估价实践中的应用

l ( )管理费:对出 屋进 必要管 所需费 一般 租房 行的 理 用, 按年租金
的2%一 5%。 2 ( )维修费:按房屋重置价的1.5%一 2%。 3 ( 降 险费:按房屋重置价或房屋现值乘以保险费率, 我国的保险 费在0.15%刁. % 2 4 ( )税金:依据待估宗地所在城镇房屋出租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文件、 规定确定, 一般有房产税(按年租金的 1 %计)、 2 营业税(按 租金的5%)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的百分比计, 纳税人所 在地在市区的, 税率为 7% ;所在地在县城、 建制镇的, 税率为 5%;所在地不在市区、 县城或建制镇的, 税率为 1%)、 教育费附 加(按营业税的4%)等。 5 ( )设施设备、 装修及易损部件重置费用摊提(折旧):电梯、 空调 系统、 给排水、 消防、 强弱电、 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及屋顶、 走道、 墙面粉刷等部件比建筑物本身折耗更快, 必须在建筑物的使用 寿命期内定期更换重置, 所以通常将重置时预期成本按使用寿 命比 例分摊。 当然, 若新电梯或其它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等于或超 过建筑物本身的剩余寿命, 则不必扣除重置费用摊提。 有些特定 的房地产, 建筑物需经内部装修才可出租给承租人, 若此类装修 是为达到市场租金所必须且由出租人负担, 则这些装修费用必 须按其使用寿命比例分摊。 6 ( )房屋的 折旧费 第三种、 计算企业经营收益中总费用 企业经营中的总费用一般包括:原料费、 运输费、 折旧费、 一 般管理费、 职工工资、 应纳税金、 房屋的维护、 保险等费用、 经营 利润、 归属于非土地资产的收益等 在企业改制土地价格评估中, 企业经营的有关费用可采用 资产评枯机构的评估结果。
1.1.2 确定收益的 方法
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及土地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收益 有土地收益(单纯的土地租金)、 房地收益两种。 如确定土地收益 调查、收集土地所在地的与待估宗地同区域的单纯的土地出租 案例(土地租赁协议) , 结合待估宗地的区域因素、 个别因素、 期 日 等因素修正, 采用市场比 较法确定宗地的土地收益。 如确定房 地收益, 可通过调查待估宗地所处区域、 同类用途、 结构相似、 装 修档次相近的房屋租金水平、 房屋出租率、有效出租面积等情 况, 分析、 比较确定待估房地的收益。房地年总收益 二 年单位面 积租金 x 房屋出租率x 有效出租面积(有效使用面积)或者通过 确定企业总的营业收人来确定收益 (其收人包括主营业务收入 和其他业务收人, 凡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收人都不得遗 漏, 也不得重复计算)。 2 总费用测算 在评估中, 费用一般只限于现有的营业成本, 即只考虑经营 这一房地产的现金支出。它包括产生总收益所必需的与房地产 相关的费用, 但不包括与业主有关的费用,比如贷款或利息支 出、 所得税和折旧 扣减等, 因为这些费用只与某个特定业主的债 务或纳税情况有关而与房地产评估无关。 当然, 不扣折旧是有前 提条件的:即需在还原利率中包含了投资回收率。 根据确定的收益, 分以下几种情况考虑费用。 第一种、 计算土地租赁总费用, 一般单纯的土地租赁, 发生 的费用主要有:土地税: 因使用和租赁土地而缴纳的有关税费, 按有关文件规定取值;管理费:指管理人员的薪水及其他费用, 一般以年租金的3%计算;维护费:维护土地使用所发生的费用。 如给排水及道路的修缮费,实地调查或按年租金的 1%一 3%计 算。 第二种、 计算房地出租中的总费用, 房地出租中, 支出的总 费用有: 20 8 年第4 期 0
收益还原法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

第1 期
贵 阳学院学报 ( 自然 科学版 ) ( 季刊 )
J OUR NAL O UI F G YAN OL E E GC L G
Vo . No. 15 1
21 0 0年 3月
N trl cecs( u r r ) a a S i e Q a e y u n tl
然 的因素后 所 能得 到 的一般正 常 收益 。有些 学者
这个公 式是在 a每 年不 变 :每 年不 变 且 大于 r
零; 土地使用 为 n年 时使用 。
在不考虑 年期 和其 他 因素修正 的前 提下 , 可将
收稿 日期 :0 9—1 20 2—1 8
作者简介 : 王
一
筑 (9 8一) 女 , 16 , 安徽凤阳人 。 贵州大学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讲师 。
5 — 2
已经 对 土地纯 收益 的测算 提 出了一 些预 测模 型 , 但 在实 际工作 中应 用不 足 , 以如 何准确 地 预期 未来 所 投资 的主体 收 益水 平 和 现 时投 资 未 来 时段 的 收益
水平 是 当前 迫 切而重 要 的问题 。
原利 率对估 价结果 的影响很 大 , 想获 取相对 准确 要
关 键 词 :土地 估 价 ;收益 还 原 法 ;纯收 益 ;还 原利 率
中 图 分类 号 :F0 . 3 13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7 —62 ( 00 1 0 2 3 6 3 15 2 1 )0 —05 -0
Ap lc to fI c m e Re u i g Pr c s o La p a s l p ia in o n o d cn o e st nd Ap r ia
收益还原法 又称 收益法 , 土地估价 中最常用 是 的方法 之一 , 它是 将土地 未来每 年的预期 可观 收益 以一定 的资本化率 ( 还原 利率 ) 一折 算 到估价 期 统 日的一种估 价方 法 。收 益还 原 法计算 土 地 价格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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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收益还原法
一.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收益还原法是将预计的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地租),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将其统一还原为评估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土地未来地租的资本化是其基本原理。
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P=a/r[1-1/(1+r)m]
式中:P--有限年期土地收益价格;
a--年土地纯收益;
r--土地还原利率;
m--土地使用年期。
二.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宗地价格的程序
1.搜集与待估宗地有关的收益和费用等资料;
2.估算年总收益;
3.估算年总费用;
4.计算年纯收益;
5.确定还原利率;
6.选用适当的计算公式求得试算收益价格;
7.确定待估宗地地价。
2.3 总收益指客观总收益,即合理使用不动产过程中持续而稳定获得的正常年收入,包括租金收入、保证金和押金的利息收入等。
2.4 总费用
2.4.1 土地租赁中的总费用
土地租赁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税;
2.土地管理费;
3.土地维护费;
4.其他费用。
2.4.2 房地出租中的总费用
房地出租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经营维修费;
2.经营管理费;
3.房屋年保险费;
4.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
5.房屋年折旧费;
6.房资本的利息
7.其他费用。
2.4.3 经营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
经营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销售成本;
2.销售费用;
3.经营管理费;
4.销售税金;
5.财务费用;
6.经营利润。
2.4.4 生产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
生产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
2.产品销售费;
3.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财务费用;
5.管理费用;
6.企业利润。
2.5 求取年纯收益
1.土地租赁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土地年纯收益=年租金收入―年总费用
2.房地出租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土地年纯收益=房地产年纯收益―房屋年纯收益
房地产年纯收益=房地产出租年总收入-房地产出租年总费用
房屋年纯收益=房屋现值×建筑物还原利率
3.经营性企业房地产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房地产年纯收益=经营总收入―经营总费用
土地年纯收益=房地产年纯收益-房屋年纯收益
4.生产性企业房地产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土地年纯收益=生产总收入―生产总成本
5.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年纯收益求取:
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年纯收益可采用比较法求取,即比照类似地区或相邻地区有收益的相似土地的纯收益,经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其土地纯收益。
2.6 还原利率的确定
2.6.1 综合还原利率、土地还原利率和建筑物还原利率的关系
还原利率分为综合还原利率、土地还原利率和建筑物还原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应按下面公式确定:
r=(r1L+r2
B)/(L+B)
式中:r--综合还原利率;
r1--土地还原利率;
r2--建筑物还原利率;
L--土地价格;
B--建筑物价格。
2.6.2 还原利率的确定方法
还原利率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不动产纯收益与价格比率法:应选择三宗以上近期发生交易的,且在交易类型上与待估不动产相似的交易实例,以交易实例的纯收益与其价格的比率的均值作为还原利率。
2.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即:还原利率=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
安全利率可选用同一时期的一年期国债年利率或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风险调整值应根据估价对象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不动产市场等状况对其影响程度而确定。
3.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率综合排序插入法:将社会上各种相关类型投资,按它们的收益率与风险大小排序,然后分析判断估价对象所对应的范围,确定其还原利率。
在确定土地还原利率时,还应注意土地所有权价格的还原利率和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还原利率
存在区别。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大于土地使用权,其风险也比土地使用权小。
因此,其二者的还原利率是有差别的。
2.7 计算收益价格
2.7.1 计算收益价格时,应首先根据纯收益流量的变化规律,判定估价对象纯收益流量属于下列那种类型:
1.纯收益流量每年固定不变;
2.纯收益流量每年按某个固定的数额递增或递减;
3.纯收益流量每年按某个固定的比率递增或递减;
4.纯收益流量按其他有规则的变动。
2.7收益还原法的适用范围
收益还原法只适用于有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不适用于没有收益的不动产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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