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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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船舶消防安全责任1.船舶所有人应当为船舶的消防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并委派专人负责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船舶所有人应当保证船舶的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修理。

3.船舶所有人应当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船舶消防设备管理1.船舶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2.船舶消防设备应当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保持畅通。

3.船舶消防设备应当随时准备使用,不得被堵塞、使用过期或者损坏。

第四章船舶消防组织管理1.船舶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明确消防指挥人员和各级消防组织的职责。

2.船舶应当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并定期进行演习,以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船舶消防组织应当定期组织船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船员的消防意识。

第五章船舶火灾应急处置1.船舶发生火灾时,船员应当立即执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报告船长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2.船舶火灾情况紧急时,船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救援。

3.船舶火灾处置过程中,船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组织指挥,及时疏散人员并防止火势蔓延。

第六章船舶消防安全检查1.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船舶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排水系统等。

2.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由专业的消防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船舶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船舶所有人,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章船舶消防安全培训1.船舶所有人应当定期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知识、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等。

2.船舶消防安全培训应当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船舶所有人应当保留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对船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八章船舶消防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1.船舶发生火灾或其他消防安全事件时,船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2023年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是航运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运行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防范火灾和事故,保障船员的安全和生产秩序,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原则1. 安全为首要原则。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宗旨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船舶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2. 预防为主要手段。

加强火灾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船员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3. 综合管理。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措施,包括设备控制、人员管理、培训教育和制度管理等。

三、基本要求1. 船舶消防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系统应经常检查、保养和测试,确保其运行正常,保障船舶的消防安全。

2. 船舶应具备消防用品和器材。

船舶上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水带等必要的消防用品和器材,以应对突发火灾。

3. 船舶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制定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消防工作流程等,为船员提供明确的消防工作指导。

4. 船舶应加强消防培训和教育。

定期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船员的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船舶应加强火灾监测和报警系统。

船舶应配备火灾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报告火灾情况,确保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四、具体要求1. 船舶消防设施要求(1) 船舶应有足够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满足灭火应急需求。

(2) 船舶应有消防水带和消防泵等消防水源设施,保障供水量和压力。

(3) 船舶应配备适合船舶类型和规模的消防系统,如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泵、消防栓等。

2. 船舶消防管理制度要求(1) 船舶应建立健全消防部门,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

(2) 船舶应建立消防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火灾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3) 船舶应建立火灾事故案例数据库,定期总结和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完善防控措施。

3. 船舶消防培训和教育要求(1) 船舶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船员的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船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注册在本国籍和在我国境内航行的船舶,包括商业船舶、渔船、客船等。

第三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船舶消防安全设备和设施管理第四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安全设备和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第五条船舶消防安全设备和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泵、火警报警系统等,船舶所有人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六条船舶应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并进行相应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船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设备和设施标识,以便船员熟悉和操作。

第三章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第八条船舶应制定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船舶舱室应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易燃液体。

第十条船舶船员应定期进行火灾防范和灭火知识培训,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火灾报警系统应具备及时准确的报警功能,船员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

第十二条船舶船员在发生火灾时,应按照预案迅速行动,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三条船舶处于火警状态时,船员应配合救火人员进行救护和安全疏散,不得妨碍救火工作。

第四章灭火设备和灭火器材管理第十四条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各类规格的灭火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易燃物品和易燃液体储存区域附近,并能够方便使用。

第十六条灭火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灭火器材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用和过度使用。

第十八条灭火器材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证其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五章消防演练和事故调查第十九条船舶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包括灭火演练、疏散演练等。

第二十条演练应真实模拟实际火灾场景,确保船员熟悉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演练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船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和进出我国港口的各类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原则上分为船舶设计、建造、使用、维护和防火装备的认可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和建造要求第四条船舶设计和建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确保船舶的结构能够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2. 船舶上的防火、灭火装置应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灾;3. 配备足够数量和满足有效使用条件的火灾报警器材;4. 保障船员和乘客疏散的舱室通道、逃生梯、救生艇等设施合理设置和保持有效状态;5. 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其数量、类型、规格和摆放位置满足规定要求;6. 船舶上应设有专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

第三章使用管理要求第五条船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船员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3. 确保火灾报警器材、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 对乘客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四章维护和保养要求第六条船舶的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的消防设备,确保其完好;2. 检查和修理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装置等装备,确保其正常工作;3. 定期清理舱室和通道,防止可燃物积聚和火灾蔓延。

第五章防火装备的认可要求第七条对船舶上的防火装备应进行认可,符合下列要求:1. 防火装备必须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2. 防火装备的有效期限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并应及时进行检验和更新;3. 携带假冒防火装备及其相关材料的行为应严禁。

第六章罚则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1. 对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2. 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的,责令停船整顿,并处以较大数额罚款。

第七章附则第九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船舶消防管理制度

船舶消防管理制度

船舶消防管理制度1、为保护企业财产及生命安全,防火救火是每一个船员的职责,每一个船员必须严格守防火规那末,熟悉各种救火信号,一是发生火灾应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灭火,防止损失或者降低损失。

2、每一个船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掌握防火救火的知识。

积极参加公司和船上组织的防火演习,熟悉各自职责及技能。

3、严禁在船上使用明火电炉,不得超负荷用电,不许在电线上挂东西,不许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要时常检查路线,防止损坏电线(绝缘)包皮或者短路造成火灾。

4、不许随意丢烟头,对进入燃油仓或者检查漏油点时,严禁抽烟。

5、救火人员要随时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使用灭火工具时应注意位置及风向。

7、发生火灾时应把所有的船舶文件,证件、票据等重要证据资料及时转移到安全地方。

8、对发生火灾火势不能控制的,应即将启动应急预案,即将向消防部门求救,向公司报告情况。

9、对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况赋予处分,对防火救火作出显著成绩的公司将赋予奖励。

船舶消防安全规定 xx-10-31 21:28 | #2 楼方针、责任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船舶领导有责任对船员发展遵章守纪和消防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安全防范意识。

监视船舶消防安全承受公安消防和港务监视的监视检查;承受公司消防监视员、海务监视员、机务监视员、劳动安全监视员监视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即将整改,整改有艰难的,要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并报船舶管理处,由船舶管理处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消防设备、器材管理船舶应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和合用标准的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消防设备、器材由二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发展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即将可用的良好状态。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船舶消防安全导则、消防安全责任制: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机组成员负责其工作场所和住所的消防安全。

1.3船长负责遵守船员的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检查组和航海监管人员有权要求船舶灭火、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纠正权。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暂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海事处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消防设备、器材管理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级社的规范要求、或船旗国提供消防设备和设备。

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设备状况良好,可立即使用。

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应定期对指定项目进行消防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

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

3.4船舶应每周测试通用报警设备;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3.5每月对灭火器、检查消防设备,并挂牌。

3.6任何地方使用的灭火器应至少具有1只应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每月检查机舱紧急切断装置。

3.8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动关闭的防火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禁止人为行为将其长期固定并敞开。

船舶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船舶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货物和船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船舶安全消防领导小组船舶安全消防领导小组负责船舶安全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制定、修订船舶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组织船舶安全消防培训和演练,监督船舶安全消防工作的落实。

2. 船舶安全消防管理人员船舶安全消防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安全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船舶安全消防培训和演练;(2)负责船舶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3)负责船舶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回收;(4)负责船舶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负责船舶消防记录的填写和保管。

3. 船员船员是船舶安全消防工作的主体,应当遵守船舶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履行以下职责:(1)掌握船舶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2)熟悉船舶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4)参与船舶消防培训和演练;(5)执行船舶安全消防管理人员的指令。

三、船舶安全消防设施与器材1. 船舶安全消防设施船舶应当配备以下安全消防设施:(1)消防总管和分总管;(2)消防泵和消防栓;(3)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4)消防沙箱和消防泡沫发生器;(5)消防信号和报警装置;(6)其他消防设备。

2. 船舶安全消防器材船舶应当配备以下安全消防器材:(1)灭火器;(2)灭火毯;(3)呼吸器;(4)消防手套;(5)其他消防器材。

四、船舶安全消防管理与操作1. 船舶安全消防设施与器材的检查与维护(1)船舶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船舶安全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2)船舶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船舶安全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3)船员应当熟悉船舶安全消防设施与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船舶火灾防控能力,保障船舶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海商法》、《航行约章》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商业运营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轮等。

第三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贯穿船舶的设计、建造、使用、维护等全过程,具体责任和措施由船舶管理人、船东和船员共同承担和负责。

第四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火灾发生为主要目标,防范火灾蔓延为次要目标。

在灭火过程中,要确保船舶上的人员安全。

第五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确保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综合防范,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当综合考虑船舶的特点、船舶使用环境和船舶使用的材料等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依法管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船舶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全员参与,船舶消防安全是全体船员的共同责任,船舶管理人、船东和船员应当共同参与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船舶消防设备和装备第六条船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置适合的消防设备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消防水管等。

第七条船舶的灭火器应当具备防爆功能,稳定性能和灵敏度高,能够及时有效地扑灭火源。

第八条船舶的消防栓应当正常运行,保持清洁,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九条船舶的消防泵应当具备良好的抗腐蚀性能和扬程性能,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足够的水源。

第十条船舶的消防水管应当具备良好的耐高温性能和耐腐蚀性能,防止因管道老化而造成水源供应不畅。

第十一条船舶应当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如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等,以应对船舶遇险时的紧急情况。

第三章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船舶管理人应当制定符合船舶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消防安全责任的明确,包括船舶管理人、船东和船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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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公司的安全检查组及机海务监督人员有权对船舶召集消防、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纠正权。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暂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由海务部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级社的规范要求、或船旗国的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
好状态。

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

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

3.4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3.5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

3.6用于任何处所的灭火器至少有1只应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

3.8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长期固定并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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