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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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铁龙物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0年5月28日大连目录一、会议议程及会议事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说明 (2)二、会议议案关于补选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 开始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6楼会议室出席人员:股东及其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议程: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说明二、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1.关于补选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三、记名投票表决议案四、宣布股东大会结束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说明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注意事项宣布如下: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1日)登记在册,且已在本次股东大会正式召开前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其中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双重身份出席会议。

三、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的股东或其代表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 √ ”;表决完成后,请将表决票投入票箱,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国新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国新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20年6月29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时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上午9:00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秦港股份: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秦港股份: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公告编号:2020-016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5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25号秦皇岛海景开元大酒店二层开元厅(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卞英姿先生、职工监事曹栋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喜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郭西锟先生、副总裁聂玉中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3、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宣派末期股息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上述议案均经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苏美达: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苏美达: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年5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30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201会议室议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二、相关人员介绍议案,与会股东审议三、独立董事代表汇报独立董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四、会议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通过五、会议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放现场表决票六、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七、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监票人监督(会间休息)八、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结果九、总监票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十、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意见十一、通过大会决议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清单议案材料目录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议案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2020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 (9)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8)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4)议案七:关于支付公司2019年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28)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年审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29)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公司2019年年报及摘要请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布的资料。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本次会议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度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

《股东会议纪要》简单范文之令狐文艳创作

《股东会议纪要》简单范文之令狐文艳创作

股东会议纪要令狐文艳时间:年月日出席人员:主持人:决议事项:一、各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由原公司第二任股东出让公司100%的股权,第三任股东共同持股接手莎车县安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各出资人即为该公司股东。

出资人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所占公司注册总额的比例。

1、住所:县路。

其出资额万元,其中现金出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土地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2、住所:省(县)路号。

身份证号:,以现金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3、住所:省(县)路号。

身份证号:,以现金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三、公司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四、原公司章程中的第四章第五条经会议决议修改如下:原股东的100%股权现转让给公司第三任股东所有,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退出公司股东会。

五、全体股东经商议后一致推荐由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三任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行使《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关于监事会的权利,监事由股东会民主选举产生。

全体股东一致推荐担任公司监事。

七、全体股东或董事会一致同意聘请担任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为年。

八、公司名称经登记机关预先核准并开立临时银行账号,现公司已有基础账户。

各出资人必须在日内将认缴的现金足额缴讫,认缴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由法定验资机构评估作价,并由全体股东推举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出资证明书。

九、各股东应按本纪要商定的期限出资,凡逾期出资的,应加付银行利息。

超过日尚未出资的,取消其股东资格,其出资由其他股东按比例分摊追加,或吸收新股东顶替。

十、公司存续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不得抽回。

股东的出资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办法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如有盈利,按公司章程规定给各股东分配股息和红利;公司如有亏损,由各股东根据各自的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提亏损。

十二、公司如终止,依法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在归还债务缴纳应缴纳税金和剔除清算费用后,对剩余财产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ST中安: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T中安: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〇年五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目录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4)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议案八、关于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13)议案九、关于2020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16)议案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附件 (20)附件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附件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8)附件三、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规定:一、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大会秘书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投票。

国投电力: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国投电力: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年6月18日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 00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 号207 会议室三、会议内容:(一)主持人致开幕词;(二)选举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三)审议下列议案:1.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4. 《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5.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7.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时,会议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五)股东审议表决;(六)清点表决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九)主持人致闭幕词。

议案一: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

2019年,经济波动下行、全球化合作退潮、国际贸易争端持续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在这“十三五”收官前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积极研判宏观经济环境和电力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变化,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风险防控为基础,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为主线,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稳增长、业务发展有突破,实现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第一部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一、2019年度公司经营成果截至2019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3406.23万千瓦,同比减少0.02%;资产总额2247.22亿元,同比增长1.81%;资产负债率66.89%,较上年期末降低1.31个百分点。

中国神华:关于提高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

中国神华:关于提高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0-0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拟提高2019-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19-2021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拟提高2019-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

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百〇六条规定,除非发生根据董事会判断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特殊情况,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本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

二、本次提高的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本开支及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本公司拟提高2019-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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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二〇二〇年五月目录一、会议通知 (1)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议程 (23)三、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议程 (25)四、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议案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6)议案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8)议案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9)议案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1)议案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33)议案六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36)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38)议案八关于神华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40)议案九关于与神华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9)议案十关于提高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61)议案十一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4)议案十二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6)议案十三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7)议案十四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8)议案十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9)议案十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1)议案十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3)五、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议案一关于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类别股东会相关条款的议案 (74)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2020-0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分依次召开。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B座一层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特别提示: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关于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类别股东会相关条款的议案》所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第115条内容,已包括在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章程修正案中。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提醒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投票意见,将视同其对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关于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类别股东会相关条款的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意见。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提高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公告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0-14、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3-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本次会议还将审议、听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请见与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同时刊登的相关公告。

6、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须符合本公司章程、上市地监管规则(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等的要求。

7、本公司还将于2020年5月29日当天在股东周年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之后,召开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关于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类别股东会相关条款的议案》。

H股股东请查询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请查询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H 股通知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一)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表)应当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回执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六、其他事项(一) 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三) 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

(四)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10 5813-1088传真:010 5813-1814(五) 备查文件: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董事会秘书黄清2020年4月10日附件1: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附件3: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4: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附件1: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大会主席(注1)或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拟委派代表的姓名。

2. 委托人可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作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所载决议案外,阁下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周年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

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 A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邮政编码100011,传真010 5813-1814,方为有效。

5.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人(本公司)(注1)(中/英文姓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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