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预算费用组成与取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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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

电力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

电力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一、背景介绍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寿命,进行定期的检修工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电力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以便于统一标准、合理控制成本和质量。

二、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工费用- 检修工程所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 人工费用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工种的技术人员的工作内容和难度而有所差别。

2. 材料费用- 检修工程所需的各类材料费用,包括电力设备易损件、维修材料、消耗品等;- 材料费用根据工程所需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进行计算。

3. 设备使用费用- 检修工程所需的特殊设备租赁费用;- 设备使用费用根据工程所需设备的种类、租期和使用率进行计算。

4. 运输费用- 检修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根据货物的数量、距离和运输方式进行计算。

5. 其他费用- 检修工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保险费、差旅费、临时工费等;- 其他费用的具体内容和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三、取费规定检修工程费的取费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额计算- 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制定检修工程费的定额计算方法;- 定额计算方法应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够准确反映检修工程费的合理取值。

2. 成本控制- 在制定检修工程费的定额时,要充分考虑成本控制的需要,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合理控制成本可以提高工程的效益和竞争力。

3. 标准化- 检修工程费的定额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标准化可以实现工程的统一管理和监控,提高检修工程的效率和稳定性。

4. 监督检查- 对检修工程费的取费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执行和效果的达到;- 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检修工程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总结本文档明确了电力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

能源部关于颁发《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颁发《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颁发《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能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2.31•【文号】能源基[1988]49号•【施行日期】198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预算、决算正文注:地区分类见表2注:1.地区分类见表2.2.发电连续扩建工程,费率乘0.7系数。

3.临时设施费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者,在满足现场需要的前提下,结余部分可用于后方基地建设。

注:1.新建造价按当地观行预算价格。

2.安装直接费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算(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在内)。

3.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5公里部分的渣土运杂费。

表20 火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单机容量│12.5万及以下│25万及以下│40万及以下│60万及以下││(千瓦)│││││├──────┼───────┼─────┼─────┼─────┤│费率│1.0│0.8│0.6│0.4│└──────┴───────┴─────┴─────┴─────┘表21 送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线路长度│50及以内│100及以内│200及以内│300及以内│300以上││(公里)││││││├──────┼────┼─────┼──────┼─────┼────┤│费率│1.6│1.2│0.9│0 7│0.5│└──────┴────┴─────┴──────┴─────┴────┘表22 变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电压等级│220及以下│330│500││(千伏)││││├─────────┼────────┼──────┼──────┤│费率│1.0│0.9│0.8│└─────────┴────────┴──────┴──────┘建设单位管理费中,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06%,该项费用由能源部定额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一章概述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 17号文下达编制任务,成立各专业编制组,拟订各专业的编制大纲。

2005年1月,在哈尔滨召开专家审查会,确定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

3、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由定额总站主持先后将初稿向电力行业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分别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自2006年8月开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总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 11号文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7、2007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可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北京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报批稿.9、为慎重起见,我站先后于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4月9日、4月17日先后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评审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本标准的内容:本标准采用了规范化的编排格式,内容包括正文、附录两部分。

1、正文部分:正文部分有七章。

第1章总则,主要阐述了本标准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

第2章术语,对本标准中使用的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定义。

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详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公式、计算标准。

电力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电力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统一发电 ( 水电工程除外 ) 、输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
内容组成、费用项目划分及计算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
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根据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电站工程, 35KV~ 750KV交流输变电程,± 800KV 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以及电力通信工程,
核电常规岛工程按照同容量火力发电工程执行。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
扩建和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开工日
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的投产日期相距
3 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
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 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
括 : 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以及零星材料采购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
运费(大型施工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另行计算) 。
、液体燃料
(汽油、柴油)及水、电等所花费的费用。
(7)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第十六条 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 费用,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工程技 术培训费、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补助费、调试配合费。

2023年电力工程预算取费表

2023年电力工程预算取费表

2023年电力工程预算取费表一、引言电力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023年电力工程预算取费表应当制定合理、科学的预算方案,以保证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预算目的和原则1. 预算目的:为了合理安排电力工程项目的资金支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高。

2. 预算原则:(1)科学性原则:预算应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预算金额准确合理。

(2)合理性原则:预算金额应与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匹配,避免盲目浪费。

(3)可行性原则:预算金额应在可承受范围内,确保电力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三、预算项目及费用1. 电力设备采购费用:(1)发电机组采购费用:包括发电机组本身的采购费用和运输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2)输电线路及变压器采购费用:包括输电线路、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费用,预计金额为X万元。

(3)配电设备采购费用:包括配电设备的采购费用和安装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4)其他电力设备采购费用:包括电缆、开关柜等其他电力设备的采购费用,预计金额为X万元。

2. 人工费用:(1)工程施工人员工资: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周期确定工程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工资标准,预计金额为X万元。

(2)工程管理人员费用:包括工程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3)工程监理费用:包括工程监理人员的费用和监理服务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3. 材料费用:(1)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包括电缆、线路材料等电力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费用,预计金额为X万元。

(2)施工材料费用:包括水泥、钢筋等施工所需的材料费用,预计金额为X万元。

4. 其他费用:(1)工程设计费用:包括工程设计人员的费用和设计服务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2)工程勘察费用:包括工程勘察人员的费用和勘察服务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3)工程保险费用:包括工程保险费用和相关手续费用等,预计金额为X万元。

四、预算总额及说明2023年电力工程预算总额为X万元,其中包括电力设备采购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火电工程建设费用定额及取费参数

火电工程建设费用定额及取费参数

通知2根据中电联计经〔2007〕139号文件(关于发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心组编写了发电企业房屋、设备评估所需主要参数的资料,供大家工作参考之用。

鲁能发展项目火电发电工程房屋建筑物及电力专用设备重置全价构成及相关参数一、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构成及相关取费标准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建筑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1、建筑工程费1.1 一般建筑工程费计算取费表注1:一般建筑工程费计算取费表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本体和与建筑相关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电梯、消防等设施。

注2:社会保障费缴费率是指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

注3: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费率执行。

1.2 钢结构、灰坝工程及大型土石方取费发电工程的钢结构主厂房(包括柱、梁、支撑)和灰坝工程的取费(含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实行综合费率。

大于1万m3的独立土石方工程按照灰坝工程的取费标准执行。

计算公式:综合取费费用额=直接工程费×费率钢结构、灰坝工程及大型土石方综合费率表2、其他费用2.1 计算公式:其他费用=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2.2 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取费表3、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根据委估企业发电机组容量参照火电发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确定合理工期,按照复利计算。

年利率按照合理工期对应的评估基准日各期限年贷款利率确定。

资金成本=第一台机组发电前资金成本+第一台机组发电后资金成本其中:第一台机组发电前资金成本=∑[(年初累计投资+本年投资/2) ×年利率] 第一台机组发电后资金成本=∑[(本年投资/2) ×年利率]第一台机组发电时间按照竣工前一年确定。

发电机组参考投资比例见下表:燃煤发电机组参考投资比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参考投资比例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燃煤发电机组资金成本率统计表二、设备重置全价构成及相关参数机器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1、设备购置费1.1 计算公式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运杂费1.2 设备费1.2.1 国产设备国产设备设备费为厂家出厂价。

电力工程设计费取费标准

电力工程设计费取费标准

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第一章总则一、本标准适用于部属和网、省、自治区属电力勘测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勘测取费。

是勘测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与履行工程勘测合同计取勘测费的依据。

承担外资电力工程项目的勘测工作取费另行商定。

实行收费的勘测单位必须持有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证书,并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3]1022号文规定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单位。

二、本标准的制订,是以《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和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建设[1991]316号文为依据,按现行的国家、部颁勘测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有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费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本标准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与勘探、工程测量、工程水文气象与相应的测试、试验工作。

取费标准的费用组成由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技术开发费和现行的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基金)等项费用构成。

三、本取费标准包括火力发电厂、变电站、架空送电线路、微波通信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取费。

不包括核电站、地下电力工程勘测、供水水文地质、构造(区域)稳定勘测与评价、环境地质勘测、各种建材勘测、水文(气象)建站及水文测验(观测)、海洋水文与气象工作,发电厂的专用码头、水库、溢流坝、铁路、公路、通讯工程、生活区,以及水工模型试验的勘测;承担这些工作时,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规定的相应取费标准计费。

对特殊性的勘测项目或具有探索性的科研项目,其取费标准由委托单位与勘测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勘测的工作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部和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得任意减少工作量。

工作深度不足,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取勘测工程费。

当超过现行勘测规范、规程、规定所规定的本阶段勘测工作量时,其超过部分可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计取勘测工程费。

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

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

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一、总则1、为了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加强电网建设工程的概(预)算管理,提高电网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第15、16号公告关于公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新概预算定额并结合我省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

3、在本规定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项目和费用,必须以国家综合管理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4、本规定仅适用于我省电网工程。

二、建设概预算编制依据及标准1、项目划分及费用性质划分: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2、工程量:按所编制工程设计图纸、设备清册及电气、土建等专业提资单。

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项目,如主要设备的选型、主控制楼的面积、地基处理、杆塔类型、导地线(电缆)型号等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确定。

3、定额:(1)10千伏及以下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电气工程),第三册(送电工程)以及江苏省综合预算定额。

(2)35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执行《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电力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送电线路工程[2001年修订本])以及相应的定额交底说明。

4、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华东地区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江苏价99版),不足部分参照98年预算价,并按市场价格(大宗材料按招标价)计算正负价差。

5、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按电力行业颁布的定额材料价,并按各地区的市场价计算正负价差。

6、设备价格:主要设备按招标价、定货合同价。

一般设备按同类工程合同价或市场询价。

三、工程费用构成及取费标准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执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并对以下取费作暂行规定:1、新建变电所设计如采用监控装置且无人值守时,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和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乘0.5折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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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国家经贸委二零零二年第16号通知公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二零零二年第16号为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定额体系,根据《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的规定,现批准发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标准与电力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以及相应价目本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二OO二年四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基本建设中统一火力发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费用分类及计算口径,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3]89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具体情况和招、投标需要制定。

第三条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五条按本标准编制的建设预算是国家批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是业主编制标底的重要依据。

从事建设的各法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严格杜绝通过建设预算进行乱收费。

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新的项目者,必须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费用构成第七条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一)直接工程费1.基本直接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现场经费:(1)临时设施费;(2)现场管理费。

(二)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1)企业基本管理费;(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2.财务费用。

3.施工机构转移费。

(三)利润(四)税金第九条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一)设备原价;(二)设备运杂费。

第十条其他费用的构成(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建设场地征用费;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3.余物拆除清理费。

(二)项目建设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2)标书编制费。

2.前期工程费。

3.设备成套服务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程保险费。

(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研究试验费;2.勘察设计费;3.设计文件评审费;4.工程监理费;5.设备监造费;6.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

(四)生产准备费1.管理车辆购置费;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

(五)其他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

(六)基本预备费第十一条动态费用(一)价差预备费;(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十二条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第三章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有关费用。

它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第十三条基本直接费基本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

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流动施工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署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六类以上地区工资(定额人工单价减工资性补贴)按下表中系数调整:地区工资调整系数表工资性补贴中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按每工日1.91元计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物价补贴超出部分,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用工量乘以工日补贴差价后,分别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人工费可作如下调整:(二)材料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费(按供应价计算);2.包装费;3.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运输路途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台班费及机械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费用。

内容包括:1.折旧费;2.大修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5.燃料动力费;6.人工费;7.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电力定额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第十四条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是指基本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包括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需定额外采取的冬季施工的蒸汽养护、采暖;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等措施增加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也包括增加工序、降低工效所需的补偿费用。

计算标准: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1)火电、变电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2)表1 安装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2 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建设要求必须在夜间连续进行施工而额外增加的施工直接费。

包括内容:夜餐津贴、工效降低以及安全照明设施所需的费用。

送变电工程原则上不列此项费用。

计算标准:火电安装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3)火电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3)(三)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中生产、检验、试验部门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计算标准:火电、变电建筑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4)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是指火电安装工程中为进行高温、高压管道及容器焊接,需要对焊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年度考核所需的费用。

包括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工具摊销费及其他学杂费。

为方便计算,本费用分摊在火电安装部分热力系统各单位工程中统筹计列。

计算标准:火电工程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安装工程热力系统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所在地处于高原、沙漠、酷热、严寒等地区因特殊的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直接费。

包括措施费和消耗增加的费用。

计算标准:按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及标准计算,在初步设计审查时确定。

上述部门无规定者不计列。

第十五条现场经费现场经费是指在施工现场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一)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是指为工程进行正常施工活动而设置的施工、生活、设备材料储存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费包括:职工宿舍、办公、生活、文化、福利等公用房屋和构筑物,生产用车间、工棚、加工厂,设备材料仓库、棚库,围墙、水源(支管)、电源(380/220V)、道路—(支线)及施工现场内的通信设施、机组扩‘建端临时隔离墙。

计算标准:火电、送变电工程临时设施费=各单位工程的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6)0.9。

上述费率中不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厂区及进厂施工铁路专用线;2.临建场地内超过±30cm以外的土石方挖、填工程;3.施工电源:由厂外至施工、生活变压器380V高压侧(不含变压器);4.水源:由厂外延伸至厂内或由深井泵房至施工、生活区的主干管部分(主干管指直径100mm以上管道);5.施工道路:厂外及厂内土建与安装共用的主干道路;6.通信:厂外接至厂内施工、生活区的通信线路;7.起重重量40t及以上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

以上2~7项内容,由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深度的限制,建筑、安装工程可分别按其基本直接费的1.48%、1.29%综合计算,扩建工程分别按其基本直接费0.8%、0.7%综合计算。

(二)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是指施工现场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必须的费用。

内容包括: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办公费:包括现场管理办公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费:包括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差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需要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车辆使用税。

4.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包括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包括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及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

7.工程排污费:包括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处理费用。

8.建筑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9.建筑工程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计算标准:火电、变电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7)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现场管理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7)间接费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耗用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有关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施工机构转移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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