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工商网上登记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系统操作手册——名称、设立分册(V1.0)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5月1.1 登记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用户使用)1.1.1 门户、登录页面登录首页如下:点击“我要注册”进行用户注册;首先需要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使用协议》:如下图所示:同意后填写详细的用户信息如下图所示:其中身份证号要求填写真实信息,是需要经过验证的。
然后用户通过登录页面进入系统。
1.1.2 业务办理页面用户登录成功后的页面如下图所示:登录页面可查看在办业务,也可进行新的业务办理。
1.1.3 名称业务办理点击菜单栏上的“名称登记”,或点击“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起名”按钮,进入名称设立业务。
在这里可进行名称设立、名称变更、名称调整、名称注销、名称延期、补发通知书等业务。
1.1.3.1 我要起名业务点击“我要起名”,进入名称设立业务,“我要起名”包含“公司名称”和“分公司名称”两类,以“公司名称”为例。
首先进行整体流程说明:点选“不再提醒”,下次进入公司名称将不再弹出流程说明。
点击“进入业务办理”进入“名称设立”首页面:页面上端为栏目条;左边为功能区,用以进行业务办理;左半部分下端为结果,实时出现名称和查重结果;右边提示说明区,用以进行提示提醒。
提示提醒信息示例如下:自动查重通过信息结果如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一些禁用词语、知名商标或企业、著名地名等禁用词语是不准在主体名称的。
本功能提供禁用词字的展示和查询。
如查重通过,用户可添加备用名称,通过点击“添加备用名称”进入。
如不需要备用名称,则通过点击“继续填写补充信息”进入后续信息填写。
界面与名称设立相同,备用名称智能填写字号和行业特点不同的名称。
添加备用名称成功如下图所示:点击“继续填写补充信息”进入后续信息填写:提交成功后出现提示框:点击“确定”,进入名称业务办理页面。
1.1.3.2 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是指对已开业企业的名称进行变更,申请人根据名称变更的步骤,选择和填写所需的业务项信息,并将证明材料上传,供工作人员进行名称变更审核。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操作手册

“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操作手册1.系统概述1.1.系统介绍“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下文简称“一网通办”系统),整合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各类开办事项和银行预约开户等服务资源,实现只需使用“一网通办”一个平台、进行一次登录操作,即可办理上述所有企业开办事项,无需在不同系统或平台之间进行切换(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等辅助功能除外)。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建立企业开办专窗(或专区)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应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领取所有实体办件。
申请人在“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章、申领发票等服务事项时,可同步办理员工参保缴费登记及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平台将相关信息实时共享推送至税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完成登记备案。
申请人无需另行再申请,平台实现“一次采集,一步办结”。
同时,企业在设立完成后可随时通过平台办理企业开办服务事项。
1.2.名称解释“不见面”办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从材料准备到核准反馈到获取办件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和“不见面”办理。
申请人在线上提交经有效实名验证和电子签名后的全部申请材料,无需到窗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即可完成各类事项办理。
申请人没有领取相关实体办件(如纸质营业执照、公章、纸质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的意愿和需要,或选择通过寄递服务、自助打印等方式获取实体办件。
线上办理、一窗领取: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从材料准备到核准反馈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和“不见面”办理。
申请人在线上提交经有效实名验证和电子签名后的全部申请材料,无需到窗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即可完成各类事项办理。
申请人有领取相关实体办件的(如纸质营业执照、公章、纸质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的意愿和需要,可在线上业务办理完成后随时到企业开办专窗一次领取所需办件。
一表填报:指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的同时,使用“一表填报”功能,一并填报设立登记信息、一次性申请办理公章刻制、税控设备和发票申领等企业开办其他事项。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使用说明本手册主要面向使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的群众。
本手册若有任何修改不另行通知,因系统升级而造成的与本手册不一致,以系统为准,请关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
目录一、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说明 (4)二、申报模式说明 (4)三、准备工作(使用系统前请按此章节配置电脑环境) (5)3.1 个人数字证书 (5)3.2 企业数字证书 (7)3.3 安装全程电子化签名专业客户端 (8)3.4 浏览器设置 (8)四、系统访问 (11)4.1 访问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 (11)4.2 用户登录认证 (11)4.3 身份认证(首次登陆系统的户需要填写身份信息进行认证) (13)五、业务办理 (14)5.1 名称预先核准 (14)5.1.1 业务受理选择 (14)5.1.2 无纸化模式 (15)5.1.3 手写签名模式 (24)5.2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已设立企业) (25)5.2.1 业务受理选择 (25)5.2.2 无纸化模式 (27)5.2.3 手写签名模式 (32)5.3 已预先核准名称调整、延期 (33)5.3.1 业务受理选择 (33)5.3.2 无纸化模式 (34)5.3.3 手写签名模式 (36)5.4 内资企业设立 (38)5.4.1 业务受理选择 (38)5.4.2 无纸化模式 (39)5.4.3 手写签名模式 (46)5.5 外资企业设立 (49)5.5.1 手写签名模式 (50)5.6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56)5.6.1 业务受理选择 (56)5.6.2 无纸化模式 (57)5.6.3 手写签名模式 (63)5.7 内资企业变更(备案) (66)5.7.1 业务受理选择 (66)5.7.2 无纸化模式 (67)5.7.3 手写签名模式 (72)5.8 外资企业变更(备案) (74)5.8.1 手写签名模式 (74)5.9 内资企业注销 (79)5.9.1 业务受理选择 (79)5.9.2 无纸化模式 (80)5.9.3 手写签名模式 (86)5.10 外资企业注销 (88)5.10.1 手写签名模式 (89)5.11 个体工商户开业 (93)5.11.1 业务受理选择 (93)5.11.2 无纸化模式 (94)5.11.3 手写签名模式 (100)5.12 个体工商户变更 (103)5.12.1 业务受理选择 (103)5.12.2 无纸化模式 (104)5.12.3 手写签名模式 (109)5.13 个体工商户注销 (112)5.13.1 业务受理选择 (112)5.13.2 无纸化模式 (113)5.13.3 手写签名模式 (119)六、业务查询 (122)6.1 我的业务 (122)6.1.1 业务查询 (122)6.1.2 查看回执 (122)6.2 名称重查 (123)七、附录 (124)7.1 PDF电子签名 (124)一、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说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是工商部门延伸窗口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
企业网上年检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网上年检服务系统操作说明为了方便广大企业,辽宁省工商局为参加企业年检的企业提供网上年检预审服务。
服务范围:今年暂限于在辽宁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服务内容:参加年检的企业预先通过“辽宁红盾信息”网报送企业年检资料,并从网上查阅工商部门的预审意见。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一、网上报送年检资料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218.60.146.147:5888/wsnj/ ,进入辽宁省工商局网上年检材料报送系统登录界面。
2.输入注册号(与营业执照正本登记的内容和格式相同),成立日期,密码(非网员第一次登录成功后请按提示自设一个6位数密码,本年度除第一次以外的登录都需使用该密码,以保护您的资料不被非法查阅),验证码进入年检材料报送系统。
点击“录入年检数据”按钮,进入年检资料录入界面。
3.在每一情况栏和各表中,年检数据必须如实填报,填写数字和日期必须按正确的格式录入。
4.全部内容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自动检查填报数据是否完整、基本逻辑关系和填写格式是否正确。
如出现提示框,请按提示操作。
提交通过后,即完成数据报送操作。
此后请按照提示注意查阅工商部门的预审意见。
5.修改数据。
如果年检预审前发现已经提交的企业年检数据有误,需要修改,在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登录信息,进行企业年检数据的相关修改。
6.打印年检数据。
输入登录信息并登录后,点击“网上年检结果查询”按钮。
在弹出的页面中,首先下载年检资料模板:点击“下载年检资料模板”,把名为“templates.exe”安装文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的任一路径下。
在相应的路径下找到刚才所下载“templates.exe”安装文件并执行,在弹出的安装窗口按照默认方式直接安装。
随后,可以通过点击“下载年检资料”,在打开的word文档中获取年检数据进行打印.二、查看年检预审意见1.当您所报送的材料预审没有通过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如预审通过,请下载年检报告书,打印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携带年检报告书及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业务。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操作指引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操作指引1.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或该页左下方“网上申请”栏的“企业登记”登录系统;也可通过中国企业登记网,点击首页左侧“在线办理”登录系统。
说明: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2.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
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注意:企业变更同时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应当选择“企业变更申请”,该业务类型将会将变更、备案一并处理;只办理备案的,应当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
3.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注意:*表示必填。
通过点击“下一步”或页签可进行页面切换。
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要求填写的手机号可接收短信,以保证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办结情况。
4.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
注意: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5.检查提交。
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预览,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后,点击“检查”按钮,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务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业务部门进行审查。
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业务检查通过方可将申请业务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查。
注意:业务状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企业登记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

网上注册业务(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使用说明书1.引言1.1.目的本手册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企业登记系统(网上受理)》的各项功能及其操作方法进行介绍,辅助用户熟练使用本系统。
1.2.定义约定含义单击/点击按下并释放鼠标左键一次。
选中在“清单”或“列表”类的窗口中,将鼠标移到关心的数据行上的“选择项”上,单击鼠标选中该记录行,如 。
默认值(缺省值)用户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系统预先填写的数据。
红色“*”在输入框侧边带有红色“*”的栏目,代表“必输项”。
这类信息表示是必须输入的信息。
1.3.业务概述企业登记系统(网上受理)的流程包括业务申请、内网预审、打印、柜台提交等业务流程。
在业务申请完成后,提交总局业务区进行网上预审,网上预审通过后,业务信息转移到企业登记管理系统中继续进行后续处理。
企业在办理网上预审通过以后,需要通过网上的打印提交功能,打印包含填报数据的申请表格,盖章后会同其他书面材料,到总局继续办理。
工商业务人员检查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与网上预审上报材料是否相同,并进行正式核准,然后根据业务类型依次进行后续的收费、打照、发照步骤,最终进行档案归档操作。
网上预审的功能重点在于对录入信息的人性化提示和智能化检查功能。
企业登记系统(网上受理)系统功能如下图:2.登陆本系统是基于WEB的应用程序,建议用户使用IE6.0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登陆域名地址,通过企业申请的用户名ID 和密码,可以进入企业登记系统(网上受理),如下图所示。
企业用户登录网上注册业务系统,选择我的业务申请按钮,可以看到企业自身对应的业务信息。
网上受理业务功能列表主要包括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和企业注销申请,目前暂对外开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业务。
2.1.我的业务申请首页单击【我的业务申请】按钮,显示企业申请列表。
在查询部分输入企业信息申请日期、申请类型、企业名称和申请状态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可以查询对应的申请信息。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使用说明本手册主要面向使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群众。
本手册若有任何修改不另行通知,因系统升级而造成的与本手册不一致,以系统为准,请关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
目录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说明 (4)二、申报模式说明 (4)三、准备工作(使用系统前请按此章节配置电脑环境) (5)3.1 个人数字证书 (5)3.2 企业数字证书 (7)3.3 安装全程电子化签名专业客户端 (8)3.4 浏览器设置 (9)四、系统访问 (11)4.1 访问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 (11)4.2 用户登录认证 (12)4.3 身份认证(首次登陆系统的户需要填写身份信息进行认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业务办理 (14)5.1 名称预先核准 (16)5.1.1 业务受理选择 (16)5.1.2 无纸化模式 (17)5.1.3 手写签名模式 (26)5.2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已设立企业) (27)5.2.1 业务受理选择 (27)5.2.2 无纸化模式 (29)5.2.3 手写签名模式 (34)5.3 已预先核准名称调整、延期 (35)5.3.1 业务受理选择 (35)5.3.2 无纸化模式 (36)5.3.3 手写签名模式 (38)5.4 内资企业设立 (40)5.4.1 业务受理选择 (40)5.4.2 无纸化模式 (41)5.4.3 手写签名模式 (50)5.5 外资企业设立 (53)5.5.1 手写签名模式 (54)5.6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62)5.6.1 业务受理选择 (62)5.6.2 无纸化模式 (63)5.6.3 手写签名模式 (69)5.7 内资企业变更(备案) (71)5.7.1 业务受理选择 (72)5.7.2 无纸化模式 (73)5.7.3 手写签名模式 (78)5.8 外资企业变更(备案) (80)5.8.1 手写签名模式 (80)5.9 内资企业注销 (85)5.9.1 业务受理选择 (85)5.9.2 无纸化模式 (86)5.9.3 手写签名模式 (92)5.10 外资企业注销 (94)5.10.1 手写签名模式 (95)5.11 个体工商户开业 (99)5.11.1 业务受理选择 (99)5.11.2 无纸化模式 (100)5.11.3 手写签名模式 (106)5.12 个体工商户变更 (109)5.12.1 业务受理选择 (109)5.12.2 无纸化模式 (110)5.12.3 手写签名模式 (115)5.13 个体工商户注销 (118)5.13.1 业务受理选择 (118)5.13.2 无纸化模式 (119)5.13.3 手写签名模式 (125)六、业务查询 (165)6.1 我的业务 (165)6.1.1 业务查询 (165)6.1.2 查看回执 (165)6.2 名称重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说明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降低了企业登记门槛,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使用他人丢失或者假冒身份证进行虚假登记提供了机会,对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为有效遏制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企业登记的违法行为,从2019年5月1日起,在山东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窗口业务办理也需要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认证。
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后,申请人在我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前,需先行对下列人员验证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业务。
企业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个体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本次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下载方式一:直接扫描二维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安卓手机:苹果手机:方式二: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登录页面(http://10.48.45.97/psout/),点击左侧的“山东省市场监管登记注册APP”图标,如下图所示:会跳转到下载页面,如下图所示:左侧是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下载,可以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也可以通过苹果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市场、oppo应用市场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进行下载。
方式三:选择“窗口登记”办理方式时,在需要实名认证列表页的左侧,可以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如下图所示:(二)用户注册注册前,请先阅读系统使用须知,然后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日期、失效日期、手机号码及密码。
基本信息填写完后,阅读《用户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即可完成个人用户注册。
(三)账号激活在注册页面,若输入身份证信息弹出“省用户需要在国家平台激活”提示,请直接继续激活流程;第一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扫脸验证;第二步:输入密码、确认密码后确认,完成激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