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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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钢结构工程的工程量计算统一按《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定额时工程项目内容结合《2006年公司产品内部结算定额》、《钢结构安装施工定额》的有关说明。

本计算规则中未列的项目或对计算方法有异议,请编制补充计算规则,并及时与营销管理中心商务部联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颁发。

1、圆钢每m重量=0.00617×直径×直径2、方钢每m重量=0.00786×边宽×边宽3、六角钢每m重量=0.0068×对边直径×对边直径4、八角钢每m重量=0.0065×直径×直径5、螺纹钢每m重量=0.00617×直径×直径6、等边角钢每m重量=边宽×边厚×0.0157、扁钢每m重量=0.00785×厚度×宽度8、无缝钢管每m重量=0.02466×壁厚×(外径-壁厚)9、电焊钢每m重量=无缝钢管10、钢板每㎡重量=7.85×厚度11、黄铜管:每米重量=0.02670*壁厚*(外径-壁厚)12、紫铜管:每米重量=0.02796*壁厚*(外径-壁厚)13、铝花纹板:每平方米重量=2.96*厚度14、有色金属比重:紫铜板8.9黄铜板8.5锌板7.2铅板11.3715、有色金属板材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重量=比重*厚度方管: 每米重量=(边长+边长)×2×厚×0.00785不等边角钢每米重量=0.00785×边厚(长边宽+短边宽--边厚) 工字钢每米重量=0.00785×腰厚[高+f(腿宽-腰厚)]槽钢每米重量=0.00785×腰厚[高+e(腿宽-腰厚)]。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预(结)算管理体系,统一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标准,规范预(结)算管理行为,有效控制项目实施运营成本,确保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级和各事业部对外商务报价、计划利润的测算、工程竣工决算、项目经理(或分包单位)承包费用和公司内部加工制作费用的结算管理。

一、工程量计算原则(一)、商务报价工程量的计算原则1、商务报价按招(投)标方案图或招标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2、按招(投)标方案图报价的项目,如工程量由公司设计院负责提供的,则公司设计院在提供工程量时须注明设计使用软件、设计依据及荷载、适用规范、建筑物基本尺寸、构件型号规格等,手工计算部分工程量须提供详细的计算稿,计算稿须经计算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确认后方可提供。

如工程量由商务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的,则由商务技术部门按照招(投)标方案图计算好工程量,并保存好工程量计算稿。

3、按招(投)标施工图报价的项目,由商务技术部门负责,按照招(投)标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并保存好工程量计算稿。

4、投标项目中标后,由商务技术部门负责将投标文件[包括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工程量计算稿、综合单价测算表及计算稿等资料]整理成册后,存档备查。

5、投标项目中标后,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必须由营销部门负责送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移交商务技术部门存档。

6、中标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如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要求退还的,则由营销部门负责将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复印后,送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书面确认后,移交商务技术部门存档。

7、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参照商务报价工程量计算原则执行。

(二)、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原则1、营销部门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或构(配)件及材料供应]合同时,须明确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的计算标准及规则。

2、工程量按实结算的项目和实行暂定总价包干、但工程量需根据实际变更进行调整的项目,营销部门在签订合同时,须明确工程量按最终版深化设计图计算。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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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钢结构工程分类
1、轻钢类工程 2、重钢类工程 3、多高层类工程 4、空间类工程 5、围护系统工程 6、涂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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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量的基本计算规则
1、钢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深化(或设计)图纸的构(配)件图示尺寸 以吨计算,不扣除0.3㎡以内的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缝、螺 栓、栓钉等重量不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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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压型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铺设(挂)面积计算,不扣除0.3㎡以 内孔洞的面积,其中楼承板不扣除柱和垛的面积。
10、门窗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其中,纱窗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防盗窗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不锈钢拉栅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11、无框玻璃门按门扇外围面积计算,固定门窗与开启门窗组合时, 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2、对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3、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悬臂梁及节点板等并入相应钢柱中计算,对
变截面柱的重量按平均截面的重量计算。箱形、圆管柱上的加强环、 内衬管、工艺隔板等并入钢柱计算。 4、依附在钢梁上的节点板、牛腿等并入相应钢梁计算,对变截面梁的 重量按平均截面的重量计算。 5、依附在钢屋架上的节点板、零星构件等并入钢屋架计算。 6、对于屋面拉条、角隅撑、圆管压杆、水平支撑、墙面拉条及垂直支 撑等并入钢支撑计算。 7、对于屋面女儿墙梁、墙面窗档、门框柱梁等并入檩条、墙梁计算。 8、钢楼梯的重量,包括楼梯梁、柱、踏步板、休息平台及依附于楼梯 上的扶手、栏杆等的重量
12、钢构件涂装工程量按深化图或施工图的构(配)件图示尺寸以吨
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按轻钢类、重钢类、多高层类及空间类钢结构 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不计取焊缝重量。
13、对构件需以面积计取涂装费用的,则按构(配)件展开的外围实 际面积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及0.3㎡以内孔洞的面积。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金属结构工程(一)钢屋架、钢网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规则矩形面积计算。

(3)钢网架应区分球形结点、钢板结点等连接形式。

(4)计量单位为t。

(二)钢托架,钢桁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3)计量单位为t。

(三)钢柱、钢梁(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具体包括实腹柱、空腹柱、钢管柱、钢梁及钢吊车梁等。

计量单位为t。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3)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4)设计规定设置钢制动梁、钢制动桁架、车挡时,其工程量应并入钢吊车梁内。

(四)压型钢板楼板,墙板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柱、垛以及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

计量单位为m2。

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

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面积不另计算。

计量单位为m2。

压型钢板楼板浇筑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和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钢构件钢构件一般计算规则如下:(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如钢支撑、钢檩条、钢天窗架、钢墙架(包括柱、梁和连接杆件)、钢平台、钢走道、钢栏杆、钢漏斗、钢支架、零星钢构件等。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计量单位为t。

(六)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制作、运输、安装、油漆等。

屋面及防水工程(一)瓦、型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金属结构工程(一)钢屋架、钢网架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规则矩形面积计算。

(3)钢网架应区分球形结点、钢板结点等连接形式。

(4)计量单位为t。

(二)钢托架,钢桁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3)计量单位为t。

(三)钢柱、钢梁(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具体包括实腹柱、空腹柱、钢管柱、钢梁及钢吊车梁等。

计量单位为t。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⑶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⑷设计规定设置钢制动梁、钢制动桁架、车挡时,其工程量应并入钢吊车梁内(四)压型钢板楼板,墙板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柱、垛以及0 • 3m2 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

计量单位为m2。

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

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面积不另计算。

计量单位为m2。

压型钢板楼板浇筑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和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钢构件钢构件一般计算规则如下:(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如钢支撑、钢檩条、钢天窗架、钢墙架(包括柱、梁和连接杆件)、钢平台、钢走道、钢栏杆、钢漏斗、钢支架、零星钢构件等。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计量单位为t。

(六)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制作、运输、安装、油漆等。

屋面及防水工程(一)瓦、型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钢结构表格算量gj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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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内容:
钢材重量按不同规格分别计算,计算单位为吨。

构件重量计算公式:重量(吨)=材料密度×体积(m3)
二、计算方法:
钢材重量计算:钢材重量=钢材长度×钢材宽度×钢材厚度(单位:吨)
钢柱重量计算:钢柱重量=柱高×柱截面积×钢材密度(单位:吨)
钢梁重量计算:钢梁重量=梁高×梁截面积×钢材密度(单位:吨)
钢板重量计算:钢板重量=钢板长度×钢板宽度×钢板厚度×钢材密度(单位:吨)钢支撑重量计算:钢支撑重量=支撑长度×支撑直径×钢材密度(单位:吨)
其他钢构件重量计算:其他钢构件根据其结构形式、尺寸及钢材密度进行换算或估量,如采用规范数据表格中的相应数值进行计算。

三、注意事项:
计算时要考虑加工余量、焊缝质量系数、腐蚀裕量等因素。

对于需要焊接的钢构件,应按照焊接工艺要求计算焊缝重量。

在计算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出现误差。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类型的钢结构工程,其工程量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及规则。

前文已对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步骤做了详细说明,本文分金属结构工程,钢结构屋面及防水工程,钢结构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三种类型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以详述。

一、金属结构工程1、钢屋架、钢网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规则矩形面积计算。

3)钢网架应区分球形结点、钢板结点等连接形式。

4)计量单位为t。

2、钢托架,钢桁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3)计量单元为t。

3、钢柱、钢梁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具体包括实腹柱、空腹柱、钢管柱、钢梁及钢吊车梁等。

计量单位为t。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3)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增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4)设计规定设置钢制动梁、钢制动桁架、车挡时,其工程量应并入钢吊车梁内。

4、压型钢板楼板,墙板1)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柱、垛以及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

计量单位为m2.2)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

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面积不另计算。

计量单位为m2.压型钢板楼板浇筑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和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5、钢构件钢构件一般计算规则如下:1)按设想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如钢支撑、钢檩条、钢天窗架、钢墙架(包孕柱、梁和连接杆件)、钢平台、钢走道、钢栏杆、钢漏斗、钢支架、零星钢构件等。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长。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

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方法及规则金属结构工程(一)钢屋架、钢网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规则矩形面积计算。

(3)钢网架应区分球形结点、钢板结点等连接形式。

(4)计量单位为t.(二)钢托架,钢桁架(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3)计量单位为t。

(三)钢柱、钢梁(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具体包括实腹柱、空腹柱、钢管柱、钢梁及钢吊车梁等.计量单位为t。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3)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4)设计规定设置钢制动梁、钢制动桁架、车挡时,其工程量应并入钢吊车梁内. (四)压型钢板楼板,墙板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柱、垛以及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

计量单位为m2。

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

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面积不另计算.计量单位为m2。

压型钢板楼板浇筑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和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钢构件钢构件一般计算规则如下:(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材重量计算。

如钢支撑、钢檩条、钢天窗架、钢墙架(包括柱、梁和连接杆件)、钢平台、钢走道、钢栏杆、钢漏斗、钢支架、零星钢构件等。

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不另增加。

(2)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计量单位为t。

(六)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制作、运输、安装、油漆等。

屋面及防水工程(一)瓦、型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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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预(结)算管理体系,统一钢结构工程量计算标准,规范预(结)算管理行为,有效控制项目实施运营成本,确保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级和各事业部对外商务报价、计划利润的测算、工程竣工决算、项目经理(或分包单位)承包费用和公司内部加工制作费用的结算管理。

一、工程量计算原则
(一)、商务报价工程量的计算原则
1、商务报价按招(投)标方案图或招标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2、按招(投)标方案图报价的项目,如工程量由公司设计院负责提供的,则公司设计院在提供工程量时须注明设计使用软件、设计依据及荷载、适用规范、建筑物基本尺寸、构件型号规格等,手工计算部分工程量须提供详细的计算稿,计算稿须经计算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确认后方可提供。

如工程量由商务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的,则由商务技术部门按照招(投)标方案图计算好工程量,并保存好工程量计算稿。

3、按招(投)标施工图报价的项目,由商务技术部门负责,按照招(投)标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并保存好工程量计算稿。

4、投标项目中标后,由商务技术部门负责将投标文件[包括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工程量计算稿、综合单价测算表及计算稿等资料]整理成册后,存档备查。

5、投标项目中标后,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必须由营销部门负责送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移交商务技术部门存档。

6、中标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如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要求退还的,则由营销部门负责将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复印后,送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书面确认后,移交商务技术部门存档。

7、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参照商务报价工程量计算原则执行。

(二)、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原则
1、营销部门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或构(配)件及材料供应]合同时,须明确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的计算标准及规则。

2、工程量按实结算的项目和实行暂定总价包干、但工程量需根据实际变更进行调整的项目,营销部门在签订合同时,须明确工程量按最终版深化设计图计算。

3、如工程按照招(投)标方案图或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的,则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按照优化设计后的深化设计图计算。

4、在深化设计部门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后,由深化设计部门负责将深化设计图报送公司(或事业部)总师办,由公司(或事业部)总师办负责组织公司(或事业部)项目运营管理部门、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深化设计部门、制造管理部门及相关制造公司、销售部门及商务技术部门进行内部图纸评审。

深化设计图纸须通过内部评审后,方可提供给项目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监理单位。

5、由公司深化设计部门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须提交项目主设计单位审核签证后,方可进行构(配)件[或板(辅)材]的加工制作和施工安装。

6、用作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计算依据的深化设计图纸,由公司深化设计部门负责报送项目主设计单位(或发包单位)审核签证后,移交项目运营管理部门(或相关制造公司)进行存档。

7、项目竣工决算(或进度结算)工程量计算稿和相关合同由公司(或事业部)项目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存档管理。

(三)公司内部加工制作工程量的计算原则
1、公司内部加工制作工程量按照项目主设计单位(或发包单位)审核签证的最终版深化设计图计算,如审核签证的最终版深化设计图工程量大于施工图工程量则按施工图结算。

2、构配件出厂的过磅重量,将作为内部加工制作工程量结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如出厂时的过磅重量少于按图结算工程量2%(含)以上的,其加工制作工程量按照出厂时的过磅重量计算。

3、板材及辅材的加工制作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图计算工程量,不能按单块板或出库量进行计算。

板材加工损耗已考虑在加工制作单价中。

4、板材及辅材的厚度经现场项目经理部实测实量后,小于设计要求标准范围内或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的,其加工制作工程单价将实调整结算。

5、项目运营管理中心与项目经理进行分包结算,工程量同项目经理与工厂内部结算量。

6、所有工程量均按《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材料损耗率按《2006年公司产品内部结算定额》规定执行,损耗费用计入单价内,损耗工程量不再另计;如遇特殊构件,材料加工损耗须为计算后的最小损耗率并经各方确认,损耗费用计入单价内,损耗工程量不再另计。

7、重钢项目或类似重钢项目工程量计算除按常规计算外,对封闭型构件(如箱形、日字型等),施工图中如未明确工艺隔板及安装耳板时,按封闭型构件施工图工程量乘系数 1.8% ,计入封闭型构件工程量内;对非封闭型构件(如H形、十字型等),施工图中如未明确安装耳板时,按非封闭型构件施工图工程量乘系数 0.3%;计入非封闭型构件工程量内。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工程的工程量计算统一按《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定额时工程项目内容结合《2006年公司产品内部结算定额》、《钢结构安装施工定额》的有关说明。

本计算规则中未列的项目或对计算方法有异议,请编制补充计算规则,并及时与营销管理中心商务部联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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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板材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门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防腐、防火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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