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01任用管理办法040910
人事任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事任用工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任用管理,包括招聘、选拔、任用、考核、晋升、培训等环节。
第三条人事任用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部门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确保招聘信息的公开透明。
第六条招聘流程包括:1. 发布招聘信息;2. 收集应聘材料;3. 初步筛选;4. 面试;5. 背景调查;6. 体检;7. 录用通知。
第七条应聘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应聘材料,如有虚假信息,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八条选拔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选拔程序包括:1. 确定选拔标准和条件;2. 审核应聘者材料;3. 组织面试;4. 综合评价;5. 确定拟任用人选。
第九条选拔结果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条新员工录用后,应进行入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公司业务和规章制度。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晋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晋升程序包括:1. 确定晋升标准和条件;2. 审核员工考核结果;3. 组织晋升答辩;4. 确定晋升人选;5. 办理晋升手续。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各种培训机会。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员工根据自身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可申请参加各类培训。
第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对在培训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事任用管理制度

人事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企业人事任用管理工作,保证人事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提高人才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人事任用工作。
第三条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将人事管理工作从行政性管理转变为聘任制,实行以能力为基础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灵活的薪酬管理机制,推行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的人事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人才选拔的公开、公平和竞争原则。
第五条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类人才进行科学的选拔、培训、使用和晋升。
第二章人事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人事部门,专门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事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人事任用计划;制定并实施人才选拔、使用、培训和考核的管理办法;负责员工的档案管理和薪酬发放等。
第八条人事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和确定。
第三章人才选拔和任用第九条公司实行能力导向的人才选拔和任用机制,积极培养和使用各类人才,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完善人才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
第十条公司在招聘和选拔人才时,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应聘者,不得搞歧视性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人才选拔。
第十二条岗位空缺的职员,应当依据公司有关任用规定,按照程序,进行选优录用。
第四章人才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的人才培训机制,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个人能力和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专业水平,给予不同的晋升和薪酬激励。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五章人才使用和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实行人尽其才、唯才是举的用人原则。
一员工任用管理办法

一、员工任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使公司人员任用管理有所依据,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人员之招募、试用、任用、调职、离职、解雇、资遣等作业,应依本法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人员增补程序:各单位主管于人员编制内有缺额或其它原因需增加人员时,需填写『人员增补新聘申请单』,经事业处最高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核。
若为预算编制内人员经行政总监核准,交由行政部招募人员,若非预算编制内人员需呈总裁核准后进行招募。
第四条、人员增补之主办部门与工作执掌:主办部门为行政部,用人部门协办,行政部之作业如下:一、网站登录、登报或公告等作业。
二、应征人员资历审查及应试人员之通知。
三、面试日期、地点之安排。
四、录取人员之呈核与录取通知之寄发。
第五条、人员甄选流程:人员甄选程序如下一、行政部收到应征履历后,依『人员增补新聘申请单』所列应征人员所应具备条件先以审核,合格者再送用人单位审核。
二、行政部对用人单位初选合格者,通知应征者参加面谈。
三、面谈由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分别面谈,甄选时应从严审核。
四、录取者请用人部门将面谈纪录表及应征人员基本资料送至行政部正式录取。
第六条、录取通知与资料缴交一、正式录取之人员,行政部应寄发『员工任职同意书』或电话通知报到。
二、录取人员如因故不能如期报到,应事先向行政部请求延期报到并转请用人单位主管同意,如未获同意而仍未报到者,则视为弃权,并请行政部重新进行招募。
三、新进同仁于报到时,应填缴下列各项资料:1.录取通知单。
2.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一份。
3.户口本正反面影本一份。
4.最高学历证明影本一份。
5.彩色两寸照片二张。
6.人事资料卡。
7.前任职公司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正反面影本一份。
8.其它指定应缴交之文件。
9.薪资转帐户开立。
第七条、职前教育训练:新进同仁报到后,由行政部介绍认识公司环境与人事管理规则、公司组织规章,后由各单位给予专业性之职前教育。
第八条、试用期: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期满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任用。
一员工任用管理办法

一、员工任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使公司人员任用管理有所依据,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人员之招募、试用、任用、调职、离职、解雇、资遣等作业,应依本法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人员增补程序:各单位主管于人员编制内有缺额或其它原因需增加人员时,需填写『人员增补新聘申请单』,经事业处最高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核。
若为预算编制内人员经行政总监核准,交由行政部招募人员,若非预算编制内人员需呈总裁核准后进行招募。
第四条、人员增补之主办部门与工作执掌:主办部门为行政部,用人部门协办,行政部之作业如下:一、网站登录、登报或公告等作业。
二、应征人员资历审查及应试人员之通知。
三、面试日期、地点之安排。
四、录取人员之呈核与录取通知之寄发。
第五条、人员甄选流程:人员甄选程序如下一、行政部收到应征履历后,依『人员增补新聘申请单』所列应征人员所应具备条件先以审核,合格者再送用人单位审核。
二、行政部对用人单位初选合格者,通知应征者参加面谈。
三、面谈由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分别面谈,甄选时应从严审核。
四、录取者请用人部门将面谈纪录表及应征人员基本资料送至行政部正式录取。
第六条、录取通知与资料缴交一、正式录取之人员,行政部应寄发『员工任职同意书』或电话通知报到。
二、录取人员如因故不能如期报到,应事先向行政部请求延期报到并转请用人单位主管同意,如未获同意而仍未报到者,则视为弃权,并请行政部重新进行招募。
三、新进同仁于报到时,应填缴下列各项资料:1.录取通知单。
2.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一份。
3.户口本正反面影本一份。
4.最高学历证明影本一份。
5.彩色两寸照片二张。
6.人事资料卡。
7.前任职公司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正反面影本一份。
8.其它指定应缴交之文件。
9.薪资转帐户开立。
第七条、职前教育训练:新进同仁报到后,由行政部介绍认识公司环境与人事管理规则、公司组织规章,后由各单位给予专业性之职前教育。
第八条、试用期: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期满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任用。
人事任用管理制度模板

人事任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事任用管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人事任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员工的招聘、选拔、任用、考核、培训、晋升、调整等人事任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事任用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选拔的竞争性、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公司人事任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资格等要求。
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可通过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内部招聘优先考虑公司现有员工。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组成面试官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选拔到岗的人员具备所需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面试结束后,面试官团队应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确定拟录用人员。
第九条公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确认无误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
第十条公司对新录用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帮助其快速融入公司和岗位。
第三章任用与晋升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任用和晋升。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
晋升通道包括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和操作技能序列。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晋升、调整岗位、薪酬和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培训、自学等途径提升自身能力,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岗位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和团队建设培训等。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员工个人发展规划和公司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在职学习。
第十七条公司对培训成果进行评估,培训成绩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机会,支持员工参加相关行业认证和职业资格考试。
员工任用管理制度

员工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员工任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人事安排。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员工的任用负有最终决定权,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任用员工时,必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程序进行招聘、考核、选拔,不得搞八面玲珑、提前确定人选。
第五条公司在任用员工时,必须遵循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原则,保证人才的质量和岗位的适应性。
第二章招聘任用第六条公司招聘新员工时,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提出需求,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第七条公司招聘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歧视某些人群的参与。
第八条公司在招聘时,必须根据岗位要求面向全社会进行人才的招聘,不得利用关系和权力形成“灯下黑”现象。
第九条公司在招聘中,必须根据应聘者的学历、经验、能力等进行评估和选拔,不得以其他非法因素影响选拔结果。
第十条公司在招聘后应当与应聘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有所隐瞒或误导行为。
第三章岗位安排第十一条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排时,必须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能力,合理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职业规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授予重要职务。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安排时,必须遵循绩效导向、能力优先的原则,不得利用其他非法手段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公司在岗位安排中,必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潜规则或者暗箱操作。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必须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成果评定绩效,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公司绩效考核的方式和标准必须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个人偏见或歧视行为。
第十七条公司在绩效考核中,必须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定,不得漠视或偏袒某些员工。
第十八条公司在绩效考核后,应当及时公布结果,并按照规定奖惩员工,不得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公司人事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任用工作,确保公司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选拔、任用和晋升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事任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三)注重实绩、全面发展;(四)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公司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招聘需求分析: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招聘岗位进行需求分析,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三)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四)笔试、面试:对初步筛选出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五)背景调查: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个人信息和业绩;(六)录用通知:对背景调查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以下要求:(一)招聘信息真实、准确;(二)招聘程序公开、透明;(三)招聘结果公正、公平。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六条公司选拔与任用员工,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根据岗位需求,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素质和经验的人员;(二)注重员工个人发展,选拔具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三)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和发展潜力。
第七条选拔与任用程序:(一)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选拔任用方案;(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定选拔任用名单;(三)选拔任用名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任命。
第四章晋升第八条公司晋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竞争、择优晋升;(二)注重业绩、能力;(三)鼓励员工自我提升。
第九条晋升程序:(一)员工根据个人职业规划,提出晋升申请;(二)人力资源部门对晋升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晋升名单;(三)晋升名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领导审批;(四)晋升结果公布。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023修正版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办法

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办法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工作,提高录用与任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的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录用管理第三条录用程序1.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进行面试或笔试。
2. 面试或笔试结果应经过公示,并记录在人事档案中。
3. 根据面试或笔试的成绩,按照合理比例选择录用人员。
4. 录用通知书应当详细说明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等事项。
第四条录用标准1. 录用人员须具备与工作岗位相符合的学历、专业背景、技能和工作经验。
2. 录用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龄、身体健康和政治审查等条件。
3. 录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录用合同1. 对于录用人员,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录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薪酬福利、试用期等事项。
第六条试用期管理1. 录用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试用期进行工作。
2. 在试用期内,单位应对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
3. 试用期满,单位应向录用人员发放正式编制的工作合同。
第三章人事任免管理第七条任免程序1. 任免工作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2. 任免决定应向被任免人通知,并在人事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第八条任免对象1. 任免对象包括晋升、调整或解聘现有员工,以及新聘人员的岗位职级确定。
2. 任免对象应根据其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和工作需要做出合理决策。
第九条选拔任用1. 选拔任用应确保工作岗位的匹配度和人岗匹配程度。
2. 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任人唯亲和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
第十条人事任免文件的管理1. 所有人事任免决定应及时归档并建立档案数据库。
2. 人事任免文件应保存完整和真实,并设置相应的权限和保密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单位人事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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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使本公司人員甄選與增補作業有所依循,提高招募報到作業的效率及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凡公司所屬各部門之人員增加﹑遞補之招募﹑面試﹑新進人員報到等作業﹐皆適用本辦法。
三、招募作業
3.1需求提出﹕
3.1.1每年各部門視人力編制現狀﹐根據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及部門發展計劃﹐制作年度
之部門人力需求預算,送總經理核準後,作為年度人員招募工作之參考。
3.1.2間接人員離職、調動遞補及編制新增需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直接人員遇編制
新增需填寫《直接人力規劃表》,由總經理核準後予以修改。
3.1.4直接人員在編制范圍內之人員遞補,以缺額5人(含)以上遞補一次,人事課安
排人員進行招募作業。
3.1.5人力招募時間:直接人員,50人以內七天前﹐100人以內15天前;間接人員7天
前,經核准後﹐方可交由人事課辦理招募相關事宜。
3.2招募對象﹕
3.2.1公司嚴格禁止雇用童工(16周歲以下),凡公司招募之正式員工﹐均需年滿18周
歲以上﹐並滿足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之人員。
3.2.2制造直接人員招募在校實習生在16周歲以上。
四﹑招募渠道
4.1人員招募渠道主要有﹕人才市場招聘﹑勞務市場招聘﹑報刊雜誌刊登﹑學校招聘﹑網路
招聘﹑公司內部人員推薦以及內部招聘等。
4.2公司內部人員推薦不得向任用承辦人員施壓或遊說﹐如經發現類似事件﹐被推薦者一律
不予錄用。
4.3人才市場招聘或公司赴外招聘﹐承辦人員須注重言行舉止﹐維護公司形象。
五﹑面試通知
5.1人事單位承辦人員在資料收集後﹐將資料整理交用人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進行資料的
初步篩選工作﹐各單位主管于確定面試人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交回人事課﹐由人事單位統一安排考試面試時間﹐並通知面試人。
5.2考慮到面試通知的效率﹐面試通知由人事課統一協調安排並以電話通知為主﹐通知時
需講明面試時間﹑地點及需帶之物品證件。
六﹑面試甄選與核薪
6.1應徵人在面試前需完整填寫《應徵資料表》﹐以供面試人參考。
6.2甄選要件﹕
* 間接人員之專業測試題由各部門自行提供或於面談時由口頭進行測驗。
6.3面試人需於面試後詳細填寫《面談表》。
6.4各受聘人員之核薪先由各部級主管核薪﹐並經人事單位部級主管比照薪資辦法擬提薪
資建議後,依核決權限核定薪資。
七﹑資料處理
7.1為加強薪資保密性及尊重個人隱私權的原則,請各部門于傳遞人事資料及核薪文件時
以公文袋傳送或親自送交。
7.2經確定不予錄用之人員資料,由人事單位留存備份,留存時間為3個月,如應聘人員
要求退還資料,可將其個人簡歷退還。
八﹑新進人員報到
8.1報到通知﹕
經簽核後﹐由人事承辦人員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體檢,體檢合格後以電話或書面通知的方式通知任用人員報到,將薪資資料及《應聘人員基本資料表》留備存檔。
8.2報到手續﹕
新進人員報到日需繳交下列文件﹕
8.2.1 前任公司離職證明﹔
8.2.2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8.2.3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8.2.4 勞動手冊(本地)、就業証(外地);
8.2.5 養老手冊及轉移單
8.2.6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外地)﹔
8.2.7 一寸照片4張﹔
8.3由人事承辦人員辦理如下手續﹕
8.3.1依《新進人員報到表》之內容逐一辦理,(原則上必須於三日內交還至人事課)完
成以上手續後﹐由各部門文員帶領新進人員前往用人部門主管處報到。
九、報到規定
9.1人事單位承辦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時﹐應指導新進人員依程式完整辦理報到手續。
9.2新進人員填寫之資料應詳盡確實,如有偽造或提供不實之証件,依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9.3新進人員於驗証時,若發現童工,公司將向招募單位反應並協助該童工返鄉。
9.4新進人員應交未交之資料﹐經人事單位許可後可延期補交。
但不可超過10天﹐否則
將根據情況予以暫停工作或降職降薪。
十、試用期合同簽定、考核及正式錄用
10.1新進員工合同當天發放,需在一周內將簽好的合同送回至人事課。
合同期限不低於13
個月,試用期為60天。
10.2人事課在每月的5號(提供本月26日-次月10日試用期滿人員名單、20號(提供次月
11日-次月25日試用期滿人員名單),向各用人單位部級主管提供《新進人員試用考核表》,對新進人員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並調整薪資。
各用人單位將填好後的考核表單在試用期滿前7天送回人事課。
10.2.1試用期不合格者,人事課將發放《新進人員試用不合格退職通知單》於員工,員
工持本通知單所規定的時間至人事課辦理離職手續。
10.3實習生於每年6月底發放《實習生轉正考核表》進行轉正考核,考核通過者,以人事
課收到畢業証書後予以正式錄用,並簽定勞動合同。
10.3.1實習生考核不合格者,人事課將發放《實習生實習不合格退職通知單》於本人,實
習生持本通知單所規定的時間至人事課辦理離職手續。
10.3續簽合同
10.3.1人事課每月5號(提供次月6日-20日合同到期人員名單)、20號(提供次月21日
-次次月5日合同到期人員名單)將《合同到期調查表》送至各單位,部級主管於
收到後7天內交回人事課,如需人員遞補需同時附上《人力需求表》,人事課將
按此進行人員遞補招募作業。
10.3.2人事課於收以《合同到期調查表》二天內發放續簽合同,員工需在合同期滿前20
天將續簽的勞動合同交至人事課。
十一、相關表單
10.1《人力需求申請表》
10.2《直接人力規劃表》
10.3《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10.4《面談表》
10.5《新進人員報到表》
10.6《新進人員考核表》
10.7《實習生轉正考核表》
10.8《新進人員試用不合格退職通知單》
10.9《實習生實習不合格退職通知單》
10.10《合同到期調查表》
十二、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