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劳保用品坚持的三个原则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模版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模版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正确的选择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符合标准和要求,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原则模版。
1.了解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之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了解。
了解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和潜在风险,以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
2.遵循相关标准和法规: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地区以及行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这些标准和法规通常会规定防护用品的性能指标和要求,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评估风险和需求:对于不同的工种和工作环境,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在选择用品之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工作场所的具体风险确定所需的防护措施和用品。
4.选择适合的防护用品:根据风险评估和需求评估的结果,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用品的选择应考虑到其性能、质量、适用性以及工人的个体差异。
必须确保所选用品能够提供足够的保护,并且具有符合标准的防护性能。
5.考虑舒适度和便利性:除了安全性能,劳动防护用品的舒适度和便利性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选择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的设计,能够同时保护工人并提供舒适度的防护用品,可以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6.适时更新和更换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其性能和保护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
因此,在用品使用寿命到期或者发生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和更新用品,确保其性能和保护效果仍然符合要求。
7.培训与指导:为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进行培训和指导。
工人需要了解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以及何时需要更换和维护用品。
同时,上级管理者需要为工人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提高工人对劳动防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8.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为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必须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
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估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第5页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
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
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
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
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
学校劳保用品配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岗教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劳保用品的配发、使用、回收和管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保障。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配发第四条劳保用品的配发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环境,合理选择劳保用品;3. 保障教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4. 经济合理、便于管理。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配发范围包括:1. 办公室、教室、实验室、食堂等场所的清洁卫生用品;2.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用品;3.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实验、实习等活动中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防护用品;4. 交通安全用品,如反光背心、安全帽等;5. 应急救援用品,如急救箱、灭火器等。
第六条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1. 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的清洁卫生用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配发标准;2. 办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用品,根据设备种类和使用频率确定配发标准;3.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实验、实习等活动中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防护用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岗位需求确定配发标准;4. 交通安全用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职工工作需要确定配发标准;5. 应急救援用品,根据学校规模和教职工数量确定配发标准。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教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劳保用品发挥应有的防护作用。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防止损坏。
第九条教职工应爱护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擅自转借他人。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回收与更换:1. 教职工使用完毕的劳保用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2. 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认损坏或过期后,及时更换;3. 教职工在更换劳保用品时,应按照新配发的劳保用品进行使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局长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及实习生。
三、劳保用品的种类1. 护目镜、口罩、手套、耳塞等劳保用品。
2. 防护服、安全鞋等特殊工种必备的劳保用品。
3. 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
四、发放原则1. 本企业将员工健康和安全列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努力做好全员个人防护,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因此,发放劳保用品应符合以下原则:2. 充分保障员工的个人安全和健康,保证员工工作时的必需劳保用品齐全、完好。
3. 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劳保用品的种类、标准和数量,发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保用品。
4. 鼓励员工根据个人需求,自行选购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5. 主动回收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检验,合格的给予补贴,不合格的及时劝阻并予以更换。
五、发放管理1. 劳保用品负责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及保管制度,并由企业领导审定。
2. 劳保用品负责人负责按规定采购各种劳保用品,并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实际使用需要。
3. 劳保用品负责人应定期对各种劳保用品进行清点、检查和维护,及时淘汰、更新过期或损坏的劳保用品。
4. 劳保用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员工劳保用品档案,包括员工姓名、领用时间、劳保用品种类、规格、数量等。
5. 劳保用品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使用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劳保用品。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使用和调换劳保用品。
2. 劳保用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劳保用品的使用和保养培训,提高员工的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佩戴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员工做到安全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
4. 对于有特殊工种的员工,应根据工种特点和劳保用品的特殊性,加强相关培训和管理。
七、废旧劳保用品处理1. 废旧劳保用品包括因过期、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的物品。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共5则范文)[修改版]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共5则范文)[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076407df3169a4517623a32a.png)
第一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共)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为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规条例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保用品是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所以劳保用品发放必须服从于不同生产作业岗位的需要而定。
不得平均分配。
2.护品发放要坚持交旧换新,回收利用,节约有效的原则。
3.采购护品须严把质量关,护品生产单位应有经国家或地方质检中心批准颁发的“护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明显标志。
4.本规定适应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门卫保安所需护品参照同行业水平发放管理。
5.护品发放的范围根据我公司实际其发放的范围是:从事有烧烫、擦划伤或易发生机械设备伤害作业者;从事高空作业和从事高温或有毒有害作业者;从事接触有腐蚀物质作业者;从事易发生电气伤害作业者;从事机加工维修,润滑钳工,经常接触油污者;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指导检查工作者等。
二、护品发放的有关管理规定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护品管理和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组织新型护品的试用,对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建议,配合采供部门处理质量问题。
对非正常领用护品进行审核。
2.采供部门按规定标准按时按计划进行采购保障供应,并定期按标准进行发放,建立一人一卡登记发放制。
对护品的规格、式样、材质严格把关,负责处理护品的质量异议等问题。
3.工会要监督护品的管理和发放使用的执行情况。
4.公司员工离岗辞退,所发护品全部收回。
从事多工种岗位作业的员工按其主要作业岗位发给护品,不得双重发放护品。
员工调换工种岗位,按新工种岗位发放,多余部分收回。
5.护品因工作造成损坏或存放被盗,持有关认知材料经领导批准后可补发。
因本人保管不当遗失或损坏,须本人申请领导审查并折价赔偿后补发护品(赔偿款=护品原价值除以使用期限,再乘以剩余期限)。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____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雪松供稿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劳保用品发放和提高劳保用品的使用效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性质、强度、环境等因素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服务员工、服务生产,安全、适用、节约.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1、公用劳保用品:按照车间配发的劳保用品,工作时使用劳保用品不具有同时性,不具体到个人,如安全带、长管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雨鞋、雨衣等.2、个人劳保用品:按照岗位和个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工作时佩戴劳保用品具有同时性,具体到个人,如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性质、强度、环境等因素而定。
3、实习期人员发放安全帽、工作服及其他符合实际工作岗位、环境的劳保用品。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四、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持有人应以勤俭节约的精神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
2、新进员工发放的工作服,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的,工作服以全额从工资里扣款;工作六个月以上一年内离职的,工作服以半价从工资中扣款,工作满一年的工作服不收取费用;新进员工离职时其发放的安全帽等应当收回的劳保用品收回.3、新员工发放夏装,分配至车间后由车间责成的负责人领取夏装一套,如因换洗必要可申请领取第二套,考虑到有一定的人员流失及成本因素,申领第二套夏装需向财务部缴纳元押金,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押金不予退还.4、公司内部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公用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离职、辞职的车间、安环部负责人应责成其占用的公用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其占用的个人劳保用品依规定收回、扣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使用劳保用品坚持的三个原则:(1)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授权许可生产的劳保用品; (2)经常检查、维护保养;(3)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安全帽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缓冲衬垫的松紧根据个人自由调式,但帽衬顶端至帽壳顶部内面垂直间距,塑料衬必须大于25毫米;(2)使用时,不要将安全帽歪戴在脑后,否则会降低对冲击的防护作用;(3)在使用安全帽的过程中,要始终将帽带扣紧,防止因松动导致安全帽脱落;(4)安全帽要定期检查,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缝或重严重磨损等情况,应立即更换;(5)不得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
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安全绳是否存在磨损、断股、烫伤的现象;(2)扣挂安全带应高挂低做,挂钩应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固定牢靠处,不得将安全带扣挂在活动的物体上;(3)使用安全带时,不得将安全绳打结使用,以免发生坠落受冲击时将绳从打结处切断;(4)当上方有热工作时,在其下方不得使用安全带,防止烧蚀安全带;(5)不得将安全带挂在管件的自由端、安全网或有锋利边缘的物件上。
防护口罩(面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使用时应很据空气中粉尘浓度分别采用复式或简易防尘口罩;(2)防毒口罩使用,则应根据不用毒气环境选用相应型号、性能的滤毒罐;(3)所选用的防尘、防毒口罩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达到技术要求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方可使用;(4)送风式呼吸防护用品,使用时应注意导管和面罩结合部的密闭性、且导管的中间部分不应有接头。
防护手套的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要根据不用作业条件及防护要求选用相应的防护手套;(2)戴用各类手套,不要让手腕裸露出来,以免时焊接火花或药剂飞溅入袖内;(3)绝缘、卫生防护手套在每次使用前仔细检查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4)手套用好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
绝缘手套还应定期复验其耐电压强度;(5)操作机床和具有夹挤危险的作业,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手套,以避免被机器缠卷或夹住而引起事故。
劳保鞋的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根据作业条件及防护要求不用,选用适合防护性能的防护鞋,特殊是对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场所,一定要安要求穿着;(2)防护鞋的大小应合脚,穿起来要感到舒服,以免影响作业而危及安全全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通缉(1)生产现场及区域必须设立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设置本着合理、畅通、安全的原则;(2)安全通道应设立醒目的标示;(3)安全通道严禁随意占用;物料的摆放(1)物料的摆放本着整齐、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
(2)上船设备应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统一进行规划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安全通道和作业。
(3)码头物料的摆放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设备、设施等不的摆放在门机管道警戒区域内。
(4)码头区域应划出物料堆放区域,上下船舶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区域以内,船上清理下来的废料应及时清理。
垃圾管理(1)工业垃圾本着“谁生产推清理”的原则。
施工作业应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
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2)从事除锈,油污水施工时要保证运输设施做好,装载合理,做到不滴漏管、线管理(1)需上船的氧、乙、风、水、电缆等线路应有明显的标识。
通过安全通道的所有管线必须架空至1.8米以上,变动作业地必须及时整理。
(2)船舶甲板通道上横跨的缆绳上方应搭设走桥,方便通行。
(3)上船的氧、乙、风、水管、电缆线使用前必须检查,不允许破损、管线多余部分应盘好挂起,不得妨碍通道的正确通行。
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要求(1)舱室道门打开后,要进行通风,测氧测爆合格后人员方可进入(2)舱室内严禁一人施工,要有专人在舱内和入口处进行监护。
(3)人员进入舱室时应在入口处挂好进舱牌,离开舱室后取走进舱牌。
(4)舱室的梯子,使用前腰检查,防止因锈蚀后无法承重而造成事故。
(5)作业过程中,舱室内要进行有效地通风换气并保持足够的照明。
(6)舱室内减轻孔等孔洞要安装安全防护栏、给予以保护,防止人员堕落。
(7)舱室明火作业前要确认相邻和相通的舱室内没有不相容的其他作业的进行。
(8)进入舱室的二氧管线、氧乙块和电焊皮带要检查,接头要扎牢,不能漏气和破皮漏电。
(9)舱内的氧气块皮带、电焊线等易燃物不能堆积,中午休息或下班后要拔掉氧乙块气管并拉出舱室,皮带接头处打结并远离工艺孔。
登高作业安全要求(1)2米以上(含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存在断股,烫伤等现象。
使用时要挂抵用,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
(2)脚手架登高作业,要确认是否已验收收合格,检查脚手架设施是否稳固、安全。
上下脚手架要从爬梯上下,不得翻越脚手架、上下脚手架的过程中要做到“三点着力”。
(3)夜间登高作业,脚手架上要有足够的照明。
(4)工作前、中、后,要随时注意周围作业环施工人员的变化,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并注意清楚除雪、霜、电焊、气割氧气渣或其他杂物,以防滑倒。
(5)严禁私自改动脚手架及其设施。
使用卷扬机等设备上下料时,要防止脚手架受力损坏脚手架。
(6)高空作业要将工具、零部件放置稳妥,以防堕落伤人。
严禁将余料、工具等从高处仍下或任其堕落或在脚手架上大最堆放。
(7)严禁用木箱、油漆桶等作垫高物。
(8)主甲板、连接甲板、上边等部位挖补作业或在船舶舱口围施工时,要拉好足够强度的安全绳索,供施工人员扣挂安全带。
(9)在强风、暴风、大雾、冰冻等恶劣气候情况西下或船舶在移动的过程中,不要在高空作业。
(10)用高架车作业,上车人数不得超过2人(包括驾驶员),要扣好安全带,且不得出现边驾驶高架车边施工的现象作业场所孔、洞安全防护要求(1)主甲板、连接甲板、内底板及平台挖补和开工艺孔时,应在施工前将安全防护焊好,工艺孔四周要焊扁铁以防滑堕落。
(2)在连接甲板挖补处及工艺孔上方应挂警示灯。
(3)上边距鞋板挖补之前,施工对要安排专人将留根位位置计划,并要向每个施工人员交代清楚。
在挖补过程中要派专人进行监控。
(4)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改动安全设施。
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2)各种电气设备、线路、照明灯等不准接私线,如果需要经过申请,一律由专职电工进行。
(3)高压电源线要用红布条做标识。
(4)当身体潮湿或站在水中时,不要操作任何电气设备。
(5)在潮湿或有水的环境中进行电焊作业时,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6)所有的电焊机和电机都要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焊机的接地焊接确定舱室反面情况,不得焊在不明舱室和管系上。
(7)工作完毕或暂时停止后,必须关掉焊机电源。
(8)不要触摸或启动情况不明的电器开关和按钮。
(9)禁止载负荷拉闸操作。
(10)凡检验和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警号牌应谁挂谁取。
(11)当发现电气或电线产生火花或烟时,应立即关掉电脑,并且向综合服务车间及安全管理人员报告,由于电气设备引起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2)使用36V以上手持电动工具,应有良好的接地,要检查所用的电动工具电压等级是否与电源电压相符。
使用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3)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保证不破皮,不漏电。
(14)临时架设36V以上电线,必须向三供或其他有关有关部门申请,不得私拉乱接。
起运作业的安全要求(1)起运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2)作业前要正确估算被吊物件的重量,选择合适的起重工,索具和起重械具,不得超重吊运。
(3)要检查、确认被吊物件上的吊耳(环)是否牢固可靠,定位是否正确,吊耳不得出现侧向受力的现象。
(4)用钢丝绳捆绑吊运时,被吊物件的快口必须使用铁皮进行包裹,防止损坏钢丝绳。
(5)吊运大件物品时,必须要有牵引绳。
(6)被吊物件要有足够的摆放位置,吊运行走路线要畅通,不要从人员上方越过。
(7)起重作业时必须由起重工专人指挥,指挥讯号要清晰明了,其他任何人不得指挥门机吊运物件,指挥吊运时,指挥人员站位要好,不得站在下风处或死角。
物件吊运上船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8)门机、行车行走轨道警戒线内,严禁站人或堆放物件。
(9)超长超高物件的叉运必须需有专人随车看护、引导。
叉运超高物件时,要倒车低速慢性。
叉运物件要堆放整齐、平稳、管子角钢等型材叉运。
(10)叉车启动时,人员不要站在叉车周围。
叉车叉齿上不得站人。
(11)人员不得从吊(叉)运的物件下穿行、逗留、停顿。
(12)用平板车运输物件,要摆放平稳、绑扎牢固,如果是超高超宽运输,要有专人随车看护。
(13)吊车、叉车、平板车、汽车吊灯工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开启声光报警器,人员要注意避让。
(14)不得将高架车作起重机使用。
(15)使用卷扬机时,定位要牢固,钢丝绳走向要正确,吊耳不得侧向受力,指挥讯号要清晰明了。
卷扬机嚷筒上保留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匝。
(16)卷扬机于开口滑车配合使用时,人员不要站在重物、转向开口滑车和卷扬机的三角区内,在吊运过程中,当重物被绊住后,不得硬拉。
(17)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指挥。
司机只按专职指挥信号驾驶。
但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采取措施停车(18)用两台起重机吊运一个重物,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吊运时,起重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每台起重机所承受负荷量一般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
(19)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当吊挂得牢固平稳。
吊运带有锋利俊角的重物时,应当衬垫好。
吊运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
禁止歪拖斜拉,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连接在设备上或其他设施上的东西。
(20)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体上站人,禁止对吊挂着的物体加工。
不准吊着物体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暂时停留时,禁止一切人员在物体下面站立或通过。
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1)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上下人员,禁止从事检修工作。
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走人。
当各种起重机工作时,其悬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
使用起重电磁铁的起重机,应当规划一定的工作区域,再此区域内禁止有人。
(22)起重机司机、司索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人工加油和清洁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切断电源。
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摆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开。
(23)起重作业“十不吊”;(24)起重额定负荷;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线暗淡看不清;吊索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对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歪施斜挂;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方放有活动物件;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无安全措施;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6级以上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