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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9.16•【文号】教学〔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立足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不同专业分类考试。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教体艺〔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

学校美育是培根铸魂的工作,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是高等教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美育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美育的育人导向更加凸显,结构布局不断优化,课程建设稳步推进,美育活动丰富多彩,资源保障持续向好。

但是,高校美育工作与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还不相适应,与满足广大青年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的期盼还不相适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校美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明德引领风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切实改变高校美育的薄弱现状,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学校美育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高校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坚持面向全体。

健全并不断完善面向人人的高校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

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促进艺术教育发展

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促进艺术教育发展

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促进艺术教育发展近年来,艺术教育在中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促进艺术教育的全面发展,满足广大学生对艺术学习的需求,教育部近日出台了一项新政策,旨在加强艺术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升我国艺术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艺术教育课程设置教育部新政策提出,各级学校要加强艺术教育课程的设置,将其纳入学校教育的主体课程之中。

此举旨在通过系统的艺术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和创作能力,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设置多样化的艺术教育课程,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多个方面,以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需求。

二、提升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了保证艺术教育的有效实施,教育部新政策要求各级学校加强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应招聘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艺术经验的教师,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此外,教育部将加大对艺术教育教师的培训支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和研讨会,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艺术教育教师们的相互学习和成长。

三、鼓励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教育部新政策还鼓励学校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通过组织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如艺术比赛、演出、创作等,激发学生的创意、想象和表达能力。

这些实践活动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艺术表现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领导才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艺术创新思维的培养,注重学生的自主发展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为艺术教育的未来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艺术人才。

四、加强学校与社会资源合作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教育部鼓励学校与艺术机构、文化团体等社会力量进行合作,共同推动艺术教育的发展。

学校可以邀请艺术家、文化名人等专业人士来校开展讲座、授课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艺术学习经验;同时,学校也应积极参与社区和地方文化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培养他们的艺术创作和表演能力。

国家对艺术教育的文件

国家对艺术教育的文件

国家对艺术教育的文件艺术教育是指通过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审美修养和创造能力来发展其艺术人才的一种教育形式。

艺术教育既是一种开放的课程,也是一种跨学科的交流方式。

各国政府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但艺术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创意能力和创造性思维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中国政府也十分重视艺术教育,下文将阐述国家对艺术教育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素质教育,以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为根本任务。

素质教育应实行全人教育、全过程教育、全区域教育、全社会教育。

学校应当组织学生系统学习文化知识、科学技术、艺术、体育等各门学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贯穿中小学全部教育阶段。

”该法律为全面、系统发展素质教育确立了法律基础,也为艺术教育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国家出台的另一个文件是教育部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规划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重视学校艺术教育,纠正当前多数学校区分对待理科和艺术科目、向理科倾斜,采取‘实验、选修’等做法的现象。

优化并扩大优秀课程资源,具体包括通过学科平台、数字化、精品课程等手段,建设优秀的艺术教育课程资源。

”教育部提出该规划,旨在系统提高我国教育水平,其中艺术教育是重要环节之一。

规划向全社会明确表明了政府对于艺术教育的重视。

此外,2018年1月,《教育部、文化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音乐、美术教育的意见》也明确了对艺术教育的方向及未来的规划。

文件规定:“普通高中美术、音乐教育是教育部推进全民美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该将美育融入到学科教学和校本课程中,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受到美育的熏陶、感染和启迪。

”该文件着重强调美育的普及性,不仅体现了对艺术特别是音乐美术的重视,更强调了其在为每个学生提供一个更为综合性的教育方案中的重要性。

作为一项浸润人类灵魂和精神的事业,艺术教育与现代人的文化素养、健康成长以及美好人生密切相关。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1997年5月20日)《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下发以来,我国学校艺术教育事业发生了非常可喜的变化。

特别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发以后,艺术教育出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和关怀下,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领导,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学校艺术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学校艺术教育仍然是教育事业是最为簿弱的环节,在管理、师资、教学、设备配备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全面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总体规划》,切实改变学校艺术教育落后的状况,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确立学校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学校艺术教育得到不断加强。

但是,仍有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同志对艺术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艺术教育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在一些地区和学校普遍存在。

实践表明,制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认识问题。

因此,发展学校艺术教育,确立其在学校艺术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它在提高人的素质方面有着其它学科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艺术教育有助于发展人的全面思维,发展想象力和创造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丰富的感情世界,陶冶高尚情操;有助于加强德育工作。

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审美能力,激发其对美的爱好与追求,塑造建全的人格和健康个性,促进其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3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外国的优秀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和指导全国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

第二章学校艺术课程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职业学校应当开设满足不同学生需要的艺术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开设艺术类必修课或者选修课。

第七条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开设的艺术课程,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教学中使用经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

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艺术类必修课或选修课的教学计划(课程方案)进行教学。

第八条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课程应当进行考试或者考查,考试或者考查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5.30•【文号】教体艺[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教体艺〔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丰富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发布实施以来,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学生艺术教育活动中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现象:一些地方由于对学校艺术教育的性质、目标、规律等缺乏正确认识,往往用专业艺术教育的要求来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活动;有些活动没有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存在“成人化”、“庸俗化”等不良风气,以及重名次、重奖牌的功利主义倾向;一些部门或社团面向学生举办的艺术竞赛活动过多过滥,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的借艺术比赛之名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参赛费、评审费、证书费、作品成集印制费等,增加了学生负担;有的单位和组织通过各种关系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挂名主办,但在活动开展后自行其是,教育行政部门无法监控;更有甚者冒充教育部门名义组织学生艺术活动。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和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迫切需要加以正确引导,加强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更好地发挥艺术教育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应有的作用,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规定,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坚持先进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帮助学生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国家教委、文化部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89]教初字004号

国家教委、文化部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89]教初字004号

国家教委、文化部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正文:---------------------------------------------------------------------------------------------------------------------------------------------------- 国家教委、文化部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89]教初字004号1989年2月20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在学校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文化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工作和课外艺术教育活动进入了恢复和发展的新阶段。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工作逐步得到了加强,改变了“文革”中小学艺术教育课程停顿和被取消的状态,重新将音乐、美术课和课外文娱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并增加了课时,制订了教学大纲,编写了全国通用教材;少年儿童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在许多地区蓬勃开展;各级文化部门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有所加强;涌现出一批热爱少年儿童艺术教育事业,具有艰苦奋斗和勇于创新精神的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工作者和开展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卓有成效的先进单位。

特别是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成立以来,教育和文化部门密切配合,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广泛开展,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工作在许多方面与培养一代新人的要求、同改革开放的形势不相适应,基础薄弱,发展很不平衡;对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实际工作中业务指导思想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工作者队伍不够稳定,数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少年儿童艺术教育设施和设备亟需改善和充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国务院在关于“七五”计划的报告中,明确地把美育和德育、智育、体育并列,重新确立了美育在国家教育方针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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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体艺[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和内容。

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学校艺术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和功能。

2.新形势要求加快发展学校艺术教育。

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艺术教育的育人功效日益凸显,学生艺术素质普遍得到提升,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但是,艺术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艺术师资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学校缺乏基本的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评价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制约了艺术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艺术教育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

3.明确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艺术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艺术教育发展的差距,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和学
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强化和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当前艺术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科学发展。

二、抓住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

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

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

普通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

要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5.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

开展学生艺术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要进一步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的建设工作。

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

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活动,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

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加强区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

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

实行县(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
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

要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

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

专职艺术教师不足的地区和学校,可由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组织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师资格认定。

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要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要计入工作量。

7.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并尽可能向当地群众开放,实现艺术教育资源共享。

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

鼓励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开放灵活的艺术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加强艺术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辅导艺术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努力提升艺术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农村的学校和课堂。

三、建立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
8.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

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

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9.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

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

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以艺术课程开课率、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
师队伍建设、学生艺术素质为重点开展自评,自评结果应通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高等学校要把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10.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2014年开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要向教育部提交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015年开始,教育部将编制并发布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
11.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艺术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地(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管理艺术教育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

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教研员,并建立艺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

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分管艺术教育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

高等学校要有校级负责人分管艺术教育工作,并明确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机构。

要有计划地组织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参加艺术教育培训,提高艺术教育的管理水平。

12.保障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配置。

各地教育财政投入中要保证艺术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确保艺术教育经费随教育经费的增加相应增长。

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增加艺术教育投入。

要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内艺术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把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规划,并保证配置到位。

各级各类学校要执行国家制定的配置标准,充分发挥场馆等设施设备的功能,满足艺术教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

13.加强艺术教育督导与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

教育部将适时组织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检查。

要在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中加大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对艺术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都来重视、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尊重、关心艺术教师,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教育部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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