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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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溯源方案

农产品溯源方案
农产பைடு நூலகம்溯源方案
第1篇
农产品溯源方案
一、方案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日益受到关注。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品牌形象,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合法合规的农产品溯源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与管理。
二、方案目标
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信心。
2.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3.优化农业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4.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方案内容
1.溯源体系建设
(1)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详细记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
(2)制定农产品追溯编码:为每个农产品分配唯一追溯编码,确保农产品身份的唯一性。
3.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方案设计
1.溯源体系架构
-建立农产品身份标识系统,确保每批农产品具有唯一标识。
-构建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的信息记录与共享平台。
-设立溯源查询服务系统,便于消费者、监管机构实时查询农产品信息。
2.关键环节控制
-生产环节: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
3.溯源信息查询与公开
(1)开发溯源查询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溯源信息查询服务。
(2)公开溯源信息:在农产品包装、销售场所等显著位置标注溯源信息,提高透明度。
4.监管与评估
(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溯源体系的有效运行。
(2)定期开展评估:对溯源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2篇

农产品追溯体系方案

农产品追溯体系方案

农产品追溯体系方案1. 背景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的不断加强和社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农产品追溯体系成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农产品追溯体系通过记录农产品从种植、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查询和追溯,为监管部门和社会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透明的农产品。

2. 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必要性2.1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农产品追溯体系对农产品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中的风险和问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2.2 建立消费者信心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支持下,消费者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过程信息,提高了人们对农产品的认知和信心。

2.3 加强政府监管农产品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个重点领域。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更精准的监管手段,并有效支持政府监管和决策。

3.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3.1 信息系统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核心是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中需要统一信息标准和格式,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收集、存储和查询的功能。

3.2 数据收集和处理农产品追溯体系需要记录从种植、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信息,其中包括农产品的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方式、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入库检验报告、生产作业记录、销售渠道信息等。

数据收集和处理需要建立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化流程,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3 标识和溯源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为农产品建立唯一标识符,以实现全生命周期信息覆盖。

同时,需要建立标识和溯源机制,保障数据的可追溯性。

3.4 资源整合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实现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包括政府部门、农业企业、农民、生产资料供应商等。

整合资源有助于建立完整的信息体系和保障信息的可信度。

3.5 培训和推广农产品追溯体系是一个新的概念和模式,需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对于农产品追溯体系的认识和参与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宁交办发〔2020〕116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116号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暨《<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激发奋斗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真抓实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各单位要把《工作措施》作为本单位的重点任务,立足职能、着眼全局,认真履行抓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化细化各项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举措,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处室)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建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共同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要自觉负起抓落实的主要责任,会同参加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年年有进展、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产品追溯实施方案

产品追溯实施方案

产品追溯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产品追溯制度逐渐成为各行业的重要管理手段。

产品追溯是指通过对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进行信息记录和追踪,以便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问题源头,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有效实施产品追溯制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产品追溯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实施目标。

1. 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信息可追溯;2. 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3. 提升企业管理效率,降低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成本和损失。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产品追溯计划,明确产品追溯的范围、目标和实施时间表,确定相关责任人和具体任务;2. 建立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包括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信息采集系统,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数据标准化和整合,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标识码,实现不同环节信息的无缝对接;4. 建立追溯平台,建立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的快速检索和溯源,确保在发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追溯;5. 完善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包括追溯流程、责任人、应急预案等,确保在发生质量问题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6. 持续改进,定期对产品追溯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升追溯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实施保障。

1.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追溯技术,提升产品追溯的准确性和效率;2. 培训和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产品追溯制度和技术的培训,提高其追溯意识和操作能力;3. 法律法规支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追溯工作的合法合规;4. 资金投入,合理配置资金,保障产品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转和改进。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定期对产品追溯体系进行评估,包括追溯效率、准确性、成本等方面的评估;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产品追溯实施方案,提高追溯体系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5•【字号】宁政办发〔2017〕 38号•【施行日期】2017.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3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保证质量安全,保障市场供应,深入推进农产品流通供给侧改革,使流通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力争用2年—3年时间,初步建成分布合理、功能协调、优势互补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有效发挥公益性设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运行、增强政府调控等服务功能。

推动示范地区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30%,冷链运输率提高10%,流通环节损耗率下降20%。

初步建成自治区重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

统筹推进“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工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1.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

围绕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质量追溯等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和监督,加快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不断增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持续运营能力、辐射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2.推进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优化布局。

探索通过直接投资、改造补助、产权回购回租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菜篮子连锁超市、田头市场等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体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09•【文号】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施行日期】2024.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现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见附件1)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重点工作(一)构建追溯机制。

以统一的追溯码为载体,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

通过“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产业实际、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发布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业产品清单,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4.04.02
•【字号】宁政办发〔2024〕22号
•【施行日期】2024.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夏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公布日期】2001.02.08•【字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使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固原行署建设局,各市、县建设局(委)、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入建筑施工工地,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认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实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2月8日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消除工程质量隐患,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入自治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行使用认证制度,凡列入进场使用认证目录管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经审核检测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使用认证证书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使用认证证书(以下简称《使用认证书》)是指进入建设工程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经审核其具备相应的质量水平后,予以颁发的证书。

第四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执行本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宁政办发〔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三五”以来,全区现代物流业保持稳步增长,物流效能不断提升,运行成本逐年下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物流产业规模稳步扩大2020年,全区社会物流总额7025.26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8.59%;物流业增加值376.22亿元,比2015年增长8.06%,物流业已成为我区新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

2020年,我区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44024.91万吨,比2015年增长0.6%。

快递业务量达到7317.77万件,比2015年增长227.87%,增速位居全国前列。

物流规模稳步扩大,已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物流效能结构改善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支持煤炭开采企业、大宗物资物流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不断降低公路运输强度,物流运输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2020年铁路货运量8633.61万吨,较2015年增长53.32%,铁路货运量占全区货运量的比重由2015年12.8%扩大到2020年19.6%,“公转铁”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第一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概述 (3)1.1 监管背景与意义 (3)1.1.1 监管背景 (3)1.1.2 监管意义 (3)1.1.3 监管目标 (3)1.1.4 监管任务 (3)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 (4)1.1.5 法律法规 (4)1.1.6 部门规章 (4)1.1.7 地方性法规 (5)1.1.8 政策文件 (5)1.1.9 监管体系构建 (5)1.1.10 监管政策执行 (5)1.1.11 监管政策完善 (6)第三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6)1.1.12 监管组织架构概述 (6)1.1.13 监管机构 (6)1.1.14 行业协会 (6)1.1.15 企业 (7)1.1.16 第三方检测机构 (7)1.1.17 监管流程设计原则 (7)1.1.18 监管流程设计内容 (7)第四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 (8)1.1.19 全面性原则:追溯体系应涵盖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直至消费的全过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

(8)1.1.20 科学性原则:追溯体系设计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1.1.21 实用性原则:追溯体系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和管理,同时要考虑到成本效益。

(8)1.1.22 动态性原则:追溯体系应具备动态更新能力,以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8)1.1.23 安全性原则:追溯体系应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8)1.1.24 条码技术:适用于追溯标识的和识读,具有成本低、易操作等特点。

适用于初级农产品和包装农产品的追溯。

(9)1.1.25 射频识别技术(RFID):具有远距离识别、快速读取、高存储容量等优点,适用于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追溯。

(9)1.1.26 二维码技术:结合了条码技术和图像识别技术,具有信息存储量大、易识别等优点,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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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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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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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面是详细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9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积极运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覆盖全区、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全区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追溯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调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在生产环节重点推进规模化牲畜和家禽养殖基地、蔬菜和水果种植基地的二维码信息技术追溯体系建设;在流通环节重点推进大型生鲜连锁经营企业升级改造具备追溯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持鼓励批发市场开发建设具备追溯功能的电子化交易结算系统,并推动流通追溯与农业生产环节延伸对接,以企业流通现代化带动质量追溯信息化;在消费环节重点管控机关、学校、医院、大型餐饮企业和团体消费单位主动采购可追溯的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形成市场倒逼机制,确保食用农产品的
消费安全。

(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林业厅、质监局、食品药监局)
(二)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逐步将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现从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逐步推进我区开展进口乳粉、红酒、肉制品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自治区食品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商务厅、质监局、银川海关、宁夏检验检疫局)
(三)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

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

按照《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监控信息网络的要求,依法建立特管药品追溯体系。

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自治区食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卫生计生委)
(四)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施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基本形成农业生产资料面上监管无盲区、链上监管无缝隙、点上监管无遗漏的管
理体系。

(自治区农牧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五)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为重点,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验、维护保养等信息,逐步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可追溯。

加强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为重点,以建立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为目标,强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监管,促进危险品安全管理。

(自治区质监局、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供销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6月)。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追溯体系的产品品种和产品目录,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已建成的追溯体系,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追溯体系建设。

(二)试点阶段(20xx年7月―12月)。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有条件的市、县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可优先选择市场份额大、处于供应链主导地位的企业重点推进,示范带动其他企业。

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三)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20xx年)。

按照前期制定的具
体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力争到20xx年底前,分行业建成覆盖全区涵盖6大类产品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四)整合应用阶段(20xx年)。

开展各追溯分系统的对接整合工作,形成上下贯通的区、市两级重要产品追溯综合管理平台。

20xx年底前,全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成投入运行,并拓展平台应用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十三五”规划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分管领域的追溯体系建设。

(二)强化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和市场准入机制,细化各类市场和经营者追溯管理责任。

针对建设信息化追溯体系的企业,建立完善相应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

及时出台追溯数据共享、开放、保护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资金支持力度,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可追溯产品。

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

(四)形成工作合力。

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源头监管为重点,产品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采取政策激励引导措施,在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基础上,分行业推动建设一批追溯示范企业,在关系民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领域逐步实现追溯体系全覆盖。

突出企业追溯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开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企业安全质量追溯信息的交换共享。

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创新自律手段和机制,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形成行业性示范品牌,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

支持发展追溯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领域,支持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试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机构积极参与,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产业链。

(五)广泛深入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门的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社会影响。

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典型企业和案例宣传力度,让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提高认识,形成积极参与的内在动力。

创新宣传方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宣传,增强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的意识,培育扩大可追溯产品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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