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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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缆、管路悬挂标准

井下电缆、管路悬挂标准

大水头煤矿井下电缆及管路悬挂、积尘清理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井下电缆、管路的管理,提高安装、敷设的质量,统一标准,便于操作,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矿实际特制订井下电缆、管路悬挂标准,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部分电缆悬挂标准井下所有固定敷设的电缆(包括动力电缆、监测、照明、信号、通讯电缆等)必须采用专用电缆钩进行悬挂。

悬挂电缆必须遵守下列标准:1、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最低点水平下垂50~100mm),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带上,在行人巷道电缆钩最低层的电缆悬挂高度距离底板1.8m。

2、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电缆钩间距为1.5m。

3、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监测、照明、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屏蔽电缆除外),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4、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信号、照明、监测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如果巷道一侧管道过多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2m以上的地方。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6、井下所有巷道内的动力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电缆标志牌,注有编号、供电对象、长度、电压、截面和巡检负责人的姓名,巷道内电缆要求每隔50m,粘贴电缆标志牌。

7、在硐室内及经过风门敷设电缆时,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必须采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一、管路吊挂标准1.岩石掘进巷道、煤、半煤岩掘进巷道最上面管路的吊挂离轨道面的高度为1.8米,每隔4米打一个帮部锚杆进行固定,采用抱箍方式吊挂:按管径的大小排列,最小管子在上面,最大管路在最下面,管子之间的空隙为150mm。

管路吊挂力求做到“平行成直线”和美观。

在编制掘进施工作业措施时,对管路吊挂要按本文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从技术源头抓起。

2.井下所有的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管标,管标颜色一致,内容为用途、规格型号。

3.井下所有的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漆防腐,各种管路表面刷漆要用不同颜色区分。

4.需要对巷道进行喷浆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保护管路的措施。

严禁将浆喷到管路上,否则按每米50元罚施工单位,同时清理干净。

5.通风科提前一个月将需要安装瓦斯抽排管的设计图纸交施工队,无设计图纸禁止施工,影响生产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二、电缆吊挂标准1.电缆不应和风管或水管悬挂在同一侧,有淋水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2.所有斜巷,必须使用具有7个以上钩头的电缆钩吊挂,风巷可用5个以上钩头的电缆钩吊挂.电缆钩悬挂点的间距为1.0m,同钩电缆驰度一致.所有掘进巷、回采巷的电缆均布置在行人侧,所有斜巷的电缆均布置在水沟侧。

主要大巷的电缆和管路分开吊挂。

3.同一电缆钩内电缆的排列顺序:由上到下按照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顺序吊挂,顺序不得随意窜钩吊挂。

4.各种小电缆线,采用特制电缆钩平行吊挂,不得交叉、捆扎吊挂。

有条件的巷道应与电力电缆分开吊挂,否则应吊挂在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的间距。

在距迎头50米处安装电缆的放、收装置。

5.电缆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电缆的钩头距轨道面的距离为1.6m.电缆接线盒应固定吊挂,并使接线盒与主线保持在同一水平面内。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是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实际矿井情况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井下电缆吊挂标准要求:
1. 电缆敷设方式:井下电缆应采用钢绞线、电缆钩吊挂。

2. 电缆走向:电缆应与巷道腰线平行,电缆钩与腰线垂直。

电缆钩形成的平面与大巷侧面平行。

3. 电缆顺序:电缆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分类吊挂,顺序为:监测电缆、通讯电缆、信号电缆、动力线。

4. 电缆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电缆钩间距为1.5 米;在电缆沟内,间距为1 米。

横过巷道的电缆采用电缆卡固定时,固定点的间距为1 米。

5. 电缆高度:电缆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6 米。

特殊要求地段电缆高度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6. 电缆垂度:电力电缆的悬挂应有适当的垂度,且垂度一致、高度一致,吊挂整齐、无交叉。

7. 电缆保护:通信、信号电缆沿巷道固定的金属焊网采用阻燃塑料扎条绑扎。

8. 统一管理:井下电缆吊挂应统一使用矿用塑料电缆钩,小钩在上,大钩在下,大钩、小钩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考虑一定数量的备用钩。

9. 标识与记录:电缆吊挂处应设置标志牌,注明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和负责人等信息。

10. 定期检查与维护:电缆吊挂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井下管线整治标准及评分细则

井下管线整治标准及评分细则
5.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高压电缆在上,低压电缆在下。电缆、四小线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通过专门预置的电缆孔。
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规格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等地点都应设置标志牌(含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等内容)。
7.过三岔门电缆和四小线必须与三岔门的拱弧度一致,加工专用的卡子将电缆和四小线固定在顶板上。
8.任何电缆、四小线不得捆在一起吊挂(综采工作面下出口的电缆已采用防护措施的除外)。
9.电缆吊挂高度:大巷电缆1.6m以上,采区巷道内电缆1.4以上(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
附件1
井下管线整治标准及评分细则
井下电缆、四小整治标准:
1.在水平巷道中,电缆必须用电缆钩进行悬挂。
2.电缆悬挂要平直,各电缆要保持平行,不能起伏不平。
3.信号、通讯等四小线与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并保持100mm同以上的距离。
4.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的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在安装瓦斯抽排管的巷道内,电缆和四小线与抽排管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管路吊挂标准

管路吊挂标准

山阳煤矿公司管路吊挂标准1、系统管路应敷设在人行道侧,采煤工作面管路应敷设在靠工作面煤帮侧,掘进巷道必须按照形成工作面情况安设。

2、4寸及以下管路采用钢筋吊挂钩吊挂,吊挂钩必须垂直于巷道,系统巷道最底层管子吊挂高度距底板不低于1.8米,工作面顺槽吊挂高度不低于1.6米,吊挂间距为3米。

吊挂铁丝必须竖直,铁丝头顺时针绕三圈,盘圈必须紧密,切头方向一致,不超过1厘米。

3、6寸管路吊挂采用抱卡和花篮螺栓配合吊挂:在巷道锚网段打吊挂锚杆,锚杆深度不小于500MM;在架棚巷道,用双股10#铁丝在棚梁上固定花篮螺栓吊挂。

多趟6寸管路之间用单链环连接抱卡。

6寸管路吊挂高度必须确保最下沿和巷道底板之间不小于1米。

2、管路吊挂应保持平直,与巷道起伏度一致,紧贴巷道侧帮,可用12#铁丝在抱卡处向外拉来保证。

3、管子必须按压力水管、风管、排水管由上而下的顺序吊挂。

4、管路敷设经过巷道交叉点、硐室或经过设备时,必须做管路过桥,确保高度;不能压在设备上,因高度限制,必须用软管做过桥。

5、所有风水管路严禁出现滴、漏、跑、冒现象。

6、按规定管子必须刷漆编号。

①井下所有巷道排水管为铁红色;②压力水管为绿色;③压风管为橘黄色;④注氮管为深兰色;⑤注浆管为灰色,⑥截门三通为红色,⑦管路每根必须编号,编号距管子前端头0.5米,巷道内管路布置较多时,编号位置以最上边一根为准,其余管路编号和其上下对齐,且每隔50米注明管路用途,字体颜色为白色。

7、进风巷压力水管路每100米安设一个截门,回风巷道压力水管每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闸阀;压风管路每100米安设一个三通截门;并且编号挂牌管理。

8、工作面管路敷设到位。

压风、压水掘进巷道距工作面10米,采煤工作面回撤不得超过超前20米,排水管路铺设到距工作面最低处。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一、主巷风、水、排水管路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有人员作业的巷道必须敷设压风、排水、供水管路,且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临时管路必须采用吊具或专用锚杆进行吊挂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2、挂钩吊孔高度2.6m;水平间距不超过3m,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8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保证吊挂最下方的管路离地不小于1.8m。

3、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吊具吊点为巷帮专用起吊锚杆上,要求将吊具固定牢固,构件齐全,掉片不超过1片,特殊情况下(起伏不平)经机电供动力部、工程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认可现场后可允许采用2个连片,吊环螺丝紧固且外露不少于1扣,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每个巷道口管路必须安装一组阀门,直巷风管水管阀门每300米一个,便头风管100米一个,水管50米一个,阀门便头方向垂直于巷道或45度朝下,不得影响行车行人。

4、安装管路时,要求在管路对口联结处上好胶垫(密封圈),法兰盘固定螺栓必须齐全紧固,不出现漏风漏水。

连片上的螺栓使用M12×35mm的,法兰盘连接螺栓使用M16的,4寸管应选用4寸管吊具,6寸管必须选用6寸管吊具,不得出现单个吊具。

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阀门,阀门手柄45度朝下。

管路过避难硐室横川时,在横川口必须各出一风、水便头,供水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不大于1.6m。

7、井下所有装设压风供气阀门或压风自救系统位置必须用鲜明颜色标示,挂牌管理,牌并要注明阀门的规格、供气量、位置或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平行于巷道,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油漆进行防腐处理。

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一、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11.井下所有压风、静压水管路必须用E形架进行安装,相邻两E形架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m,永久管路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1.2E形架必须由矿机修厂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E形架,机修厂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E 形架任何单位可拒绝领用。

1.3E形架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允许误差±50mm;水平间距为5m,允许误差±100mm。

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允许误差±30mm。

1.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1.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躲避硐口时,要求其沿躲避硐的腰线水平进行敷设,不得在硐口做横跨过桥或直过。

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必须采用标准90°弯头制作横跨过桥,过桥水平线与巷道中心线成垂直90°关系,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若风水管路同时需要制作横跨过桥,两者间距为300mm。

1.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闸阀,闸阀手柄朝向合理。

1.7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

水管刷绿色防腐漆,风管刷黄色防腐漆,快速接头刷红色防锈漆,管子挂钩刷灰色防锈漆。

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1.8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编号间隔50m,风水管路编号上、下对照。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字号高度为40mm,1.8风水管路沟通后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

2、煤巷临时风、水管路安装标准:2.1煤巷的风、水管路必须整齐吊挂,且要求沿采煤工作面非回采帮进行布置安装。

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一、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11.井下所有压风、静压水管路必须用E形架进行安装,相邻两E形架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m,永久管路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1.2E形架必须由矿机修厂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E形架,机修厂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E 形架任何单位可拒绝领用。

1.3E形架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允许误差±50mm;水平间距为5m,允许误差±100mm。

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允许误差±30mm。

1.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1.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躲避硐口时,要求其沿躲避硐的腰线水平进行敷设,不得在硐口做横跨过桥或直过。

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必须采用标准90°弯头制作横跨过桥,过桥水平线与巷道中心线成垂直90°关系,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若风水管路同时需要制作横跨过桥,两者间距为300mm。

1.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闸阀,闸阀手柄朝向合理。

1.7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

水管刷绿色防腐漆,风管刷黄色防腐漆,快速接头刷红色防锈漆,管子挂钩刷灰色防锈漆。

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1.8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编号间隔50m,风水管路编号上、下对照。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字号高度为40mm,1.8风水管路沟通后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

2、煤巷临时风、水管路安装标准:2.1煤巷内的风、水管路必须整齐吊挂,且要求沿采煤工作面非回采帮进行布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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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一、主巷风、水、排水管路安装标准
1、井下所有有人员作业的巷道必须敷设压风、供水管路,且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临时管路必须采用吊具或专用锚杆进行吊挂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2、挂钩吊孔高度2.6m;水平间距不超过3m,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8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保证吊挂最下方的管路离地不小于1.8m。

3、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吊具吊点为巷帮专用起吊锚杆上,要求将吊具固定牢固,构件齐全,掉片不超过1片,特殊情况下(起伏不平)经机电科、生产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认可现场后可允许采用2个连片,吊环螺丝紧固且外露不少于1扣,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每个巷道口管路必须安装一组阀门,直巷风管水管阀门每300米一个,便头风管100米一个,水管50米一个,阀门便头方向垂直于巷道或45度朝下,不得影响行车行人。

4、安装管路时,要求在管路对口联结处上好胶垫(密封圈),法兰盘固定螺栓必须齐全紧固,不出现漏风漏水。

连片上的螺栓使用M12×35mm的,法兰盘连接螺栓使用M16的,4寸管应选用4寸管吊具,6寸管必须选用6寸管吊具,不得出现单个吊具。

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巷道交叉口时,需安装龙门架,由队组提前一天通知机电队,并由机电队在一周内量管加工,并及时通知队组领取,机电队并派一人指导安装。

(特殊情况除外)
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阀门,阀门手柄45度朝下。

管路过避难硐室横川时,在横川口必须各出一风、水便头,供水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不大于1.6m。

7、井下所有装设压风供气阀门或压风自救系统位置必须用鲜明颜色标示,挂牌管理,牌半中要注明阀门的规格、供气量、位置或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平行于巷道,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油漆进行防腐处理。

水管刷绿漆,风管刷红漆,排水管刷黄漆,吊具或吊挂锚杆刷防灰漆。

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风、水、排水管路均要进行标示,如:供风管路“”箭头方向与流向相同,标示间隔为50米一处。

8、井下压风管路系统设置出风口的间距不大于100m,所有出风口均应设置减压和降低噪
音装置。

二、掘进巷临时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1、管路与电缆不得在巷道的同一侧,跨巷时,管路必须在电缆的下方,管路与电缆的间距不得小于300毫米的距离。

管路跨巷道如果与电缆的间距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做顶或地龙门架。

2、管路吊具的间距为不超过3米一道吊具。

过横川或者拐弯时3米一道,吊具必须用专用吊具,或者设计规范允许的支撑件,管道下井前必须全部由所用队组按规定刷漆处理,具体由运输队把关,未按规定刷漆的管道严禁入井。

3、掘进巷内管路连接若需用高压管,高压管必须用快速接头接于法兰盘上,高压管的直径为51毫米。

4、掘进巷道中的每个抽放钻场处的排水管上必须出排水变头,在掘进巷道有水仓处必须出排水变头,变头材料由抽放队提供。

所有管路变头由队组自行加工完成,抽放队必须考虑每月施工头面所需的数量及大小并提前一个月报足计划。

5、在公用巷道施工的队组,由机电队提出申请,将巷道内的管路标准化(风水排阀门、吊具等)交与施工单位,管路等材料不予过账;待施工结束后,再移交给机电队。

6、掘进临时用管施工单位完工后,巷道管路必须接至掌面20米处,且在管头必须出风水变头和阀门(变头规格等同上)并在完工生产移交后三天内及时与机电科申请进行移交,机电科根据生产衔接安排,牵头移交或安排及时拆除。

7、其余要求同主巷的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三、考核
1、管路没有刷漆下井的单位,考核相关队组500元,并株连正值100元。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管道系统的构件,否则发现一次扣单位2000元,并株连正职500元。

3、其他各项考核按机电科有关规定执行。

电缆悬挂标准
1、电缆钩必须由矿统一提供,凡是以后新施工的采区轨、皮集中巷,要依据采区工作面布置个数和实际电缆敷设数量,由施工单位必须一次将电缆钩安装到位,电缆钩上、下孔均要固定;顺槽(煤巷)电缆钩可采用电缆挂钩自身挂钩悬挂,要求电缆悬挂要横平竖直。

2、橡套电缆在轨道运输大巷(集中巷)可采用电缆挂钩自身挂钩与统一高度绷紧的钢丝绳配套悬挂,安装悬挂间距为1 米,敷设高度最低电缆距巷道底板1.8m以上,固定电缆钩的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800mm。

3、在采掘工作面(顺槽)巷道支护排距为1米时电缆钩悬挂间距为2米,支护排距为1.2米时电缆钩悬挂间距为1.2米,悬挂高度以电缆下吊孔距地板1.8m为准,其它有特殊要求的电缆按设计进行吊挂。

4、所有电缆不允许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在巷道内通信、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在同一侧悬挂时,要按照一,二勾监测线,电话线,三勾信号线,四勾低压动力线,五勾高压线(电压从低到高、电缆截面从小到大、依次至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悬挂,其间距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高、低压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1m。

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电缆截面按从小到大进行排列,并采用非燃型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

7、电缆吊挂要排列整齐、平直弧度不大于50mm,严禁相互交叉。

8、电缆在轨道大巷(集中巷)悬挂敷设时,各单位应遵循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悬挂,避免交叉;从大巷向各自工作面拐弯时,应依据现场巷道情况,顺势进行敷设,多余电缆不得在大巷内来回进行往返敷设,其它单位电缆应在此巷道口上方平直敷设悬挂。

9、各电缆使用单位应在电缆上每隔100米、有分支的地点、接线盒两端、风门墙壁两侧等处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标志牌内容包括:电缆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等级,用途及维护责任人。

三、其他:
1、机电科、安检科、生产调度室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根据机电科相关规定给予扣款处罚。

2、机电硐室、轨道大巷内的电缆、管路安装依据设计图纸或安装具体技术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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