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
工程拿到房地产权证所需流程图

盘谷项目正在办理事项及后期手续办理流程图高新区盘谷项目房产证办理前各项验收具体细节1、房地产权证办理须提交资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服务台领取)(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校核原件。
(3)、土地证(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请照图(原件)(5)、施工许可证(原件)(6)、房屋已竣工证明(原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7)、实测建筑面积审核报告单(原件)(8)、测绘成果入库证明和测绘报告书(原件)(9)、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10)、已有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的还须抵押权人即银行出具同意办证说明。
(11)、实地查看表(房产中心出具)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7)、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3、建设工程综合验收(会签):(1)、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联合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会签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单体规划验收意见.(3)、工程在消防及规划单体验收后,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工程竣前检查及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提出整改问题应及时给予整改和回复。
(4)、工程规划单体验收合格后,应申报工程规划综合验收,并办理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
(5)、施工企业的劳保费应缴纳,缴纳齐全后,劳保办应签署竣工验收会签表。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https://img.taocdn.com/s3/m/624c872a453610661ed9f476.png)
莆田市建设局核发施工许可证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有收费项目申请受理:江春发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2958902□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提审批收费审定签发文发证当天负责人:江春发申请主体建筑业科审查经办人:苏伟2个工作日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项目报建表;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6、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备案书、消防、人防、涉外审查意见书;8、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并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0、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登记表、安全生产许可证;11、施工承包合同(原件);12、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旁站监理方案、监理人员花名册、总监任命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13、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待工程竣工后交返);14、邀请招投标或自行发包的工程,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15、已备案的《莆田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合同》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7、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备注:(1)、申请人保证提供材料证件的内容、签章、签名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副局长:徐益珊1个工作日证书莆田市建设局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核准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含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 该项目不收费申请受理:蔡林花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起初意见审批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 徐益珊 1个工作日审定签发文资料整理、 办理文件1、资料归档2、印刷文件办结 当天 责任人:申请主体证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经办人:蔡金火 2个工作日1、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表;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住建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流程图

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流程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流程图
联审未通过的
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
申请廉租住房流程
联审未通过的
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
工程建设招投标流程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
资料符合要求一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图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不属于本建设行政
收取费用
内部重大问题决策流程图
内部人员调配流程图工Fra bibliotek人员惩处流程图
财务支配流程图
局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
来客接待流程图
物品采购流程图
机关考核流程图
机关职称评定流程图
机关奖惩流程图
调查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
审理
对案卷记录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及拟处理意见等进行审理
处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备案
按规定办理呈报、备案、立卷、归档等工作
行政处罚流程图
当场更正错误的申机关职权范围的
报材料不齐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提出不同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图
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流程图
受理质量投诉流程图
发现
执法检查、发现或有人举报投诉
立案
立案。填写立案申请表,附相关材料,报领导批准。制作《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时限。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指南、流程

第二部分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第一章业务流程、各岗位职责和对外承诺时限一、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流程图1、一般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注:初始登记、注销登记在受理环节,工作人员应实地查看。
2、依法只进行登记不发放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登记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归档3、查封限制由受理人员直接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受理人员职责1、指导申请人申请;2、校验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留存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3、申请人与申请文件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和房屋竣工证明、测绘报告相符;4、核查该房屋有无登记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初始登记条件;房屋占用土地已抵押的应要求其先行解除抵押;5、根据需要询问有关事项,并经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6、实地查看;7、录入登记信息、打印受理单;8、签署受理意见,预建立房屋登记簿;9、建立初始登记档案;10、对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审核人员职责1、查看所需证件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核查该房屋有无登记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初始登记条件;3、审核登录信息与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一致;4、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将申请登记的房屋记载于登记簿;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退件回执单,退回上一环节;5、将审核后的房产档案和系统信息,按规定程序传递给下一环节。
(三)房屋转移登记受理人员职责1、指导申请人申请;2、核查转让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受让人是有关证明文件载明的受让人;3、核查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记载一致;4、确定符合转移登记的条件;5、校验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留存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6、根据需要询问相关事项,并经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7、录入登记信息、打印受理通知单;8、签署受理意见,预建立房屋登记簿;9、建立转移登记档案;10、对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房地产项目开发需办的证件与流程图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3大部分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6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项目操作流程一、前期入场摸底调查1、各类数据摸底,包括各类数据的数量、数据格式、坐标系,电子数据和档案数据的具体情况等;2、甲方的需求,包括软件、硬件、数据等具体需求,工作总体方案的编制,入场人员、设备的数量,项目实施工期等要求;3、摸清甲方对该项目有实际影响力的人员,联系方式等;4、如有需要,还需针对甲方的流程,协助设计甲方的中心机房、办公场地布局,硬件设备、办公设备等需求列表;5、对前期入场的调查情况,编制前期文档,做好与实施组的交接,以及实施组的入场工作;6、根据现行的标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作切合本地的技术实施方案。
二、不动产项目实施培训1、针对所有不动产项目实施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市场部、前期组、项目实施部等所有员工;2、重点针对项目经理、实施组员工分别进行专门的培训;3、进行考核,过关的上岗,不过关的继续学习,直至过关上岗。
三、实施组进场(一)人员及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及入场实际的工作量,核算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数量,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或速扫机、打印机、办公工具等。
(二)整理汇总针对所有数据进行一个整理汇总,列出数据处理的主次顺序、先后顺序;所需整理的数据包括土地、房产和林业数据,但由于目前各地仍处于职能整合阶段,房产、林业数据仍未提供,故只能做土地数据。
土地数据包括纸质档案数据、电子业务数据、集体调查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影像数据等。
全部档案大类分两种,一种是发证档案,一种是地调未发证档案(如二调档案和集调未发证档案)。
实际上已发证档案才是具有法律效果的真实成果,所有地调、摸底等过程档案,只是参考之用。
所以我们优先做发证档案数据,后做地调未发证档案数据。
(三)倒排工期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数据的实际情况和数量、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甲方的项目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总体倒排工期和详细的工期表,具体到每月、每周和每日。
(倒排工期和详细工期表由实施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列出)(四)按步实施根据以上方案及工期表,项目按部就班进行实施。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责任人:承办人(、)、科员、主管主任二、权力行使依据(一)《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号令)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二)发改价格[]号第三条规定:“住房登记费元件;非住宅登记费元件。
”三、条件和标准因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四、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需要验收的,由建设单位出具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
五、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一)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个小时办结;按照权限不属于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受理的,退回有关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承办人(、)将有关材料归档。
七、办理时限受理登记后天内办结。
八、公开公示本制度原文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房产信息网站()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流程图附件: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流程图。
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

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一)预检①办事指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昌平路403号电话:62554188-255、256、233投诉电话:62553500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上午8:45~11:30 下午13:00~16:30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参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制定的客户告知单总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登记。
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②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③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④办事期限――即时。
⑤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二)受理①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2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三)收费①职能依据――《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②岗位职责――《财务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即时。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部负责人:马嫣(四)初审①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3.1.1至3.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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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
(一)预检
①办事指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昌平路403号电话:62554188-255、256、233投诉电话:625535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上午8:45~11:30 下午13:00~16:30
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参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制定的客户告知
单
总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登记。
如补件,文
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②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③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④办事期限――即时。
⑤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
(二)受理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2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
(三)收费
①职能依据――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03)026号、沪财预(2003)061号第1条第1款第3项。
②岗位职责――《财务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即时。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部负责人:马嫣
(四)初审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审核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6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部负责人:杨复初、钟德铭
(五)复审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审核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部负责人:杨复初、钟德铭
(六)审定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主任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何增勤
(七)打印通知书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信息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负责人:孟祥芬
(八、十)通知、发件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受理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2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
(九)缮证、校核、注记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第22至27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1.1至3.1.8节。
②岗位职责――《信息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办事期限――4天。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负责人:孟祥芬
(十一)装订、立卷
①职能依据――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9.2节。
②岗位职责――《资料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改中。
③办事期限――未明确规定。
④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资料部负责人:陆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