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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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工程中标无理由拒签合同

乙方工程中标无理由拒签合同

乙方工程中标无理由拒签合同近日,一起工程中标后甲方无理由拒绝与乙方签订合同的事件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据悉,乙方在经过激烈的竞标过程后成功中标,却在准备庆祝胜利之际接到了甲方的拒签通知。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其商业信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乙方首先需要保持冷静,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个乙方工程中标后无理由拒绝签约的合同范本,旨在为同类事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合同范本】甲方(招标方):___________乙方(中标方):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_______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

现因甲方原因,未能与乙方签订正式工程合同,特此制定如下条款:一、甲方应在接到本合同范本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说明,明确指出拒绝签订合同的具体理由。

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理由,视为违反招标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低于中标合同总额的10%。

同时,乙方保留向有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若甲方提供的拒绝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中标结果,或要求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法院裁定。

四、若因甲方拒绝签约导致乙方产生额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结语】。

工程索赔事项解读一:中标后拒签合同

工程索赔事项解读一:中标后拒签合同

工程索赔事项解读一:中标后拒签合同2.为避免中标后发包人(招标人)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致使承包人(中标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在发包人(招标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签订即要求进场施工的情形下,承包人(中标人)应及时催促发包人(招标人)按时与其订立书面合同,保留往来书面资料及送达凭证等,并注意收集、保存因投标、工程施工以及停工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所遭受的各种损失的证据材料,以便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招标人)受利益驱动而拒绝或者怠于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就其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损失向发包人(招标人)提起索赔。

1、《理解与适用》丛书一般是由参与某一司法解释起草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为更好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而编写的权威性著作,向来为法律实务界所推崇。

在司法解释未规定或者未明确规定而又为解决案件争议所必需解决的问题上,《理解与适用》通常成为法官或者律师查询、研读、引用说理甚至将之作为司法裁判观点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本书紧随其后于2019年1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19.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43.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19.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44.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19.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33-239.5、参见(2017)豫1702民初7674号民事判决书。

6、参见(2013)苏民终字第0010号民事判决书。

7、参见(2013)苏民申字第604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判例: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按违约责任赔偿

法院判例: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按违约责任赔偿

法院判例: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按违约责任赔偿原创:乔士倩北京市中银(济南)律师事务所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一种交易方式,在建设工程领域适用于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部分或者全部适用国家资金的项目、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此,《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等均由明确规定。

本文通过案例的形式,对中标后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赔偿责任进行分析。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中标后,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责任问题,首先要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的法律状态,是合同成立并生效,还是合同未成立。

在司法实践和理论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在不同的法院判例中存在不同的判决说理,有的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实际损失;有的主张是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通常来说,招标是要约邀请,是招标人向不特定主体发出的意思表示,投标是要约,是投标人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中标投标人的承诺。

根据合同法“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已经成立并生效。

因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并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毁标,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温州中城公司与长安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案】一、2012年6月,长安公司对鳌江客运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建和安装进行招标,招标文件显示,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资金已经到位,投标保证金80万元由投标人银行基本户一次性转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退还保证金,并赔偿中标人经济损失。

二、中城公司中标,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后,多次与招标人联系,并发出书面联系函件,商谈签订合同事宜,未获答复;三、2012年11月,招标人向中城公司发出函件,称因资金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四、2012年12月,中城公司向招标人发出解约通知书;五、2013年7月,中城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包括招投标费用、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损失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裁判结果】法院支持中城公司诉请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裁判规则】本院认为,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应当履行签订合同的法律义务,但是招标人未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66于承诺,应无异议。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从该角度来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应当成立。

但《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且《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合同的成立,那么再次订立的书面合同该作何理解?对此,有学者认为,虽然法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等于合同书。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书只是书面形式的一种。

“尽管我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要求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但这一合同无非是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范化而已。

一旦中标结果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那么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本身即可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书面形式。

” “因此,即使按照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看,通过招标投标订立的合同,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就已经具备了书面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文/项平《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但《招标投标法》并未明确中标通知书具有何种法律效力,也未明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一、实践中的观点对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签合同,招标人或中标人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实践中的观点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观点,违约责任说。

该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即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中标商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签合同

中标商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签合同

中标商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签合同中标商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签合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更是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不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那么,中标商究竟有哪些“正当理由”可拒签采购合同呢。

合同条款超出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或采购人向中标商提出了不合理的附加条件的,中标商可拒签合同。

政府采购活动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买卖行为,同样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同样必须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条款的方式加以约定。

《采购法》明确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对此,如果采购人拿出来拟签订的合同,其条款内容一旦超出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招标文件范围,或超出了中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那么,中标商就可以拒绝签订中标合同。

同样,《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对此,当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采购人再向中标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那么,中标供应商也有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没有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从而导致履约成本上升的,中标商也可拒签合同。

众所周知,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参与投标时,对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进行的实质性响应和答复,也是他们对采购人作出最大程度的承诺,更是他们中标后履行中标义务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如,有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在中标后必须“分包履行”合同的要求;有的供应商提出在达到同样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使用自制材料替代采购人要求使用的某种昂贵材料等方案;再如,供应商提出的工程款要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次集中预付的条件等。

随意取消中标的法律后果(3篇)

随意取消中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招投标活动中,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取得合同签订权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招标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随意取消中标,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还会给中标人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随意取消中标的法律后果。

一、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招标文件,不得随意取消中标。

”随意取消中标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二、损害中标人合法权益1. 经济损失:中标人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参与招投标活动,取得中标后,往往已经进行了部分履约准备工作。

随意取消中标会导致中标人遭受经济损失,如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无法追回等。

2. 信誉受损:中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随意取消中标会影响中标人的商业信誉,对其未来的业务拓展和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3. 法律风险:中标人可能因随意取消中标而引发诉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责任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民事责任:中标人因随意取消中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3. 刑事责任:如果招标人因随意取消中标而构成犯罪的,如串通投标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法律后果1. 招标人声誉受损:随意取消中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的声誉,降低其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2. 招标项目延期:随意取消中标可能导致招标项目延期,增加招标人的成本。

3. 诱发诉讼风险:招标人随意取消中标可能引发诉讼,增加法律风险。

总之,随意取消中标的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损害了中标人的合法权益,给招标人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取消中标。

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

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

中标后招标⼈拒签合同的,中标⼈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在我国现实⽣活中,经常会有招标和投标的事情发⽣,招标结束后,发包⼈应该按规定和中标⼈签订合同。

如果出现中标后招标⼈拒绝和中标⼈签订合同呢?中标⼈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店铺为读者进⾏解答。

⼀、中标后招标⼈拒签合同的,中标⼈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中标后招标⼈反悔要担责在招标投标中,中标后,招标⼈拒签合同的,就属于违背诚实信⽤原则的⾏为,中标⼈可以提出以下要求:1、要求招标⼈双倍退还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实质上是定⾦的⼀种,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的⼀⽅违约的,就要双倍返还定⾦,因此,招标⼈不与中标⼈签合约的,需要双倍返还招标保证⾦。

2、要求赔偿为准备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如相关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等。

3、要求赔偿为准备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如中标⼈和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中标⼈违约导致的定⾦损失、违约⾦损失等费⽤。

需要注意的是,中标⼈在提出赔偿要求时,应该准备充分证据资料,证明⾃⾝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否则招标⼈是可以适当赔偿部分费⽤或不赔的。

当然了,招标⼈拒签合同并⾮必然要担责:在实践中,中标⼈存在下列情况时,招标⼈可以拒签合同,甚⾄还要求中标⼈赔偿相应的损失:1、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以向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的⼿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效,招标⼈可以拒签建筑⼯程合同。

2、投标⼈以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效,招标⼈可以拒签合同,如给招标⼈造成损失的,投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投标⼈存在上述⾏为,需要受到相关⾏政部门的⾏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因此,中标后招标⼈不与中标⼈签⼯程合同,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哪些责任,需要视情况⽽定,⽣活中。

如果招标⼈确实不想与中标⼈签合同的,建议最好先找个建筑⼯程律师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招标⼈的权利1、招标⼈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绝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绝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绝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本案发包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发包人(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承包人投标后顺利中标,发包人向投标人下发了中标通知书,但是发包人随后反悔一直拖延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纠纷。

那么中标通知书下发以后,发包人拒绝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究竟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对此规定得比较含糊,该法第45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到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个条款并没有阐述清除。

就法律层面而言,拒绝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只可能导致以下两种法律后果: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这种观点认为由于施工合同成立并生效,而发包人拒绝履行施工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鉴于发包人坚持拒绝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承发包合同关系并要求发包人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例如承包人正常履行施工合同可以取得的收益(比如适用定额取费的法定利润率)。

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这种观点认为由于施工合同并未生效,发包人只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发包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此承包人仅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为工程投标而开支的必要费用,比如标书编制费、差旅费等等。

上述这两个法律后果有着天壤之别。

那么,发包人拒绝与承包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在此,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合同生效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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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篇一:关于招标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A.中标人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某招标项目,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个月后,没有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某招标项目,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个月后,没有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四:中标时合同的签订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篇五:招投标模拟实训课程知识点复习题(二)三、投标知识点:1、投标前准备工作2、编制投标文件☆(1)技术标☆(2)商务标☆3、递交投标文件测试题:(一)单项选择1、投标人投标的主要依据是()。

A投标人须知 B合同条件 C.招标文件D.工程量清单2、为响应招标单位发出的招标文件,有此想法的公司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是() A投标文件 B资格预审文件 C 评标报告 D中标通知书3、为避免欺诈性和试探性投标,以及中标人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或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而使招标人蒙受经济损失,招标人通常会设置()。

A投标保证金和信用承诺B 信用担保和履约保证金 C第三方担保书 D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负责。

A招标人 B投标人 C业主D设计人 5、对于工程标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招标人可以设标底,也可以不设 B标底也是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C标底价格是拟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 D标底价就是中标价 6、投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必须与招标人制定的()相一致。

A招标文件B招标公告C招标可行性研究方案D招标计划 7、在招投标的法律关系中,投标可以看作是一种()。

A要约响应 B要约邀请 C承诺D要约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

A不予受理B不予唱标C移交评标委员会D由监督机构决定9、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1 B 3 C 5 D 7 10、投标文件的递交邮寄以()为准。

A送达招标人 B投标人寄出C送达地邮局收到时间 D寄出地邮局收到时间参考答案:(二)多项选择题1、不平衡报价法要保证的原则是()。

A早收钱B晚收钱C多收钱D少收钱2、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的综合性文件。

A技术 B经济 C组织 D监督3、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B投标人未正确签署投标文件C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D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E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主要包括()。

A投标保证金数额达不到招标人要求() B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C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D投标保证金不是招标人规定提交的方式 5、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A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B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名称。

C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的约定。

D联合体内部分工。

E签署。

6、投标担保形式主要有()。

A银行保函B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C现金D建设单位提出的外汇要求7、投标项目调查一般通过研究招标文件、考察工程现场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的内容主要是( )。

A探听招标人的活动规律及工作特性,以便作出投标决策。

B研究招标文件中对各具体事项的规定、工程特点及工程量、及时提交业主方面修正,澄清的重要事项。

C为了真实而准确地了解并掌握投标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及报价所需的相关基本资料,根据招标人的安排考察工程现场。

D为了战胜对手,查清潜在对手具体负责人的情况。

8、准备投标资料主要包括()。

A营业执照 B资质证书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E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简历9、投标担保主要担保责任有()。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保函本身 B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必须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前往招标人处签约 C投标人人身安全及保险D在签约后的一定时间内,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证。

10、投标的工程直接费是工程成本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一般它由()组成。

A人工费 B材料费C施工机械费 D利润参考答案:三、判断题1、实践证明,投标的成功与否,不仅仅是建立在科学严谨的数学运算上,更多依赖于贯穿投标始终的精明的投标决策与投标策略。

()2、施工招标时,某投标人的标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标报价,仅提出了优于招标文件的设计改进意见,实施方案和报价,则此投标书应被视为无效投标书。

()3、投标文件可以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

()4、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构成就其实质分析,无外乎是工程成本和盈利两大部分。

(5、投标单位准备投标资料可以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

()6、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保函本身。

()7、在签约后的一定时间内,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证。

()8、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是合同文件中有关索赔条款的规定。

()9、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10、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均应签署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参考答案:四、开标知识点: 1、开标准备 2、组织开标会☆测试题:(一)单项选择1、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不涉及到的人员是()。

A投标人代表B招标人代表C监标人D、交易中心代表 E、记录人 2、开标地点应当为()。

A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B招标人临时确定)C投标人共同表决 D监督部门指定3、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家的,不得开标。

A2B3C4 D54、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法定家数,不得开标时,招标人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应作如下处理()。

A原封退回投标人 B不退还投标人 C可以拆开参考 D 由监督部门保管 5、开标由( )主持。

A监督部门B招标人C任何一个招标代理机构D投标人共同推荐参考答案(二)多项选择题1、开标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组织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

可由(A投标人代表B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 C投标人相互进行 D评标委员会成员2、开标主持可由以下人员承担()。

A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B监督部门 C招标人 D社会公证单位3、开标程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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