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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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是针对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以下是一般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
1. 职称评定条件: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包括学历、工作年限、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

2. 申报材料:规定教师职称评定所需的申报材料和要求,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和科研成果清单、教学评价和同行评议材料等。

3. 评审流程:详细说明评审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材料初审、专家评审、面试等环节。

4. 评审标准:明确评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

5. 评审结果:规定评审结果的通知和公示方式,以及评审结果的处理和申诉途径。

6. 评审机构:明确负责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以及其职责和权限。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的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

为了准确了解相关规定,建议详细咨询相关教育部门或者所在学校的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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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可是件大事儿,就像爬山一样,每一步都有它的风景和挑战。

咱们先来说说基本的条件吧。

学历那可是个门槛儿,就像入场券一样。

一般来说,要是想评定初级职称,专科或者本科学历通常是基本要求。

这就好比你要参加一场比赛,得先满足参赛的基本资格。

那要是想冲击更高级别的职称呢?学历要求可能会更高,这就像你想进入高级别的赛事,自身的基础条件就得更过硬。

教学工作的年限也是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你在讲台上站的年头就像是树的年轮一样,每一圈都代表着你的积累。

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老师,那得先在教学岗位上磨练几年,积累一定的教学经验,才有资格去评定职称。

这就像酿酒一样,时间不够,那酒就不够醇厚。

一个老师如果工作年限不够,就像小树苗还没长结实就想当大树一样,不太现实。

教学成果可是职称评定里的重头戏。

这教学成果啊,就像农民种地的收成。

你看啊,学生的成绩就像是地里的庄稼。

如果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学生成绩都很不错,在年级里、区域里都能名列前茅,这就好比农民种出了饱满的粮食,是很了不起的成果。

还有啊,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获奖,这就像地里种出了稀有的珍贵作物一样,那也是老师教学成果的体现。

不过呢,教学成果可不仅仅是成绩和竞赛。

如果一个老师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让学生从调皮捣蛋变得彬彬有礼,这就像把一块荒地开垦成了肥沃的良田,虽然看不见摸不着成绩,但是对学生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教学成果。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也不能忽视。

这就像厨师做菜,除了会按照老菜谱做菜,还得会创新菜品。

老师要是能开展课题研究,写出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就像厨师研发出了新的招牌菜一样。

这表示这个老师不只是会教课本上的知识,还能深入研究教学方法,探索教育的新领域。

要是在教学中还能运用新的教学技术,就像厨师用新的厨具、新的烹饪方法做菜一样,那也是很加分的项目。

再说说教师的师德师风。

这师德师风啊,就像灯塔一样,给学生照亮前行的路。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细则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细则
3.以上1、2两项累计不能超过8分。
9
教研能力
12分
1、积极参与教研课题研究,有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记4分,州级立项课题记3分,县级立项课题记2分,校级课题或自主课题(含教学问题研究)的记1分。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年听课达20节以上并有评价意见的记2分;参与教研活动有听课笔记但无评价意见的记1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1分。
3.以上1、2两项累计不能超过8分。
9
教研能力
12分
1、积极参与教研课题研究,有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记4分,州级立项课题记3分,县级立项课题记2分,校级课题或自主课题(含教学问题研究)的记1分。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年听课达20节以上并有评价意见的记2分;参与教研活动有听课笔记但无评价意见的记1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1分。
8
教育能力
8分
1、担任班主任或从事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年记3分,每多1年加0.5分,最高加2分。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单项奖励(如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等)的记5分,获学区(校)奖的记4分。
2、在学科教学或其他相关工作中注重德育渗透,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且取得一定教育效果的记3分,效果一般的记1分。
2.音体美科目的低分为17分,指导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奖励一次,县城的加0.2分,农村教师加0.5分,封顶20分。(高中、初中教师需提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任期内一次高考、中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证明材料;小学教师需提交由学区或学校盖章的任期内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数据证明材料;非考试科目提交由学校盖章的学科质量考查证明材料)。
1、获国家优秀教师加5分,省优加4分,州优加3分,县优加2分(颁奖部门必须是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任职期间获一等功以上奖励记5分;二等功记4分;三等功记3分;嘉奖奖励记2分。(有多项奖励的,选择最高奖项记分。)

高级教师评定条件

高级教师评定条件

高级教师评定条件
高级教师是学校教师中的重要职称级别,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学科带头人能力。

以下是高级教师评定的条件:
1. 教学能力:高级教师应该拥有优秀的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方面的能力。

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和实践,能够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

2.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高级教师应该对教育和教学有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学科带头人能力:高级教师应该在所属学科领域拥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引领和指导其他教师,促进学科的发展和提高。

需要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协作完成学科建设和教学任务。

4. 师德师风:高级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勤勉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给学生树立榜样。

以上是高级教师评定的主要条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可以通过申报和审核,获得高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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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二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二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一、绪论教育事业是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基石,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激励教师队伍的发展,保证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制定和完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二、评定标准1.教学成果中高级教师应在教学工作上具有一定的创新和贡献。

评定时将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教学设计:教师应具备独立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并在实际教学中进行了有效的应用和改进。

(2)教学方法:教师应能够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教学效果:教师应能够有效改进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在教研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2.科研成果中高级教师应在科研工作上有一定的投入和建树。

评定时将重点考察教师在学科研究和教研活动中的表现。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学科研究:教师应具备开展学科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一定程度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研活动: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组织和参与教师培训等,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和影响力。

3.师德师风中高级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评定时将重点考察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表现。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道德品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崇尚教育教学事业,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

(2)教育情怀:教师应具备深深的教育情怀,以学生的发展为重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全面发展。

4.教育管理能力中高级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能够协助校领导完成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评定时将重点考察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组织能力:教师应具备组织和管理班级教育教学的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师生关系,提高班级的整体素质。

(2)团队合作: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们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共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中学学校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办法

中学学校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办法

中学学校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办法为进一步优化XX市基础教育师资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申报XX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的条件:一、师德积极贯彻和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健康、良好;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教师师德方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校聘任委员会制订。

二、教育教学能力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在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有良好的教学素养和科学人文素养,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显著;能积极参与有关教育改与研究;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在实践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的实际运用有理性的总结。

四、学历(一)初中教师:1951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下同)以前出生的人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51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任职资历(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当有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累计满5年的经历。

(二)从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有中级职务任职累计满5年的经历,其中被聘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不少于1年。

六、破格评聘任职资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或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学历上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破格评聘:(一)任中级职务期间完成5年任课教学工作量。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2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2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本第一章绪论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对教师素质要求的提高,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明确中高级教师评定的标准和程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更好地适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

二、评定原则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以教学为核心,突出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实践的特点。

3. 侧重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学科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4. 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创新和成果,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

5. 根据教师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设置评定等级和标准。

第二章评定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具备中级或初级教师职称的教师,申请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

第三章评定标准一、教育教学能力1. 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整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并能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教学实施和过程管理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熟练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及时、恰当地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教学效果的最大化。

3. 教学反思和改进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自觉进行教学反思,总结教学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学科研究与创新1. 学科知识和专业素养评价教师是否掌握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是否具备深厚的学科学术修养和学科交流合作能力。

2. 学科研究和成果评价教师是否参与学科研究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会议和课题研究,并能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师德师风和工作能力1.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是否能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2. 工作质量和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是否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教务管理任务。

第四章评定程序一、评定申报教师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填写评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师。

其中,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

第四条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聘在岗,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第八条坚持终身学习,努力实现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自觉地参加教师培训活动,培训合格,效果明显。

第九条学历、资历要求一、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一)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二)具有硕士学位,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三)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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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细则(试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1)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2)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1学期以上,任期顺延;(3)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上述要求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在任现职期内的现实表现作出鉴定。

二、申报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学历(系国民教育系列)及任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3)大学专科毕业满20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满15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5)大学专科毕业后,现已取得本科学历(不含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适用上述条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7)取得高、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1年(只限于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不具备上述学历、任期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破格评审。

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4、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提供免试审批表)。

5、担任校长(含副职)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三、教育教学条件(一)学校教师1、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1篇。

2、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提供经学校验证上一学年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

3、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务员、电教员、实验员或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任期内授课平均课时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超过24个班规模的学校,上述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分之一。

申报者教学工作时间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

须提供近3年经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课表和学校出勤情况证明。

4、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研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要有3人以上考评意见和时间以及专家签名,并由教研部门统一密封)。

5、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教研组、年级组、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以上均须附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和学校证明)。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课改、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等校本教研、培训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6节(次),并至少开设1节校内公开课;任现职期间开设2次校际公开课,且获好评(须附经验证的近3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和公开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7、县城以上(含县城,下同)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农村中小学任教或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月。

任期内有农村中学任教1年经历的,须由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没有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的,要按规定参加支教,申报时须提供《池州市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教工作备案表》、支教工作计划、课程表以及学校证明等有效材料。

8、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累计不少于10分,累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

(1)因教学和管理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省级教育部门、教育和人事部门表彰的每次分别赋3、5、10分,受到县、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赋5、10分(表彰名称仅限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须附获奖证书原件)。

(2)因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县、市、省级“教坛新星”的,分别赋5分、8分、10分(须附获奖证书原件)。

(3)担任班主任,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深受学生爱戴,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市和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每次分别赋3、5、10分;或所带班级获得县、市和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每次分别赋3、5、10分。

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有关证明和学生管理方面经验总结,经学校验证的班主任、少先队工作实录的个案分析材料。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统一命题、阅卷的考试或抽测中,所任班级学科成绩(平均成绩或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三分之一名,初中前四分之一名,小学前五分之一名),每次赋3分,每学期计一次(省示范高中、市示范中学、一般完中及初中分别在省、市、县〈区〉范围内比较,并且有省、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统计表);没有安排统考或抽测的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初中和小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以及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学校组织的评教评学测评中名列参评教师前三分之一也可,每学期计一次,每次赋2分,须提供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5)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开展分层教学,分类指导的教学改革,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在高中、初中、小学(低年级或高年级)的一个教学循环期间,所任学科在县级以上教学质量检测中全班学生的成绩合格率明显提高(须附检测部门提供所任班级一个教学循环期间检测成绩统计分析本人在分层教学、分类指示问题的实施方案),(县级检测赋5分,市级检测赋8分)。

(6)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评奖、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赋10、5、3分;市一、二、三等奖赋5、3、1分;县一、二等奖赋3、1分(同一参评项目多层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除省一等奖外,该项累计赋分不超过6分)。

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7)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在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核中,通过率均达80%、县城及以下学校达60%以上,每次赋5分,每学年计一次。

须附该专业学生学籍名册复印件和职业资格部门提供的成绩统计表原件。

(8)担任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学成绩显著,并积极参加相应行业工种考试,取得高级资格或取得相应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此项赋8分),须附学校证明和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

(二)教研员1、具有科学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有一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研究,积极组织并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须附组织课程改革实验方面的计划、总结材料或参加本地课改评选工作的材料。

2、对所任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中小学任职(或兼课)1年以上的经历。

3、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

须附组织本地区教研活动的计划以及本人开展教研活动的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

4、能深入基层,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帮助广大教师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须附在一定层次教学研讨会上就课程标准、教材或教法、学法改革方面的书面发言稿或文章及开展校本教研、进行专业引领的书面报告材料,近3学年原始规范的听课笔记。

听课节次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和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每学年不少于80节,其他学科不少于60节。

5、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能做好新课程的发展性评估工作;或在参与组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统一考试工作中,能正确把握命题导向或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须附课程评估或考试改革研究,如学生发展性评估研究,教师评估、教学评估研究,试卷分析等方面的材料或文章。

6、贯彻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本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准确把握本学科改革和发展的前沿动态,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

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县(区)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并取得优秀等次。

须附考评课教学设计或演讲稿、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

(三)电化教育教学人员1、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电化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教师进行电化教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电教教材的制作。

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原始电教资料和1篇结合电化教育教学实际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

2、能完成电教馆、学校在教学(工作)计划内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出勤正常。

须附任期内本电教馆、学校提供的电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熟悉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进度,及时收集提供相关的电教教材,协助专业教师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本人设计的1—2篇电教教案。

4、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电教馆或电化教育研究会(协会)组织的电教人员业务培训,传授电化教育教学经验。

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能说明在本县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证明或指导他人电教设计并获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的优秀教案。

5、县级以上电教馆电化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学校兼职电教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县城以上中小学电化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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