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物品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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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物业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物业《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制度》1.0 目的确保业主(住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 范围适用于小区业主(住户)搬家或搬运大件物品进出小区的管理3.0 职责各管理处门岗负责进出物品清点,放行,收回“放行条”;管理处秩序维护队长负责签发搬入物品的“放行条”;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签发搬出物品的“放行条”。

4.0 “放行条”和“出入证”的使用范围1)装修人员必须使用“出入证”。

2)业主(住户)搬家离开小区时;3)有贵重物品、装修材料搬入搬出时;4)装修队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5.0 管理处规定物品进出限制禁止上下电梯物品:A.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空间尺寸;B.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C.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D.未密封的液体材料。

如信那水。

E.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注: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6.0 申请程序1)搬入申请:A.不限制申请人;B.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许可证”和本人“临时出入证”。

C.业主(住户)搬入装修材料时,持本人“出入证”。

D.搬家进入的申请:经管理处装修查验合格后,通知门岗或中控室方可进入。

E.外来人员送给业主的物品按《暂存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2)搬出申请:A.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凭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亲笔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搬家离开的申请:必须凭客房管理员或管理处主任出具的已结清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的证明。

3)时间规定:A.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

B.业主(住户)搬家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到管理处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7.0 工作程序1)搬入程序:A.申请人在门岗处填写“放行条”,由秩序维护队长签字后可以进入。

B.秩序维护队员查验“放行条”,检查搬入物品中有无禁止搬入的物品,核查无误放行,收回“放行条”;C.当日将“放行条”返回秩序维护队长,由秩序维护队长保管。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
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
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
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
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
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
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模版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模版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模版一、背景介绍近几年,随着小区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内各类物品的出入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和居民的利益,特制定了本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以规范小区内物品的出入行为,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居民,包括业主、租赁住户以及暂住居民。

适用于所有进出小区走廊、门口、停车场、储物室等公共区域以及小区内的单元门、走廊等私人区域。

三、物品出入管理规定1. 出入登记每个进出小区的人员必须向门岗保安或物业管理处登记,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居民门禁卡,包括常住居民及其亲属、外来客人等。

2. 车辆管理进出小区的私家车辆必须提前办理车辆进出登记手续,并贴上有效的停车证。

进出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乱停乱放、鸣喇叭等扰民行为。

3. 物品搬运规定居民在搬运大型家具、电器等物品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进行申请,并根据指定的时间段进行搬运,避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4. 快递包裹管理居民收到快递包裹时,应向门岗保安进行登记,并尽快领取,不得过久滞留在门口或公共走廊,以免影响其他居民的通行。

5. 物品出租、借用管理居民有出租或借用自己物品的需求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借用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

6. 物品放置管理禁止在小区内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随意放置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或占用过多的通道空间,以确保居民的安全和顺利通行。

7. 垃圾处理规定居民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把垃圾袋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不得随意扔弃垃圾或乱倒垃圾污染环境。

8. 安全防范居民应加强安全意识,避免擅自开启陌生人进入小区,不对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或开门放行,确保小区的安全和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违规处理办法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提醒、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严重者将报警处理或请警方介入。

五、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处所有,如有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并公告执行。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1.1 本规定旨在规范物业公司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管理,确保物业区域安全有序运行。

二、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各类物业区域,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

三、物品放行管理条件3.1 凡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人员,必须向相应的物业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相关的物品放行登记表。

大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大型包裹等。

3.2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人员,必须向物业管理人员申请特殊放行权限,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3 物业公司有权对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确保物业区域安全。

四、物品放行管理程序4.1 外来人员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物业管理人员预约,并说明物品的种类、尺寸和数量。

4.2 外来人员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时,应向相应的物业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将物品放行登记表填写完整。

4.3 物业管理人员对携带大型物品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确认,并对物品进行有效查验。

4.4 若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其他危险物品,物业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物业区域,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物品放行管理责任5.1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物品放行管理部门,负责物品放行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障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的进行。

5.2 物业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检查和登记工作,确保物业区域安全。

5.3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物品放行管理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

六、物品放行管理措施6.1 物业公司应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物业区域的安全。

6.2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物品放行管理流程的监督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6.3 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物品放行管理档案,记录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物业秩序维护大堂岗位职责及岗位规程

物业秩序维护大堂岗位职责及岗位规程

物业秩序维护大堂岗位职责及岗位规程
一、岗位职责
(1)熟悉建筑区划内客户的基本情况;
(2)严格执行来访人员出入大厦验证、登记程序;
(3)监控大堂、电梯厅及大厦各疏散通道和楼梯的情况,保持畅通和正常秩序;
(4)严格执行物品出入验证、登记程序;
(6)认真填写岗位值班记录表格,保持记录完整。

二、岗位规程
1.人员出入管理
(1)大堂秩序维护员必须熟悉建筑区划内的业主或相关单位及单位职员的基本情况;
(2)人员进出时应严格查验相关证件,如:出入卡、业主卡、工作证等;
(3)来访人员进入时,应礼貌接待,请来访人员说明来意;并及时与相关业主、单位联系确认。

核实清楚后,在《来访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查验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暂住证、护照、学生证等)
(4) 若来访者不愿出示证件登记的,应耐心解释,劝说其履行来访登记程序;对不听劝阻或扰乱公共秩序者,应通知巡逻秩序维护员将其带离本大厦;对强行闯入的,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
做好记录。

(5) 维护大堂、电梯厅及通道的正常秩序。

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和人员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

(6) 装修施工人员进出时,秩序维护员应对其所持《施工卡》或有效证件等进行核对,并指挥其有秩序地从指定通道进出。

(8)若遇老弱病残或手提重物的客户时,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

2.物品放行管理
(1)大厦内进出的物品,应凭客户服务中心开具的《放行条》进出;
(2)大堂秩序维护员应仔细核对《放行条》与进出的物品是否相符,核对后方可放行,并对进出的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物业管理处物品放行条

物业管理处物品放行条

物业管理处物品放行条1. 物品放行条的定义和作用物品放行条是指物业管理处为业主或租户提供的一种凭证,用于申请携带特定物品进入小区或公共区域的凭据。

物品放行条的作用在于控制和管理小区内物品的进出,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2. 物品放行条的申请流程2.1 申请物品放行条业主或租户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物品放行条:•在物业管理处前台进行申请;•通过物业管理处的官方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并填写物业管理处提供的申请表格,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给物业管理处。

2.2 申请信息填写要求填写物品放行条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信息:•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物品的名称、数量、尺寸和重量等详细描述;•进出小区或公共区域的时间和地点。

2.3 申请审核和领取物业管理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提供的物品信息。

审核通过后,物业管理处会颁发物品放行条。

申请人可以在物业管理处前台领取物品放行条,或选择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物品放行条发送给申请人。

3. 物品放行条的使用注意事项3.1 携带物品的规定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物品放行条仅限于特定物品的携带,其他未经许可的物品禁止携带进入小区或公共区域。

携带物品时,请确保符合以下规定:•物品放行条上所列明的物品名称、数量、尺寸和重量等信息与实际携带的物品严格一致;•物品放行条仅限于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给他人;•物品放行条的有效期为指定日期内,逾期无效。

3.2 物品放行条的携带和展示申请人在携带物品进入小区或公共区域时,应当携带物品放行条,并主动出示给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进行核验。

请注意:•物品放行条应保存在易于取出的位置,以便在需要时快速出示。

•物品放行条被破损或污损时,请重新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新的物品放行条。

3.3 物品放行条的遗失或损毁如物品放行条遗失或损毁,申请人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备,并办理补领手续。

补领物品放行条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物品信息。

放行条管理规则

放行条管理规则

放行条管理规则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1.在大厦内办公租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安管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在大厦内办公租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 租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4.对于租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按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租户单位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四、清洁人员类: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 其他租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五、司机、车主类: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物业公司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管理规定

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管理规定
一、个人保管物品的范围
凡因工作需要购买或领用计算器、工具、仪器、仪表、寻呼机、对讲机、手持电话、充电器、照相器材等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由个人保管和使用的物品,均为个人保管物品。

二、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的管理
1、个人保管使用物品均属管理处资产,保管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
管,合理使用。

不得丢失或损坏,也不能随意转交他人。

由于工作
变动不再需要原个人保管的物品,可办理退库手续;新调入人员因
工作需要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2、个人保管的物品丢失与报废。

3、因为使用者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
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4、凡属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保管物品损坏,由
保管者填写报废申请表(见附件),说明原因和理由,经部门经理
审核。

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50元以上的物品
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进行有关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
品的领用手续。

5、个人物品的保管与监督。

6、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个人保管物品的领用,对其使用的保管
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本管理处资产的完整及合理使用性。

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物品退库手续或按规定程序办理物品移交有关手续,否则综合管理部不予签字。

综合管理部有权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对不办理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综合管理部将个人物品清单交秩序部,由秩序部负责追回并交回综合管理部办理退库手续。

凡拒不交者,由秩序部按《治安管理条例》提交法律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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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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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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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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