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物品放行条

物业物品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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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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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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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物品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出入管理 1、出入按北进南出路线行驶。 2、进出行政中心内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进出行政中心内严禁超车、鳴号。 4、进出行政中心车辆限载4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院内。 6、进出行政中心车辆必须按路标行驶。 7、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必须按物业安保员的指挥。 8、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严禁占用本院内专用车位。 二、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指挥,在规 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安排停放 管理制度后对应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 3、为保证行政中心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本院停放的 车辆,应优先停放在南北停车场。 4、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 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安保员联系,妥善处理。 物业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d、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搬出放行条》,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中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的物品放行管理标准和相关规定你知道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加强物品出入的管理力度,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秩序维护部物品放行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物品放行手续。 3.2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予以放行,并回收放行条。 3.3巡逻队每周将各出口岗位放行条回收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4.0程序要点 4.1物品放行条的办理 4.2.1业主办理放行条必须持业主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4.2.2公司内部物品出入必须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4.2.3施工单位物品出入,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3工作原则

4.3.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3.2执勤时必须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4.5 物品出入管理 4.5.1业主物品出入的管理 4.5.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小区。 4.5.3 如业主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首先要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审核后开物品放行条。 4.5.4如租户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在没有业主的陪同或无法取得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物品放行证明时,原则不予放行。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根据业主资料记录的联系电话,联系业主取得业主的授权,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开放行条。并记录租户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租户签名确认。 4.5.6 各出口岗位认真核对物品放行条上所写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清楚后,秩序维护员将物品放行条回收。 4.5.7如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内容不相符,秩序维护员有权将不相符物品扣留,并汇报当值班长,带到值班室处理。 4.5.8如业主强行搬走时,立即汇报当值中班长、巡逻队前往处理。 4.5.9 如业主已办理放行条手续,但放行条物品未在当天搬出(放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 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 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 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 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客户物品搬运放行标准作业规程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客户物品搬运放行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客户物品搬运放行管理,确保客户物品的安全放行秩序。 2.0适用范围:各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客户物品搬运放行工作的督导。 3.2客户服务中心客户专员负责客户物品搬运放行工作的执行。 3.3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负责客户物品搬运放行工作的配合执行。 4.0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放行原则:以严格核实,方便客户为原则。4.2放行手续办理: 4.2.1客户进入客服前台时,客服人员应热情向客

户问好,并主动询问客户需办理的业务类型。 4.2.2待客户表明来意后,客户服务人员应主动介绍物资搬运放行业务的办理流程,并拿出《物资搬运放行条》请客户填写,同时主动为客户提供填写用笔。 4.2.3客户在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时,须主动进行引导,对客户不明白事项,应耐心进行解答。 4.2.4当办理物资放行非业主亲自办理时,必须进行身份的核实。如是业主家属,可查看业主资料进行确认,或者电话联系业主进行确认,注意语气的委婉;如是其他代理人,可请其出示业主的办理委托书,并向业主进行电话确认。 4.2.5《物资搬运放行条》填写完毕后,客户服人员应主动向客户表示感谢,并提醒办理人搬运物资时请使用货梯,同时告知办理人车辆停放的位置(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 4.2.6物资放行办理结束后,告知业客户下一步操

作流程:在搬运的出入口由秩序维护员核实后,回收《物资搬运放行条》。 5.0要求及注意事项: 5.1请客户或委托人认真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尤其注意物资搬运类别、数量的准确。 5.2租户办理物资放行条时一定要查看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须要求租户结清,同时与业主联系确认后方可办理。如电话联系不到业主,租户又急于搬离,可由租户联系业主的紧急联系人。 5.3业主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条》时,如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的,提示业主缴交拖欠的物业服务费。5.4《物资搬运放行条》一式两联,一联由客户中心存档,一份交办理客户并凭此交门岗秩序维护员核实放行。 6.0质量记录: 《物资搬运放行条》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管从业二十年,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园区物品放行条(模板)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园区物品放行人秩序,确保园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现值班人员对需运出园区的物品必须登记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在核对属实后,方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二、所有物品出入,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到场,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后予以登记放行。 四、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必须收回《物品放行条》,并妥善保管,每日交回人力资源部保管。 五、运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由相关负责人检查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否则当值保安必须扣留相关人员及物品。 六、对出入物品无相关放行手续欲强行带入带出人员,巡查保安或出入口岗位保安必须截留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好解释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处理。 七、项目相关物品搬运,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核实,方可放行。 八、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搬出园区时必须由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入口岗位核实无误登记后,方可放行。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一、公司当值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核对出入人员有效证件及开出的《物品放行条》,造成物品流失的,当值人员须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二、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仔细核对《物品放行条》内容,造成物品流失的,按价赔偿,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收回放行条或因存放不当造成流失的,按情况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四、出入口当值人员不能对可疑人员及物品进行详细询杳,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五、集团本部的物品若未按规定填写物品放行条出入园区,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未按规定搬出园区,执勤岗位将按50元/次进行处罚。

住宅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物品放行管理规范

物品放行管理规范 1. 目的:确保住户的财物不受丢失、损坏,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井然。 2.范围:小区内住户物品的搬出管理。 3.职责: 3.1管家负责对搬出的审核。 3.2客服中心主管(或工程主管)负责对搬出物品手续的批准。 3.3值班秩序维护员负责对搬出过程的监督。 4.方法和过程控制4.1住户搬出是指住户将物品搬出小区或迁出小区居住。 4.2物品搬出小区,业主应亲自到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物品放行申请单》,业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若业主因故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业主则需要出具书面委托书,其委托管家审核,服务中心工程主管(或客服主管)批准后并《物品放行条》加盖社区服务中心公章后放行,“客户联”交客户,“存根联”留存。

4.3若为业主迁出小区居住,业主需提前三天到服务中心办理水、电、管理服务费结算手续,客户服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如业主办理放行手续,需要当天搬走,则前台文员先查询收款员,如欠费不超过500元,则可开放行条,否则,提示业主只有交清所有欠费后,方可开《物品放行条》,情况特殊者,可请示主管后例外处理。 4.4若为租户搬出,则必须由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或有业主的书面委托书),方可放行。 4.5住户搬出时避免人员出入高峰期,同时物件不得堆放于过道上,以免影响他人行走。 4.6住户搬出使用的车辆严禁停于消防通道上,若实在无法避免,停放不得超过30分钟,且期间司机不得离开现场,以便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7搬运过程当中,必须小心爱护公共财产设施,防止磕碰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4.8搬运过程当中,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同时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小区的整洁和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4.9在搬运过程中,秩序维护部应派员进行检查、督查。4.10物品凭放行条出入小区,门岗须根据《物品放行条》上开出的物品及数量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放行。 4.11秩序主管每日下午5:30前与客户服务中心前台值班员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业主/租户搬出大件物品出门管理。如业主搬家、搬运部分大件物品出门,装修单位搬运机具出门,外来维修单位搬运工具出门等。 2.0相关规定: 2.1业主/租户大件物品出门管理 业主将大件物品搬出小区,需至客服部办理携物出门手续,客服助理核对业主身份及出门物品的数量无误后,方开具《放行条》并通知门岗秩维员放行。如为租户,客服助理应查验租户身份,并与业主联系确认是否同意物品搬出,经业主确认后方可为租户开具《放行条》并通知门岗秩维员放行。 2.2业主/租户搬出小区管理 若业主搬出小区,需提前办理手续,客服助理应查验业主档案,核对业主房号、姓名,身份证明号码,仔细检查业主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是否交清,如存在欠费,应与业主协商补交费事项,如无欠费可按正常出门手续办理。如为租户搬出,应提供业主同意搬家的书面证明,如果确实不能提供的,可由客服助理与业主联系确定是否同意其搬出及搬出物品情况,待业主确认后,客服助理可签署搬出《放行条》并通知门岗秩维员放行,客服助理应及时调整业主档案,以控制房屋使用情况及人员流动情况。 2.3客服部负责安排业主搬出/入路线、车位、电梯使用及 公共区域保护等工作。 2.4业主搬出/入时,应避免高峰期使用电梯,尽量不占用 消防通道停车,实在无法避免,不得停车超过30分钟,应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共设备的照价

赔偿。 2.5搬运过程中,秩维员应负责引导、看护、疏散、跟踪是 否损坏公共设施等。 2.6装修单位、外来作业单位搬运机具出小区时,应同样到 客服部办理出门手续,客服助理应核实人员及物品, 并征得业主或装修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后开具《放行条》通知秩维员放行。

推荐-物业管理条例之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精品

物业管理条例之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之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压滤机滤布厂家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

物业出入登记管理制度【最新版】

物业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1.0 目的: 1.1通过对小区大门的进出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得物业小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构建和谐的社会做贡献。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南河小区大门所有人员、物品的出入管理。 3.0 职责: 3.1保安人员负责门口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理。 3.2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3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3.4 遵守岗位规范,例行职业道德。 3.5 保持对讲机和值班电话的正常使用,时刻与巡逻人员和广大

业主保持联系。 3.6 消防的培训,灭火技能的实行演练。 4.0 主要程序: 4.1.1人员进出的管理 4.1.1.0 本小区人员的进出的管理 4.1.1.1 给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办理本小区停车证,出入时提醒广大业主将本小区停车证放置于车辆醒目位置。以便保安进行检查。 4.1.1.2 给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办理IC卡停入地下车库。业主可以至物业管理处缴费后办理IC卡。 4.1.1.3 岗位两人分工明确,一人注意门口人员的进出,另一人负责监控录像的查看。对进出本小区的人员应主动礼貌的问候。 4.1.1.4 保安人员原则上应该主动地认识小区的所有的人员,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4.1.1.5 保安人员应该主动询问每个出入人员,并注意说话时候的语气和态度。 4.1.1.6 保安处可办理南侧通往菜场的门禁卡,需至物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至保安处办理。 4.1.1.7 给业主办理本小区的出入证件。在夜晚(10:00到06:00)时候凭证出入。其它时间可以不带出入证。 4.1.2 外部人员的管理 4.1.2.1 准备外来人员登记表,包括来访真的姓名,来访者的身份证号,来访者的联系方式,被访者的姓名,访问原因,访问起止时间。 4.1.2.2 外来人员必须在保安处登记,且得到业主的通知和允许,方可放行。 4.1.2.3 因特性原因不方便做登记记录的,让来访者自行打电话联系,有被访者亲自来迎接,并由被访者做一下登记。 4.1.2.4 维修人员和施工人员需要有本小区业主的详细联系信

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物业管理之大厦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详细的大厦物品放行管理规程,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提 高大厦物业服务质量,为大厦业户提供高效、安全的物品出入 环境。 二、适用范围 大厦二次装修期间、日常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工作 三、职责 物业部:负责放行条的办理以及相关放行事项的确认工作。 安管部:负责放行条的核查以及物品的核对、放行工作。 四、具体规程 1、为规范物品放行管理工作,大厦一切移出物品需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大厦《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便携物品除外)。(1)、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携带随身物品(单手可拿或双手可分开拿的物品,如手提包、文件夹等)可不出具放行条。若安管人员发现可疑,可向其要求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2)、获得分部总办领导许可的大厦业主、自用层领导,携带物品出入,可不出具放行条。 (3)、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移出非便携物品(第1项规定以外的物品,如纸箱、办公器材、装修材料等),需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业户单元以及相关人员移出物品,需办理一式三联《大厦放行条》,填写无误,交由经办人执单与物品一起出入。 (1)、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时,所有放行单元、个人以及物品信息等需详细填写,属于业户填写的位置不得空缺(物品栏除外)。放行物品一栏,未填满的表格需做划掉处理。 (2)、经办人若在管理处现场办理放行条,建议其在填写物品数量一栏时,尽量填写大写数字,避免改动。放行条如有改动,旁需附上印鉴模式,放行条方可有效。 (3)、业户单元若需使用自有《物品放行条》,需在收楼之时,与印鉴模式一同交由管理处存档。 3、二次装修期间,为保证大厦固有物资的移出,装修材料的放行,施工单位需与管理处工程部当日总值签字确认,放行条方可有效。其他物品放行按正常手续办理,无需总值确认。 (1)、二次装修期间,入场工人随身所携带的材料、工具,在入场时交由安管部人员登记,当日移出时可按相关登记放行,无需出具放行条。 (2)、放行条需工程部总值确认的移出物资仅限于装修材料,如大厦设施设备配件、大厦标准装修所用材料等。 4、物品放行时,安管人员需对放行条、物品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提高警惕、认真细致、灵活机动以确保大厦业户物品放行的高效和安全。在检查中,如若发现可疑或不合格的物品、放行条需与经办人严格确认、或通知物业部相关人员与业户确认,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 规定 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 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 “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 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 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

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 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 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 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 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 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 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 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 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 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 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 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 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它资料),同样须在 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 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

放行条管理制度

放行条管理制度 Gate Pass Management Policy 1,目的Purpose 为规范公司的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有效保护公司和员工的个人财物,防止员工工作时间段私自离岗离厂,特制定本制度。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access control management of employee and articles, protect the property of both company and employee, prevent the employee go out factory randomly during working time, herewith we made this policy. 2,适应范围Application scope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短时间离厂的申请,所有从工厂内拿出的除工作电脑和生活必须品以外的物品。 This policy is applicable to those people who leave factory for the reason of work; all the goods except to personal use computer and personal life necessary items that took from factory. 3,工作职责Obligation 3.1, 行政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监督。The admin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making the policy and monitoring the implementation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按照此制度配合行政部执行此工作。 The concern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cooperate with admin department to follow this policy implementing this work. 4,定义Definition 放行条:放行条是指经各部门经理审核,安全主任审批的针对工厂的员工和物品出厂合法性的凭证。 Gate pass: The gate pass is the evidence of the people and article leave from factory lawfully, the gate pass should be approved by department head and safety officer. 5,规范执行 5.1,放行条类别;公司放行条分为3类,人员放行,物品放行和成品手袋放行; The types of gate pass: company has 3 types of gate pass, , and . 5.2,放行条领取;放行条由行政部统一印刷,各自己根据每月的需要量每月到行政部领取。 Gate pass release; the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ask the subcontractor to print it, and the concern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collecting the gate pass from admin department every month. 5.3,放行条填写;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放行条各项内容,务求信息详尽,真实。如物品放行条,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四、清洁人员类: 1.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五、司机、车主类: 1.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2.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六、本公司人员类: 1.董事长、各股东、法人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懂事会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2.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或征得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同意即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证实)。 3.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须放行条。

物业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物业《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0 目的 确保业主(住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 范围 适用于小区业主(住户)搬家或搬运大件物品进出小区的管理 3.0 职责 各管理处门岗负责进出物品清点,放行,收回“放行条” ;管理处秩序维护队长负 责签发搬入物品的“放行条” ;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签发搬出物品的“放行 条” 。 4.0 “放行条”和“出入证”的使用范围 1)装修人员必须使用“出入证” 。 2)业主(住户)搬家离开小区时; 3)有贵重物品、装修材料搬入搬出时; 4)装修队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5.0 管理处规定物品进出限制 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A.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空间尺寸; B.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C.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 D.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信那水。 E.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注: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6.0 申请程序 1)搬入申请: A.不限制申请人;

B.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许可证”和本人“临时出入证” C.业主(住户)搬入装修材料时,持本人“出入证”。 D.搬家进入的申请:经管理处装修查验合格后,通知门岗或中控室方可进入。 E.外来人员送给业主的物品按《暂存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2)搬出申请: A.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凭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亲笔委托书和申请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 B.搬家离开的申请:必须凭客房管理员或管理处主任出具的已结清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的 证明。 3)时间规定: A.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 B.业主(住户)搬家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到管理处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 用电梯服务。 7.0 工作程序 1)搬入程序: A.申请人在门岗处填写“放行条”,由秩序维护队长签字后可以进入。 B.秩序维护队员查验“放行条”,检查搬入物品中有无禁止搬入的物品,核查无误放 行,收回“放行条” ; C.当日将“放行条”返回秩序维护队长,由秩序维护队长保管。 2)搬出程序: A.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处领取“放行条”,详细列出搬出物品清单。 B.查验领取人的证件是否与业主(住户)登记相符,可以电话联系或请认识此业主的 管理人员协助,杜绝他人冒领行为。 C.门岗秩序维护员核查物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目的 制定详细的大厦物品放行管理规程,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大厦物业服务质量,为大厦业户提供高效、安全的物品出入环境。 二、适用范围 大厦二次装修期间、日常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工作 三、职责物业部:负责放行条的办理以及相关放行事项的确认工作。安管部:负责放行条的核查以及物品的核对、放行工作。 四、具体规程 1、为规范物品放行管理工作,大厦一切移出物品需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大厦《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便携物品除外)。(1)、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携带随身物品(单手可拿或双手可分开拿的物品,如手提包、文件夹等)可不出具放行条。若安管人员发现可疑,可向其要求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2)、获得分部总办领导许可的大厦业主、自用层领导,携带物品出入,可不出具放行条。(3)、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移出非便携物品(第1项规定以外的物品,如纸箱、办公器材、装修材料等),需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考试心得模拟试题 2、业户单元以及相关人员移出物品,需办理一式三联《大厦放行条》,填写无误,交由经办人执单与物品一起出入。(1)、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时,所有放行单元、个人以及物品信息等需详细填写,属于业户填写的位置不得空缺(物品栏除外)。放行物品一栏,未填满的表格需做划掉处理。(2)、经办人若在管理处现场办理放行条,建议其在填写物品数量一栏时,尽量填写大写数字,避免改动。放行条如有改动,旁需附上印鉴模式,放行条方可有效。(3)、业户单元若需使用自有《物品放行条》,需在收楼之时,与印鉴模式一同交由管理处存档。 3、二次装修期间,为保证大厦固有物资的移出,装修材料的放行,施工单位需与管理处工程部当日总值签字确认,放行条方可有效。其他物品放行按正常手续办理,无需总值确认。(1)、二次装修期间,入场工人随身所携带的材料、工具,在入场时交由安管部人员登记,当日移出时可按相关登记放行,无需出具放行条。(2)、放行条需工程部总值确认的移出物资仅限于装修材料,如大厦设施设备配件、大厦标准装修所用材料等。 4、物品放行时,安管人员需对放行条、物品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提高警惕、认真细致、灵活机动以确保大厦业户物品放行的高效和安全。在检查中,如若发现可疑或不合格的物品、放行条需与经办人严格确认、或通知物业部相关人员与业户确认,给出放行意见。(1)、安管人员核查放行条时,放行条一式三联需完整无差,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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