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正式版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三篇)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一、前言锅炉司炉工是负责锅炉运行和维护的专业人员,其操作规范和技能水平直接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和效率。
为了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范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熟悉本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未经专业培训和持证的人员禁止进行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饮酒、吸烟以及其他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
4. 在进行锅炉操作前,必须对锅炉进行检查和清扫,确保无残留物和积水。
5. 在操作中,必须密切观察锅炉的运行状况,注意异常情况的出现,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三、操作流程1. 准备工作(1) 确认锅炉的运行参数和操作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整。
(2) 检查锅炉的排烟道是否通畅。
(3) 检查锅炉主要附件的运行情况,如泵、阀门等。
(4) 检查锅炉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压力表、水位表等。
2. 启动锅炉(1) 打开给水阀,注入适量的水。
(2) 接通汽包排污和凝结水排污管道。
(3) 打开汽包出口阀门,排尽连锁管道内的冷凝水。
(4) 打开汽包排水阀,排尽污水。
(5) 打开汽包进水阀,允许进水到适当位置。
(6) 打开汽包加热出口阀门,使锅炉内部逐渐升温。
3. 运行和监控(1) 监测锅炉的运行参数,包括水位、压力、温度等。
(2) 在运行过程中,注意锅炉的排烟情况,保持排烟道畅通。
(3) 定期检查锅炉各部位的温度和压力,确保正常运行。
(4) 定期对锅炉进行清洗和检修,保持其正常运行。
(5) 监控锅炉的燃烧情况,调整燃烧器和风门,保持燃烧效率。
四、紧急处理1. 过热处理(1) 锅炉过热时,立即关闭给水阀门。
(2) 打开排污阀门,排出部分水。
(3) 关闭通向锅炉的所有阀门,降低温度和压力。
(4) 紧急报告相关人员,并按照相关部门的指示进行处理。
2. 爆炸处理(1) 锅炉发生爆炸时,立即拉响警报器。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司炉工操作行为的管理,确保锅炉运行的安全可靠,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工作岗位第二条锅炉司炉工是指在锅炉的操作和维修中负责具体操作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锅炉司炉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锅炉司炉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经验进行划分。
第四条一级锅炉司炉工具备熟练掌握一台锅炉的操作和维修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二级锅炉司炉工具备熟练掌握多台锅炉的操作和维修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和故障排除能力。
第六条三级锅炉司炉工具备熟练掌握多台复杂锅炉的操作和维修技能,并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理和故障排除能力。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七条锅炉司炉工在进行锅炉操作前,必须了解锅炉的使用情况、工作状态和待处理的任务等情况。
第八条锅炉司炉工必须熟悉本单位的锅炉设备,熟悉锅炉的各个操作部位和仪表,掌握各种操作规程和故障处理方法。
第九条锅炉司炉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严禁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
第十条锅炉司炉工在锅炉操作时,必须随时关注锅炉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负责人。
第十一条锅炉司炉工必须熟悉各种锅炉操作仪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乱用或私自操作。
第十二条锅炉司炉工在锅炉维修过程中,必须按照维修流程进行操作,严禁随意修改或替换设备零部件,如有必要,必须经过负责人的批准。
第十三条锅炉司炉工在进行设备运行检查时,必须仔细观察各个部位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锅炉司炉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关注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锅炉司炉工应定期参加锅炉操作培训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六条锅炉司炉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对于操作中的任何失误和违章行为,应及时报告负责人。
蒸汽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3篇)

蒸汽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1. 安全操作要求保证1.1 衣着整齐,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1.2 使用合格的防护手套、护目镜和耳塞,保护好头部、眼睛和耳朵;1.3 遵守操作规程,不私自修改或调整设备;1.4 不使用带有缺陷或损坏的工具;1.5 确保工作区域的干净整洁,避免滑倒和跌倒事故;1.6 注意观察锅炉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2. 锅炉日常操作程序2.1 入岗前检查工作在上岗前,要对锅炉进行检查,包括:(1)检查锅炉的各项仪表是否正常;(2)检查给水管道、燃气管道等是否有异常;(3)检查水位、压力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2 启动操作(1)打开给水阀门,调整给水流量;(2)打开燃气阀门,点火燃烧器;(3)观察燃烧器情况,确认燃烧稳定后,逐渐增加燃料供给;(4)检查锅炉的水位和压力是否正常。
2.3 运行操作(1)观察锅炉水位、压力等参数,保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2)定期检查锅炉的各项仪表,确保工作正常;(3)根据需要调整燃烧器的供气量,保持燃烧稳定。
2.4 停机操作(1)逐渐减少燃料供给,使燃烧器将火焰熄灭;(2)关闭燃气阀门,关闭给水阀门;(3)观察锅炉的压力是否归零,等待冷却。
3. 锅炉事故处理程序3.1 水位异常处理(1)若锅炉水位过高,立即停炉,并关闭给水阀门;(2)若锅炉水位过低,立即停炉,并关闭给水阀门,排净余热器中的热水。
3.2 压力异常处理(1)若锅炉压力过高,立即停炉,并关闭给水阀门,排净余热器中的热水;(2)若锅炉压力过低,立即停炉,并检查给水阀门是否打开正常。
3.3 燃烧异常处理(1)若燃烧不稳定,产生剧烈火花或冒黑烟,立即停炉,并关闭燃气阀门;(2)若燃烧中断,立即停炉,并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正常。
4. 日常维护措施4.1 清洗锅炉外壁定期清洗锅炉外壁,除尘、擦拭,并保持外壁清洁。
4.2 清洗燃烧器定期清洗燃烧器内部的积碳和杂物,并注意燃烧器的清洁状态。
4.3 检查管道和阀门定期检查锅炉的管道和阀门,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密封。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一、点火:1、点火前在布风板上辅上一层为300mm厚的灰渣层,准备好足够的木柴。
2、点火时对锅炉本体管路系统,安全辅件及辅件机作详细检查。
3、点火前检查过热器是否有存水,没有存水时应向过热器注满水。
4、向锅炉内进入合格的软化水时进至最低水位线,并验明水位稳定不变。
5、锅炉从升火到供气所需时间,冷炉起动不小于四小时,热备用炉不小于一个半小时。
6、点火前应注意维持正常水位,汽压升至0-0.1Mpa表压时,应冲洗水位计,升至0.2-0.35Mpa表压时冲洗压力表管,升至0.25-0.35Mpa表压时应排污一次。
7、供汽前必须对蒸汽管暖管,暖管前必须开放疏水伐,完全冷却的主汽管,暖管时间不小于两小时,未完全冷却的主汽管不小于1小时,已存在的蒸汽的汽管,暖管时间为30分钟。
二、运行:1、锅炉运行时,应保持正常水位,正常水位在表板中间±0处上下不允许波动±15mm,最高最低水位:最高水位不得超过25mm,最低水位不得超过25mm。
2、锅炉运行时,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并应调整燃烧,维持工作压力等波动,锅炉给水应及时调整,保证连续给水。
3、炉膛负压应保持2-5mm水柱负压,不允许正压运行,炉膛温度应保持850℃-1050℃范围内,如炉温低于800℃,经调整后炉温仍上不去应采取压炉检查。
4、锅炉运行时,司炉工应经常检查锅炉整体。
炉墙,管道及辅机完好性,注意炉墙内有无异常声音,每班至少一次排污,特殊情况由化验室另行通知,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两次,安全伐每周应做一次手动排放试验。
每月做一次汽动试验,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
5、锅炉运行中压炉、起炉应做到:压炉时应停止给煤,待炉温稳定后,再停鼓、引风机压炉时应保持高水位,不得无人监视锅炉,起炉时,应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待引风机、鼓风机运行正常时,再先开引风刻度,后开鼓风刻度,然后给煤。
三、正常停(机)炉1、正常停炉时首先停止给煤,并严密监视水位,向外供汽降低汽压,尚未降低汽压时不允许对锅炉不加监视。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范本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锅炉安全、提高水、汽质量,根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管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锅炉司炉工,负责锅炉的操作、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锅炉司炉工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四条锅炉司炉工在履行职责时,应确保自身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条锅炉司炉工应保护锅炉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更换设备零部件。
第二章锅炉操作第六条锅炉司炉工应熟悉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确保安全操作。
第七条锅炉司炉工在操作前,应检查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仪表、管道等是否完好无损。
第八条锅炉司炉工在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工艺参数。
第九条锅炉司炉工应根据炉水浓度、水位、水质等情况,合理调节给水量,保持炉水平衡。
第十条锅炉司炉工应不断观察烟气颜色、温度、压力等指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锅炉维护第十一条锅炉司炉工应定期进行锅炉的清洗、检修,保持锅炉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司炉工应定期检查燃烧器和炉排的状况,并及时进行清理和维修。
第十三条锅炉司炉工应定期检查锅炉的安全阀和排污阀,并进行调整和维修。
第十四条锅炉司炉工应定期检查锅炉的炉水浓度、化学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
第十五条锅炉司炉工应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接触面积和保温层,及时进行保温和维修。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锅炉司炉工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燃料和电源,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锅炉司炉工应及时报告锅炉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第十八条锅炉司炉工应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锅炉司炉工在应急处置后,应进行锅炉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锅炉司炉工如发生违规操作、隐瞒事故、玩忽职守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锅炉司炉工如屡教不改、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一、岗位责任1.1锅炉司炉工要负责锅炉的操作、调整和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
1.2锅炉司炉工要熟悉相关设备和工艺,掌握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点。
1.3锅炉司炉工要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安全规章制度,维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1.4锅炉司炉工要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并配合检修人员进行维修和调试。
二、操作规程2.1锅炉司炉工需要提前对锅炉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阀门调节装置的状态良好,并调整相关参数。
2.2锅炉司炉工需要按照工艺要求加入燃料,并调整好燃料供给系统。
2.3锅炉司炉工要耐心地观察锅炉的状态,确保其温度、压力的变化在正常范围内。
2.4锅炉司炉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烟气温度和轴流风机下料温度进行调整。
2.5锅炉司炉工要定期清理过滤器、热交换器和锅炉水位表,确保设备的清洁和正常运行。
2.6锅炉司炉工要定期检查压力表、润滑油和冷却装置的工作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7锅炉司炉工需要注意锅炉的安全事故预防,定期检查安全阀和故障自动切断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三、应急措施3.1锅炉司炉工要随时关注锅炉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2在发生锅炉水位偏低或者压力过高的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燃料供给,降低炉膛温度。
3.3在锅炉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3.4锅炉司炉工在操作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参数。
四、维护与保养4.1锅炉司炉工要定期对锅炉的部件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
4.2锅炉司炉工要注意锅炉的保养和清洁,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3锅炉司炉工要定期清理锅炉的沉淀物和清洗锅炉的管道,以保证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总结: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锅炉正常运行和职工的安全,通过遵守规程和定期维护,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锅炉司炉工需要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司炉工的操作行为,确保锅炉运行的安全可靠,保护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司炉工基本要求第二条司炉工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具备锅炉和热工工艺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3.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连续工作和高强度的操作工作;4.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操作和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三章锅炉操作规程第三条司炉工在进行锅炉操作时应遵循以下规程:1. 在进行锅炉操作前,需了解锅炉的工作状态和前一班次的操作情况,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可靠;2. 根据锅炉的负荷需求,及时调整燃烧器的工作状态和供气量,确保燃烧效果良好,并达到节能要求;3. 定期清理锅炉的灰渣和积尘,保持锅炉的运行效率;4. 根据锅炉的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及时调整给水、排污和通风等设备的工作状态;5. 在锅炉发生异常情况时,迅速做出处理,如关闭燃烧器和燃烧室,切断供气、给水和电源等,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6. 在锅炉操作结束后,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清理现场,做好交班记录。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四条司炉工在进行锅炉操作时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1. 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2. 检查设备和工作环境,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条件安全;3. 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工作参数和操作方法;4. 遵循锅炉的启停程序,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5. 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和仪表,确保其正常运行;6. 遵循消防安全规程,保持锅炉周围的通道畅通,禁止存放易燃材料;7. 不得私自开展无关普改和改造工作,必要时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8. 在工作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避免引发安全事故;9.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0. 严禁酗酒和吸烟等对工作和人身安全有影响的行为。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
1. 检查锅炉本体、安全附件、阀门、管道等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异物堵塞。
2. 检查锅炉房内的工具、器材、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完好。
3. 检查锅炉房内的照明、通风、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4. 检查锅炉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有无安全隐患。
二、启动与熄火
1. 启动前,应先打开锅炉的排气阀,排出锅炉内的空气。
2. 启动前,应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水位计是否畅通。
3. 启动后,应逐渐加热锅炉,避免突然加热造成锅炉损坏。
4. 停炉时,应先关闭燃料供应,让锅炉自然降温,待锅炉温度降至60℃以下时,再关闭排气阀和进水阀。
三、运行监控
1. 监控水位:随时注意水位变化情况,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范围内。
2. 监控压力:随时注意压力变化情况,保持压力在正常范围内。
3. 监控温度:随时注意温度变化情况,保持温度在正常范围内。
4. 巡查锅炉:每班至少巡查一次锅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维护与保养
1. 定期对锅炉进行清洗、保养,保持锅炉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定期检查安全附件、阀门等部件的磨损、漏气情况,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3. 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消除事故苗头。
五、紧急情况处理
1. 如遇锅炉突然熄火或水位骤升骤降时,应立即关闭燃料供应和进水阀。
2. 如遇锅炉严重漏水或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停炉,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正式
版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
第2条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司炉操作证。
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第3条司炉工在值班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
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二、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锅炉点火前应对锅炉、锅炉附件和仪表、锅炉附属设备进行检查。
1、锅炉、锅筒及内部装置齐全、完好,污垢清理干净,无异物遗留在内。
主汽管、给水管、排污管道上装置的临时隔板、堵头已全部拆除;人孔盖、手孔盖已经封闭,紧固螺丝上好。
炉墙、炉拱、隔火墙完好。
炉门、灰门、烟道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锅炉操作台、平台、楼梯、围栏、通道畅通、完好。
2、锅炉附件和仪表。
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警报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符合有关规定。
温度、压力和流量等测量仪表准确、可靠。
3、锅炉附属设备。
锅炉风、烟系统及
设备正常。
汽、水管道、各种阀门按有关规定调整符合要求,给水系统合格。
第5条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
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
第6条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向锅炉上水。
锅炉上水时速度要缓慢,水温应适宜。
锅炉水位升到最低安全水位线时,停止上水,检查排污阀及排污系统。
锅炉冷炉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三、点火、升压、并炉和运行
第7条锅炉点火前,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
自然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机械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第8条点火时,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
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第9条锅炉点火应根据炉型,选用不同的操作方法。
点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损坏锅炉。
点火时间根据锅炉制定。
第10条点火后必须密切注视锅炉水位。
保证水位维持在正常水位。
第11条当压力上升到0.05--0.1兆帕时,冲洗锅炉水位表。
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防止损坏设备和伤人。
冲洗水位表的顺序是:
(1)先开启放水旋塞,冲洗汽水通路
和玻璃管;
(2)关闭水旋塞,单独冲洗汽通路;
(3)先开水旋塞,再关汽旋塞单独冲洗水通路;
(4)先开汽旋塞,再关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复正常。
第12条当汽压上升到0.1--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的方法是,将连接压力表的三通阀门转向通大气位置,放出弯管中的存水,待见到汽、水出来时再将三通阀门转回原来位置。
压力表指针能够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表明存水弯管畅通,否则应重新冲洗和检查。
同一设备
上的压力表指示应相同。
第13条当锅炉内压力升到接近0.2兆帕时,检查锅炉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拆卸过的人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需要再拧紧一次。
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将螺栓拧断。
第14条锅炉压力上升到0.2--0.4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
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排污后将阀门关严,不得有漏水的现象。
第15条暖管,当锅炉的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负荷时发生水击事故。
暖管的时
间,应根据介质温度、季节气温、管道的长度、直径和保温情况而定。
暖管的操作顺序是: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直到正式供汽时再关闭。
(2)缓慢开启主汽阀,或者主汽阀上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暖管时应防止发生震动和水击。
注意管道及支架的膨胀情况,及时消除因暖管而发生的故障。
(3)慢慢开启分汽缸汽阀,使管道、分汽缸的汽压相等,注意排除凝结水。
(4)分汽缸上的各汽阀开启至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在升温过程中还应注意不要使非沸腾式省煤器受热。
过热器得到充分冷却。
对于热水锅炉,在点火前应使整个采暖系统充满水,然后启动循环水泵,炉水开始循环后即可点火升温。
启动大型循环水泵,先开启旁路阀,或者关小进、出口阀门,防止因启动升压快,造成炉体和暖气片损坏。
待锅炉运转正常后,可开大主阀门、关闭旁路阀,或者开大进、出口阀门。
第16条安全阀压力整定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对锅筒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按“规程”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省煤器上的安全阀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
压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压和缺水事故的发生。
操作时,戴好防护手套,清理好场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和汽、水喷出伤人。
安全阀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最后必须将其安全装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锁。
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调整人员等情况,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第17条并炉(也可称并汽),暖管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并炉工作。
并炉时,锅炉压力低于运行系统汽压的0.05--
0.1兆帕。
并炉时应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使省煤器投入运行。
第18条锅炉正常运行
1、水位表中的水位应在水位表中间,运行中应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但上、下变动的范围不宜超过40毫米。
水位表必须每班冲洗一次。
2、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
每星期冲洗一次压力表存水弯管。
3、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一次安全阀,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
4、锅炉排污,应在高水位、低负荷时
进行。
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操作方法如下:
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
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
5、炉膛压力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锅炉受热面吹灰,按有关吹灰程序和要求进行。
吹灰时应站在侧面操作,防止炉膛火焰由吹灰孔喷出伤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
锅炉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烧不稳定时不能吹灰。
第19条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热水锅炉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铸铁锅炉40℃)时;
(9)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10)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11)补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12)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20条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少引风;
迅速将炉火熄灭,降低锅炉压力,加速炉膛冷却。
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和进行排汽调整。
第21条临时停炉
停止给煤,将火压好,使锅炉水位稍
高于正常水位。
关小炉门和烟道门,使炉膛内有少量空气通过,防止可燃气体的爆炸、燃烧。
有省煤器、过热器的锅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正常停炉
停止给煤,减小鼓风、引风,将燃料燃尽。
将灰渣除净,燃烧装置冷却后,停止鼓风、引风。
第23条锅炉发生事故时,司炉工应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24条锅炉停炉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防止锅炉发生腐蚀,保养期间应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品。
四、收尾工作
第25条司炉工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