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规定,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此质量管理规定自xx年7月1日起实行。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规定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元/人,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xx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xx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xx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改进等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全员参与,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小组,由质量管理员带领,全员参与,定期进行质量例会,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关检测设备,确保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定期进行质量评估,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对每个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加强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质量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督促其进行整改。
第四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加强对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确保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分包的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的质量管理制度引言:在建筑行业,分包是一种常见的项目管理方式。
分包是将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或供应商来完成。
分包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确保分包工作的质量,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分包工作涉及到不同的承包商或供应商,每个承包商或供应商都有自己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如果分包工作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可能会导致工作质量不稳定、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因此,建立一套质量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分包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分包工作的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确分包工作的目标。
包括分包工作的范围、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等。
这样才能为后续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
2.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在分包前,应对潜在的分包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考虑分包商的经验、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分包商进行合作。
3.签订合同: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措施。
合同中应明确工作的标准、质量检查的频率和方法、责任和权益分配等内容,以确保分包工作的质量。
4.制定质量计划:针对分包工作,制定相应的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应包括分包工作的检查点、质量标准和合格标准等内容,以确保分包工作达到既定质量要求。
5.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分包商按照合同和质量计划要求进行工作。
监督与检查可以通过现场巡检、文件审查、质量抽查等方式进行。
6.沟通与协调:在分包工作过程中,及时与分包商进行沟通与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通过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7.质量评估与反馈:对分包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评估与反馈可以通过评分体系、问题清单、质量会议等方式进行。
三、质量管理制度的效果通过建立和执行分包的质量管理制度,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确保工作质量的稳定和可控性: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了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统一了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从而提高了工作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

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专业分包)一、分包单位必须是合格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及资质条件,专业工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相应施工经验。
二、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规定。
三、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管理。
四、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五、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应有明确的质量目标计划,且应与总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一致。
六、分包单位进场前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七、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并保证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在自检基础上,经总包单位验收合格,报监理、甲方代表进行验收。
八、施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并上报总包单位,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档案资料,包括分包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各类签证等全套质量资料文件,分包工程资料必须满足总包单位的相关要求。
九、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单位必须参加。
十、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保修工作和回访。
(劳务分包)一、分包单位必须是合格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及资质条件,专业工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施工经验,分包单位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二、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
三、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及操作使用的工器具。
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

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业主(总包方)或监理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会议。
2、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3、分包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施工设备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应予以清退。
(3)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
(4)分包工程质量由分包单位对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对业主(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工程结算时,应预留工程保修金,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施工原因引起)由分包单位承担。
保修期满,预留保修金或余额全部退回(不计利息)。
专业(劳务)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专业(劳务)分包质量管理规定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主控项目合格率100%,一般项目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5%以内,一次验收合格率95%及以上,因此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执行。
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加强自己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质量管理人员到位且所制定的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3、任何质量验收的表格、竣工资料完全由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负责。
4、开始施工之前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做书面的技术交底,并报我项目部备案,否则罚款50—200元/次。
5、本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质量控制,项目工程部质量控制,项目质量部进行质量控制。
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有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项目部工程部的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我项目部质检部把关验收。
统一申报就是由我项目部质检部统一向监理申报。
6、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我项目工程部的验收工作,否则我项目工程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自负,并对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清退出现场,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配合我项目工程部、质检部组织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否则对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7、未经我项目部工序检验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除重新施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500-1000元/次处理。
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程序是:(“三检制”+“三检制”+“监理验收”)首先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表格由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自己制定,表格必须正规。
分包质量管理体系

目录第一篇关于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关于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关于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篇关于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关于扎钢班组质量管理及罚款规定 .................第二章关于木工班组质量管理及罚款规定 .................第三章关于主体(砼)班组质量管理及罚款规定 ...........第四章关于架子班组质量管理及罚款规定 .................为了控制工程的质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来交付,为了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希翼各部门严格遵守、刻不容缓。
所有进场人员,包括参预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他们的配备、证书、数量必须同合同或者协议规定一致,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经核准和确认的进场人员必须按照上班时间的规定驻扎施工现场,需要离开现场时,必须提前请假,经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进场的人数不得任意变动更改;进场人员必须是一人一职,不得身兼数职,以免影响工作质量。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事先经过体检,惟独体检合格的,才干够入场;所有进场人员都要经过系统的培训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才干够入场。
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管理驻扎现场,需要离开现场时,必须提前请假,并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工作,除非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才干够更换现场负责人,没有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就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的,对其进行罚款贰万元的处理,造成更大损失的,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员、专职安全员、专业质量员、专职文件收发员、专业测量人员,这些岗位的数量配置必须满足项目施工的要求,如果没有配置足够以上职位的,如果没有配置足够数量的,凡是缺少一人的或者一个岗位的,进行 5000 元罚款处理。
工程分包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分包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工程分包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施工的科学、有序、高效的进行。
第二条工程分包安全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分包阶段的工作,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公司对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总规范。
第三条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始终把安全和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分包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分包单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
第五条分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设立专门的安全岗位,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施工前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反映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分包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建立分包单位与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建立质量检验与验收制度,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做好施工前的质量评估和技术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加强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保障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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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质量管理规定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司属单位依法进行分包的施工质量管理。
1、资质管理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
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通讯录;(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
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质量职责,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为:(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应及时向分包单位发放施工图,并组织其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图纸会审,则应要求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列出问题清单,双方达成共识后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2)负责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审查、报批。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比标准,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报审批准后才准分包工程的施工。
(3)核查分包单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应核查分包单位的主要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
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整改或做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要求。
(4)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应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①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物资质量和试验项目的监督检查:应要求和监督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标准、规范有要求复检和试验的项目应监督及时取样送检。
②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混凝土浇灌等),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责令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③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焊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和有效。
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
(5)组织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和竣工资料进行验收。
①实物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总包单位组织验收。
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责令分包单位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②竣工资料验收:应组织分包单位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当地档案馆要求整理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对每份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做好收集、汇总和验收工作。
若发现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6)组织分包工程的保修工作。
分包工程交付使用后,对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分包单位进行保修,审批相关的保修方案,并监督执行,做好验收工作。
(7)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和情况,均应及时发出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做出处罚;对不服从总包管理,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有权予以清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分包单位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
其主要管理职责为:①必须依据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保证运转正常。
②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教育,树立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未经教育或教育后达不到要求(以检查的质量情况为评定依据)的员工,分包单位必须予以清退。
③必须根据总包单位的要求,认真审查分包工程图纸问题和编制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时报送总包单位审批。
④必须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总包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⑤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和送检工作,并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
未经总包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投入使用;不遵照总包单位的要求而导致试件未及时制作、送检或检验不合格的,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额外检验试验等费用(如超声回弹、钻芯取样等)。
⑥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积极组织自检工作,严格按规范、标准把关,做好自检记录备查,配合好总包单位的验收工作。
不自检、无自检记录、自检质量达不到要求、隐瞒施工质量问题就向总包报验,总包有权不验收。
未经总包单位验收合格的工序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⑦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验收时,分包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
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时,分包单位需与总包单位一同参加,对出现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及时整改。
⑧必须负责自身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并应按要求对总包单位和其它分包单位的工程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否则对损坏半成品或成品的单位,以其造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⑨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当地竣工资料整理要求和相关资料编制标准、规范要求,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
⑩涉及到需采用或需修改的方案、方法、措施(如墙、板开孔、调整施工方案、方法等)等均需上报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保修承诺,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保修期间,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及时予以修复。
○12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均应及时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限期整改、纠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甚至予以清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3、管理协调按照工程施工总计划和管理目标的要求,总包单位需正确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合作关系,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配合好总包单位开展工作,处理好与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运转。
(1)总包单位需合理安排好分包单位的进退场工作,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水电、施工设施(如办公室、宿舍、仓库、堆场、加工场等)和服务(如施工人员报户、办证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排执行,做好相关的组织配合工作。
(2)总包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塔吊、室外升降机等垂直运输和现有脚手架的使用,在现场为分包单位提供畅通的施工道路、通道、材料堆场等,并应指定专人协调使用;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指挥,不可随意使用。
(3)总包单位负责协调好土建与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相互之间的交叉施工、工序交接等配合工作,并及时为分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数据(如尺寸、标高等);分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好总包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衔接和运转。
(4)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召开周例会,通报业主、监理和总包单位的要求,解决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布置好下周施工生产任务;分包单位必须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周例会,汇报本周情况和下周计划,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5)总包单位在施工高峰期应组织分包单位在每天收工前召开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发生的问题及第二天的生产计划, 并进行详细的交底,严格按照会议的精神执行。
(6)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间的业务交往,除特殊情况口头通知外,均应以业务联系单等书面形式相互联系,并对有异议的地方做好书面回复工作;需总包单位解决的问题,总包单位应及时处理,需要分包单位配合的问题,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
(7)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更换,因故离开现场必须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
(8)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要诚恳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其施工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