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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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南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南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嘿,灵活就业的朋友们!在咱河南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可是很重要的事儿呢!今天就来好好讲讲这缴费流程和注意事项啦!先说说缴费流程吧。

哎呀呀,首先呢,你得去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具体的缴费标准,这就像是出门旅行先看地图一样重要呢!在咱河南省,不同的缴费档次对应着不同的待遇,你得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好好琢磨琢磨,可不能稀里糊涂的!然后呢,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身份证啥的那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呀,这就像战士上战场不能忘了带枪一样!接下来就可以去办理缴费手续啦。

你可以选择线上缴费,现在网络多发达呀,就像有个贴心的小助手一样方便。

登录指定的社保缴费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一步一步来,那感觉就像是跟着导航走一样清晰。

要是在线上操作的时候遇到啥问题,可别着急,慢慢来,就像解决一道有点难度的数学题一样,多尝试几次总会成功的。

要是你觉得线上不踏实,也可以选择线下缴费。

那就得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啦,到了那儿,工作人员就像天使一样会耐心地指导你呢。

你把材料一交,按照要求缴费就好啦。

再说说注意事项吧。

哟呵,缴费的时间可一定要记清楚呀!这就像赴重要的约会一样,错过了可就麻烦啦。

每年都有规定的缴费时间范围,可别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给耽误了。

还有啊,缴费之后一定要保存好缴费凭证,这可是你缴费的重要证据呢,就像你买东西的发票一样重要。

万一以后有啥疑问或者需要查询的时候,没有这个凭证可就像没带钥匙进不了家门一样尴尬啦。

另外呢,要是你的个人信息有啥变动,比如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啥的,一定要及时告知社保部门。

不然通知啥的你都收不到,这多耽误事儿呀,就像放风筝断了线一样失去联系可不行。

咱在河南省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朋友们呀,一定要按照流程走,注意这些小细节,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养老有保障,就像给未来的自己建了一个安稳的小窝一样呢!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后半辈子的大事儿,可不能马虎呀!。

大连灵活就业养老金流程

大连灵活就业养老金流程

大连灵活就业养老金流程
1. 注册灵活就业身份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到大连市的社保服务大厅或相关的线上平台(如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灵活就业身份的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并获取参保资格。

2. 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可以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

流程如下:
线下:前往大连市社保中心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个人身份证件、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相关参保表格。

线上:在大连市人社局官网或“辽宁人社”手机APP上办理,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材料。

3. 选择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不同档次对应不同的养老金领取水平。

缴费基数通常按照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设定,具体档次可在社保平台查询。

4. 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成功后,每月按选定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常通过线上平台(如银行代扣、社保APP支付等)进行缴费。

也可选择按季或按年缴纳,具体方式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5. 定期查看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为个人账户制,建议定期查看账户情况,确保缴费记录准确无误。

6. 办理退休手续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或50岁)且缴费年限符合规定时,可以申请养老金领取。

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退休手续。

手续完成后,将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7. 每年进行资格认证
为确保养老金正常发放,领取人员每年需进行资格认证,一般可通过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或指定银行办理。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须知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须知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养老保险:一、从2013年1月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档次::标准一:430元/月标准二:766元/月二、广陵区、开发区户口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照片一张,在汶河北路2号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办理。

邗江区户口在兴城西路178号邗江区社保中心办理。

江都区户口在江都区浦江路85号江都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办理。

三、新与(市本级、广陵区、开发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续缴养老保险人员,需本人应携带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四、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新参保、续保时,可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并按所选档次对应金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人参保缴费期间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应当于变更当月的20日前到市社保中心自由职业征缴科办理变更手续。

五、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及其以上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六、参保者可于每年8月1日后持本人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和银行缴费卡到市社保中心查询上一结息年度缴费情况,并打印上一结息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对帐单(只能打印一次)。

也可于每月1日后,及时到代征缴银行规定储蓄网点打印缴费凭证,查询社保代扣划帐明细。

医疗保险:一、从2013年1月起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16元/月(含22元/月大病救助)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保个人帐户按年龄段划帐情况:35周岁以下:55.9元/月;36周岁~45周岁:64.5元/月;46周岁~退休前:75.25元/月;退休且转换医保身份后:月养老金的4.5%(6元/月大病医疗救助费按月从参保者医保个人帐户中扣缴)。

三、未参加医保的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按月正常缴费的前提下,本人可携带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汶河北路2号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须知【模板】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须知【模板】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一、所需资料
1、人事档案原件(密封);
2、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3、户口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一寸登记照1张;
6、缴纳社保费的邮局存折。

注:“五七工家属工”及“城中村”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只需提供以上第3、4、5、6项资料。

二、办理时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至22日之间(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材料,领取办理退休相关表格,到一楼咨询台取号,再到二楼养老待遇审核窗口办理。

每月22日之后工作日(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可受理次月到龄正常退休领取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确认。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应具备条件(一)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二)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三)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应提供的资料(一)本人城镇常住户口;(二)二代居民身份证;(三)电子照片;(四)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日—22日(休息日除外)到本人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一)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由地税部门委托邮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邮局加办单》和邮局结算户存折到邮局窗口办理加办手续,即邮局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结算户存折帐号建立对应关系,从参保人结算户存折上代扣社会保险费;(三)每月20日前在邮局结算户存折中存足社会保险费;(四)邮局每月25日从灵活就业人员结算户存折上足额划扣社会保险费。

四、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26元;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94元。

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为122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费用缴费基数为11499.5元。

五、2008年9月起,低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低收入者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档手续从2008 年9月起,低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低收入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在原两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档次,即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为251.36元;凡申请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存折,到邮局网点办理缴费基数调档手续,从办理调档手续次月起,按调整后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之前的缴费基数,不作调整。

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

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

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灵活就业指的是以形式多样的劳动合同和劳动方式从事工作的就业形式。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社保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员工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时,有义务缴纳社保。

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或者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相关的社保费用。

2.社保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足够的社保费用,以满足退休的条件。

3.社保年审:一旦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并进行社保年审。

社保部门会核实该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并确定其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4.领取退休金:经过社保部门的核实,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开始领取退休金。

退休金的发放方式和数额会根据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而有所不同。

5.社保关系转移: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会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工作,需要及时将社保关系进行转移,以保证退休金的正常领取。

二、所需资料在办理灵活就业社保退休流程时,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社保缴纳证明:需要向所在单位或者当地社保部门索取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以证明个人在灵活就业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

3.银行账户信息:办理退休金领取需要提供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社保部门将退休金发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4.特殊资料:有些灵活就业人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额外提供相关的特殊资料,比如残疾证明、子女抚养证明等。

除了以上所列的基本资料外,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流程时,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总结总的来说,灵活就业社保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员工相比可能会更为复杂,需要个人在办理时更为慎重和仔细。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条件?答:有如下二种情况:1、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⑴、具有秦皇岛市海港区城镇户口⑵、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⑶、有劳动能力和合法经济收入,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续保人员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市本级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续保人员在政务大厅办理续保手续,各区、县级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续保人员在各区、县养老保险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二、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哪些材料?答:需提交如下材料:⑴、户口薄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⑶、一寸照片2张三、续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需提交如下材料:1、居民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一寸照片1张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5、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四、缴费基数的选择有哪些规定?答:自2012年1月开始,缴费基数可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40%、60%、80%、100%、200%、300%自由选择,一年不变;每年12月10日至31日可在政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办理缴费档次调整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五、调整缴费档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⑵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六、缴费比例、个人账户是如何规定的?答:缴费比例为20%,按8%划入个人账户。

七、如何办理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答: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人社局政务大厅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先在大厅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后在大厅商业银行窗口办理缴费存折。

八、参保人员如何缴费?答:我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月缴费,由商业银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应于每月5日前在缴费存折中预存应缴养老保险费,预存额不低于应缴额。

2023最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

2023最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

2023最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202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

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

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养老保险断交可以续交吗可以。

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停缴纳养老保险后,其养老保险账户自然间断,如果想从原来基础上继续缴纳的,必须补缴纳间断年份及其产生的滞纳金,后才可以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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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2010-6-24 9:23:03
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企业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续缴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愿意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可在本中心建立档案,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程序:委托人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领取《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由原单位劳资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后,按以下程序在我中心办理接续手续:
1、市本级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接续、缴费。

2、本市各区(县)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转入: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入手续。

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3、省级和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委托人持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及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中心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二、新建养老保险关系程序:
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在档案托管业务窗口建立档案后,填写《新增养老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档案托管合同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金。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程序:
1、养老关系本市范围内转出:委托人持调入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开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回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编码章和社保机构账号,在转移介绍信上注明档案编号和联系电话,交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移手续,并打印《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交委托人回调入单位接续。

2、养老关系向市外转出:委托人持身份证及档案托管合同书,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具申请表》,交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转移手续,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委托人回调入单位接续。

四、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比例和期限:
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陕西省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比例(2006年—2007年比例为18%;2008年—2009年比例为19%;2010年起比例为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时间为缴费标准公布后至当年12月底,一次缴纳全年。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6月后缴纳当年养老保险金,按月加收利息,并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不需缴纳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须知
2010-6-24 9:10:35
根据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到达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且在我中心实行档案托管或申请登记的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等,可在我中心参加、接续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基本政策: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享受待遇: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按8元/月.人的比例缴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

设立个人账户,享受《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138号)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市政发〔2002〕29号)规定的有关医疗保险待遇。

2、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为:
在参保缴费期间,以本人缴费标准为基数,按以下比例计入个人账户: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41岁至50岁的,按3.0%计入;51岁以上的,按3.6%计入;到达退休年龄并缴满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计入(无养老金的,以我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5%计入)。

3、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在6个月以内的,只享受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得中断缴费。

确因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期间个人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但不享受其他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在到达退休年龄前,可一次性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医疗保险费,补缴办法为按补缴当期我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计算补缴金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后,中断缴费期间可以连续计算为缴费年限,但不补计个人账户。

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

灵活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
员医疗保险待遇。

如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上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应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1999年底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接续问题: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视作参加医疗保险的时间,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但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应在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60日内,持失业人员有关证件到档案托管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续接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程序:
1、在二楼填表台填写《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一份。

2、持《申请表》、2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和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各一份,在二楼社会保险代理业务窗口(24-27号)办理参保手续。

3、购《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填写后交回经办窗口。

隔月1日后持缴费票据在二楼医保病历发放窗口(29号)领取。

四、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程序:
1、在原单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托管人员,由原单位开具《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

参保人持《变更登记表》到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停保及缴费起止时间确认手续。

2、在二楼填表台填写《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一份。

3、持《申请表》、《变更登记表》、2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和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各一份,在二楼社会保险代理业务窗口(24-27号)办理接续手续。

4、购《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填写后交回经办窗口。

隔月1日后持缴费票据在二楼医保病历发放窗口(29号)领取。

五、缴纳时间及要求:
每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为医疗保险缴费期,缴纳下年度预缴款。

待下年度缴费标准公布后至当年10月31日,参保人须持身份证和医疗保险预缴款票据原件,进行实际缴费标准的补差结算。

六、医疗保险IC卡发放:
医疗保险转入人员继续使用原企业发放的医保IC卡,不再发放新卡。

新参保人员医保IC卡由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制作,我中心发放。

参保人凭身份证和缴费单领取。

七、医疗保险转出和死亡停保退费:
1、因就业、调动等原因,要转出医疗保险关系时,须提交转出申请、医疗专用病历、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最后一次医疗保险缴费单,在二楼社会保险代理业务窗口(27号)办理转出手续,结算应缴医疗保险费。

如由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应及时办理终止医疗保险手续。

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继承。

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交参保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死亡证明、医疗专用病历、最后一次医疗保险缴费单和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有效身份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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