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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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保、分保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等保、分保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等保、分保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很多刚入行网络安全的小白,在听到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这两个词的时候,都会一脸懵。

那么什么是等级保护?什么是分级保护?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有什么区别?以下是详细的内容介绍。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对网络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

是指按照涉密信息系统所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不同等级,将系统划分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分别采取不同强度的技术防护措施和管理模式实施保护。

等保与分保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等级保护的重点保护对象是网络和信息系统,是非涉密系统的安全防护标准。

分级保护是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是涉密系统的安全防护标准。

2、分级不同等级保护分5个级别: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四级结构化保护级、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分级保护分3个级别: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

3、监管部门不同等级保护由公安部门监管,分级保护由国家保密局监管。

为什么要做等保测评?企业按照我国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的规定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可以及时发现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对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升级,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护的科学性、整体性、实用性。

其次,做等保测评意味着企业在应对相关主管单位检查时,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企业的安全状况,同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也可以找到企业相关负责人,做到问责明确。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

精心整理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
等级保护是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是针对非涉密网来说。

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是针对涉密网来说。

等级保护分5个级别:一级(自主保护)、二级(指导保护)、三级(监督保护)、四级(强制保护)、五级(专控保护)。

分级保护分3个级别: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

分级保护是由国家保密局发起的,执行力相对分保要弱一点。

等级保护的主管部门:
1.
2.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3.
1.
2.
3.
4.。

等保与分保

等保与分保

等保与分保摘要:信息安全保护分级、分区域、分类、分阶段是做好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应遵循的准则。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两个既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国家安全信息等级保护,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非涉密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

关键字:国家信息安全公众信息国家秘密信息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在日常工作中和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什么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什么是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那些系统需要进行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如何分级?这是时常困扰我们的问题。

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1999年国家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

2004年9月17日,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信息办下发了《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意义、原则、基本内容、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和实施计划。

2006年1月17日,四部门又下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确定职责分工,明确了公安机关负责全面工作、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涉密信息系统、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密码工作、国务院信息办负责的管理职责和要求。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应当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保护。

由于信息系统结构是应社会发展、社会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设计、建立的,是社会构成、行政组织体系的反映,因而这种系统结构是分层次和级别的,而其中的各种信息系统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不同的系统具有不同的价值。

等保与分保

等保与分保
等级保护 分级保护
目录
一、定义 二、 三、
定义
一、什么是等保?(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27号),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 要求。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
管理的若干意见》(中保委发〔2004〕7号) ,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
度。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要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护。我国的国家秘密
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系统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其防护水平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四、五级的要求。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全等级保护是两个既联系又有区别的概 念。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 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涉密信息分级是按照信息的密级进行划分的,保护水 平分别不低于等级保护三、四、五级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必须符合分级保护的 保密技术要求。对于防范网络泄密,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 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 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机构的下属机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负责国家机密资料的管 理。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修订稿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修订稿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区别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关于信息安全制度中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异同时间:2013-04-15 11:41:06来源:作者: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是在信息安全领域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那么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那些系统需要进行等级保护那些系统又需要进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如何分级这都是时常困扰我们的问题,在此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等保和分保的问题。

一、等保的全称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1999年国家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2003年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提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二、分保的全称是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提出要建立与《保密法》相配套的保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建立现代化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

中央保密委员会于2004年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保密管理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关系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的关系

分级保护与等级保护的关系
保密1401 201435010120 黄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国家安全信息等级保护,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非涉密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

国家安全信息等级保护重点保护的对象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信息系统,而不论它是否涉密。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保护的对象是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重点是党政机关、军队和军工单位,由各级保密工作部门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和信息安全,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漏。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从整体上、根本上解决国家信息安全问题的办法, 进一步确定了信息安全发展的主线和中心任务, 提出了总体要求。

对信息系统实行等级保护是国家法定制度和基本国策,是开展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

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则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在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系统中的特殊保护措施与方法。

如何理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

如何理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

如何理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如何理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徐苏(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陕西西安710061)摘要:信息安全保护分级、分区域、分类、分阶段是做好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应遵循的准则。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两个既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国家安全信息等级保护,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非涉密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

关键字:国家信息安全公众信息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这一个级别除了具备前四级的所有功能外还特别增设了访问验证功能,负责仲裁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所有访问活动,仲裁访问者能否访问某些对象从而对访问对象实行专控,保护信息不能被非授权获取。

因此,本级的安全保护机制不易被攻击、被篡改,具有极强的抗渗透的保护能力。

在等级保护的实际操作中,强调从五个部分进行保护,即:物理部分:包括周边环境,门禁检查,防火、防水、防潮、防鼠、虫害和防雷,防电磁泄漏和干扰,电源备份和管理,设备的标识、使用、存放和管理等;支撑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通信系统;网络部分:包括网络的拓扑结构、网络的布线和防护、网络设备的管理和报警,网络攻击的监察和处理;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登录、权限划分与识别、数据备份与容灾处理,运行管理和访问控制,密码保护机制和信息存储管理;管理制度:包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各级的职责、权限划分和责任追究制度,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制度,设备的管理和引进、退出制度,环境管理和监控,安防和巡查制度,应急响应制度和程序,规章制度的建立、更改和废止的控制程序。

由这五部分的安全控制机制构成系统整体安全控制机制。

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提出要建立与《保密法》相配套的保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建立现代化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

等级保护分级保护

等级保护分级保护

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目录1等级保护FAQ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什么是等级保护、有什么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各分为几个等级,对应关系是什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等级保护的重要信息系统(8+2)有哪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等级保护的主管部门是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等级保护的政策依据是哪个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安机关对等级保护的管理模式是什么,等级保护定级到哪里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等级保护是否是强制性的,可以不做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等级保护的主要标准有哪些,是否已发布为正式的国家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哪些单位可以做等级保护的测评................................................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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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保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保委发[2004]7号);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国保发[2005]16号);
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GB、GB/T)
国家保密标准(BMB,强制执行)
系统定级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级(自主保护)、第二级(指导保护)、第三级(监督保护)、第四级(强制保护)、第五级(专控保护)。
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根据特殊安全要求进行等级测评。
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系统:应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测评或保密检查;
绝密级信息系统: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测评或保密检查。
测评机构资质要求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授权的系统测评机构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两个既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什么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什么是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哪些系统需要进行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如何分级?一张表让你快速理清两者的本质联系和区别。
定义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储存、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包括系统定级、系统备案、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五个环节。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包括系统定级、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测评、系统审批、日常管理、测评与检查和系统废止八个环节。
测评频率
第三级信息系统: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
第四级信息系统: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
《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个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的不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进行方案设计,实施分级保护,其保护水平总体上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的水平。
工作内容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等级保护在涉密领域的具体体现。
职能部门
公安机关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中央和国家机关
国务院信息办
建设使用单位
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
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局
(全国)
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
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地方各级保密局(本行政区域)
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部门/本系统)
主管和指导
国务院信息办
部门间的协调
建设使用单位(本单位)
具体实施
政策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1994年);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单位根据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涉密信息系统分等级实施保护,各级保密工作部门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和信息安全。
适用对象(本质区别)
国家安全信息等级保护,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非涉密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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