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设董事会监事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明确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是董事会与监事会运作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章董事会第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等重大决策。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董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四)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五)决定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六)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监事会第九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督董事会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检查公司的财务;(三)要求董事会向监事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相互关系第十四条董事会与监事会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定期向监事会报告工作,监事会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反馈监督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设董事会、监事会)

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XX月XX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玉林市玉州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汽车配件、饲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橡胶与橡胶制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服装、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牾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区(县、市)路(街)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缚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部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股东1:(法人)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或其他登记证书号码:住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
公司设监事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依据: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监督机制以及监事会的运作。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设立监事会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监事会性质: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四条监事会宗旨:监事会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第五条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资格: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无犯罪记录;3. 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4. 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第七条监事会主席: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对监事会工作进行总体协调。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任期:监事会成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一般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监事会职责第九条财务监督: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包括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
第十条经营管理监督: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包括检查公司的经营决策、执行情况等。
第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合规监督:监事会对公司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第十三条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监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召开前,监事会主席应提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五条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应作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数、议题、表决结果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规矩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遵守。
其次章公司的名称、住宅、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该经公司记下机关预先核准。
)公司住宅:;邮政编码:。
(注:1、住宅应该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宅证实的记载全都。
公司住宅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详细规定的,且公司打算不采纳办理分支机构记下的方式在住宅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记下机关记下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记下前置审批事项名目》所列事项的,应该根据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规矩、国务院打算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详细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 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挑选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纳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该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记下机关办理变更记下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采取注册资本实缴记下制的公司,应该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公司章程_监事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七条公司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八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九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第十四条临时会议的召开,应当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1/2以上的股东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第三章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人数]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X围第五条公司经营X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XX(或名称)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3、,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2、,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3、,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XX(或名称)、住所、出资额与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以下第种方式分取红利: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按照股东约定:。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1、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2、按照股东约定:。
(五)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公司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章程模板_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公正无私,忠实履行职责。
第四条监事会成员的任期、选举和罢免等事项,按照本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第五条监事会由董事、股东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二)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审计或法律知识;(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五)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
第三章监事会职权第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三)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向股东大会提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六)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临时会议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召开:(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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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经贸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五条、股东姓名: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4、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5、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6、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1、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2、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3、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4、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5、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6、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风险提示: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五人组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检查股东会议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风险提示: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列席董事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监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第二年三月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宣告破产。
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公司股东会。
第二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条、本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一式_____份,股东各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份。
全体股东签字: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