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连排定排)技术规范
压力容器及气瓶类技术规范、标准

一、压力容器类技术规范∙(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6版)∙(2)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93.12版)∙(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94.6版)∙(4)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87.12版)∙(5)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99.9)∙(6)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03.7版)∙(7)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90.2版)∙(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9)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03.7版)∙(10)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03.7版)∙(1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93.12版)∙(1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管理规定(95.4版)∙(13)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04.1版)∙(1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15)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则∙(16)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二、压力容器类技术标准目录∙(1) GB150-1998《刚制压力容器》∙(2)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3) GB12337-1999《刚制球形储罐》∙(4) GB50094-1998《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5) GB/T17261-1998《刚制球形储罐型式与基本参数》∙(6) GB/T15386-94《空冷式换热器》∙(7) GBI6409-1996《板式换热器》∙(8) GB16749-1997《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9) GB12130-1995《医用高压氧舱》∙(10) GB18442-2001《低压绝热压力容器》∙(11) GB12130-1995《医用高压氧舱》∙(12) JB/T4700-2000《压力容器法兰与技术条件》∙(13) JB/T4701-2000《甲型平焊法兰》∙(14) JB/T4702-2000《乙型平焊法兰》∙(15) JB/T4703-2000《长颈对焊法兰》∙(16) JB/T4704-2000《非金属软垫片》∙(17) JB/T4705-2000《缠绕垫片》∙(18) JB/T4706-2000《金属包垫片》∙(19) JB/T4707-2000《等长双头螺栓》∙(20) JB4710-1992《刚制塔式容器》∙(21) JB/T4712-92《鞍式支座》∙(22) JB/T4713-92《容器支腿》∙(23) JB/T4724-92《支撑式支座》∙(24) JB/T4725-92《耳式支座》∙(25) JB/T4714-92《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26) JB/T4715-92《固定管板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27) JB/T4716-92《立式热虹吸式重沸器型式与基本参数》∙(28) JB/T4717-92《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29) JB/T4718-92《管壳式换热器用金属包垫片》∙(30) JB/T4719-92《管壳式换热器用缠绕垫片》∙(31) JB/T4720-92《管壳式换热器用非金属软垫片》∙(32) JB4721-92《外头盖侧法兰》∙(33) JB/T4722-92《管壳式换热器用螺纹换热管基本参数与技术条件》∙(34) JB/T4723-92《不可拆卸式螺纹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35) JB4726-2000《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36) JB4727-2000《低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37) JB4728-2000《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38) JB/T4729-94《旋压封头》∙(39)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加第一号修改单》∙(40) JB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41) JB474733-1995《压力容器用爆炸不锈钢复合钢板》∙(42) JB4735-1997《钢制焊接常压容器》∙(43) JB/T4736-1995《补强圈》∙(44) JB/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45) JB/T4740-1997《空冷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46) 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47) 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48) JB/T4734-2002《铝制焊接容器》∙(49) JB/T4745-2002《钛制焊接容器》三、气瓶类技术规范∙(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00.12版)∙(2)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93.2)∙(3)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90.8版)∙(4)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四、气瓶类技术标准目录∙(1) 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2) GB5100-1994《钢质焊接气瓶》∙(3) GB5842-1986《液化石油气钢瓶》∙(4) GB6653-1994《焊接气瓶用钢板》∙(5) 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6) GB7512-1998《液化石油气瓶阀》∙(7)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9) GB8336-1996《气瓶专用螺纹量规》∙(10) GB8337-1996《气瓶用易熔合金塞》∙(11) 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12) GB9552-2001《气瓶疲劳试验方法》∙(13) GB10877-1989《氧气瓶阀》∙(14) GB10878-1999《气瓶锥螺纹丝锥》∙(15) GB10879-1989《溶解乙炔气瓶阀》∙(16) GB11638-1989《溶解乙炔气瓶》∙(17) GB11639-1989《溶解乙炔气瓶多孔填料技术指标测定方法》∙(18) GB11640-1989《铝合金无缝气瓶》∙(19)GB12135-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20) GB12136-1989《溶解乙炔气瓶用回火防止器》∙(21) GB1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22) GB13003-1991《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23) 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4) GB/T13005-1991《气瓶术语》∙(25) 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6) GB13076-19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7) GB13077-1991《铝合金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8) GB13438-1992《氩气瓶阀》∙(29) GB13439-1992《液氯瓶阀》∙(30) GB13440-1992《无缝气瓶压扁试验方法》∙(31) GB13447-1992《无缝气瓶用钢坯》∙(32) GB13591-1992《溶解乙炔充装规定》∙(33) GB14193-19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34) GB14194-19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35) GB15380-2001《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36) GB15382-1994《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37) GB15383-1994《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38) GB15384-1994《气瓶型号命名方法》∙(39) GB15385-1994《气瓶水压瀑破试验方法》∙(40) GB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41) GB16164-1996《小容积溶解乙炔气瓶》∙(42) GB16804-1997《气瓶警示标签》∙(43) GB16918-1997《气瓶用爆破片技术条件》∙(44) GB17258-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45) GB17259-1998《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46) G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47) GB17265-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48) GB17266-1998《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49) 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50) GB17268-1998《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51) GB17673-1999《液化丙稀、丙烷钢质焊接气瓶》∙(53) GB17878-1999《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瓶阀》∙(54) GB17925-1999《气瓶对接焊缝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55) GB17926-1999《车用压缩天然气瓶阀》∙(56) GB18248-2000《气瓶用无缝钢管》∙(57) GB18299-2001《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集成阀》。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2014.8.19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第四版文件编号:THRSGD-2014/A发放编号:受控状态:发布日期:2014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14年6月1日批准页编制:审核:批准:目次前言 (V)1 总则 (1)2 图纸图幅、图样的要求 (1)2.1 图纸图幅面和图框格式 (1)2.2 比例 (2)2.3 字体 (2)2.4 图线 (2)3 非标压力容器设计数据表 (8)3.1 非标储罐设计数据表(表2) (9)3.2 塔器设计数据表(表4) (15)3.3 非标换热器设计数据表(表5) (17)3.4 夹套容器设计数据表(表7) (19)3.5 常压容器设计数据表(表8) (21)3.6 搅拌容器设计数据表(表9) (23)3.7 大型储罐设计数据表(表10) (24)4 非标压力容器总图(装配图)技术要求 (26)4.1 碳钢、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 (26)4.2 不锈钢制压力容器 (31)4.3 不锈钢复合板制压力容器 (32)4.4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32)4.5 夹套容器 (33)4.6 钢制固定顶大型储罐 (34)5 常规压力容器设计数据表 (36)5.1 压力容器设计数据表(表11) (36)5.2 换热器设计数据表(表12) (39)6 塔器技术要求 (42)6.1 板式塔装配图 (42)6.2 板式塔塔盘部件图 (44)6.3 板式塔板零件图 (44)6.4 填料塔装配图 (45)7 管壳式换热器技术要求 (46)7.1 管壳式换热器装配图 (46)7.2 管板 (47)7.3 折流板、支持板 (48)8 搅拌设备技术要求 (50)8.1 搅拌设备装配图 (50)8.2 搅拌轴 (51)8.3 搅拌器 (51)8.4 轴封装置 (52)8.5 联轴器 (52)9 高压容器(单层)技术要求 (53)9.1 设计数据表 (53)10 零部件技术要求 (57)10.1 锻制零件 (57)10.2 法兰、法兰盖 (57)10.3 人孔、手孔 (57)10.4 补强圈 (58)10.5 螺栓 (58)10.6 螺柱 (58)10.7 螺母 (58)10.8 视镜 (58)10.9 玻璃板液位计 (59)10.10 玻璃管液位计 (59)10.11 磁翻板(柱)液位计 (59)附录A(规范性附录)容器分片、分段制造、试验和运输要求 (60)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式压力容器风险评估报告 (63)前言为了加强压力容器设计的管理,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质量,依据TSG R100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在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压力容器相关标准和公司实际,编制了公司的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各级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三篇)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是中国冶金工业部制定的关于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规范。
该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范围和适用对象:明确了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类型和范围。
2. 安全基本要求: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3. 设计规定:包括了压力容器的设计原则、设计应符合的规范和标准、设计应考虑的负荷和条件等。
4. 材料和制造:规定了压力容器所使用的材料要求和制造方法,包括材料的选择和试验、制造工艺、焊接和检验等。
5. 安全附件:规定了压力容器所必须配备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
6. 检验和试验:规定了压力容器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包括按照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定、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
7. 安装和使用: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要求,包括安装方法、使用条件、防护措施和操作注意事项等。
8. 维护和检修:规定了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要求,包括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和修理等。
9. 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规定了发生压力容器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程序,包括紧急停车和排除危险等措施。
以上是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规程要求和标准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二)一、引言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科学、合理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以保障冶金工业部的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安全性。
通过遵循本规程,我们能够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冶金工业部内所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涉及到的压力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等。
三、压力容器的设计1. 设计依据压力容器的设计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确保设计的安全可靠性。
2. 材料选择压力容器的材料选择应考虑其工作环境的特点,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在设计寿命内保证容器的安全使用。
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及制造要求

压⼒容器设计规范及制造要求⼀、标准和规范◆GB150-2011 压⼒容器◆GB713-2008 锅炉和压⼒容器⽤钢板◆GB/T 8163-2008 流体输送⽤⽆缝钢管◆GB/T 25198-2010 压⼒容器封头◆NB/T47016-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学性能◆NB/T47013-2011 承压设备⽆损检测◆NB/T47001-2009 钢制液化⽯油⽓卧式储罐形式与基本参数◆NB/T47008-2010 承压设备⽤碳素钢和合⾦钢锻件◆NB/T47003.1-2009 钢制常压容器◆JB/T4712-2007 鞍式⽀座◆JB/T4736-2002 补强圈◆HG 20581-1998 钢制化⼯容器材料选⽤规定◆HG 20582-1998 钢制化⼯容器强度计算规定◆HG 20583-1998 钢制化⼯容器结构设计规定◆HG 20592-1997 钢制管法兰型式、参数(欧洲体系)◆HG 20593-1997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欧洲体系)◆HG 20594-1997 带颈平焊钢制管法兰(欧洲体系)◆HG 20595-1997 带颈对焊钢制管法兰(欧洲体系)◆HG 20596-1997 整体钢制管法兰(欧洲体系)◆HG 20597-1997 承插焊钢制管法兰(欧洲体系)⼆、制造规范压⼒容器必须按照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GB150-2011《压⼒容器》的规定执⾏(⼀)材料材料⽣产单位应当按相应材料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向⽤户提供质量证原件,并且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其内容应当包括材料标准号、牌号、规格、炉(批)号、材料⽣产单位名称(或⼚标)及检验印鉴标志。
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加盖材料⽣产单位质量检验章。
压⼒容器专⽤钢板的⽣产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焊接⼯艺和焊⼯1、压⼒容器产品施焊前,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堆焊与补焊以及上述焊缝的返修焊2、缝都应当进⾏焊接⼯艺评定或者有经评定合格的焊接⼯艺⽀持;3、质检⼈员应当全过程监督焊接⼯艺的评定过程;4、焊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艺指导书应当经过焊接责任⼯程师审核,技术负责⼈批准,并且经过监检机构签章确认后存⼊技术档案;5、焊接⼯艺评定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该⼯艺评定失效为⽌,焊接⼯艺评定试样应当保存5年;6、焊接压⼒容器的焊⼯,应当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考核合格。
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最新标准

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最新标准压力容器技术规范是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这些规范会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应用需求和安全标准。
以下是最新的压力容器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工业用途的压力容器,包括但不限于储存、反应、换热等设备。
2. 设计原则:压力容器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的原则,确保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能够安全运行。
3. 材料选择:选用的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包括力学性能、耐腐蚀性、焊接性等,并应符合相关材料标准。
4. 设计标准: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或国际上认可的设计标准,如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EN(欧洲标准)等。
5. 制造和检验:压力容器的制造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制造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6. 焊接和无损检测:焊接是压力容器制造中的关键环节,应采用合格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材料。
无损检测包括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等,以确保焊接质量。
7. 热处理:对于某些材料和结构形式的压力容器,可能需要进行热处理以改善材料性能或消除焊接应力。
8. 安全附件:压力容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并确保这些附件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9. 操作和维护:压力容器的操作应遵循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长期安全运行。
10.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应制定压力容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11. 法规和标准更新: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应随时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更新,确保符合最新的安全和技术要求。
12. 环保要求: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考虑环保因素,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3. 用户培训:压力容器的用户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14. 记录和文档管理:应建立完整的压力容器记录和文档管理系统,记录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维护等信息。
15. 结束语: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模版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容器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冶金工业部内各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检验、监督检验等活动。
第三条制度框架本技术规程包括以下内容:1. 压力容器的分类和定义2. 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求3. 压力容器的制造要求4. 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要求5. 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要求6. 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要求7. 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处理8.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第二章压力容器的分类和定义第四条压力容器的分类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法》的规定,压力容器分为以下几类:1. 一级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大于0.1 MPa2. 二级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1 MPa3. 特种压力容器:按照设计、制造、使用特点划分的压力容器4. 复合压力容器:有两个或以上独立的压力容器组成的压力容器系统第五条压力容器的定义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法》的规定,压力容器是指能够容纳压缩气体、液体或蒸汽,并在内部与外部压力差的作用下强制气体、液体或蒸汽传送,对外界具有制约或限制压力的容器。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求第六条设计基础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设计工况下的内压、外压以及其他荷载作用3. 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防止泄漏4. 具备良好的稳定性,防止倾覆、过度振动等事故的发生5. 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运行第七条设计文档压力容器的设计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制相应的设计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计说明书2. 强度计算报告3. 选材报告4. 安全阀选型计算报告5. 设计图纸6. 施工工艺说明第八条设计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结构设计是否合理2. 强度和稳定性计算是否符合要求3. 材料选用是否合适4. 安全阀选型是否正确5. 设计图纸是否准确第四章压力容器的制造要求第九条制造质量控制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制造工艺控制和质量控制,确保制造质量。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

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是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专门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规程的内容,包括规程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要求等。
一、规程的目的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预防和控制压力容器的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冶金工业部辖下的各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基本要求1.设计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结构合理、强度合适、材料满足要求等。
2.制造要求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质量合格、无缺陷等。
3.安装要求压力容器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安全稳定、无泄漏等。
4.验收要求压力容器的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质量合格、安全稳定等。
5.使用要求压力容器的使用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用户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保证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等。
四、技术措施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本规程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材料选择压力容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到介质的特性、工况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材料。
2.结构设计压力容器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承载能力、防爆性能、防腐性能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3.制造工艺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无损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4.安全装置压力容器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等,以保证容器在超压或其他异常情况下能够安全释放压力。
5.检验监控压力容器的检验监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检验、定期维护、定期检测等,以保证容器的安全性能。
压力容器操作标准完整

压力容器操作标准完整简介该文档旨在为使用和操作压力的人员提供一套完整的操作标准。
压力是一种用于存储或运输压力很高的气体或液体的设备。
操作压力需要特殊的知识和技巧,以确保操作安全和预防潜在的危险。
本标准将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压力,以减少事故风险和保护人员安全。
操作流程1. 事前准备:- 首先,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压力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规范。
- 检查压力的外观,确保无明显损坏和泄漏。
- 检查压力附属设备(如阀门、传感器等)的正常工作状态。
2. 操作步骤:- 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 使用操作工具打开压力的进气阀门,缓慢增加压力,避免突然增加压力引起危险。
- 监控压力的压力指示器并确保压力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周围的气味、温度和其他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 停止操作:- 当操作结束时,关闭压力的进气阀门。
- 缓慢释放压力,确保压力彻底释放后再打开压力。
- 清理周围的杂物和污垢,保持干净。
安全措施1. 风险评估:- 在操作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 了解压力的危险特性和潜在风险。
2. 防火安全:- 不允许在压力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 保持周围的良好通风,防止气体积聚。
3. 泄漏应对:- 如发现泄漏,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进气阀门并通知相关人员。
- 紧急情况下,遵循相应的应急预案。
4. 定期检查:- 定期对压力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 如发现损坏或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修理或替换。
总结本文档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压力容器操作标准,旨在帮助操作人员减少事故风险,保护人员安全。
操作人员在使用压力容器之前必须熟悉本文档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通过正确的操作和定期检查维护,可以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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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MW高炉煤气发电工程压力容器技术规范书济源市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阳光工程设计院2010.111 总则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济源市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MW高炉煤气发电工程的压力容器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买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于中国颁布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卖方应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
若所列标准与国家颁布的标准有矛盾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卖方若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要求有不同的意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文字的形式作出偏离表加以说明。
否则,将认为卖方已完全理解并服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 本技术规范书作为压力容器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规范书签订后,应互相按时交换资料,满足各方设计和制造进度的要求。
1.5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设计和运行条件2.1 概述工程名称:济源市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MW高炉煤气发电工程电厂位置:济源市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区内买方设计单位:山东阳光工程设计院工程规模和性质:本工程为扩建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一台30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组;并配有一台额定蒸发量为150t/h的中温中压燃气锅炉。
2.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2.2.1 气象参数地震烈度7度2.3 安装位置连续排污扩容器安装在主厂房内标高为15.50 m的除氧层,共1台。
定期排污扩容器布置在炉后,室外布置,。
3 设备规范说明:1、连续排污扩容器进水源头最大压力为4.8MPa,设备设计温度应考虑其对应的饱和温度对设备的不利影响。
2、设备外型应符合设计院要求。
4 技术要求4.1 设备性能要求4.1.1 为了确保电厂安全运行,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的设计应能承受电厂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荷载的最不利组合。
(1)设计内压力;(2)零部件重量及运行或试验情况下存水的重量;(3)附加荷载,包括:平台、管道及保温等;(4)露天布置设备,还应考虑风荷载。
4.1.2 连续排污扩容器应考虑安全阀开启时的排汽反作用力(F)、力矩以及内压力的影响。
4.1.3 考虑突然施加的动载荷系数为2。
,并配供正、反法兰。
4.2 设备制造要求4.2.1 排污管道、疏水管道的接入口应位于最高水位与扩容器顶部之间,并与筒壁成切线方向接入。
为了防止排污水喷射而引起的水蚀,应设有挡水板。
并在扩容器的内壁正对排污水入口处紧贴一块厚度与容器筒体相等的不锈钢防磨板。
防磨板的宽度应不小于排污进口管直径的3倍,长度为筒体圆周的三分之二。
,顶部排汽。
,顶部排汽。
4.2.5 焊接按GB150相关条款的要求。
4.2.6 就地水位计必须有可靠的钢制保护外壳。
4.3 设备材质要求设备材料符合5.1.2 材料标准的要求,挡水板采用不锈钢。
4.4 其他特殊要求4.4.1 设备的清洁(1)出厂之前,设备内外应进行清理。
(2)所有的杂物,如金属碎片或铁屑、焊渣和一切其他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掉。
(3)一切氧化皮、锈、油、标记笔迹或油漆标记及其它有害物质都从所有内外表面上除掉。
4.4.2 油漆设备内部应按油漆相关标准进行除锈处理后再涂2度耐高温油漆,并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外表面经喷砂处理后涂防锈漆二度。
4.5 设备标记4.5.1 设备明显部位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和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容器类别、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有效容积、最高工作压力、设备净重。
4.5.2 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符合JBB-82《产品标牌》的规定。
4.6 供方提供产品时,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出具“压力容器产品证明书”和制造厂所在地锅检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并提供筒体及元件强度计算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5 质量保证5.1 设备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范的标准(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颁布;(2)GB150《钢制压力容器》;(3)ASME《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第Ⅷ部分》5.1.2 材料标准(1)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2)GB3280《不锈耐酸及耐热钢薄板技术条件》;(3)GB3281《不锈耐酸及耐热钢厚板技术条件》;(4)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5)GB713《制造锅炉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板技术条件》;(6)GB1225《焊条检验、包装和标记》;(7)GB981《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8)GB711《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9)GB709《热轧厚钢板》;(10)GB6654《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11)GB5310《锅炉用高压无缝钢管》;(12)ANSI/ASME - B31.1《动力管道》5.1.3 管路标准(1)JB74-85《管路法兰》;(2)JB1157-1164《压力容器法兰》标准;5.1.4 制造标准(1)JB741《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2)JB2932《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3)GB15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5.1.5 质量检验标准(1)JB1614《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机械性能检验方法》;(2)JB1150《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试样、试验》;(3)JB1151《高压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4)JB928《焊缝射线探伤标准》;(5)JB1152《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6)JB452《弹簧式安全阀技术条件》;(7)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5.1.6 油漆、包装、运输标准JB/T4711-2003《压力容器油漆涂敷、包装与运输》5.1.7 地震标准:设备符合相应的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能承受2.2节中所提供的地震数据。
,在得到需方的认可后与本技术规范书具有同等效力。
5.2 设备性能保证值5.2.1 供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其中还应包括转包合同产品和服务工作。
5.2.2 对设备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生产、试验及检查操作,都要接受供方或需方检查员的监督。
5.3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5.3.1 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设备的异种金属焊接在制造厂内完成。
5.3.2 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的焊接应符合JB741“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的要求。
5.3.3 对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的筒身纵、环焊缝应做X射线检查,检查长度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要求。
5.3.4 出厂前应对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其工作压力的1.5倍,水压试验时不允许有泄漏。
5.4 产品的质保期定为机组经168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后两年.5.5 整机寿命30年,易损件寿命不小于8000小时。
5.6 噪声必须控制在GB10890规定的范围之内。
即距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A)。
6 供货范围(不限于以下范围)6.1定期排污扩容器1台: 1套1套: 1只1套1套1套6.2连续排污扩容器1台1套: 1套1套1套1套1只1只,1套1套其它及备品备件(供方需提供易损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清单。
同时,提供2年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不包括在供货范围内))。
7. 监造及见证、出厂验收7.1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7天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7.2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需方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
供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7.3 供应方应为需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7.3.1 需方代表有权通过供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栏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为需方提供方便。
7.3.2 为需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7.4 需方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需方确认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仅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7.5 需方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供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
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7.6 无论需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无论需方人员是否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7.7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对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8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
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7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供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
如需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索赔的依据。
H—停工待检 W—现场见证 R—文件见证8. 技术文件及交货进度8.1一般要求,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供方应积极参加。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语种均为中文;对于进口设备及附件采用中、英文,如未提供中文技术资料和图纸,则可视为未提供。
8.2 供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向需方及设计院提供(但不限于)下列技术文件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CAD版)文件同时发送到设计院:(1)连续排污扩容器总图。
(2)定期排污扩容器总图。
(3)阀门、安全阀外形总图及压力整定值。
供方提供的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的总图中应包括:(1)设备总尺寸及各接口相对尺寸;(2)支座安装尺寸;(3)接口法兰连接尺寸表;(4)设备净重及满水重。
(5)在适当的地方注明供方供货范围的分界线。
8.3 技术资料共10套,在发货前2个月,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供。
(1)8.2中的文件。
(2)结构图、施工图及总装图纸。
(3)安装、运行使用说明书。
(4)其它必须的资料及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