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处理案例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7.07•【分类】其他正文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陈某甲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陈某乙等人偷越国境案——拉拢引诱多人跨境偷渡应予以严惩【关键词】组织拉拢羁押必要性审查追捕漏犯【要旨】为了躲避国内打击,犯罪分子在境外建立窝点并召集国内人员前往当地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
有的行为人在境外人员的领导指挥下,拉拢引诱多人共同偷渡,有的行为人在高薪诱惑下,逃避边防检查偷越出入国境,给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以及国内人民财产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甲,男,1989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古蔺县。
被告人陈某乙,男,1995年1月29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被告人文某某,男,1998年7月16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潮州市。
被告人谢某某,男,1995年12月10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饶平县。
被告人周某某,男,1998年9月4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2021年3月初,被告人陈某甲在其位于四川省古蔺县的家中,通过刷单、股票聊天群认识了发布招聘广告昵称为“菠萝”的微信网友。
“菠萝”提出让陈某甲到“金三角”地区做销售,待遇保底八千加提成,并答应为其支付路途中的一切费用,同时承诺陈某甲另外带人到国外后有提成。
陈某甲明知到“金三角”地区是从事赌博或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但经不起高薪诱惑,表示同意。
陈某甲随后又以在国外可领取高薪为由拉拢、引诱被告人陈某乙一同到国外工作,后陈某乙又联系被告人周某某、文某某、谢某某一同前往。
后陈某甲按照“菠萝”的安排,与陈某乙、文某某、谢某某、周某某及其他三名偷渡人员张某某(另案处理)、王某某(另案处理)、彭某某(另案处理)在云南昆明碰面,分段乘车准备偷渡到缅甸。
中国涉外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一家知名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美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在美国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功,并迅速扩大了市场份额。
然而,在2019年,原告发现其在美国市场上的一款核心产品——智能穿戴设备(以下简称“涉案产品”)的专利技术被另一家美国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侵犯。
被告是一家在美国拥有深厚技术背景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被告在其产品中也使用了与原告涉案产品相似的技术,并未获得相关专利授权。
原告在美国子公司所在地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2. 如果被告侵权,原告应获得多少赔偿?三、法院审理过程1. 专利权认定法院首先对原告的专利权进行了认定。
经审查,原告持有的专利技术确实与涉案产品密切相关,且该专利在美国境内有效。
2. 侵权行为认定法院进一步审查了被告的产品与原告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发现被告的产品在多个技术细节上与原告的专利技术相同或相似,构成侵权。
3. 赔偿金额确定法院根据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四、案件评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体现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
本案的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了其他企业尊重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
2. 跨国诉讼的复杂性本案涉及跨国诉讼,涉及的法律体系、证据规则、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运用了国际法律知识,结合我国法律规定,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3.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本案的判决为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参考。
15个国际私法涉外诉讼案例

1 粤版“小甜甜”争产案适用内地法律还是香港法律2012-8-22 11:01:59 来源:广州日报庭审焦点集中在是适用内地法律还是香港法律判决结果将大相径庭港籍女婿有5个亿身家,已经91岁和80岁的岳父母如今要向其讨要6000万亡女遗产。
这宗汕头市巨额遗产继承纠纷案被称作是粤版“小甜甜”争产案,经过三年多的纷扰,此案昨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这起遗产纠纷案件,除了巨额数字外,其本身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受到法律界关注。
由于张荣新和杨文珍夫妇均是香港籍,但很多事业、财产均在内地。
香港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内地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香港的法律规定,父母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内地法律规定父母与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适用内地法律还是香港法律,判决的结果可能截然相反。
案情回顾岳父母讨亡女6000万遗产今年91岁的杨元璨和80岁的陈佩侬夫妇是汕头市金平区人,2009年初,两位老人将有亿万身家的女婿张荣新告上法庭。
老人说,2005年他们的二女儿杨文珍去世了,但直到2008年他们才知道女儿死后留下多达数亿元的遗产,但女婿只给他们每月2000元生活费,对亿万遗产提都不提。
张荣新与杨文珍于1980年结婚。
改革开放初期,张荣新夫妇抓住机遇,共同打拼,成为粤东地区针车行业销售老大。
1992年,张荣新移民香港,1996年杨文珍也取得香港居民身份。
杨家人查证,张荣新目前至少拥有5亿元身家,仅在内地的房产就有80多套,还有巨额股票。
杨家二老要求分其中6000万,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单是诉讼费就交了17万。
2011年1月26日,汕头市中院一审判决两位老人可继承的遗产为266万元。
杨家人不服,又上诉至广东省高院。
本案是一个涉港的法定继承纠纷。
由于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一国两制,目前呈现“一国两制四法域”的格局。
因此,涉港继承纠纷属于区际司法的调整范畴,目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区际民商事纠纷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都是参照涉外案件来处理的,使用国际司法原则。
涉外指导案例

涉外指导案例
涉外指导案例是指涉及外国法、国际法或涉外因素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通常具有指导意义,可以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以下是一些涉外指导案例的例子:
1. 中国某公司诉美国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该案中,中国某公司向美国某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但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双方就此产生了纠纷。
经过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最终裁决美国某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澳大利亚某公司诉中国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在该案中,澳大利亚某公司的商标被中国某公司侵权使用。
经过澳大利亚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中国某公司需要赔偿澳大利亚某公司的损失。
3. 美国某公司诉中国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
在该案中,美国某公司的专利技术被中国某公司侵权使用。
经过美国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中国某公司需要赔偿美国某公司的损失。
4. 英国某公司诉中国某公司海事纠纷案。
在该案中,英国某公司的船舶在中国海域发生了事故,导致船舶损坏和货物损失。
双方就此产生了纠纷。
经过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最终裁决中国某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涉外指导案例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买卖合同、商标权、专利技术、海事等。
这些案例的审理和裁决结果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推动涉外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法律适用涉外仲裁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本案涉及甲国某公司与乙国某公司之间的国际贸易纠纷。
甲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价格、质量、交付时间等具体条款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合同中还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提交至丙国某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方与乙方发生纠纷。
甲方认为乙方违约,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乙方则认为甲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支付货款。
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将争议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二、仲裁审理过程1. 仲裁庭组成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其中,甲方选任一名仲裁员,乙方选任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
2. 仲裁程序(1)仲裁庭受理仲裁庭在收到双方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后,依法受理本案。
(2)仲裁庭调查仲裁庭依法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查阅相关证据等。
(3)仲裁庭审理仲裁庭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包括质证、辩论等环节。
三、仲裁裁决1. 仲裁庭认定事实仲裁庭经审理认为,甲方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2. 仲裁庭适用法律仲裁庭认为,本案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
3. 仲裁裁决根据公约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如下:(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2)乙方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四、案例分析1. 涉外仲裁的特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外仲裁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争议主体具有涉外性:甲方和乙方分别属于不同国家,具有明显的涉外性。
(2)争议内容具有涉外性: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合同纠纷,具有涉外性。
(3)仲裁程序具有国际性:本案仲裁庭由来自不同国家的仲裁员组成,仲裁程序具有国际性。
2. 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本案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适用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成都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8—2022)

成都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8—2022)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3.04.23•【分类】其他正文成都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8—2022)目录?案例1:马来西亚某公司诉成都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案例2:德国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案例3:涉外独立保函止付申请系列案?案例4:柬埔寨某租赁公司与四川省某建筑公司管辖权异议案?案例5:某BVI公司与扬州某钢管公司、某石油技术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案例6:江苏某科技公司与四川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7:四川某集团公司、美国某科技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案例8:陈某与某国际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案例9:法国米其林集团总公司与四川某艾米奇淋自助餐厅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10:联合利华服务(合肥)有限公司诉成都某商贸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1:马来西亚某公司诉成都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马来西亚某旅行社公司主张2015年至2016年间其为成都某公司分公司提供了境外旅游地接服务,但成都某公司未支付2015、2016年的有关费用,故其诉至法院主张旅游地接服务团款及利息共计20余万元。
成都某公司辩称其与马来西亚某公司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且马来西亚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裁判结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马来西亚某公司与成都某公司分公司间存在2015年旅游目的地接待业务团款的结算单据、签订有2016年旅游契约书并且成都某公司实际支付了部分团款,双方存在委托合同关系。
2015年团款成都某公司尚余150963元未支付,2016年团款成都某公司尚余27740元未支付。
同时,因马来西亚某公司于2017年、2018年、2020年多次向成都某公司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事由,马来西亚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遂判决成都某公司支付团款17870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十佳涉外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涉外法律事务日益增多,法律服务行业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十个典型案例出发,对涉外法律服务进行分析,以期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借鉴。
二、案例一: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案例简介:某国有企业拟收购一家外国企业,但在并购过程中,因法律风险防范不足,导致收购失败。
案例分析:1. 法律风险识别:在并购过程中,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法律合规、合同风险、知识产权、劳动法等。
2. 风险防范措施:在收购前,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确保目标公司的法律合规性;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 案例启示:在跨国并购中,法律风险防范至关重要,企业应重视法律风险,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
三、案例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案例简介:某企业因进口货物质量问题与外国供应商产生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案例分析:1. 争端解决方式: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一种有效方式,具有独立性、保密性、效率高等特点。
2. 仲裁程序:双方签订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提交仲裁申请,进行仲裁审理,作出仲裁裁决。
3. 案例启示:在遇到国际贸易争端时,企业应主动寻求仲裁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案例三:跨境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案例简介:某企业拟在外国投资设厂,但因法律风险防范不足,导致投资失败。
案例分析:1. 法律风险识别:在跨境投资中,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投资环境、法律法规、合同风险、知识产权等。
2. 风险防范措施:了解目标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 案例启示:在跨境投资中,企业应重视法律风险,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
五、案例四: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简介:某企业因未对海外市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导致产品被侵权。
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企业应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涉外著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双方争议尤为激烈。
本案例选取了中美贸易战中的一起知识产权争议案,旨在分析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场、争议焦点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研发。
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拥有一项关于新型抗癌药物的技术专利,并在我国申请了专利保护。
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美国市场销售了与甲公司专利产品相似的药品,侵犯了甲公司的知识产权。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侵权行为后,向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同时,甲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诉,要求禁止乙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
三、争议焦点1. 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甲公司主张,其专利在我国得到有效保护,乙公司在我国境内无权侵犯其知识产权。
而乙公司认为,我国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原则限制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2. 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甲公司认为,乙公司销售的产品与甲公司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构成侵权。
乙公司则辩称,其产品与甲公司专利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不构成侵权。
3. 知识产权赔偿金额: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公司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与其侵权行为不符。
四、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我国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甲公司在我国申请的专利,在地域上受到保护。
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美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知识产权。
因此,甲公司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2. 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侵权判定应综合考虑专利技术特征、侵权产品技术特征等因素。
在本案中,乙公司销售的产品与甲公司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足以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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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1999年5月8上午5时,北约的美国轰炸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事件。
案例2
韩国人金某携带8000元人民币来中国旅游,一个月不到钱花光,护照丢失。
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
8月20日在南京新街口某面包店偷食面包被店主抓住,向洪武路派出所报警。
案例3
台湾人张某携带人民币4000元,想来南京投资。
来南京后两个星期钱用完。
利用其台湾人的身份实施诈骗,非法获得赃款人民币3万多元,后被受害人识破,扭送至中央门派出所。
案例4
向某和同乡陈某(另案处理)为勒索钱财,于2002年2月下旬在南斯拉夫绑架当地的中国商人沈甲,向其家属索要赎金人民币800万元,向某让他人在中国的招商银行冒名开设账户收取赎金。
同年3月9日至12日,沈甲的父亲沈乙根据绑匪的指令,分三次将赎金人民币200万元,通过上海市招商银行兰溪支行汇入向某的同伙黄某、刘某开设的帐户。
后案发,向某、陈某、黄某、刘某均被我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