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轨社会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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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课件第四章 越轨

社会学课件第四章 越轨
降低社会生活的可预期性、危害群体生 活的信心。
二是,越轨的正功能
越轨行为有助于社会规范的明确 越轨行为促进社会群体的团结 越轨行为能带来和促进社会系统的变迁 越轨行为也可能从反面督促人们遵守社
会规范
二、越轨的理论
1、生理学理论 越轨(犯罪)者具有不同的生理特征 龙布罗索(Lombroso):生物有机体在导致
儿童向周围的人学习越轨技术和价值观
理论缺点:最早的越轨理论是如何产生的,有 些越轨者在和其他人接触前就有越轨行为
社会解组论
一个社会组织起来时,从人类相互依存 (亲属群体、情爱关系、朋友关系)中 自然生长起来的个人之间的面对面的社 会关系比正规的社会关系重要的多,前 者称为首属关系,后者成为次属关系, 一个社会中前者比重越大,则组织程度 越高,越轨行为越少。
某些对越轨行为进行纠正的地方,成了 传授越轨行为知识的地方,比如监狱, 老犯人向新犯人传授知识。
差异交往理论
每个人都会有越轨和遵从两种行为影响,哪种 行为会对人得行为引导,取决于周围的人对他 的期望,出现越轨是因为与他交往的人得影响
影响因素:与教唆越轨的人的联系越密切,与 之交往的次数越多越频繁越持久,与其接触的 年龄越小,越轨的可能性越大
涂尔干:规范通过人们相互交流、彼此 影响而发生作用,社会发生变迁后,交 流减少,规范制约作用减少
墨顿:四种越轨类型(五种行为)(结构紧张理 论)
1、遵从,社会成员接受并追求社会规定的正统目标, 并运用社会正统的手段去实现。
2、创新:社会成员愿意追求目标却得不到正统手段 3、形式主义:能得到正统手段却对正统目标不感兴趣 4、隐退主义:对正统目标和正统手段都不感兴趣 5、反叛:以非正统的手段去追求非正统的目标
为什么农村犯罪率低于城市

《社会学》第六讲: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

《社会学》第六讲: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

《社会学》第六讲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一、社会控制1、社会控制与个人自由卢梭:人类应该在公共秩序(通过社会化和一定的社会控制实现)和个人自由之间实现二者的平衡。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所不在枷锁之中。

适度的社会控制(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很难实现的原因有:①人们对自由与控制的重要性的看法不同。

②利益的复杂性。

③现实的复杂性。

2、社会控制的概念社会控制就是运用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动实行制约和限制,使之与既定的社会规范保持一致的社会过程。

3、社会控制的类型①统治与制约:统治是建立在外在的强制力量基础之上的控制方式,当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运用强制性手段迫使他人去遵守既定规范时就表现为统治;制约也称社会制约,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由于人们认同某种规范而产生的,约束人们行为的社会控制方式。

②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正式控制也称形式化的社会控制,是使用比较成型比较正规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控制方式;非正式控制是指用不那么成型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控制方式。

③外在控制与内在控制:如果一个人感觉到是外在的社会环境对其行为产生了约束和压力,使其不敢违反社会规范,即外在控制;内在控制的直接控制力量来自于行动者本身,如果一个社会成员接受和内化了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规范,自觉地实践角色规范,这就是实现了内在控制。

④积极的控制与消极的控制:积极的社会控制是建立在积极的个人顺从动机之上的,以倡导、鼓励为特征的防止违规行为发生的控制方式;消极的社会控制是指运用惩罚手段来制裁某些违规行为的控制。

4、社会控制的方式①习俗、道德和宗教②政权、法律和纪律③社会舆论与群体意识从众与服从:米尔格拉姆有效区分了社会控制的两个重要层面即从众与服从。

从众是与同辈一样的行动,同辈指的是和我们处在相同地位且没有特别权力指导我们行为的个人;服从则是对等级结构中具有较高权威者的依从。

二、越轨行为对社会学家而言,越轨行为这个名词并不代表堕落或邪恶。

越轨行为是破坏规范或违反群体与社会期望的行为。

社会学第八章 犯罪与越轨

社会学第八章 犯罪与越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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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派现实主义
• 右派现实主义:撒切尔、里根上台,导致这两个国家的犯罪治 理出现“法律与秩序”的思路,被称为右派现实主义 • 小布什统治下的美国:犯罪和过失不断攀升的原因被归根于福 利社会和放任教育,认为这两者导致个人责任感衰微,家庭和 社会的解体,以及传统观念的广泛消亡。 • 越轨被描写成个人病理现象,是由于个人自私、缺乏自我控制 ,道德观念淡漠,拒绝接受先前的各种理论,特别是左派理论 ,拒绝将犯罪和贫困化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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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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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文化
• 亚文化:非主流文化。如一个非主流族群的文化,如非法社 会团体的文化等。 • 科恩的观点,有些亚文化鼓励犯罪,如帮派。社会底层丧失 信心,容易加入不法帮派。青年人认可社会的价值观,也认 可主流的手段。当通过巨大的努力仍达不到的时候,就特别 容易走极端,会认为世界不公,会做出各种反叛行为来。 • 反面:洪秀全 认可科举——多次应试失败——造反(受外 来文化影响)
而泣的效果。主要讲述老妓刘惠兰因自卫
杀死了出身名门的嫖客曾某,仅有伦敦大 学法学院刚毕业的刘志鹏出于正义愿为她 出庭作证。无奈主控官因受贿竟招一修女 出庭,欲证明被告和刘志鹏为母子关 系……
刘志鹏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好学又心地善良的他考获执业律师牌照。当
时刚巧发生一宗颇为轰动之凶杀案,而被告者乃一年已五十多之低级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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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派现实主义眼中的犯罪根源:自私、不道德、由社会福利 导致的不负责任、堕落,尤其不认为犯罪和社会不平等和贫 困有联系。 • 右派现实主义的对策:强化执法活动,强化监禁,大量的钱

越轨社会学

越轨社会学

第一讲越轨社会学概述一、什么是越轨社会学越轨社会学是研究越轨现象的各种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的一门学科,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又称为异常行为社会学。

越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越轨现象,包括越轨的思想、情感和行为。

越轨的现象非常普遍,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越轨,因此研究越轨不是研究“他人”而是研究“自己”。

社会学从某种程度上是对人类生活的反思。

越轨社会学引导我们去发现、理解被我们的日常经验所忽视了的东西——发生在我们周围和自己身上的越轨行为。

什么是越轨一、常识性理解:社会应加以禁止或纠正、个人应避免的不良行为。

二、关于越轨的传统理论观点传统的越轨社会学理论将越轨行为理解为违反普遍公认的社会规则(法律和道德)的行为。

实际上,他们把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和越轨行为看成是一样的东西理论前提:绝对主义的价值观——即认为在社会层次上存在着或应该存在着一套稳定而一致的、被社会成员广泛认可的社会规范。

传统观点对越轨的认识:关于越轨的绝对主义思想——即认为社会生活中越轨和非越轨的界线是清晰和明确的、显而易见的;越轨就是违法的、不道德的行为,因而是社会必须加以禁止的不好的、坏的行为;而非越轨则是好的、对的、值得社会提倡的行为。

三、关于越轨的新的理论观点越轨的相对性:自杀日本:切腹自杀是道义的行为西方:自杀是一种不良行为。

在澳大利亚自杀未遂着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不确定越轨相对性的表现:1.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对同一行为有不同看法2.同一社会对不同群体对同一行为有不同认识3.同一社会的不同时期对同一行为不同认识4.同一行为因动机不同有不同评价5.同一行为因结果不同而有不同评价新观点对越轨的认识:把越轨理解为某些人或团体用来描述他人行为的一种社会定义。

越轨与非越轨的界线是不确定的、模糊的;越轨并非某种行为固有的性质,而是社会行为者对它的一种创构或建构(即认为一个行为本身并没有某种固定的意义,这种意义是被人们创构的)。

社会学 第十章 失范与越轨插图版

社会学 第十章   失范与越轨插图版

漏斗形失范定义
道格拉斯在对越轨下定义时考虑到了越轨的层次性,他说:“想 象中有一只漏斗,上大下小,其中盛满了各种可能的定义,从上 至下,定义的外延顺序缩小。呈漏斗形排列的定义分别是: 1.某种事物不对劲、陌生、奇特的感觉。 2.厌恶、反感的感觉。 3.某种事物违反准则或价值观念的感觉。 4.某种事物违反准则和道德价值的感觉。 5.某种事物违反道德准则或价值观念的判断。(我们选择的层次) 6.某种事物违反道德准则或道德价值的判断。 7.某种事物违反正统道德轻罪法的判断。 8.某种事物违反正统道德重罪法的判断。 9.某种事物违反人类本性的判断。 10.某种事物绝对邪恶的判断”。
腐 败
吸 毒
强 奸
第一节 失范 第二节 越轨行为 第三节 西方社会学关于越轨、犯罪 的理论 第四节 社会控制
第一节 失范
一、失范的涵义 二、 失范的相关概念
官德失范
学术失范
一、失范的涵义
“失范”(anomie),被塔尔科特· 帕森斯 (Talcott Parsons)称为“少数几个真正的 社会学概念之一”。 怀特海(A. Whitehead)把它引入到了学术 领域和政治领域里,使anomie(anomy或 anomia)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传播,并在法 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 那里被再次引入到社会学的研究中来。 迪尔凯姆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 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 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景”。
四、偏差行为观点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至1954年,美国社会学界逐渐形成 了两派,一是哈佛学派,注重社会结构;二是芝加哥 学派,注重社会过程。但两派都重视社会问题的研究, 在两派的学术交汇中形成了偏差行为的观点。 哈佛学派的默顿与芝加哥学派的苏德兰对此观点作出 了重要贡献。该理论的主要论点是:(1)偏差行为就 是违反社会规范所期望的行为。(2 )在社会结构变 迁的时候,社会秩序都会遭到破坏,都会出现社会失 范和价值冲突,以致个人在顺从社会规范上发生困难, 这就是失范。(3 )产生偏差行为的原因是由于不恰 当的社会化,是个人在其所属的首属群体中社会化学 习的结果。(4)解决偏差行为的主要办法是重新社会 化。

社会学教学大纲

社会学教学大纲

“社会学”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任课教师):审核人(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一、课程基本信息开课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适用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课程名称:社会学课程编号:05302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学时:64 理论学时:64 实验学时:0学分:4开设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二、课程简介(一)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是一门从社会整体出发,系统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功能的发生、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基础性、实证性的具体社会科学,又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对社会学知识有整体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观察社会生活、认识社会现象、分析和研究社会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学习其它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目标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1.熟练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把社会学的理论知识与个人生活经历密切联系起来,增强个人适应社会的能力。

3.用社会学的理论知识认识、分析当代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4.培养对社会学的兴趣和社会学想象力,为进一步学习其它课程打下基础。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总学时:2)第一节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社会科学(学时:1)第二节社会学对象与社会学其他内容的关系第三节社会学的学科地位(学时:1)第四节社会学与社会主要知识点,重点难点:社会学对象与社会学其他内容的关系(重点)社会学与社会的关系(难点)教学目标和要求:1.了解社会学产生的原因和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

2.了解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观点。

3.理解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三种类型。

4.理解并掌握社会学的定义、特点及其作用。

5.理解并重点掌握社会学对象与社会学基本问题。

教学方法: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作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时什么第二章社会运行的条件和机制(总学时:4)第一节社会运行的条件(学时:2)第二节社会运行的机制(学时:2)主要知识点,重点难点:社会运行的条件(重点)社会运行的机制(难点)教学目标和要求:1.了解现有社会学文献中关于社会运行的条件的三种角度。

社会学概论第八章越轨犯罪和社会控制

社会学概论第八章越轨犯罪和社会控制
违警行为:违反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它直接
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社会成员的安全。不遵守社 会公共秩序等行为会直接妨碍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 一般都有明确的处罚条例。
犯罪行为:最典型的越轨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最为严
重,是触犯法律,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且必须承担法 律责任的行为。
犯罪行为的种类
犯罪行为的几个主要类型:针对人的犯
二、越轨行为的分类
反抗行为和反常行为(根据越轨者特征)
-反抗行为(不遵从越轨):公开提出不同意见,希望改变不合理 的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 -反常行为(反常越轨):虽然遵守社会行为规范,但是为了个人 私利逃避惩罚的行为。
社会赞同的越轨行为和社会不赞同的越轨行为(根据
越轨行为的结果)
-社会赞同的越轨行为:并不导致社会成员不满的越轨行为。 -社会不赞同的越轨行为:妨碍了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的越轨行为。
罪(谋杀、恶性袭击等)、针对财产的 犯罪(偷盗、抢劫、纵火、白领犯罪 等)、无受害人犯罪(卖淫、毒品买卖 等)或道德犯罪。
现代犯罪的几种主要类型:有组织的犯
罪(赌博、毒品、诈骗等团伙犯罪)、 白领犯罪(经济犯罪)和组织机构犯罪。
刑事犯罪类型的分布(美国, 1991)
所有的犯罪
谋杀 强奸 抢劫 恶性攻击 入室行窃 偷盗 交通工具盗窃 总计
越轨行为的决定因素
1.
不同的社会环境。例如地位卑微的人,特别 是穷人外来人口,与那些富人和本地人相比, 更容易被蒙上社会越轨的污名。 不同的时间。越轨定义随时间的流逝而变化。 伴随地点的变化和文化的不同,越轨定义也 有差异。例如西方国家和伊斯兰国家对婚外 性行为的不同态度。 一种行为被视为越轨行为时,还意味着这种 行为必须作为违法的行为而被观察、被定义 的、并且帖上越轨的标签。

第八章 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

第八章 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

成功的手段 (认真工作)
+ -
社会目标(获 得财富)
+ +
仪式主义 退缩 反抗
+ +
+
仪式主义者,放弃社会目标的追求,被迫按照社 会认可的手段生活。工作只是一种生活方式。 职业倦怠感,忽视职业价值。
模式
非越轨行为 从众 越轨行为 创新
成功的手段 (认真工作)
+ -
社会目标(获 得财富)
+ +
仪式主义 退缩 反抗
模式
非越轨行为 从众 越轨行为 创新
成功的手段 (认真工作)
+ -
社会目标 (获得财富)
+ +
仪式主义 退缩 反抗
+ +
+
注:+表示接受,--表示拒绝,+表示以新的手段和目标来代 替
模式
非越轨行为 从众 越轨行为 创新
成功的手段 (认真工作)
+ -
社会目标(获 得财富)
+ +
仪式主义 退缩 反抗
的他人——如教师,亲戚,警察等贴上标签,描述为偏差
行为或犯罪者,他就逐渐自我修正,而成为偏差行为者或 犯罪者。

标签理论不注重探求越轨行为产生的原因,而是试图解释 为什么特定的人会被视为“越轨者”,一个人如何被贴上
越轨行为者的标签。
3.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认为,某些人或团体有权力定义标签,
并用在他人身上。(警察、法官、精神科医生、
风俗
习惯
道德
宗教
非正式群体内部的规范
从众与服从
二、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

正式控制:使用比较正规、成型的规则来约束人们 的控制方式。如政权、法律、条例、各种规章、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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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轨社会学》教学大纲皮艺军编写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290 目录一、前言 (1291)(一)课程性质 (1291)(二)编写目的 (1292)(三)课程简介 (1293)第一章:越轨的界定 (1293)第二章:研究方法和学科的定位 (1293)第三章:宏观理论 (1294)第四章:中观理论 (1294)第五章:微观理论 (1294)第六章:多层次理论 (1294)第七章到第九章:暴力越轨、性越轨和非诚信越轨。

(1294)第十章:社会控制 (1294)二、课程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1295)(一)课程教学目的 (1295)(二)课程要求 (1295)三、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1296)(一)课程主要内容 (1296)第一章 越轨的界定 (1296)第二章 研究方法与学科地位 (1298)第三章 宏观理论 (1299)第四章 中观理论 (1301)第五章 微观理论的解释 (1301)第六章 多层次理论 (1302)第七章 暴力越轨 (1303)第八章 性越轨 (1303)第九章 违背诚信的越轨 (1303)第十章 越轨的社会控制 (1303)(二)学时分配 (1303)四、相关教学环节 (1305)五、复习与思考题 (1306)六、拓展阅读书目 (1307)越轨社会学一、前言我校开设的越轨社会学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采用自编教材进行讲授的课程。

越轨社会学不论在政法院校,还是在国内的文科院校,都应当是一门新的课程。

在国内尝试开设这门课程的院校十分罕见。

即使像复旦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开这门课的院校里,也没有专门的教材。

在中国政法大学这门课程从2003年开设之初就收到良好的效果,作为全校通选课,申报选修人数十分踊跃,当年选修人数高达400多人,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

学生反映这门课视角新颖,方法实用,内容丰富,在重点讲授规范法学的课堂上,这门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

由于国内尚未出现有关越轨社会学的系统论著,系统介绍和讲授越轨社会学知识的教材,在国内尚属首例。

所参考的资料也十分有限。

2004年本校看到这门课程的价值和发展前景,将《越轨社会学概论》列为《新纪元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即时予以出版。

这是该研究领域内第一部系列讲授越轨社会学的教材。

(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是以违反社会价值准则的现象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对象与伦理学中的悖德行为、犯罪学中研究的违法行为以及刑法学中的犯罪行为相区别。

越轨行为被当作与上述行为共同具有内在相似性的行为,其表现形态、发生机制和控制方法都与上述行为相类似。

因此,对越轨行为的研究应当成为研究悖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参考。

本课程结合越轨现象和行为的观察、统计和分析,重点讲授社会学的方法论,掌握观察越轨行为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经验事实的途径。

从而把知识的吸收和知识的发现有机地结合起来。

从研究的顺序来看,如果说法学就是对特定的越轨行为运用法律加以制裁和正式干预的学问。

那么,法律所依靠的基础学科是什么,当然是那些有关越轨、违规和犯罪行为机制研究的相关学科。

越轨社会学是以人类理性判断的准则、对规则的制定、遵守与违反为起点,这显然是最为基本的知识。

从方法论上来看,法学体系并没有足够的空间来接受科学意义上的方法论,而主要仰赖于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

反之,本学科作为一门整合的学科,任何可以用于观察人类行为的方法都不会受到排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多种实证方法都被用于观察越轨。

因此,法学只有要这一学科的实证方法为依托,才有可能最终实现其价值,才有可能真正跻身于科学之林。

从学科的性质来看,法学是一门规范学科,但在整个规范体系中,法律本身只是一门特定门类的规则。

本学科涉及的是一门大规则,是包括法律、道德、习俗、纪律、舆论和人类价值准则在内的大规则。

大规则里所涉及的原理,是法学的上位学科的基础理论,就像社会性是阶级性的上位概念一样。

因而,在学科一体化的建构中本学科属于基础学科。

从研究的对象来看,法律只对事实与法律规范的对应关系感兴趣,对违法的原因并不在意。

而本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一门违规行为的原因学,这是一门事实学,并不像法学那样关心规范的内容,而是要追索人类创制规范、毁坏规范的原因所在。

人类的终极追求,不是对恶行的“报复性反应”,而是要通过事实探明恶最初始的发端并扼制它。

从规范的实现过程来看,法律是对某种危害行为的滞后反应,是在恶行发生之后才去处理作恶的人。

法律是以外在的、他律的、强制的形式出现的。

被外在力量所束缚才能遵循规范,这并没有把人与动物真正区分开来。

本学科所关注的社会价值准则有可能内化成为制约恶性冲动的内部力量,实现自律,这才是人类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

从规范的功能来看,法律主要是为了制止人们作恶而制定的,法律的强制性本身就蕴含着不得已的恶。

人类社会不仅是为了抑恶,还要扬善。

本学科里的那些可以包容法律的大规则,其功能不1291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仅能制止人类作恶,而且引导人们向善,这才应当是人类的终极理想。

法律关注人,但她只关注法律关系中的人,关注的是法律人,而并不涉及与欲求、冲动、本我、攻击性、DNA、基因相关的人。

本学科研究的是社会人,同时也没有忘记,在成为社会人之前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也就是生物人如何向社会人的过渡,从而达成最终的人文关怀。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注意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史中,应当补上人文科学启蒙主义这一堂课。

(二)编写目的《越轨社会学》重点讲授的是人类社会规范的建立、违反和预防的规律,这对于所有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同时,应当看到方法论的缺失也是当前法学专业学生的一大弱项。

这门课重点讲授社会研究的方法论和理论范式。

从方法论上讲,可以从这门课程中学到法学教学中难以学到的方法论方面的知识。

因此,这门课受到热烈欢迎也正是因为她较圆满地调整了学生的知识结构。

本课程的开设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的性质。

这一门课程的内容符合当前政法院校办成多科型、综合型大学的办学方针,对于学生理解有关规范学科的理论基础,熟练使用研究方法,提高独立的观察能力和科研能力,可以弥补一般法学教材在方法论方面的不足。

文科和社会科学专业的基础课程。

由于这门课是从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规则的制定、施行、违反以及对越轨者的处置开始讲起,因此,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本身就是一门基础课程,对于促使他们理解法律的基本含义和概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让学生们认识到,越轨社会学不论是在政法院校,还是在国内的文科院校,都应当说是一门全新的课程。

所能够参考的专著和教科书是十分有限的。

这就加强了这门课程在信息资料收集和浏览方面的局限性与难度。

然而,这门课程又有其极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首先,越轨现象是社会生活中分布极为广泛又能其特殊性的一种社会现象,遍布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拥有十分丰富的观察对象,从而使得这门课程具有观察和解释方便的便利。

这种多样性的存在,也要求学生们首先学会对各种现象的分类和分类标准,提高区分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

认识到越轨社会学是一门实证学科,要求学生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来面对研究的对象。

这门课程将纠正对法学院校中缺乏方法论教学和实证研究方法训练等缺陷,克服法学专业单一的形而上的研究方法,为学生补充科学的方法论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经验,使得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包括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对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的观察分析能力。

这门课程也是消除法学专业注重书本知识,轻视实际观察能力的倾向,使得学生在迈向社会之前能够对真实的现实的社会有更为清醒的理解,认识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观察到法律在社会中实现的全过程。

从而使得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法律问题之外,也能在社会问题面前也保持发言的权利。

重点让学生们理解本课程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是以违反社会价值准则的现象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对象与伦理学中的悖德行为、犯罪学中研究的违法行为以及刑法学中的犯罪行为相区别。

越轨行为被当作与上述行为共同具有内在相似性的行为,其表现形态、发生机制和控制方法都与上述行为相类似。

因此,对越轨行为的研究应当成为研究悖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参考。

本课程结合越轨现象和行为的观察、统计和分析,重点讲授社会学的方法论,掌握观察越轨行为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经验事实的途径。

从而把知识的吸收和知识的发现有机地结合起来。

重点讲授的是人类社会规范的建立、违反和预防的规律,这对于所有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同时,应当看到方法论的缺失也是当前法学专业学生的一大弱项。

这门课重点讲授社会研究的方法论和理论范式。

从方法论上讲,可以从这门课程中学到法学教学中难以学到的方法论方面的知识。

因此,这门课受到热烈欢迎也正是因为她较圆满地调整了学生的知识结1292越轨社会学构。

本课程的开设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的性质。

这一门课程的内容符合当前政法院校办成多科型、综合型大学的办学方针,对于学生理解有关规范学科的理论基础,熟练使用研究方法,提高独立的观察能力和科研能力,可以弥补一般法学教材在方法论方面的不足。

文科和社会科学专业的基础课程。

由于这门课是从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规则的制定、施行、违反以及对越轨者的处置开始讲起,因此,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本身就是一门基础课程,对于促使他们理解法律的基本含义和概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课程简介在法学院校里开设越轨社会学,是对法学专业学生知识结构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所得出的结论,讲授了一般法学学科所不能给予的知识点和方法论要点;越轨社会学与犯罪学有着十分亲密的关系。

这两个学科是在不同层次的规范基础理论体系。

犯罪学是当前刑事学科一体化中最为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对于刑事法学的发展起着基石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由于功利主义的影响,刑事法学被称为显学,迫使犯罪学在中国的发展至今没有寻找到发展的途径,处于历史发展的瓶颈之中。

在教学中也出现犯罪学课程被冷落的局面。

因此,可以预见越轨社会学的发展将会促进犯罪学被人重新认识,随着越轨社会学学术影响的扩大,犯罪学也将会受到更广泛的重视。

本课程以越轨的产生、变化和控制的理论解释为主要内容。

首先,通过这种界定提出了本学科的研究对象。

由于越轨是全部非规范行为中的上位概念,即悖德、违法和犯罪等均属于非规范行为,与越轨是属种关系。

对于研究对象的这种界定,使得学生可以从原初意义上了解规范与越轨的含义,从而对悖德、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有更深刻的理解;本课程中增加了大量最新的越轨理论,这些理论是相关的国外越轨论著中所没有收录的,如“社会生物学”、“亲本投资理论”、“一般压力理论”、“羞耻感重整理论”和“社会交换理论”。

从而使该课程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在该课程中还力求避免只讲西洋,不问本土的局限性,除了国外研究成果之外,还大胆吸收了国内在相关领域的最有影响的成果,使学生们在理解本国研究成果的同时,思考理论研究的本土化问题;体系中进行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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