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公司将负责为员工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手持电动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安全操作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有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第二章手持电动工具的配置和维护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置适当的手持电动工具。
不得私自购买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手持电动工具。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维护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第八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检查其安全性能和操作状态。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并维修人员。
第九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池和充电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禁止使用未经认可的充电设备。
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修过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确保维修质量。
第三章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操作第十一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不得未经培训擅自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第十二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必要时还需穿戴耐磨防护服装。
第十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说明书,清楚了解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危险物品。
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使用或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下使用。
第十六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清洗和保养,保证其干净、整洁和安全可靠。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电动工具的部门和人员。
二、电动工具的分类与选型(一)分类电动工具根据其使用方式和特点,分为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电钻、电锯、电刨、磨光机等;移动式电动工具包括电焊机、切割机、台钻等。
(二)选型1、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如潮湿、干燥、易燃易爆等,选择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电动工具。
2、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选择合适功率、转速、功能的电动工具。
3、优先选择具有知名品牌、质量可靠、经过认证的电动工具。
三、电动工具的采购与验收(一)采购采购部门应按照选型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电动工具,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验收1、新购置的电动工具在入库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外观是否完好,附件是否齐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的电动工具应贴上验收合格标签,并建立台账。
四、电动工具的存储与保管(一)存储电动工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二)保管1、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电动工具应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便于查找和取用。
五、电动工具的使用前检查(一)外观检查检查电动工具的外壳是否有裂缝、破损,手柄是否松动,电源线是否破损。
(二)电气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动工具的插头、插座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三)机械检查检查电动工具的转动部件是否灵活,有无卡涩现象,刀具、钻头等是否安装牢固。
六、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要求(一)操作人员要求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电动工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掌握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二)使用环境要求1、电动工具不得在潮湿、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使用,如需在特殊环境中使用,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和要求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公司内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加强电动工具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部采购电动工具,应选购按照国家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设计、制造的标准产品,并有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电动工具使用人员需经过设备管理部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掌握电动工具的特性、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定期训练触电急救法和心肺脑复苏法。
2.电动工具的种类2.1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手持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磁座钻、电动扳手、电动磨光机、手持式振动器、手提砂轮、角向砂轮机、电动磨头、电动吹尘器、电吹风、电铬铁、研磨机等等。
2.2移动式电动工具种类:电焊机、高压清洗机、台钻、砂轮机、移动式振动器、电加热器、电风扇、轴流风机、移动空压机、移动灯具、多功能电源接线盘或插板等。
3.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方式分类:3.1Ⅰ类电动工具(普通绝缘工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电动工具(双重绝缘工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3.3Ⅲ类电动工具(安全额定电压工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下。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我国确定的安全电压标准是42V、36V、24V、12V、6V。
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式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式照明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在水下作业等场所工作应使用6V安全电压。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5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提电焊机、小台钻等携带式用电设备及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1工具的使用单位均应设专兼职保管人员。
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工具的管理规程,不准将不合格的工具发放使用。
2工具的使用人员在领取工具时,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工具领到使用,否则视为在使用过程中损坏。
3工具退库时,保管人员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凡不合格的工具,要做记录,待检修合格后方准发放使用。
4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由电工负责。
有关电工至少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的测定,超过测定周期而未进行测定时,工具应停止使用。
5安全负责人应对工具绝缘电阻测定结果定期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大小,对直接责任者处____元罚款,或给予其他处分。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2)手持电动工具是一种常用的工作工具,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手持电动工具也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和伤害。
因此,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必须建立和实施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以下是关于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手持电动工具的选择和购买1. 在购买手持电动工具之前,必须评估所需工具的类型和规格,确保其满足工作需求。
2. 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并从正规渠道购买。
二、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1.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更换磨损部件等,并记录维护和保养的日期和内容。
三、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1. 所有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之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在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手套等。
3. 在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站稳并保持平衡,确保工具稳定地握在手中。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行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并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主管人员。
第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
对于新员工,应该在入职前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
第六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本管理制度,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和保养。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主管人员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监督和管理职工的安全操作。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八条职工有权拒绝使用未经检修和维护的手持电动工具,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对于手持电动工具的选择和购买,应优先选择品牌知名、质量可靠、安全可靠的产品。
购买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在良好状态,并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手套、安全眼镜、耳塞等。
第十二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私自改装和修理。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证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和易爆物,并保持安全距离。
禁止在高温、潮湿和易燃的环境中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或玩耍,不得饮酒和吃东西。
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后,应及时将电源关闭,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不得将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抛掷或丢弃。
2024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在中国境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以电力或电池作为动力源,由人手携带的进行作业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钻、电锤、角磨机等。
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该工具。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熟悉并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说明书,正确使用工具并保养维护。
第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报修。
第二章生产与销售第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获得相关生产许可证明。
第九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认真履行售后服务责任,向购买人提供工具的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必要文件。
第十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及时回收并报废不合格的产品,并将情况报告至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对购买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说明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工具。
第十二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产品包装、标识应清晰、准确,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台账,并将工具信息和使用人员信息填写备查。
第十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工具的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将工具运输、存放、使用、保养等环节进行标识管理,确保工具的安全。
第十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一、背景手持电动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业、维修等许多领域,使得工作效率提高、劳动强度减小。
但是,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安全风险,如电击、切割等,因此,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有效管理手持电动工具是非常必要的。
二、范围该管理办法适用于使用、维修、保管和管理单位的手持电动工具。
三、责任1.使用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应编制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安排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操作人员技能培训。
在每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和功能正常。
2.维修单位的责任维修单位应当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定期检测设备状态、更换易损件,并记录日常维护情况、维护人员及维护时间。
3.保管单位的责任保管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存储场所,按照规定放置手持电动工具,并保持场所的整洁、无水、无色、无异味、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保管和监管。
4.管理单位的责任管理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管理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规定、作业规程和管理标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四、管理措施1.手持电动工具购置购置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研究和比较,选择技术成熟、品质可靠的厂家和产品,并在规定的程序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所有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电动工具的结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参数;不得将电动工具用于不当用途;不得在未经安全处理的情况下使用损坏的电动工具。
3.手持电动工具的检查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检查到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更换易损件,对于一些不能即时修复的故障,应及时报修。
4.手持电动工具的保养应建立保养档案,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查手持电动工具维修记录并修正问题。
5.手持电动工具的维修承包厂家或专业维修单位应对手持电动工具定期检查,有技术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或维护,将维修情况记录在设备档案中。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4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确保工作安全,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工人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手持电动工具是指通过电力驱动的工具,包括电动钻、电动锤、电动砂轮等。
第四条手持电动工具应具备安全标识,并经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工人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教育,了解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安全操作。
第六条管理人员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操作第一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其外观和功能,确保无损坏和故障。
第二条工人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工人应站稳,保持平衡。
不得趴下、蹲下或跨越障碍物使用工具。
第四条在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持清醒,不得受酒精、药物或其他物质的影响。
第五条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确保安全距离,避免伤害他人。
第六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选择配件,并保持清洁和锋利。
第七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持正常的工作速度和稳定的手部动作,不得急躁和鲁莽。
第八条在替换刀具或配件时,应先断电,确保安全操作,并避免接触活动部件。
第九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避免过度劳累,定期休息,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手持电动工具的保养和维护第一条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二条每天使用完手持电动工具后,应清洁和擦拭,确保无杂物和油污。
第三条定期检查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线和插头,如有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
第四条定期检查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和配件,如有磨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五条定期检查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和控制装置,确保其灵敏和正常工作。
第六条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存放在潮湿或易燃物附近,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不得经受严重冲击或摔落,以免损坏或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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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依据GB3787—2017《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电钻、电锤、磨光机、角磨机、直磨机、电动扳手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手持式电动工具:就是用手握持或悬挂进行操作的电动工具,分Ⅰ、Ⅱ、Ⅲ类。
(二)Ⅰ类工具:是指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接零保护安全措施。
(三)Ⅱ类工具:是指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
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绝缘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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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Ⅲ类工具:是指由安全特低压电源供电,工具内部不产生比安全电源电压高的电压。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职责
(一)设备管理科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保管、维护、保养及档案建立。
(二)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电动工器具管理要求
(一)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潮湿的场所使用。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使用。
(四)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前要检查以下事项。
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2.保护接地线(PE)联接是否正确完好,牢固可靠。
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7.工具转动部门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8.电气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
(五)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其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六)修理完毕的工具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和进行绝缘耐
压试验。
(七)对于不能修复完好的工具,要予以报废。
第四章监督考核
第六条对违反以下条款的个人,每次罚款50元。
(一)未按电动工具操作规程使用工具。
(二)随意拆卸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等。
(三)使用的带有隐患的电动工具。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
第七条对违反以下条款的工段,每次罚款100元。
(一)未按规定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检测。
(二)未妥善保管电动工具。
第五章相关文件及记录
第八条本办法涉及的文件和记录:
(一)手持电动工具台账。
(二)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记录。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