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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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为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完善我院人才梯队建设,切实提高我院整体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一)基本条件1、医务人员首次外出进修学习,临床科室要求医疗人员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医技、护理等专业人员本科、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中专学历工作满7年,且具备执业医(护)师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2、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需再次外出进修学习者,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到省级以上适于学科发展需要的医院进修。

(二)审批程序1、各科室须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外出进修计划,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把下一年度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名单报医务部或护理部,医务部、护理部审查后经院长办公会统一研究审批。

2、医院批准后,外出进修人员须填写《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审批表》,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报医务部或护理部审核并签订进修学习协议书,方可外出进修学习,如省外进修再报院长审批。

(三)相关规定1、进修6个月以内,医院报销往返车票各一次;进修12个月,医院报销往返车票各二次;进修交通工具限乘用汽车(出租车除外)、火车(软、硬卧除外);原则上由进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未经医院批准自行租房,医院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赔偿费用,进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进修者全额承担;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完成进修计划中途自行返院者,进修费、交通费、住宿费按时间比例报销;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完成进修计划中途自行返院者,进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3、进修期满后三天内,进修人员必须到医务部或护理部报到,到人事科备案。

4、进修结束后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报科教科备案,并由科教科安排业务讲座;5、外出进修学习结束后,未经医院批准,不能私自调离医院,若违反医院规定,医院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医院的培养费。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

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修.二、进修人员条件: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六、进修期间待遇: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2、进修3个月以上者(不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0。

5系数发放综合奖。

3、所有外出进修人员均发放西部补贴。

七、外出进修12个月者十年内不得调离医院;进修6—12个月者八年内不得调离医院;进修6个月以下(不含6个月)者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修订)为了加强医疗业务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规范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进修1、各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及人员实际情况,每年底向科教科提出进修计划,科教科据此制定全年进修计划报院领导批准。

计划外进修由科主任提出申请,院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2、进修由本人提出申请,注明进修的主要内容,明确具体目标与任务,科主任同意后,医院认为确有培养意义可选派外出,进修前与医院签定《进修生培养协议书》。

3、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当地医院纪律及规章制度,期间无违规行为,结束后报销进修费、往返一次的旅途交通费(逢春节可增加报销往返车票一次),因私回院交通费用自理(如晋升考试等)。

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提前返院,如不能坚持完成进修学习,中途或提前返院者负担剩余时间的进修费用。

4、进修期间享受在院工作人员的一切待遇,工资照发,奖金按平均奖发放,营养费按进修专业享受本院营养费发放标准,夜班按本院标准发放,法定节假日上班计补休,不另发奖励工资;省外进修者每月补贴150元。

5、进修结束后须带回开展至少一项新技术或根据进修所得写出一篇综述,带回课题思路、扩大服务范围、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五年内未达到此目标者,原报销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6、如医院安排进修,无特殊情况不去者,取消进修资格三年;安排初级医技人员外出参加专项业务进修,无特殊情况不去者,将延期一年晋升中级职称。

7、进修时间每人一般以半年为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在职学历教育1、医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再教育学习提高学历,凡本人在院工作满2年以上可申请攻读在职研究生(需专业对口)。

2、申报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报请院办公会讨论通过。

3、报考录取就读前,与医院签定《培养协议书》。

4、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者报销相关学习费用;未获得学位者及其他类型提高学历学习者,费用自理。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规定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我院每年将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临床医生外出进修学习。

为规范外出进修学习的有关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各科室根据专业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及专业发展方向,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将次年的进修计划上报院医务科并登记在案。

医务科根据医院的统筹规划,将每年进修总体计划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以后,由医务科统一安排人员进修。

二、进修条件: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我院工作满5年以上或有大、中专学历工作满8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均可提出外出进修申请。

特殊情况下,由医务科单独提出,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再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三、各专业的外出进修,要以医院的发展、科室的需要为目的,个人应完全服从科室的统筹安排,不服从科室安排者,医务科不受理进修申请。

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必须在科室做全面、详细的进修小结,并在医务科登记。

进修人员必须承诺将进修期间所学到的知识与技术全力应用于本科室。

四、凡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个人先提出申请,说明进修目的和要求,由科室主任签字后到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

科室主任必须仔细审核进修医生的专业安排及进修目的,做到统筹安排,全面兼顾,使得本科室的医生人尽其才,全面发展。

进修申请表经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同意以后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医院同意后,盖章寄出,等待通知。

五、进修医院一般情况下选择**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所选择的专业必须是自己所在科室现在及以后长期从事的专业。

如果**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不能满足我院进修的需要, 可选择省内或国内其他三甲医院。

医务科有权按照实际情况对进修医院和进修专业进行审核和必要的调整。

六、进修医院的联系原则上由个人及科室负责,确有困难者,医院将予以协助。

七、所有人员的外出进修均纳入科室成本绩效核算。

医院将按照本市每人200元/月、省内每人300元/月、省外每人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进修补助。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短期培训的管理规定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快医院人才培养,完善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参加学术会议等事项做以下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1、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具有某些方面发展培养潜力,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并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3)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5年。

(5)必须具有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6)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发展科室、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7)年度考核合格。

2、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1)符合进修条件者,由申请进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与进修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科室或本人提出书面进修培养申请,科主任签字后递交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登记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申请进修人员在医务科(护理部)领取进修申请表或在进修医院网站上下载该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

医院审批同意后,将进修申请表和单位介绍信一同寄出,离院前到医务科(护理部)登记、签署协议书,到人事部备案。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须提前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人事部,以便安排工作。

3、进修管理及进修期间待遇:(1)进修期间发放扣除职务津贴部分的原基本工资待遇,不参与原科室绩效考核。

(2)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三篇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三篇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三篇篇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中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使外派进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务人员进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急需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4、应具有一年及一年以上本院执业工作经历。

5、院部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外出进修人员的名单,进修内容、进修医院及时间等内容,报医务科备案;或由本人向医务科科教干事提出申请及可行性报告,由医务科一周内回复是否同意。

2、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在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并提供进修目的或计划的报告一份,以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报医务科备案。

3、医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进修人员或所在科室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报批后寄出,医务科进行备案。

三、办理离院程序1、外出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人事科,以便安排工作。

2、到医务科领取离院审批表,经科室、人事、财务同意后(已婚育龄女职工进修半年以上还需经计生专干同意),签定进修协议。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1、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

2、原则上护理、医技进修时间3-6个月;医疗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3、进修费、住宿费由医院报销。

原则上应由进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不能安排住宿者,经医院批准可以自行联系住宿,无论统一安排或自行联系住宿费用每天上限为40元(省外)、20元(省内)。

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

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

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
是指民营医院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诊疗能力而规定的员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或进修学习的规定和安排。

具体制度安排如下:
1.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民营医院可以安排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以便他们了解最新的医疗进展和研究成果。

医院可以根据需要和经费状况,确定每个医务人员参会的次数和规模。

2. 参加培训班:民营医院可以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培训班,针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沟通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

医院可以拨付经费用于培训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3. 进修学习:民营医院可安排医务人员外出参加短期或长期的进修学习,例如赴国内外知名医院、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

医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学历、岗位要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进修学习的时间和地点。

4. 外出进修经费支持:民营医院可以设立相应的经费支持措施,用于医务人员的外出进修,例如设立进修学习经费专项,拨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费用。

5. 外出进修考核制度:民营医院可以制定外出进修的考核制度,包括学习成果的考核、回馈与应用情况的考核等,以确保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能够顺利进行和应用到工作实践中。

通过以上制度的规定和安排,民营医院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也能够吸引更优秀的医务人员加入和留在医院,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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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资兴矿业集团总医院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医生执业3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医务科、护理部每年年末以医院各专业发展需要,以德才选定进修人员,紧缺岗位条件适当放宽。

(三)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进修地点由医院确定,并以省内为主,特殊情况下,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根据需要提前安排临时进修学习。

(四)下列情况近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1.上年度发生院内专家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2.违反医德医风受处罚的;3.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4.病事假超过1月的。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及规定
(一)一般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签订《医院进修责任合同书》
(二)外出进修学习报销标准:1、住宿、伙食等补助:省内者20元/天、省外者30元/天,在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2、车旅费:进修6个月以内(含6个月),不报销往返交通费;进修1年者,可报销往返交通费各3次,超过部分自理;特殊情况(如考职称、迎接检查)除外。

报销的车票只限硬卧票或者高铁二等座位票面额,低于以上票面额的交通费给予全额报销。

(三)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先填写《医务人员进修申请审核表》,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核上报分管院长批准,并签定《进修合同书》后实施。

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

离院前医生须到医务科、人力资源部备案,护士须到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五)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务科、护理部联系,优先考虑本省内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医疗机构。

(六)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3个月内)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外出还须经院长同意。

三、相关规定
(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

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逐级批准。

(四)经医院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人力资源部签定协议。

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按医院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六)进修一年者回院后休息3天,半年者休息2天,短期者休息1天,不按时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七)进修完回院当月内必须报账,每延迟1个月报账者按5%扣缴滞纳金,以此类推。

四、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
(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科或护理部、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并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护理部,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同时安排院内讲座形式进行汇报。

(二)进修返院后一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汇报材料交医务科、护理部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三)进修者回院后在临床工作中应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

科院将对进修回院后1到2年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奖励。

(四)进修后必须在本院服务,服务年限:进修3-6个月者不低于3周年,12个月及以上者不低于5周年,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为准。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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