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行政法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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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法、法律与法学

(一)法、法律与法学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体系

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的表现形式。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规律的学说。

(二)法、法律与法学的关系:法学究研法、法表现法律

(三)法学学科体系

1.理论法学: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总论

2.历史法学: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应用法学:中国应用法学,国际应用法学

4.边缘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

二、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及法律观

1法在社会中的调节作用 2在物质世界的调节作用 3在人文社会的调节作用

三、行政法的含义

(一)行政的概念

1.我国古代对行政的理解:在我国古籍中,行政一词通常是指行使国家政权。

2.行政概念的不同理解

一种把行政看成与国家没有专门、特定联系的管理,即一般的社会管理。

另一种解释把行政看成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认为只有国家的活动才是行政,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哪怕是管理活动——不属行政。

关于行政是国家哪些活动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①“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目的实现说”便属此例。

②“狭义的行政”。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③“最狭义的行政”。它认为国家的活动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行政是除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即行政活动。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换句话说,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因此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

(1)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

(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

(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限于指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涉及)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如借用、租赁、买卖等)不属于行政。

(二)行政的特征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三)行政法的概念:我国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系统。

(四)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1.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

3.行政救济关系

4.部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容的社会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上的特征

(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3)主体地位的不对性

2.容上的特征:(1)容的法定性(2)容处分上的有限性

(3)纠纷处理的特殊性,表现为纠纷处理的不可调解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 2.客体:物、行为、精神财富 3.容

五、行政法的法源

(一)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1.制定法

2.判例法

3.习惯或惯例

4.行政法理

5.条约协定

(二)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地方政府规章

6.条约协定

7.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六、行政法的特征

(一)形式上的特征

1.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

2.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二)容上的特征:

1.行政法涉及领域广泛,容丰富。

2.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3.常集实体与程序于一身。

七、行政法的容

1行政法基本理论

2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编制法

3行政行为法:行政创制性行为、行政指导性行为、行政服务性行为、行政控制性行为

4行政救济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第二章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念

指贯穿在一国行政法中指导与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并由它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国外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现状

1.英国:越权无效,自然公正

2.美国:“联邦主义”、“分权主义”、“法治主义”

3.法国:“行政法治” 4.德国: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

5.日本:“法治行政”(1)法律保留(2)法律优先(3)司法救济

二、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原则

1.行政合法原则的前提

行政合法的前提很多,首要的是所依之法必须是良法。良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宪性;(2)法律之间在纵向上衔接,在横向上左右和谐,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法律之间不存在冲突。

2.依法行政的宪政基础——现代宪政所包含的、法治和人权原则与理念

(1)作为依法行政度前提的

①根据近代以来的理念,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主权属于抽象的人民全体:但是,人民作为一个抽象的主体,又必须通过宪法和法律将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授予具体的国家机关和官员。②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尊重民意,保障行政权的运行过程中的公众参与。③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

(2)作为依法行政机制保障的法治

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政治的完善与维护,在价值取向上,意味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平等自由权力的保护。宪政是法治的基本标志,法治是宪政的必然结果。

法治原则的核心是行政权要受法律的控制,因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活跃的权力,是最需自由空间又最易膨胀,最需要控制但又最难以控制的权力。

(3)作为依法行政价值追求的人权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人在社会中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自由平等权利的总称。人权具有三种形态:应有人权法定人权和实有人权。应有人权构成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和源泉,公民基本权利是由应有人权所衍生的法定人权。实有人权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实际享有权利的状况。宪法是应有人权向法定人权转化的关键,宪政是法定人权向实有人权转化的关键。

3.行政合法原则的容

(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无效。(4)行政主体必须对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接受人大、行政和司法监督。

4.依法行政与中国人文基础——中国人文基础与依法行政理念的冲突

(1)儒家思想的影响(2)中国人的性格特征(3)中国的文化基础(4)封建宗法思想影响(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

行政合理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Reasonableness)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又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是合法,而且同时要合理。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反合理性原则便将导致行政不当。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容

(1)正当性。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的动机,在客观上必须符合正当的目的。

(2)平衡性。即行政主体在选择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必须注意权利与义务、个人所受损害与社会所获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3)情理性。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不能要求行政相对人承担其无法履行或违背情理的义务。

(三)信赖保护原则

1.涵义:是指行政机关应当确保管理活动的明确性,稳定性和连贯性,从而树立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的真诚信赖原则,又称为保护合法信赖原则

2.信赖保护原则的根据

(1)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是法律安定性原则的必然结论

(3)是基本权利保护原则的要求(4)是行政行为的效力和行政自我约束性的要求3.信赖保护原则的容

(1)行政机关之间应当相互信任和忠诚

(2)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或废止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

(3)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要补偿受损害人的损失。

(4)行政机关不得制定对公民产生不利影响的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规。

(5)行政机关应当确保事实行为的真实性,接受行政惯例的约束。

(四)比例原则

1.涵义:是指在采取行政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行为时,应当全面权衡有关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采取对公益造成限制或损害最小的行政行为并使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损害与追求的行政目的相适应。

2.容: (1)行政行为应当具有适合性(2)具有必要性(3)合乎比例

第三章行政法主体概述

一、行政法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概念和特征

1.概念:在我国,行政主体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2.特征:(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3)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

(4)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的效果。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主体系指受行政法调整和支配的有关组织和个人。

从静态看,行政法主体包括:(1)国家行政组织;(2)国家其它组织;(3)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4)中华人民国公民;(5)在中国境的外国组织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

从动态看,行政法主体由两部分组成,即处于管理一方的行政主体和被管理一方的行政相对人。因此,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主体,但行政法主体未必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仅限组织,不含个人,而行政法主体包括了一定的个人。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

行政学上:一级人民政府(如:国务院、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等)称“行政机关”;不属一级人民政府的部门机构(如:政府所属的部、委、厅、局、处、室等)称“行政机构”;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合称为“行政组织”。鉴此,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适用它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二、行政机关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涵义:指依宪法或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二)行政机关的特征:

1国家依法设立 2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 3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 4国家机关(三)我国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央、地方

1.中央-----国务院(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

2.地方机构(一般地方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1)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2)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第四章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行政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需要而设立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部和临时组织。

1.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而在一定的区域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行政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二)企业单位

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一般而言,企业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以法人身份出现,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也只能以相对人的身份出现。但在特定情况下,由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企业单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也会成为可以行使某项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1.公用企业。在行政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授权的行政主体。

2.金融企业。包括各类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3.专业公司。又称行政性公司。

(三)事业单位

是从事某种专业性活动,但不营利为目的,其经费实行预算拨款的单位。

1.教学科研单位。如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等

2.技术单位。如计量检定机构,卫生防疫机构,食品卫生检验单位

(四)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社会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依团体章程而依法组织的集合体。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艺工作团体、团体。

(五)其它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概念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特征

1.权限来源――来源于行政机关的权限、权力的委托

2.资格――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委托的对象――非行政机关。

(三)行政委托的有效条件

1.行政委托的法律依据问题

2.被委托人的条件问题

3.被委托主体的再委托问题(四)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

1.行政权力的运行不同 2.行为性质不同 3.行为的名义和效果归属不同4. 所创设的主体不同 5. 行政诉讼的地位不同 6. 条件和程序不同

第五章公务员

一、公务员概述

(一)概念: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二)公务员的分类:

1.西方国家普遍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是指两官分途,即将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和事务类。

2.我国公务员分类的管理:

(1)因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2)因产生任免方式及管理主体的不同,分为领导类和非领导类公务员。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公务员的围

(一)国外公务员围的概况:

1.小围。公务员仅指国家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务员,即常务次官以下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并实行常任制的政府工作人员也称事务类公务员或常任公务员。这种划分以英国为代表。印度、巴基斯坦、缅甸、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也是。

2.中围。即行政机关的所有工作人员,美国、菲律宾、泰国、国等。

3.大围。把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即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国有单位所有正式的工作人员。法国、日本、尼日利亚等。

(二)我国公务员围的界定:

1.党的机关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

3.行政机关

4.政协机关

5.审判机关

6.检查机关

7.党派

三、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一)职位分类的标准: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基本上按职位的特点性质与管理需要划分。(二)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划分:

1.专业技术类

2.行政执法类

3.综合管理类

4.法官检察官类

5.其他类(三)职务序列

职务序列是依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任制资格条件的不同所区别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

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

四、公职关系的产生

(一)概念:指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

(二)公职关系的发生:公务员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四种:考任、选任、聘任、调任。

五、公务员的考核

(一)含义: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作出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的依据的制度。

(二)历史渊源:我国古代对文官的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历史渊源。

(三)考核的容―――德能勤绩廉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3.勤: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工作实绩。5.廉:廉洁自律。(四)考核方法:

1. 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五)公务员考核的等次:我国分为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

六、公务员的培训

(一)概念:指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种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国家公务员专业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训练。

(二)培训的种类:

1.初任培训 2. 任职培训 3. 专门业务培训 4. 更新知识培训

七、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

(一)含义: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专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事项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一下来,并保证贯彻执行,就形成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二)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变更的情形:

1.转任:指公务员因为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部的平级调动。

2.轮换: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

八、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一)概念: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等人为因素对工作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二)我国回避制度的历史借鉴:职务回避、地区回避、考试回避

(三)我国公务员回避的围:

1.任职回避: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以低避高原则,职务级别不同的,较低一方回避,相同的一般由拟任者回避。

(2)工作需要原则,职务级别不同的,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也可由职务级别较高者回避。职务级别相同,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特殊岗位任职的公务员,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不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

2.地域回避: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出生地、成长地任职。

3.公务回避: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遇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第六章行政相对人

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系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组织和个人。

(二)特征:1行政相对人是一种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2行政相对人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二、行政相对人的围

我国行政相对人的组织和个人:国家组织;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和外国人。

三、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德国法学家G.叶连克在20世纪初将私人的公权力以其对国家的地位分类,包括消极地位的自由权,积极地位的收益权。

保障性的程序权参政权: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权检举权;协助公务权;知政权

保障性受益权:发展性受益权;保护性收益权

程序性权利:了解权,提出申请权,通知权,评论权,申请回避权,举证权程序抵抗权。(二)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第七章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及界定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法学最早渊源行政学;行政法学上“行政行为”的概念亦由行政学中同一概念演变而来。

二、有关行政行为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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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或者可以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法律解释――是指有权机关就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即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行为的监督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的特点? 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内容上的特点 3、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4、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5、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而重要,且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首先,行政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 其次,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共9页)

四、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

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 学试题 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湖北自考网7月8日整理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具体内容的是() A.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B.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正当考虑基础上作出 C?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D.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 2.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理解,正确的是()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主体 B.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企业可以对其员工进行奖惩,所以企业是行政主体 3?行政行为一经作岀,不论其实质是否合法,都要求予以 尊重,这是行政行为的() A.确定力 B.拘束力 C.执行力 D.公定力 4?行政立法依其立法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A.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B.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C.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D.行政立法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5.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的标准是() A.每日按罚款数额的1% B.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 C.每日按罚款数额的5%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20% 6.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有权设定临时许可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某省人民政府 C.某省人大常委会 D.公安部 7.下列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A.国有企业与其员工签订的聘任合同 B.行政机关为解决工作人员住房问题而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C.行政机关与其机关内的清洁工签订的用工合同 D.国有土地的出让合同 &下列属于相对人参与原则保障制度的是() A.合议制 B.简易程序制度 C.说明理由制度 D.时效制度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p7 2、行政法学与行政法的区别: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及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关系 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归属不同: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 对象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P25 3、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系指贯穿于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 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它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P43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首要原则(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行为受到法律拘束) 2行政合理性原则又称比例原则或帝王原则(由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与正当原则构成)P54 4、行政主体的权利(包括那些机关可以构成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一般以国家 行政机关作为载体,但它又不限于行政机关,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同样享有行政主体的地位。P64制定规范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权。9行政合同权。10行政裁决权。11行政复议权。12行政委托权。13行政处分与追偿权。14行政执行权 5、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行政复议是以声请行为P502-509 6、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 示执法身份证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P303 7、行政给付行为有哪些:行政保障制度(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会救 济金、福利金;发放给灾民的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灾民而支出的费用和物资等)行政助长制度(行政奖励、国家科研项目资助、中小学贫困生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贴息、对农业的财政资助、对中小企业的贴息贷款、对特定行业的补贴、产品的出口退税等)P215-216 8、行政奖励的形式:(1)发给奖金或奖品;(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 功;(5)授予荣誉称号;(6)晋级;(7)晋职 9、行政决定的种类:行政命令、确认、许可、给付、征收、征用、处罚、裁决、 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等P195 10、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范围有哪些:合法性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主体是否合格;行政行为是否越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是否清楚、确

2017司考行政法试题解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行政法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3、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得说法,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得? 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撤销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 D、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四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得司级内设机构得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得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得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第十九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44、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得处分,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 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解析:《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条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与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得,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得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45、关于行政法规得立项,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得,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得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得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得需要 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得,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八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得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得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得需要;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一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3.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44.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45.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 当的? A.由公安派出所作出

B.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 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 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 46.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47.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48.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 《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 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置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A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D .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 A 有效行政行为B .无效行政行为C .可撤销行政行为D .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 .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 厅进行消防检查 B .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 .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 D .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 .补充性立法B .执行性立法C .试验性立法D .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通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

行政法学笔记(doc 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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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法、法律与法学 (一)法、法律与法学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的表现形式。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规律的学说。 (二)法、法律与法学的关系:法学究研法、法表现法律 (三)法学学科体系 1.理论法学: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总论 2.历史法学: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应用法学:中国应用法学,国际应用法学 4.边缘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 二、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及法律观 1法在社会中的调节作用2在物质世界的调节作用3在人文社会的调节作用 三、行政法的含义 (一)行政的概念 1.我国古代对行政的理解:在我国古籍中,行政一词通常是指行使国家政权。 2.行政概念的不同理解 一种把行政看成与国家没有专门、特定联系的管理,即一般的社会管理。 另一种解释把行政看成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认为只有国家的活动才是行政,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哪怕是管理活动——不属行政。 关于行政是国家哪些活动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①“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目的实现说”便属此例。 ②“狭义的行政”。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③“最狭义的行政”。它认为国家的活动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行政是除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即行政活动。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换句话说,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因此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 (1)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 (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 (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限于指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涉及)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如借用、租赁、买卖等)不属于行政。 (二)行政的特征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 (三)行政法的概念:我国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四)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1.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特征

2017年司考真题行政法答案解析

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第97—99题。 1.关于本案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环保联合会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公开 B.环保联合会不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 C.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D.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 1.【答案】AD。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环保联合会作为组织为了公益诉讼的要求而请求信息公开,具有申请资格。所以B错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其他政府信息无需出示身份证明材料,题中符合不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情况,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情形(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所以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2.关于本案的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由县环保局所在地法院或者环保联合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B.起诉期限为6个月 C.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的,应接受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 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经7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裁定暂缓 立案 2.【答案】BC。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诉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理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A.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D.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厅进行消防检查 B.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D.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补充性立法B.执行性立法C.试验性立法D.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经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是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可能创设新的法律规则或新的权利义务规范,因此,它必须有特定法律、法规或决议的授权,没有具体法律文件的特别授权,行政机关任意进行的创制性立法是无效的。一般而言,补充性立法所制定的法规、规章一般以“补充规定”、“补充办法”的形式表现出来。(3)试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笔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法、法律与法学 (一)法、法律与法学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体系 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的表现形式。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规律的学说。 (二)法、法律与法学的关系:法学究研法、法表现法律 (三)法学学科体系 1.理论法学: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总论 2.历史法学: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应用法学:中国应用法学,国际应用法学 4.边缘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 二、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及法律观 1法在社会中的调节作用 2在物质世界的调节作用 3在人文社会的调节作用 三、行政法的含义 (一)行政的概念 1.我国古代对行政的理解:在我国古籍中,行政一词通常是指行使国家政权。 2.行政概念的不同理解 一种把行政看成与国家没有专门、特定联系的管理,即一般的社会管理。 另一种解释把行政看成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认为只有国家的活动才是行政,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哪怕是管理活动——不属行政。 关于行政是国家哪些活动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①“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目的实现说”便属此例。 ②“狭义的行政”。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③“最狭义的行政”。它认为国家的活动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行政是除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即行政活动。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换句话说,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因此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 (1)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 (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 (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限于指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涉及)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如借用、租赁、买卖等)不属于行政。 (二)行政的特征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三)行政法的概念:我国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系统。 (四)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1.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 3.行政救济关系 4.部行政关系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真题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具有行政法规范最高效力的是( A ) A.宪法B.自治条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 2.下列关于行政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行政法是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是分散的和大量的 C.行政法和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D.行政法中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3.下列属于行政公开原则具体要求的是( B ) A.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B.行政过程公开 C.不存在偏见D.不单方接触 4.下列有权行使行政调解权的是( B ) A.基层人民法院B.县公安局 C.中级人民法院D.海事法院 5.下列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 ) A.某市消费者协会B.民政部 C.某市税务局D.某县人民政府 6.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A.某目有.企业总经理B.某镇政府的副镇长 C.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D.国务院审计署科员 7.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 C ) A.羁束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B.依申请行政行为与授益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与要式行政行为 8.行政奖励属于( A ) A.授益行政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 C.不利行政行为D.双方行政行为 9.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D ) A.法定的国家权力机关B.法定的国家机关 C.法定的国家司法机关D.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 10.下列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B )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 C.国务院部委D.省级人民政府 11.下列关于行政立法监督的表述,错误的是( B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12.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主体颁发许可证的行为属于( A )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p7 2、行政法学与行政法的区别: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及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 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归属不同: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 对象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P25 3、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系指贯穿于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 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它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P43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首要原则(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行为受到法律拘束) 2行政合理性原则又称比例原则或帝王原则(由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与正当原则构成)P54 4、行政主体的权利(包括那些机关可以构成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一般以 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载体,但它又不限于行政机关,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同样享有行政主体的地位。P64制定规范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权。9行政合同权。10行政裁决权。11 行政复议权。12行政委托权。13行政处分与追偿权。14行政执行权 5、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行政复议是以声请行为 P502-509 6、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 人出示执法身份证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P303 7、行政给付行为有哪些:行政保障制度(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 会救济金、福利金;发放给灾民的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灾民而支出的费用和物资等)行政助长制度(行政奖励、国家科研项目资助、中小学贫困生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贴息、对农业的财政资助、对中小企业的贴息贷款、对特定行业的补贴、产品的出口退税等)P215-216 8、行政奖励的形式:(1)发给奖金或奖品;(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 (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6)晋级;(7)晋职 9、行政决定的种类:行政命令、确认、许可、给付、征收、征用、处罚、 裁决、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等P195

2016行政法司考真题

行政法 43. 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 A. 国务院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44. 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行政规范性文件 B. 具体行政行为 C. 行政给付 D. 行政强制 45. 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岀行政拘留的处罚。关 10日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的? A. 由公安派岀所作岀 B. 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岀 C. 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 D.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岀 46 ?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 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 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C. 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 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47.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 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 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 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48?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岀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 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岀复议申请 C. 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 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岀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FFFF.-FFFFF— FXF …一彳- FFFFF---F.rF- - - *ff-X - 一 FEF* ""'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篇一: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后感 一、选择这本书的理由 第五章以行政法律责任命名,在本书的第十五章以国家赔偿制度命名。这两章是比较突出从行政过程中行政主体的责任、以及行政主 体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的角度入手,对理解整 个行政法的初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我在通过学习行政法这门课程、阅读这本书籍之后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的一点感触和理解,有不当之处,请老师予以批评和纠正。 二、感受之一:法的本质的精神包括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 约乃至法制。 第一次重大的启发在于我对什么是法以及为什么要创制法这一问题 的思考。法的探源绝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过程,关于法也有很多令 人神往和崇尚的故事。苏格拉底临刑前有朋友曾想劝说和帮助他越 狱出走,苏格拉底认为这是违反公民对城邦和法律的责任和义务的。出于对法的尊重选择了对最后的牺牲。也有人讲法的缘由归结为博弈,认为是公民与国家权力的一种博弈,在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中,想必必是凝结了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约乃至法制等思想在 里面。①譬如,对于平等,民主为其提供保证。只有在一个民主的 法治体制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的权力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 现平等权利。②对于自愿,民主可以为公民提供自愿字表达自己的 志愿和意志的机会,自愿地从事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和 不作为的事项,免受外力的强迫以逼使公民自己去干所不愿干的事情。③对于自主,一个体现民主化原则的法律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 发现公民以及法人的自主性,充分行使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 主发展等自主权,使公民和法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点对于 处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各类企业事业等市场主体尤其显 得格外重要,充分实现的自主性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之一。④对于 自由,民主机制本身便意味着将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证。没有 民主,便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机制的确认和保障,一切自由权利便 要落空。与民主相对应的专制,只能扼杀和窒息自由。⑤对于契约,它天然地就是民主、平等、自主、自愿等的产物。契约是意志自由

2017司考行政法试题解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行政法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3.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撤销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 D.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四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第十九条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44.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 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解析:《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条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45.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行政法学笔记完整版

第一章绪论 一、为什么要有行政法? 行政的本质决定要有行政法。 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本质:是运用权力的活动。 权力: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 权力两重性:一方面行善;一方面作恶。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 二、行政的特征 1、与立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立法权是间接的;行政权是直接的。 2、与司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司法权是被动的;行政权是主动的。 3、具有广泛性。“从摇蓝到坟墓”。 三、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法:所有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的总称 主要规行使权力的组织、行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后果的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四、行政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数量多。 (二)、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容广泛。 2、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实体性规与程序性规交织在一起。 五、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容的社会关系。 1、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 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容的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容。

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的特征: 1、一方是行政主体; 2、具有非对等性; 3、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发生行政争议一般行政先行处理,司法程序是最终的解决争议机制。 (二)行政监督法律关系 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容: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保留原则: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2、具体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 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不得对相同事实给 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3、子原则: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尊重和保障 人权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2016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2016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3.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44.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45 .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的? A由公安派出所作出 B.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 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 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 46 .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47.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48.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49.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50.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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