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项目一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它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用来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答:民航法分为国内民航法和国际民航法两大部分,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其中,国内民航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它涉及领空主权的宣告及其空域管理制度,用来规范民用航空行为,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产生的民商法律关系,还涉及采用刑法手段保护民用航空的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在一国之内进行航空活动时,受该国的国内法约束。

3.答:民航法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民航法的国际性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和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②各国国内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与国际航空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4.答:按照古罗马以来的法律传统,法律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公法是指规范国家和人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换句话讲,只要适用法律一方的主体是公权力,那么这个法律就是公法,包括飞行管理、空域管理、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私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涉及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中的运输凭证、承运人责任以及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等法律问题。

5.答:民航法是平时法,就是说民航法仅调整和平时期民用航空活动及其相关领域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如遇战争或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民用航空要受战时法令或紧急状态下非常法的约束。它要求在和平时期,所有航空活动都必须遵守统一的空中规则,以维持空中交通的正常秩序,保障飞行安全。但在国防需要的紧急情况下,军用航空器有优先通过权,以保障军用航空保卫国家领空不受侵犯的需要。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在我国,民航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共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民航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在航空活动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这为全面实行依法治航,保障航空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制度保障。

各级人大、政府,特别是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通过法定程序把发展我国航空事业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决定、决策及时转变为体现国家统一意志、政府行政依据、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法规,充分反映了国家对航空战略地位的高度重视。

关于民航立法,国内方面有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相继颁布的民用航空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方面,我国先后签署、批准了20多个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再加上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初步形成了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2.答: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1日施行。

该法是我国民用航空的基本法,在我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重要的地位,共16章159条。内容涉及领空主权、民用航空器国籍、民用航空器权利(包括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和抵押权、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民用航空器租赁)、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民用机场、空中航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包括一般规定、运输凭证、承运人的责任、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通用航空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律责任等基本法律规定。

该法既是我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民用航空实施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所应遵守的基本法律。

项目学习效果综合测试

一、填空题

1.军用航空、公务航空

2.航空法律规范、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

3.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协定、国内法和法院判例、国际惯例、国际组织的立法和准立法文件、国际间合同性协议

二、选择题

1.D 2.ABCD 3.D 4.B

三、判断题

1.√2.√3.×4.×5.×

四、名词解释

1.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它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用来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规范国家和人民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

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

3.多边国际公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现在生效的国际民航公约中,普遍适用的有以下3个序列:为解决公法问题的国际公约有1944年的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为制止航空犯罪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制止在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以补充1971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议定书》;为航空损害赔偿实行统一规则的华沙《统一国际航空运输中某些规则的公约》。

4.双边协定:主要内容是交换过境权和营运权,确定航路、运力和运费价格。

5.国际惯例:是在长期反复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特定领域内的习惯性做法或通例,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普遍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

五、简答题

1.答:在我国,民航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共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民航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在航空活动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这为全面实行依法治航,保障航空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制度保障。

(1)1958年6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决定加入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2)1962年4月13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将交通部所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国务院直属局,并改名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8年3月,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3)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4)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1日施行。

(5)1998年11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制止在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以补充1971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议定书》。

(6)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国际承认航空器权利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承认旧中国政府对《国际承认航空器权利公约》的签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国际承认航空器权利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7)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请审议批准的1999年5月28日经国际民航组织在蒙特利尔召开的航空法国际会议通过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答:(1)人类的航空活动具有天然的国际性:航空活动的中介为空气空间,并无有形的边界可言。同时,航空活动的高速性和远程性以及相关的领空飞越等特殊性,决定了民航法的国际性。因此,航空立法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具体来讲,民航法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民航法的国际性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和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在航空活动中,尤其是在国际航空活动中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安全有序的空中航行将难以得到可靠的保障。

②各国国内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与国际航空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由于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因此,各国在制定民航法时尽可能与国际航空法保持一致。

(2)民航法的独立性:是指民航法自成一类,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只用于调整民用航空及其在相关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项目二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领空的范围是指不包括外层空间的空气空间。空气空间是由地面国主权支配的空域,是地面国的领空,根据航空法实行领空主权制度;外层空间是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空间,不属于国家领土主权范围,根据空间法实行自由探索,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不得为任何国家占有的制度。

1976年,联合国空间委员会在提交给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称:目前人造卫星轨道距地面最低高度为130千米,椭圆形轨道的最低点为100千米,所以建议离地面100千米高度外为外空最低界限。国际法协会在1978年的一份决议中称:海拔100千米以上空间已日益被各国接受为外层空间。

2.答:每一国家都对其领空享有充分的主权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管理权、管辖权和自保权。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1)领空飞越权:是指一国或地区的飞机可以不降落而飞越他国或地区领空的权利。

(2)技术经停权:是指一国或地区的飞机在飞往外国途中,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或气象原因备降)在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作任何业务性工作,如上下客、货、邮等。

(3)目的地下客权是指飞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卸下乘客、邮件或货物,即本国装载客货,飞协议国。

(4)目的地上客权是指飞机可以在协议国境内载运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即协议国装载客货,飞本国。

(5)中间点权或延远权是指承运人从本国运输客货到另一国时可以将第三国(也就是始发地国家和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作为中点站上下客货,再到达目的地国。或者,承运人将自己国家始发的客货运到协议国家,上客货后,可以运到第三国。该航班的出发地

必须为该飞机所属国。

(6)桥梁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飞机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但途中必须经过登记国(此为第三及第四航权的结合)。

(7)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飞机可以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而不用返回本国。

(8)(连续的)国内运输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协议国或地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场间载运客货的权利,但飞机须以本国为起点或终点。

(9)(非连续的)国内运输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飞机可以到协议国经营该国的国内航线。

2.答:第五航权是针对两个国家的双边协定而言的,在两国的协定中允许对方行使有关第三国运输的权利。但是在没有第三国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权力等于没有。另外,第五航权的开放意味着航空公司不仅要分享对飞国之间的市场,同时还要分享第三国的市场资源。

任务三自我检测

1.答:(1)禁航区(我国称禁区)是指在一个国家的陆地或领水上空,为禁止航空器飞行而划定的空域,分为永久性禁航区和临时性禁航区两种。禁航区是在各种类型的空域中限制、约束等级最高的,这些区域一般划在政治经济中心、工业基地、军事要地和港口等重要的地区或海区上空,在航图上常以醒目的字母P加以标注。

(2)限制区是指一国陆地或领水上空,根据某些规定的条件,在时间上或高度上为限制航空器飞行而划定的区域。这类区域一般指位于航路、航线附近的军事要地、兵器试验场上空划设的空间和航空兵部队、飞行院校等航空单位的机场飞行空域。此类空域在航图上常用字母R加以标注。

(3)危险区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存在对飞行有危险活动而划定的空域。这类区域一般位于机场、航路、航线附近的对空射击场或发射场等,根据其射向、射高、范围,可以划设空中危险区或者临时空中危险区,在规定时限内,禁止无关航空器飞入其中。此类空域在航图上常用字母D加以标注。

2.答:飞行情报区是为飞行提供飞行情报和报警服务而划定的空域。飞行情报是指重要气行情报、助航设备的变动、机场和有关设备的情况,其中包括跑道表面上的冰、雪、积水的情况以及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其他情报。

我国主要划设9个飞行情报区,分别是沈阳飞行情报区、北京飞行情报区、兰州飞行情报区、乌鲁木齐飞行情报区、昆明飞行情报区、武汉飞行情报区、上海飞行情报区、广州飞行情报区、三亚飞行情报区。

3.答:管制区是指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域范围,垂直方向可划分为高空、中低空管制区,水平方向可划分为多个管制区或多个扇区,目前我国有21个管制区,具体包括海拉尔管制区、哈尔滨管制区、沈阳管制区、北京管制区等。

4.答:飞行规则具有以下特点:①必须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②国内规则应尽

可能地与国际规则相一致;③公海上空实行统一的国际规则;④制定空中交通规则时,应注意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任务四自我检测

1.答:(1)基本原则:①领空主权原则,即外国航空器进入一国领空时须经该国允许,并应遵守该国的法律和规章。②在不属于任何国家领空的空间航行时,应遵守由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制定的空中航行规则。

(2)具体规则:①展示识别标志;②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③在设关机场降停,接受降停国的检查;④应携带必备的文件;⑤遵守飞入国关于货物限制的规定;⑥不滥用民用航空,指不将民用航空用于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宗旨不相符合的任何目的。

2.答:公海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其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3.答:外国航空器侵入一国领空,往往呈现复杂的情形,有战时与平时之分,有民用航空器与国家航空器,特别是军用航空器之别。外国军用航空器实行间谍飞行或者进行其他军事目的的活动,同时不排除滥用民用航空器进行非法活动;但外国航空器,特别是民用航空器,飞入一国领空并非一切都是有意行为,如因天气原因或机械故障所造成,或者非法劫持不由自主地改变航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迷航等。因此,对于外国航空器入侵,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予以正确处置。国家对入侵航空器行使主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应当符合国际法的规定。所采取的措施应当既是必要的,又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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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2.国家领空、公空

3.100 000

4.技术经停权

二、选择题

1.A 2.D 3.A 4.ABD

三、名词解释

1.领空:领空是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

2.防空识别区:防空识别区是指从地球陆地或水域的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要求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

3.公海:公海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4.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其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四、简答题

1.答:第五航权即中间点权或延远权,是指承运人从本国运输客货到另一国时可以将第三国(也就是始发地国家和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作为中点站上下客货,再到达目的地国。或者,承运人将自己国家始发的客货运到协议国家,上客货后,可以运到第三国。该航班的出发地必须为该飞机所属国。

第五航权是针对两个国家的双边协定而言的,在两国的协定中允许对方行使有关第三国运输的权利。但是在没有第三国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权力等于没有。另外,第五航权的开放意味着航空公司不仅要分享对飞国之间的市场,同时还要分享第三国的市场资源。

2.答:第八航权即(连续的)国内运输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协议国或地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场间载运客货的权利,但飞机须以本国为起点或终点。第九航权即(非连续的)国内运输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飞机可以到协议国经营该国的国内航线。

虽然第八航权和第九航权都是关于一国航空公司在另外一国内运输客货,但是,第八航权只是航空公司所属国航线在其他国的延伸,而第九航权表示一国航空公司完全可以在其他国经营该国的国内航线。

项目三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将航空器定义为:“航空器是大气层中靠空气的反作用力,而不是靠空气对地(水)面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

2.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也就是说国家航空器(①军用航空器;②专用于国家部门的,如邮政、海关、警察的航空器)之外的航空器都属于民用航空器。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器只有取得一国国籍,才能投入飞行。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意义在于,它是民用航空器与其国籍国之间联系的法律纽带。一方面,给予民用航空器国籍的国家以此为依据对民用航空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实施管理和保护,如对航空器上发生的事件具有

管辖权;另一方面,还要保证具有该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论飞到什么地方,都遵守当地关于民用航空器正常飞行和地面转移的有关规则和规章,承诺承担该民用航空器的有关责任。

此外,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国还要保护航空器的所有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的合法权利,并加强对民用航空器的管理,对标有民用航空器行使有效的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的管辖和控制,以保证取得该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与国家之间有真正的联系。

2.答:B代表中国(包括台湾地区);N代表美国。

3.答:民用航空器登记国应承担发证义务、管辖义务、保证义务、提供资料义务和禁止义务。

任务三自我检测

1.答:(1)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是指民用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其民用航空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和一般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相同,即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前者如航空器制造商对自己制造的航空器拥有的所有权;后者如航空公司对直接购买的航空器拥有的所有权。

(2)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并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这里的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并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不同于前面提到的通过原始取得或继承取得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而是指民用航空器购买人通过附条件买卖、分期付款买卖、租购等交易形式购买民用航空器,在未取得该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之前,对该民用航空器行使所有权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3)根据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这里的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既包括根据经营性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也包括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但不论采用何种租赁形式,其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至少为六个月。

(4)民用航空器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民用航空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民用航空器,并优先受偿该民用航空器的价款。

2.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九条规定:“下列各项债权具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①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②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需费用。前款规定的各项债权,后发生的先受偿。”也就是说,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的受偿顺序是后发生的债权先受偿。因为后发生的债权为先发生的、已经存在的债权的受偿起到了保全作用。没有发生在后的债权,发生在前的债权可能也得不到清偿。

任务四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器的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形式,其中,融资性租赁具有期限长,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权,不得干扰承租人依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等特点,经营性租赁具有租期相对较短,出租人承担的风险高,租金高,灵活性强等特点。

2.答: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又称资本租赁或金融租赁等,是最常见的航空器租赁方

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3.答:(1)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飞机制造商,提供资金的出租人和选择制造商、飞机型号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承租人。

(2)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交易的构成包括多个法律文件,如租赁合同、购机合同、贷款协议、抵押转让书、租赁保函、保险单等。

(3)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在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期间,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则以支付租金为先决条件,获得航空器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4)承租人须承担民用航空器的维修、保养和保险费用,以及造成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风险。

(5)以融通资金为租赁的主要手段。出租人筹集资金购买民用航空器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实际上是向承租人提供了一笔购买民用航空器的贷款,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

(6)民用航空器融资性租赁期限比较长,一般为10年左右。

(7)飞机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得单方终止。除非飞机彻底损毁灭失或被证明已经不具适航性,否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约定。

4.答:(1)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扰承租人依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应当适当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处于原交付时的状态,但是合理损耗和经出租人同意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改变除外。

(2)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融资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当将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状态的民用航空器退还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购买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或者为继续租赁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融资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让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或者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和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其他租赁,承租人应当就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答: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是由承租人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从出租人那里租用民用航空器,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并在租赁期满后将航空器按合同规定的技术状况退换给出租人。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分为干租和湿租。干租指仅租赁航空器的使用权;湿租则要求出租人不仅要提供航空器,还要提供相应的机组人员、空乘人员及机务维修人员等。

6.答:(1)标的物是民用航空器。与其他租赁相比,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的标的物是民用航空器,在法律适用上优先适用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在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转移民用航空器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不转移民用航空器所有权,而是转移其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承租人无权处分民用航空器。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要将民用航空器返还给出租人。

(3)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租赁协议后,

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民用航空器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故为诺成性合同。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既负有一定义务,也享有一定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因而为双务合同。

(4)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中,出租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①合同解除权;②收取租金权。义务主要有:①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民用航空器并确保其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的用途;②对民用航空器有维修义务,保证民用航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③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义务;④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5)民用航空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民用航空器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义务主要有:支付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返还民用航空器等。

任务五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国家适航管理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的、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以保证民用航空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所谓适航状态,是指航空器适合空中航行并能保证其安全性。

2.答:(1)初始适航管理:指在民用航空器交付使用前,适航管理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管理,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初始适航管理主要是通过颁发和控制证件的方法来进行。

(2)持续适航管理:指民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获得适航证并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实际上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3.答: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特点有:权威性、国际性、完整性、动态发展性和独立性。

项目学习效果综合测试

一、填空题

1.军事、海关、警察

2.登记国

3.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4.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5.权威性、国际性、完整性、动态发展性、独立性

二、选择题

1.A 2.B 3.ABD 4.C 5.ACD

三、判断题

1.×2.×3.√4.×5.√6.√7.×8.×

四、名词解释

1.航空器:航空器是大气层中靠空气的反作用力,而不是靠空气对地(水)面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

2.民用航空器抵押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民用航空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民用航空器,并优先受偿该民用航空器的价款。

3.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国家适航管理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的、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以保证民用航空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指航空器适合空中航行并能保证其安全性)。

五、简答题

1.略。

2.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先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受偿。”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其法定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相对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而言具有较高的受偿位次。

例如,某一民用航空器既有民用航空器抵押权人的权利请求,又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的权利请求,那么,优先权人将优先于抵押权人得到清偿。其目的是为了鼓励救援遇险的航空器,从法律上保障救助人在经济上优先得到补偿。

项目四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①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乘务员;②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

2.答:民航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民航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要接受民航部门的行政处分,从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或飞行事故,应当向乘客承担民事责任。同样,民航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乘客人身财物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飞行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也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条(参考第二节内容)的规定,未取得航空人员执照、体格检查合格证书而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活动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民用航空活动,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限期内不得申领有关执照和证书,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民用航空器的机长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①机长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对民用航空器实施检查而起飞的;②民用航空器违反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或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飞越城市上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机长或者机组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有第②项或者第③项所列行为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①在执行飞行任务时,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的;②民用航空器遇险时,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离开民用航空器的;③违反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飞行任务的。”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1)至少年满21周岁,最大不超过60周岁。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能读、说和听懂汉语,无影响双向无线电对话的口音和口吃。

(4)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飞行驾驶专业毕业,或局方根据申请人一般经历和航空经历、知识与技能认可的等效水平。

(5)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体格检查合格证。

(6)符合适用于所申请等级的本规则各条款,并通过相应的航空理论笔试和飞行考试。

(7)执行国际(地区)飞行任务者,应逐步能够熟练阅读英文飞行手册等有关资料,

在使用英语的地面授课和飞行训练中无须翻译,飞行中达到英语通话单飞的要求。

2.答:为了防止飞行人员疲劳,保护飞行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飞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的飞行时间、执勤时间不得超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

任务三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发生事故,机长应当直接或者通过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如实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机长受到船舶或者其他航空器的遇险信号,或者发现遇险的船舶、航空器及其人员,应当将遇险情况及时报告就近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并给予可能的合理的援助。

2.答: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项目学习效果综合测试

一、填空题

1.3

2.机长

3.民航局飞行标准部门

4.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5.合格、暂时不合格、不合格

二、选择题

1.B 2.B 3.D 4.A 5.B 6.D

三、判断题

1.×2.×3.√4.√5.√

四、简答题

1.答:(1)行政责任。民航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要接受民航部门的行政处分,从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或飞行事故,应当向乘客承担民事责任。同样,民航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乘客人身财物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飞行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答:获取民用航空人员执照应具备以下条件:(1)至少年满21周岁,最大不超过60周岁。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能读、说和听懂汉语,无影响双向无线电对话的口音和口吃。

(4)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飞行驾驶专业毕业,或局方根据申请人一般经历和航空经历、知识与技能认可的等效水平。

(5)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体格检查合格证。

(6)符合适用于所申请等级的本规则各条款,并通过相应的航空理论笔试和飞行考试。

(7)执行国际(地区)飞行任务者,应逐步能够熟练阅读英文飞行手册等有关资料,在使用英语的地面授课和飞行训练中无须翻译,飞行中达到英语通话单飞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驾驶员,必须取得局方统一英语考试合格证,达到正常飞行英语通话水平;1950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驾驶员,未达到正常飞行英语通话水平者,不得执行国际或地区航线飞行任务。

3.答:(1)申请人向体检机构提交体检鉴定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提供本人医学资料、既往体检文书,接受体检机构按照本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体检鉴定辅助检查项目要求实施的各项医学检查,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申请人在首次申请体检鉴定时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及家族病史信息及相关医学资料。

(2)在合格的体检鉴定结论做出后,体检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在暂时不合格或不合格的体检鉴定结论做出后,体检机构应当在《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结论通知书》中签署体检鉴定暂时不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停止其履行职责,并报告所在地局方备案。

4.答:(1)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

(2)飞行前,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3)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4)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做出处置。

(5)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6)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

项目五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1)按照航空活动的类别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2)按照机场的运营范围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3)按照机场所服务的航线和规模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2.答:①具备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服务设施和人员;

②具备能够保障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气象等设施和人员;③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保卫条件;④具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急计划以及相应的设施和人员;⑤具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国际机场还应当具备国际通航条件,设立海关和其他口岸检查机关。

3.答:①制定有关规章、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机场运行情况;②审批并颁发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运输机场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③负责运输机场名称的批准;④设立国际机场的审核;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在民航运输机场的规划和设计中,处理好机场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如果机场与城市的距离过近,飞机噪声会对城市居民及环境造成影响,而城市建筑物和烟尘则影响机场净空和能见度,两者相互干扰,影响到各自的发展。

如果机场距城市过远,则不便于客货运输。一般认为,机场与城市之间必须有快捷的地面交通,行车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或40分钟为宜。机场所处的位置和跑道的方向,要尽量使飞机起飞和降落时避免经过城市的上空。

2.答:(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①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②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③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④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⑤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⑥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⑦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民用机场新建、扩建的公告发布前,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存在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或者依法采取其

他补救措施。

(3)民用机场新建、扩建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种植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的,由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清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修建、种植或者设置该障碍物体的人承担。

(4)在民用机场及其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任务三自我检测

1.答:(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2.答:(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3)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任务四自我检测

1.答:机场安全检查是为了保证旅客自身安全和民用航空器在空中飞行安全所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防止将枪支、弹药、武器、凶器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的危险品带上或装载上飞机,保障民航飞机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2.答:(1)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②未受过少年管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③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从事安检工作;④招收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二十五周岁;⑤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1.0以上。

(2)安检人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没有取得岗位证书的,不可单独作为安检人员上岗执勤。

(3)对不适合继续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或辞退。

(4)安检人员执勤时应当着制式服装,佩戴专门标志,服装样式和标志由民航局统一规定。

(5)安检人员执勤时应当遵守安检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不得从事与安检工作无关的活动。

项目学习效果综合测试

一、填空题

1.建筑物

2.地面设施、净空区

3.枢纽机场、干线机场、支线机场

4.海关检查、边防检查、安全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

5.限制地貌、地物高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二、选择题

1.D 2.B 3.D 4.A 5.B

三、判断题

1.√2.√3.√4.×5.√6.×

四、简答题

1.答:机场净空也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为保证飞机起飞和降落的安全,在机场周围划定的限制地貌、地物高度的空间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①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②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③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④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⑤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⑥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⑦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第五十九条规定:“民用机场新建、扩建的公告发布前,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存在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或者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十条规定:“民用机场新建、扩建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种植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的,由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清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修建、种植或者设置该障碍

物体的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规定:“在民用机场及其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2.答:(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3)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3.答:(1)设立安检部门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核同意并颁发《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民航局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权。

(2)未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安检工作。

(3)《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由颁证机关重新审核换发。

4.答:(1)旅客。①对国内航班旅客应当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②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③对核查无误的旅客,应在其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④对旅客实施安检时,安检人员应当引导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⑤对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⑥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⑦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2)行李及货物。①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②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5.答:(1)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①枪支、弹药、军械、警械;②管制刀具;③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④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2)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旅客不得随身携带,但是可以作为行李交运或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机组人员带到目的地后交还。

项目六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运输是以航空器作为运输工具,通过一定的空中航线运送人员、货物、

邮件的一种运输方式。民用航空运输与铁路、公路、水上和管道运输是主要的五大运输方式,组成了整个运输业。

2.答:取得公共航空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适应保证飞行安全要求的民用航空器;②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航空人员;③有不少于国务院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不同于一般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一般采取特殊的表现形式,即以旅客客票、行李票及航空货运单作为证明其成立、存在,以及运输条件的一种凭证(邮件航空运输合同除外)。

2.答:(1)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2)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3)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4)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任务三自我检测

1.答: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大致分为五类:①天气原因;②空中交通管制原因;③机场保障原因;④旅客自身原因;⑤航空公司原因。

2.答:在发生航班延误的情况下,旅客具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等权利。与发生航班延误时旅客的权利相对应,航空公司具有告知义务、补救义务和补偿义务。

任务四自我检测

1.答:航空事故发生后,对与航空器经营人或所有人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或隶属关系却因航空器运行而遭受损害的自然人或组织的赔偿。

2.答:因飞行中(指自民用航空器为实际起飞而使用动力时起至着陆冲程终了时止;就轻于空气的民用航空器而言,飞行中是指自其离开地面时起至其重新着地时止)的民用航空器或者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落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地面(包括水面,下同)上的人身

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但是,所受损害并非造成损害的事故的直接后果,或者所受损害仅是民用航空器依照国家有关的空中交通规则在空中通过造成的,受害人无权要求赔偿。

项目学习效果综合测试

一、填空题

1.速度快、机动性大、经济效益高

2.企业法人

3.双务合同

4.天气原因、空中交通管制原因、机场保障原因、旅客自身原因、航空公司原因

二、选择题

1.AB 2.ACD 3.ABCD 4.ABCD

三、判断题

1.×2.×3.√4.√

四、简答题

1.答:《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取得公共航空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适应保证飞行安全要求的民用航空器;②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航空人员;③有不少于国务院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以下简称《许可规定》)第七条规定:“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不少于3架购买或者租赁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民用航空器;②负责企业全面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管理能力,主管飞行、航空器维修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符合民用航空规章的相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③具有符合民用航空规章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④不少于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⑤具有运营所需要的基地机场和其他固定经营场所及设备;

⑥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2.答:(1)承运人的责任:在航空运输中,致使旅客因航空器事故死亡或者受伤,货物损坏或者丢失,以及因航空运输延误导致旅客或货主遭受损失时,航空运输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

民航法试题及答案.docx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期末测试题 (本卷三大题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请把答案写到答题卡上) 班级: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正确答案只有一项,每题1分,共35分) 1.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A. 公司标志 B. 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 适航标志 2. 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A. 6个月 B.8 个月 C.10 个月 D.12 个月 3.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_______ 照 ________ 对 ______ 口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A. 承租人、出租人、供货方 B. 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 C.承租人、供货方、出租人 D.出租人、供货方、承租人 4. 以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中属于出租人义务的是:() A. 维修航空器 B.支付租金 C.通知有关事项 D.返还航空器 5. 以下各组中只有两个不属于航空器的有:() A. 气球、气垫船、滑翔机、直升机、飞机 B. 飞艇、气垫车、直升机、飞机、人造卫星 C. 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空间站、航天飞机 D. 滑翔机、直升机、飞机、火箭、导弹 6. 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管理要求,取得__________ 并投入营运后,为保持基本安全标准所进行的管理:() A. 生产许可证 B. 适航证 C. 型号合格证 D. 经营许可证 7. 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是:() A.公平责任 B. 无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过错责任 8. 根据民航法规定,如果航空器对地面或水面第三人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应该在 自造成损害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 内,向航空器经营人提出索赔要求:() A.3个月 B.6 个月 C.9 个月 D.12 个月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概述 一、课程地位、性质和作用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是高职航空服务专业的A类必修课。是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高等职业航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民航法律法规理论及实际应用的系统教授和实训,使学生系统掌握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知识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航空服务岗位从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理论并根据民航法律法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媒体的运用 1 、本课程文字教材有主教材《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主编崔祥建吴青成宏峰)全国空中乘务专业的规划教材。它全面、系统阐述国内、国际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它是本课程的基本教学依据,也是学生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2 、采用授课教师制作的PPT课件进行辅助课堂教学。 四、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40 学时学分: 2 学分; 教学内容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五、教学方式 以课堂讲授、案例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 六、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表现、作业等。 七、推荐参考教材、参考书目和收看节目: 1 、《航空法学》贺富永著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 2 、《民用航空法教程》邢爱芬主编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 3 、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节目; 4 、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节目; 第二部分大纲本文 第一章导论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航法的基本理论,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航法的含义及其调整对象:民航法是指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航法的特征:独立性、综合性、国际性、平时性。 ◆民航法的渊源:民航法的形式渊源跟其他法的渊源比较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主要是由制定法或成文法组成的。第二章空中航行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应该了解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结合实际说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不同的法律地位。 ◆运用辩证的观点,阐述领空主权原则与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关系。 ◆联系实际,谈谈自己对航空自由或权利的看法。 ◆根据民用航空活动的特点,说明空域合理划分、空中交通管制和飞行管理的重大意义。 第三章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应该了解民航器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用航空器的含义: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国籍与登记: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是航空器与登记国(国籍国)相联系的法律“纽带”。民用航空器登记国据此对具有其国籍的航空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航空器予以保护和施行管理。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指权利登记机关应权利登记申请人的申请,对民用航空器权利人、权利性质及种类、权利取得时间、民用航空器国籍等有关事项,在专门权利登记薄中进行记载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用航空器的租凭:航空器租凭是指航空器出租人通过一项租凭合同,将航空器租与承租人,该航空器由承租人从制造人或者供应商那儿选定,在租凭期间出租人保持对该航空器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在一定的期间向出租人支付规定的租金,就可占有并使用该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器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适航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航空器从设计、定型开始,到生产、使用直至停止使用的全过程施行监督,以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的科学管理过程。 ◆航空器搜寻援救:搜寻援救是指担负搜寻缓救民用航空器任务的组织,为了及时有效地避免或者减少遇到紧急情况的民用航空器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对遇到紧急情况的民用航空器及时进行的寻找和援助。 第四章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了解民航人员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 ◆熟悉民航人员培训与资格管理制度。 ◆掌握机组与机长的职责与任务。 第五章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民航法规试题修订稿

民航法规试题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M10航空法规144+162 1[P085] ICAO的中文名称是 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D) 美国联邦航空局 2[P085] 第一部最完整、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法典是 A) 《芝加哥公约》 B) 《哈瓦那公约》 *C) 《巴黎公约》 D) 《泛美航空公约》 3[P085]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于 A) 1974年 B) 1945年 C) 1946年 *D) 1947年4[P08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中大部分是由( )负责编写*A) 空中航行委员会 B) 航空运输委员会 C) 法律委员会 D) 联合支援委员会

5[P08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A) 大会 B) 理事会 C) 空中航行委员会 D) 秘书处 6[P08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的名称是 A) 空中规则 B) 航空器适航性 *C) 人员执照的颁发 D) 航空器的运行 7[P08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 A)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 B) 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C) 交通部的部署局 *D) 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8[P090]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办公室 A) 32 *B) 33 C) 34 D) 35 9[P090] 制度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D) 国务院法制部门 10[P091] 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D) 空中交通管理局 11[P09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下列哪部规章 A) CCAR-145 *B) CCAR-147 C) CCAR-66 D) CCAR-121 12[P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13[P092]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的关于民用航空行政法规为中国民航法律

民航法期末考试试题答案

《民用航空法》期末考试题(闭卷)(总分100) 班级学号姓名成绩________ (注意事项:时间90分钟,请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卷中。) 一、名词解释(每道5分,共25分) 1、民用航空法: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航空器:是指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但不是从空气对地球表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取得支撑力任何机器。 3、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4、领空: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 5、空中交通规则,又称空中规则、飞行规则,是维持空中交通秩序,保护飞行安全的重要机制。一般包括飞行规则、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 二、单项选择题(每道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 B)起施行 A 、1996 年1 月1 日 B 、 1996 年3 月1 日 C、1997 年1 月1 日 D、 1997年3 月1 日 2、民用航空器必须具有民航总局颁发的(A )方可飞行 A 、适航证 B 、经营许可证 C、机场使用许可证 D、型号合格证 3、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是对哪几个方面进行管理:(A) A、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和航空器上的设备 B、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 C、航空器、发动机 D、发动机、螺旋桨和航空器上的设备 4、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C)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 4、空中交通管理

民航法规复习题答案

民航法规复习题答案 一、术语解释 1. 适航管理:即对适航性进行的控制。 2.人为差错:人的行为结果超出了可接受的界限(或:生产操作过程中,实际实 现的功能与被要求功能之间的偏差) 3.修理:对航空器及其部件的任何损伤或缺陷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在规定的限制 范围内继续使用的工作。 4.违规:故意偏离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或规范。 5.沟通:信息从一处传送到另一处的过程 6.维修: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等工作。 7.人为因素:有关人的科学(或以操作设备的人为研究中心的一门应用科学) 8.遗忘:工作中因信息追溯或回忆而产生的差错。 9.时寿件:航空产品持续适航性文件中有强制更换要求的部件。 10.适航性: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在预期运行环境或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11.改装:在航空器及其部件交付后进行的超出其原设计状态的任何改变,包括任何材料和零部件的替代,包括改装的方案及其实施。 12.决策:根据可用信息来制定各种可行性方案并选择一个优选方案的过程。 13.紧张压力:人体自身适应外界环境而产生的一种应变能力。 14.航空器部件:指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机载设备和零部件。 15.检测:不分解航空器部件,而根据适航性资料,通过离位的试验和功能测试来确定航空器部件可用性的工作。 16.适航指令: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涉及飞行安全的强制性措施。 17.亚健康:多指无临床症状和体征,或者有病症感觉而无临床检查证据,但已有潜在发病倾向的信息,处于一种机体结构退化或生理功能减退的低质与心理失衡状态。 18.沟通:信息从一处传递到另一处的过程。 19.民用航空器: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之外的航空器。 20.独立维修单位:独立于航空营运人和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并提供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维修服务的维修单位。 21.试飞:是指必须通过空中飞行来验证航空器及其部件工作性能的飞行 22.维修方案:是指民用航空器运营人或飞机用户根据飞机构型、运行环境和维 修经验,执行航空器维修大纲、适航和运行规章要求及制造厂建议而制定的计划维修检查要求。 23.适航指令:是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的规定》即 CCAR-39颁发的涉及飞行安全的强制性措施。 24.情境意识:是指一个人在信息处理过程中,通过理解和判断,精确的感知环 境变化和对未来发展的预知能力。 25.紧张压力:是人体自身适应外界环境而产生的一种应变能力。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民航法期末测试题

2015年秋季学期《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期末试卷 班级 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得分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正确答案只有一项,每题 1 分,共35 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 A. 公司标志 B.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适航标 志 2. 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_____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 用航空器的权利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 A. 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3.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按照 ______ 对_______ 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 A. 承租人、出租人、供货方 B.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

C.承租人、供货方、出租人 D.出租人、供货方、承租人 4. 以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中属于出租人义务的 是:( ) A. 维修航空器 B.支付租金 C.通知有关事项 D.返还航空 器 5. 以下各组中只有两个不属于航空器的有:( ) A. 气球、气垫船、滑翔机、直升机、飞机 B. 飞艇、气垫车、直升机、飞机、人造卫星 C. 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空间站、航天飞机 D .滑翔机、直升机、飞机、火箭、导弹 6. 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管 理要求,取得________ 并投入营运后,为保持基本安全标准 所进行的管理:( ) A.生产许可证 B.适航证 C.型号合格证 D.经营许可 证 7. 我国民法通则第123 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 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是:( ) A.公平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过错责任

民航法律法规教案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教案 2015 ——2016 学年第一学期 系部名称航空系 课程名称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教材名称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授课班级 14航空1 授课教师黄文静 职称助教 2015年 11月 15日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教案(首页)

第一章导论教案(章节)

民航法的定义 1. 民航法的产生 航空法是20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民用航空,就其本质和内容而言,是一种经济活动,相关科学技术以及与之配套的各企业和服务业构成了一国经济中的重要门类。经济活动需要法律规范,由此《民航法学》也应运而生,并随着各国《民航法学》需要发展出一些共同的规则和标准。于是,第一次世界大仗结束以来,诞生了一系列有关民用航空的国际公约、国际组织和规章制度,形成了国际航空法。 2、航空法的定义 法国学者:航空法是一套关于飞机、空中航行、航空商业运输,以及由国内国际空中航行引起的,公法或私法的全部法律关系的国内国际规则。 阿根廷学者文斯卡拉达:航空法是一套支配由航空活动引起的或经其修改的制度与法律关系,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原则与规范。 荷兰法学家迪得里克斯﹒弗斯霍尔:航空法是调整空气空间的利用并使航空活动、公众和世界各国从中受益的一整套规则。 我国学者吴建端认为:航空法是关于航空器、商业空运以及国内和国际空中航行所产生的一切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一组国内和国际规则。 我国学者黄涧秋定义为:调整人们在空气空间中从事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材定义为:航空法是调整和规范人类空中航行活动及其相关制度与法律关系的,涵盖了公法与私法范畴的,国际与国内各种原则、规范与规则的总称。 3、《民航法学》的定义 《民航法学》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材)。 4、注意: 在我国国际法教材中,“空气空间法”与“国际航空法”两个名称是相互通用的。但是,学术界通用的名称是“航空法”AIR LAW。《布来克法律词典》将AIR LAW 定义为“法律尤其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与《民航法学》(AVIATION)相

民航法规 考试试卷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A】卷(闭卷) 《民航法规》试卷适用专业:航空服务专业 (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班级:姓名: 一、单项选择(2分×10个=20分) 1、我国航空法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是指()。 A、执行军事飞行的航空器 B、执行警察飞行的航空器 C、担任航空运输任务的航空器 D、导弹、气垫船等 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适用于()。 A、民用航空器 B、国家航空器 C、军用航空器 D、警用航空器 3、关于“民用航空器国籍”正确的是()。 A、民用航空器可以不进行国籍登记而投入运行B、民用航空器只能具有一国国籍 C、民用航空器国籍不能超过两个D、外国租赁的民用航空器不能申请我国国籍 4、1919年《巴黎公约》第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 A .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B.完全的和排他的管理权 C.完全的和排他的所有权 D.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5、民航法的调整对象()。 A、公务航空活动 B、追捕逃犯的航空活动 C、军用航空运输 D、民用航空活动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由( )发布。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民航总局 C 、国务院D、民航主管部门 7、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的是()。 A、1929年《华沙公约》 B、1784年巴黎发布的治安法令 C、1919年巴黎《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D、1902年《浮空器的法律制度》 8、旅客运输责任期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哪个时间不属于航空旅 客运输责任期间:( ) A、去机场途中 B、上航空器过程中 C、下航空器过程中 D、在航空器上 9、依《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10、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一般会经历成立、生效和完成这三个阶段。传统上认为 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A、旅客和航空承运人意思达成一致 B、取票 C、将旅客运送到目的地 D、检票 二、多项选择(3分×8个=24分) 1、民航法的特征有()。 A、国际性 B、独立性 C、综合性 D、平时性 2、从适航管理的特征看,适航管理具有()。 A、权威性 B、国际性 C、完整性 D、独立性 E、静态性 3、机场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下列属于按照其使用性质划分的是:() A、军用机场 B、民用机场 C、军民合用机场 D、国际机场 4、合同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 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属于:()

最新国际法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 B.国际道义 C.条约必须遵守 D.主权平等[C]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A]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 A.有效统治原则 B.托巴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 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 A.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 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 B.1968年的《营救协定》 C.1972年的《责任公约》 D.1979年的《月球协定》 11.下列选项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的情况是B

航空法律法规教学大纲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执笔人:吴开龙 审核人:林彦 编撰日期:2009年6月 第一部分概述 一、课程地位、性质和作用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是高职航空服务专业的A类必修课。是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高等职业航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民航法律法规理论及实际应用的系统教授和实训,使学生系统掌握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知识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航空服务岗位从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理论并根据民航法律法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媒体的运用 1、本课程文字教材有主教材《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主编崔祥建吴青成宏峰)全国空中乘务专业的规划教材。它全面、系统阐述国内、国际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它是本课程的基本教学依据,也是学生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2、采用授课教师制作的PPT课件进行辅助课堂教学。 四、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40学时;学分: 2学分; 教学内容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五、教学方式 以课堂讲授、案例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 六、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表现、作业等。 七、推荐参考教材、参考书目和收看节目: 1、《航空法学》贺富永著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 2、《民用航空法教程》邢爱芬主编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 3、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节目; 4、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节目;

民航法规试题

M10 航空法规144+162 1[P085] ICAO 的中文名称是 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D) 美国联邦航空局 2[P085] 第一部最完整、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法典是 A) 《芝加哥公约》B) 《哈瓦那公约》 *C) 《巴黎公约》D) 《泛美航空公约》 3[P085]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于 A) 1974 年B) 1945 年C) 1946 年*D) 1947 年 4[P08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中大部分是由( )负责编写*A) 空中航行委员会B) 航空运输委员会 C) 法律委员会D) 联合支援委员会 5[P08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A) 大会B) 理事会C) 空中航行委员会D) 秘书处 6[P08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的名称是 A) 空中规则B) 航空器适航性 *C) 人员执照的颁发D) 航空器的运行 7[P08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 A)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B) 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C) 交通部的部署局*D) 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8[P090]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办公室? A) 32 *B) 33 C) 34 D) 35 9[P090] 制度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D) 国务院法制部门 10[P091] 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D) 空中交通管理局 11[P09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下列哪部规章 A) CCAR-145 *B) CCAR-147 C) CCAR-66 D) CCAR-121 12[P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

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13 级空中乘务专业课程所属系部: 旅游艺术系学时(学分):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2015 年3月6日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 这是一门专业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课程目标 1、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2、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掌握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掌握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海道通行权、公海等区域的航行规则。了解如何对外国航空器入侵进行拦截和处理。 3、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理解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明确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掌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4、明确航空人员的概念、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航空器机长的法律

地位。 5、明确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6、明确航空运输合同概念、特征及分类、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7、了解民航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等。 8、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了解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产生的问题。9、掌握民航对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航空器罪、破坏航空设施罪等的处理规定;掌握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罪、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的处理规定。 10、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 个关键法规。 三、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思路为先总体介绍学习内容,让学生对于要学习什么心知肚明。然后逐章进行学习,进入每章学习前,都先给学生一个案例,让学生分析这个情况应该涉及什么法律、应该怎么处理。然后带着学生们的争论和疑问进入章节学习。每章节学习完后再给案例进行处理,并对照开始的想法进行修正。让学生自己利用学到的知识修正自己的想法并解释为什么要修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闭卷) 适用年级、专业:2016级空中乘务订单班 低难度 一、单项选项题(每题1分,共10分) 1、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 )。 A、公司标志 B、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适航标志 2、民用航空器标志一般分为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标志是:( )。 A、D B、E C、A D、B 3、飞行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下列属于重大飞行事故的是:()。 A、死亡人数45人 B、重伤5人 C、死亡人数7人 D、重伤15人 4、我国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损害的归责原则实行的是:()。 A、严格责任 B、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公平责任 5、民用航空保险以强制保险为主,辅以自愿险。下列属于自愿险的是:()。 A、航空机身险 B、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 C、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D、机场责任险 6、我国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地面第三人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为()年。 A、1 B、2 C、3 D、4 7、通用航空是指除了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空运输以外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下列不属于通用航空的是:()。 A、海洋监测飞行活动 B、抢险救灾飞行活动 B、预警侦察飞行活动 D、旅游观光飞行活动 8、旅客运输责任期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哪个时间不属于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期间:()。 A、去机场途中 B、上航空器过程中 C、下航空器过程中 D、在航空器上 9、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10、()是指一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 A、领陆 B、领水 C、领空 D、领海 二、多项选项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2个选项,多选不得分,少选得1分) 1、民用航空人员即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其中,空勤人员包括()。 A、驾驶员 B、领航员 C、飞行机械人员 D、乘务员 2、机场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下列属于按照其使用性质划分的是:()。 A、军用机场 B、民用机场 C、军民合用机场 D、国际机场 3、合同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属于: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标准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项目一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它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用来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答:民航法分为国内民航法和国际民航法两大部分,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其中,国内民航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它涉及领空主权的宣告及其空域管理制度,用来规范民用航空行为,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产生的民商法律关系,还涉及采用刑法手段保护民用航空的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在一国之内进行航空活动时,受该国的国内法约束。 3.答:民航法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民航法的国际性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和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②各国国内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与国际航空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4.答:按照古罗马以来的法律传统,法律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公法是指规范国家和人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换句话讲,只要适用法律一方的主体是公权力,那么这个法律就是公法,包括飞行管理、空域管理、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私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涉及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中的运输凭证、承运人责任以及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等法律问题。 5.答:民航法是平时法,就是说民航法仅调整和平时期民用航空活动及其相关领域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如遇战争或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民用航空要受战时法令或紧急状态下非常法的约束。它要求在和平时期,所有航空活动都必须遵守统一的空中规则,以维持空中交通的正常秩序,保障飞行安全。但在国防需要的紧急情况下,军用航空器有优先通过权,以保障军用航空保卫国家领空不受侵犯的需要。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在我国,民航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共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民航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在航空活动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这为全面实行依法治航,保

民航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民用航空法》期末考试题(闭卷)(总分100)班级姓名成绩________ (注意事项:时间90分钟,请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卷中。) 一、名词解释(每道5分,共25分) 1、民用航空法 2、航空器 3、通用航空 4、领空 5、空中交通规则 二、单项选择题(每道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 B )起施行 A 、1996 年1 月1 日 B 、 1996 年3 月1 日 C、1997 年1 月1 日 D、 1997年3 月1 日 2、民用航空器必须具有民航总局颁发的( )方可飞行 A 、适航证 B 、经营许可证 C、机场使用许可证 D、型号合格证 3、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是对哪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A、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和航空器上的设备 B、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

C、航空器、发动机 D、发动机、螺旋桨和航空器上的设备 4、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5、民用航空器标志一般分为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标志是:( ) D B、 E C、A D、B 6、旅客运输责任期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哪个时间不属于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期间:( ) A、去机场途中 B、上航空器过程中 C、下航空器过程中 D、在航空器上 7、飞行中的航空器能否投掷物品() A 、不行 B 、可以,在飞行安全所必需时 C、可以,在山区上空时 D、随时可以 8、转场航空器超过预定起飞时间()仍未起飞,又未申请延期的,其原飞行申请 失效 A 、半小时 B 、一小时 C 、两小时 D、一个半小时 9、时间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常见的有诉讼时效、取得时效、消灭时效及除斥期间等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赔偿经过( )年此项求偿权就消灭。 A、1 B、2 C、3 D、4 10、颁发国内三个层次航空法规的部门分别是:() ①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②国务院、中央军委 ③民航总局④民航地区管理局 A、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③④ D、①② 11、飞行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下列属于重大飞行事故的是:( ) A、死亡人数45人 B、重伤5人 C、死亡人数7人 D、重伤15人 1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负有通知义务。发生重大事故后( )小时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的重要情况告知保险人。 A、24小时 B、48小时 C、12小时 D、36小时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2.0版 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 1、适航管理:即对适航性进行的控制。 2、适航性: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在预期运行环境或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 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3、航空器适航管 是指航空器适航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航空器从设计、定型开始、到生产、使用直至停止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以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的科学管理。 4、通用航空 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二、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B A B A D B B B A C 三、判断正误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 四、简答题 1.答:⑴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⑵至少具备下列任一经历: ——具备中专(含)以上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学历,并且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累计2(含)年以上,其中在申请之日前1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 ——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累计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请之日前1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 ——经过民航总局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其颁发的所申请专业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⑶能正确读、写申请专业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2.答:采取的措施包括: ⑴进餐时间有规律,饮食结构注意平衡; ⑵进行有规律的锻炼; ⑶戒烟; ⑷饮酒要有节制、 3.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有承租人定期缴纳租金。 法律特征:①融资租赁交易的构成,包括很多法律文件,如租赁合同,购机合同,贷款协议,抵押转让书,租赁保函,保险单等。

航空法律法规教学大纲.

《人为因素与航空法规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概述 一、课程地位、性质和作用 《人为因素与航空法规教学大纲》是高职航空服务专业的A类必修课。是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高等职业航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民航法律法规理论及实际应用的系统教授和实训,使学生系统掌握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知识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航空服务岗位从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

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理论并根据民航法律法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媒体的运用 1、本课程文字教材有主教材《人为因素与航空法规教学大纲》(主编崔祥建吴青成宏峰)全国空中乘务专业的规划教材。它全面、系统阐述国内、国际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它是本课程的基本教学依据,也是学生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2、采用授课教师制作的PPT课件进行辅助课堂教学。 应用:人为因素在航空领域的应用 (一)航空安全 理解:安全的基本概念

应用:航空安全 (二)人为因素 理解:人为因素及其应用 应用:航空中的人为因素 (三)人为差错 理解:人为差错的原因及分析 应用:民用航空人为差错分析(四)航空人为差错模式 理解:人为差错基本模式 应用:航空人为差错基本类型 (五)人为因素研究动态 理解:国外人为因素研究 应用:民用航空人为因素研究 第二章人的机能特征 一、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正确掌握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了解人机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人的局限性,从而为避免航空人为差错提供理论依据。

民航法试题及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期末测试题 (本卷三大题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请把答案写到答题卡上) 班级:姓名: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正确答案只有一项,每题1分,共35分) 1. ____________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 A.公司标志 B.登记标志C机型标志 D.适航标志 2. 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 ______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 空器的权利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3.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 ______ 按照_______ 对_______ 和民 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 A.承租人、出租人、供货方 B.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 C承租人、供货方、出租人 D.出租人、供货方、承租人 4. 以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中属于出租人义务的是:( ) A.维修航空器 B.支付租金C通知有关事项 D.返还航 空器 5. 以下各组中只有两个不属于航空器的有:( ) A.气球、气垫船、滑翔机、直升机、飞机

B.飞艇、气垫车、直升机、飞机、人造卫星 C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空间站、航天飞机 i / io D.滑翔机、直升机、飞机、火箭、导弹 6. 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管理要求,取 得______ 并投入营运后,为保持基本安全标准所进行的管理:( ) A.生产许可证 B.适航证 C.型号合格证D经营许 可证 7. 我国民法通则第123 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是:( ) A.公平责任 B.无过错责任C过错推定责任D过错责 任 8. 根据民航法规定,如果航空器对地面或水面第三人造成了损害,受 害人应该在自造成损害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 内,向航空器经营人 提出索赔要求:(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9. 民用航空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降落并且没有其他信息,这种紧急 情况属于( )阶段 A.情况不明 B.告警C遇险D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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