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谈心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主题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主题一、总则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学习、交流、活动的场所,是加强党员联系、促进党员交流、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平台。
为了更好地管理党员活动室,提升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机构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机构为所属党组织,具体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或委员会协助管理。
三、党员活动室的使用对象1. 党员活动室主要面向所属党员开放,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
2. 非党员人员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可以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党员活动室,但必须有党员陪同。
四、党员活动室的使用管理1. 所有党员在使用党员活动室前,需提前预约,并填写使用登记表。
2. 使用党员活动室的党员,应当按时如期使用,不得私自改变使用时间和内容。
3. 使用党员活动室时,保持环境卫生,离开时将活动室整理干净,遵守活动室使用规定。
禁止在党员活动室内吸烟、饮酒、擅自移动或毁坏设施。
4. 使用党员活动室时,应当注意保护室内的设施和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并赔偿。
五、党员活动室内活动的管理1. 党员活动室内活动的内容应当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员学习交流的需要,不得从事一切与党员活动室宗旨不符的活动。
2. 党员活动室内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尊重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制度,保持活动室的秩序和团结,积极配合管理机构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党员活动室的安全管理1. 党员活动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维护党员活动室的安全和卫生。
2.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如火灾、地震等,在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尽量保护党员活动室的设施和财物,将险情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
七、党员活动室的费用管理1. 党员活动室的维护费用由所属党组织负责,所属党组织可以根据情况向党员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用以维护党员活动室的正常运转。
2. 党员活动室的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党员监督。
八、党员活动室的评价和考核1. 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和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党建检查 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

党建检查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为进一步关心爱护干部,了解干部的思想情绪,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制定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如下:一、谈心的范围1、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2、班子成员之间;3、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4、班子成员与不少于10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之间;5、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
二、谈心的原则和基本内容1、开展谈心活动要突出“讲政治”这个核心。
通过相互交心,进一步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谈心活动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党的建设、发展改革工作等多方面的主题。
通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明确任务,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
襟怀坦白,坦诚相待,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矛盾,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4、开展谈心活动要注意把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通过谈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地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谈心的具体分工1、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全年与学校其他领导干部个别谈心至少1次;2、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每年不少于2次,结合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进行。
3、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谈心不少于2次;4、班子成员与不少于10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每年谈心至少1次;5、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至少1次。
四、谈心的要求和基本方式1、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谈心和谈话:干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干部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时;干部主动要求谈心时。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一)工作变动。
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二)履责不力。
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三)不良反映。
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四)违规违纪。
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五)遇挫遇难。
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六)生活困难。
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七)精神不振。
谈话室使用规章制度

谈话室使用规章制度一、宗旨和守则1.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氛围,促进交流和沟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谈话室的主要宗旨是提供一个可以自由交流、互相倾诉的平台,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
3. 在谈话室中,应该尊重他人,不得做出任何侵犯他人权益或损害他人尊严的言行举止。
4. 谈话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则和守则,否则将被取消进入谈话室的资格。
二、使用者行为规范1. 使用者应当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恶意攻击他人,不得发布涉及政治、宗教、种族等敏感话题。
2. 使用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谈话室中传播违法信息,不得进行赌博、色情等违法违规行为。
3. 使用者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散布谣言,不得捏造事实、诋毁他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4. 使用者不得故意干扰他人正常交流,不得发布广告、商业推销等信息。
5. 使用者在与他人互动时,应当尊重他人的意见和选择,不得强加自己的观点,不得批评、挑衅或辱骂他人。
6. 使用者在谈话室中应当保护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安全,不得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7. 使用者不能滥用聊天功能,不得发送大量无意义的信息或短信轰炸他人。
8. 使用者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恶意抹黑他人,不得利用聊天室传播仇恨、暴力等消极情绪。
三、违规处理措施1. 在违背规则的情况下,管理员有权对不当行为者进行警告,若情节严重,将对其进行封禁处理。
2. 对于恶意破坏谈话室秩序,故意制造混乱的行为者,管理员将永久封禁其账号,严重情节者将被投诉至相关管理机构。
3. 如果有使用者在谈话室中遭遇骚扰、侵权、恐吓等行为,应立即向管理员举报,管理员将会尽快处理,并对相关行为者进行处罚。
四、结语以上所规定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谈话室的良好秩序,保护每个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每位使用者能够共同遵守规则,一起打造一个和谐、友好的交流环境。
管理员将致力于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促进互联网交流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祝大家在谈话室中度过愉快的时光!。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9条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9条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提高党员活动室的使用效率,保障党员活动室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党员活动室的使用范围为党员活动、学习、交流、组织活动等,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第三条党员活动室的使用对象为党员,必须提前预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第四条党员活动室的使用时间为每日8:00-22:00,超出时间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示并得到同意。
第五条党员活动室使用需遵守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安静,不得在活动室内吸烟、喧哗、打牌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六条党员活动室内的设施和设备需妥善使用,发现有损坏者需报告管理人员,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七条党员活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挪用活动室内的物品,禁止随意更改室内装饰和设施。
第八条党员活动室内严禁传播谣言、淫秽色情信息,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九条违反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者,将被取消使用资格,并按照规定受到党纪和法律的处罚。
以上就是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使用党员活动室的党员能够遵守以上
规定,共同维护好党员活动室的良好秩序,确保其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行。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提高党员活动室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党员活动室是党员们进行政治学习、交流、活动的场所,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地。
第三条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确保党员活动室的良好秩序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工作由党员活动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党员活动室管理员具体运营、管理。
第五条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是党员活动室的基本管理规范,全体党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入室与开放第六条党员活动室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0:00,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党员活动室入室须携带党员证,工作证,刷卡进入,未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员需提前预约。
第八条党员活动室不对外开放,非党员不得进入,党员外的人员需提前申请,经党员活动室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室。
第九条入室时需注意保持良好的秩序,禁止大声喧哗、酗酒闹事等行为。
第十条开放时间截止后需及时离室,不得逗留。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党员活动室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政治学习、组织活动、交流座谈等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党员活动室可用于组织党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达党的政策等工作。
第十三条党员活动室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商业活动、广告宣传等行为。
第十四条党员活动室的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使用,使用后需及时清理整理,保持整洁。
第十五条党员活动室内的资料、文件等资产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四章管理维护第十六条党员活动室应当定期进行巡查,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党员活动室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做好党员的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党员活动室应当建立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党员活动室如有设备设施损坏情况,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复,维护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二十条党员活动室管理员应当根据需要配备清洁人员,保证环境的整洁干净。
谈话室日常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谈话室的使用,确保谈话室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谈话效率,保障谈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谈话室,包括但不限于谈话室的预约、使用、维护、保密等方面。
第三条谈话室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谈话内容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谈话室预约第四条谈话室预约采取提前预约、现场预约和紧急预约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预约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预约原因,预约时需填写《谈话室预约申请表》。
第六条预约人需在预约时间内到达谈话室,如因故未能按时到达,需提前通知管理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预约。
第七条谈话室预约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预约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第三章谈话室使用第八条谈话室仅限本单位的员工使用,未经许可,非本单位人员不得进入谈话室。
第九条使用谈话室时,需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谈话室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谈话室内吸烟、饮酒、饮食等。
(二)谈话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三)谈话室内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如有需要,请调至静音状态。
(四)谈话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五)谈话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谈话,并及时报告管理员。
第十条使用谈话室时,应爱护谈话室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第十一条谈话结束后,使用人应将谈话室恢复原状,关闭门窗,离开谈话室。
第四章谈话室维护第十二条谈话室管理员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谈话室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保持谈话室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三)定期更换谈话室内的办公用品,如纸张、笔等。
(四)发现谈话室内设施设备损坏,及时报修。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十三条谈话室是涉及保密内容的场所,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谈话内容仅限于谈话室内,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五条谈话结束后,使用人应将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对外传播。
第十六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将谈话内容公开,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
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

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丰富党员的业余生活,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活动室是由本支部为党员提供的一个公共休闲、学习、交流的场所,仅供本支部党员自愿参加,并且自觉遵守党员活动室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党员活动室的管理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和运作党员活动室。
第四条党员活动室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党员集会、学习交流、党性教育、志愿活动等。
第五条党员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五天,具体时间由支部委员会确定并告知党员。
第六条党员进出活动室需出示党员证,在活动室内须佩戴党徽。
第七条党员活动室内禁止吸烟、噪音、赌博、斗殴等不良行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室内设施。
第八条党员活动室内设有图书阅览区、电视观看区、小组讨论区等供党员使用,使用期间需保持整洁,离开时务必清理干净。
第九条党员活动室设有专门负责管理的党员活动室管理员,负责协助支部委员会管理和维护党员活动室秩序。
第十条党员活动室定期举办党性教育、主题活动等,党员参加期间应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党员活动室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问题,应当及时向党员活动室管理员反映,由管理员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活动室接受党员监督,党员有权就党员活动室的管理情况进行投诉或建议,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三条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经支部大会通过并报党委备案后生效。
第十四条党员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支部委员会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并通报支部全体党员。
第十五条党员活动室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支部委员会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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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谈心室管理制度
党员谈心室制度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定期或不定期与辖区内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读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上存在的困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生活上遇到的难题进行释疑解惑,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要规范详实。
一、党员谈心室(心理咨询室)
1、服务范围:解疑释惑、心理调适,为党员群众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2、服务项目
(1)普及心理学知识;
(2)进行团体心理辅导;
(3)个案接待。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接待室(党建指导员办公室)
1、服务范围:接待党代表、人大代表,倾听民意、宣传政策、沟通思想、反馈情况。
2、服务项目
(1)定期接待党代表、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2)了解社情民意;
(3)宣传政策,耐心疏导、热心解释。
三、“两新”党建活动室
1、服务范围:为辖区“两新”组织党员提供开展党组织活动的场所。
2、活动项目
(1)组织生活;
(2)信息发布;
(3)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