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优选材料)
《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非临床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附件一: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非临床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一、产品名称产品(通用)名称暂定为:注射用 A B C其中:A:化学改性类型(如:交联);若未进行化学改性可不显示;B:主要化学成分(如透明质酸钠);C:状态(凝胶/溶液)。
示例: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二、注册单元划分(一)下列几种情况建议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1. 不同的材料化学成分、配比(浓度);2. 不同的交联方式、交联程度;3. 不同的凝胶颗粒尺寸分布;4. 不同的设计分子量;5. 其它需要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的情况。
(二)下列几种情况可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1. 装量不同;2. 包装不同:如不同种注射器;3. 相同设计的产品,不同的具体适用部位/适应证;4. 不同的注射针。
三、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预灌封玻璃注射器、注射针和封装在注射器中的凝胶颗粒悬液组成。
凝胶颗粒悬液由经交联的透明质酸钠(交联剂为***)、未经交联的透明质酸钠、氯化钠、磷酸盐缓冲体系以及注射用水组成,其中透明质酸钠由微生物发酵法制备,标示浓度为20mg/mL(包括经交联的透明质酸钠18mg/mL和未经交联的透明质酸钠2mg/mL)。
注射针的材质为***牌号不锈钢、规格为***、形状为直形锐针。
封装了凝胶颗粒悬液的注射器已经高温蒸汽灭菌,注射针已经伽玛射线辐照灭菌。
该产品一次性使用。
(带下划线文字为举例,需根据申报的产品进行调整)四、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重度鼻唇部皱纹。
(带下划线文字为举例,需根据申报的产品进行调整)需根据临床资料对适应证进行申请(如:若临床试验入选标准仅为纠正鼻唇沟,则需按照纠正鼻唇沟申请而不是鼻唇部皱纹)。
填充的解剖部位需与申请的适应证相对应。
五、资料要求注册申报资料按照总局2014年第43号公告《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进行提供,尤其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一)综述资料1. 详述产品作用原理,预期与人体接触部位(解剖部位)、接触方式、作用时间。
水光针-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临床试验技术审评要点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临床试验技术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西格玛医学本要点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开展临床试验,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临床试验资料提供参考。
本要点是对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临床试验的一般要求,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要点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要点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要点的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该类产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通常还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缓冲盐等成分,适用于成人暂时性的改善皮肤干燥、肤色暗沉。
按照III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分类编码为13-09-02。
本审评要点不适用于添加氨甲环酸等其他功能性成分和/或药物成分的产品。
三、临床试验临床评价要求(一)临床试验设计类型建议采取前瞻性、随机、对照、盲法的临床试验设计。
需考虑采用适当的对照方式以保证试验组和对照组基线的一致性,如受试者随机分组等。
需尽可能地采用盲法以避免主观影响因素,如对第三方评价者设盲。
(二)对照组选择由于目前尚无已上市同类产品,建议采取无治疗对照的优效设计,注册申请人需从临床受益的角度说明优效界值的确定依据。
(三)入排标准临床试验方案中需有明确的入选/排除标准。
入选标准需针对产品预期用途制订。
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入选/排除标准需统一。
入选标准一般为成人、皮肤Fitzpatrick分型为II-IV型;暂时性改善面部皮肤干燥、肤色暗沉现状需求、同意研究期间不使用与研究相关的其他美容治疗的受试者。
《整形手术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标准中质量控制方法的研究进展

《整形手术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标准中质量控制方法的研究进展作者:于浩姜爱莉李敏付步芳王召旭来源:《中国美容医学》2020年第12期[摘要]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HA)是人体组织成分之一,广泛存在于人体皮肤、软骨组织、韧带以及眼睛玻璃体中,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亲水性、粘弹性及低免疫原性。
生物工程生产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具有相似的生物学特性,是目前最常用的注射微整手术填充材料之一。
该文首先回顾了注射整形行业的发展历史,同时分析了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在整形行业的应用,包括面部除皱、隆鼻颏、瘢痕修复等部分,重点阐述了整形手术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质量控制的方法,包括交联剂残留量、透明质酸钠含量、溶胀度、蛋白质含量、重金属含量以及分子量等。
结合国内外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的研究动态,提出了今后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透明质酸;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注射整形;质量控制[中图分类号]R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20)12-0185-05Research Progress of Quality Control Methods in the Standard of Cross-linked Sodium Hyaluronate Gel for Plastic SurgeryYU Hao1,2,JIANG Ai-li1,LI Min1,2,FU Bu-fang2,WANG Zhao-xu2(1.Yantai University, Yantai 264000,Shandong,China;2.National Institutes for Food and Drug Control, Beijing 102629,China)Abstract:Hyaluronic acid (HA) is one of the components of human tissues. It is widely present in human skin, cartilage tissues, ligaments, and vitreous eyes.It has good biocompatibility,hydrophilicity, viscoelasticity,and low immunogenicity.The cross-linked sodium hyaluronate gel produced by bioengineering has similar bi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is currently one of the most commonly used filling materials for injection microsurgery.This article first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the injection plastic surgery industry,and analyzes the application of cross-linked sodium hyaluronate gel in the plastic surgery industry, including facial wrinkle removal, rhinoplasty, scar repair and other parts, focusing on the use of plastic surgery The method of quality control of sodium hyaluronate gel includes the residual amount of crosslinking agent, sodium hyaluronate content, swelling degree, protein content, heavy metal content and molecular weight. Combining the research development of cross-linked sodium hyaluronate gel at home and abroa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prospects are proposed.Key words:hyaluronic acid;cross-linked sodium hyaluronate gel; injection shaping; quality control透明質酸(Hyaluronic acid,HA)是由双糖单位重复排列而成的线性高分子直链多糖聚合物,是细胞外基质的重要成分,其分子量可达107Da[1]。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指导原则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指导原则1. 引言1.1 背景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是一种常用的皮肤美容产品,它具有补水保湿、促进胶原蛋白合成、修复皮肤损伤等多种功效。
随着人们对美容的需求不断增加,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在美容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透明质酸钠是一种生物多糖,可以在皮肤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防止水分的流失,使皮肤保持水润和弹性。
透明质酸钠还可以促进肌肤的新陈代谢,加速胶原蛋白的合成,帮助皮肤恢复弹性和光泽,减少皱纹和细纹的产生。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在美容院和医疗美容机构中被广泛使用,常见的应用方式包括注射、喷涂、面膜等,能够针对不同皮肤问题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的应用方法简单方便,效果明显,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
了解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的作用原理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正确的指导下使用,才能发挥其最佳效果,实现皮肤美容和修复的目标。
【内容字数:260】1.2 目的引言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是一种常见的美容注射剂,被广泛应用于面部填充和保湿护理等领域。
本文旨在给读者提供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这一产品,并正确选择和使用。
通过介绍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的作用和不良反应,让读者了解其可能的效果和风险,从而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做到审慎和谨慎。
我们还将探讨剂量调整的相关知识,帮助读者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调整用量,达到最佳效果。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做出明智的抉择,实现美丽与健康的平衡。
2. 正文2.1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的作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是一种常用的皮肤填充剂,主要用于填充面部皮肤组织的缺陷,提升皮肤的紧致度和弹性。
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补充水分:透明质酸是一种天然存在于人体内的重要成分,具有很强的保湿作用。
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可以通过吸水保湿的机制,为皮肤提供充足的水分,改善皮肤干燥、粗糙等问题。
2. 提升皮肤弹性: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可以填充皮肤组织之间的空隙,增加皮肤的紧致度和弹性,有效减轻面部皱纹、皮肤松弛等问题,让肌肤看起来更加年轻紧致。
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22年)

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22年)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
随着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步、临床医学相关诊疗技术的发展、法规和标准的不断更新,本指导原则还会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原材料(通常需要进行化学交联)制成的,最终可被人体完全吸收的面部注射填充材料。
其他成分或具有特殊设计(如添加不可降解成分等)的面部注射填充材料需参考本指导原则适用的部分,并结合产品自身特点另行设计其临床试验。
在本指导原则中,临床试验的设计是以纠正鼻唇沟皱纹为预期用途的产品作为范例进行的。
对于拟用于其他预期用途的产品,临床试验需单独设计,适用的部分需遵循本指导原则。
(二)临床试验总体设计以申请首次注册上市为目的的该类产品临床试验需是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需采用已上市同类产品作为对照医疗器械,优先选择与试验医疗器械成分、性能相似的对照医疗器械。
根据设计预期的临床意义及试验医疗器械的性能选择合适的试验类型(优效/等效/非劣效)。
需考虑采用适当的对照方式以保证试验组和对照组基线的一致性,如受试者随机分组对照等。
(三)产品适用范围本部分仅对于预期用途为纠正鼻唇沟皱纹的产品进行讨论。
在产品的适用范围中还需明确具体的注射层次(如:真皮组织浅层、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真皮组织深层至皮下浅层等)。
表1评价鼻唇沟皱纹严重程度参考量表(示例)分级评价特征描述1无没有可见的折纹;只见连续的皮肤纹线。
2轻度皱褶浅,但可见,呈轻微的凹痕;面部折纹细小。
3中度比较深的皱褶;面部折纹清晰;在一般情况下折纹可见。
但当伸展时折纹消失。
4重度非常长而深的皱褶;面部折纹显著;伸展时有小于2mm的可见折纹。
5极度极其深而长的皱褶,严重损害面容;伸展时有2—4mm的清晰可见的V形折纹。
2.次要有效性评价指标次要有效性评价指标建议包括研究者对全局美容效果的评价、受试者对全局美容效果的评价、除主要有效性评价观察时间点外其他时间点的皱纹严重程度的评价等。
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附件3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旨在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申请人/生产企业进行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的产品注册申报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系对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生产企业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生产企业和审评人员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如果有其他科学合理的替代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是指用于面部组织注射填充以纠正皱纹的产品(具体产品的适用范围根据各自性能特点及临床数据进行确定)。
该类产品的主要组成是经化学交联或未经化学交联的透明质酸钠与水形成的均一相凝胶或凝胶微粒混悬液,可能添加起辅助作用的药物成分,或者由不可吸收材料制成的微粒。
三、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注册申报资料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43号公告《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进行提供,尤其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一)综述资料1.详述产品作用原理,预期与人体接触部位(解剖部位)、接触方式、作用时间。
2.详述产品所用原材料(包括交联剂等任何生产过程中加入的成分及预装器材等)的公认的材料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材料理化特性信息、材料商品名(若有)、材料代号(若有)、质量标准及相关的安全性研究资料等。
透明质酸注射治疗面部的皱纹和凹陷的临床效果探讨

透明质酸注射治疗面部的皱纹和凹陷的临床效果探讨目的:探讨透明质酸注射治疗面部的皱纹和凹陷的临床效果。
方法:选取我院2012年5月到2013年3年收治的面部皱纹和凹陷患者共60例,对所有患者进行透明质酸注射充填治疗,回顾性分析患者在注射后的临床疗效,有效时间以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发放问卷调查患者对于治疗的满意情况。
结果:所有患者注射部位在治疗后都有较好的改善,未发生治疗中的急慢性过敏反应、肉芽肿以及血管栓塞等情况。
在治疗后3、6、12个月的随访结果中,注射部位维持改善效果的人数分别为53(88.3%),49(81.7%),47(78.3%)。
结论:透明质酸注射治疗面部的皱纹和凹陷的临床效果,是一种安全性较高、暂时性的面部填充剂,具有临床推广价值。
标签:面部皱纹和凹陷;透明质酸注射;临床效果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面部外伤的造成原因变得比较复杂,由较多工业性爆炸性损伤转变为以锐器、车祸受伤为主,伤情变得比较简单。
由于面部暴露在外,没有任何保护,受伤的机率较大,并且因为面部的血液运输比较活跃,腔窦众多,有面神经、腮腺等许多重要器官组织分布,所以一旦处理不当,就会留下瘢痕或损害面部功能,严重时会留下后遗症[1]。
面部外伤往往会导致面部皱纹和凹陷,影响到患者的形象和心理。
目前对面部的皱纹和凹陷的治疗较多采用透明质酸注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良好疗效。
我院专门成立研究小组为探讨透明质酸注射治疗面部的皱纹和凹陷的临床效果,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1.1 临床资料选取我院2012年5月到2013年3年收治的面部皱纹和凹陷患者共60例,其中男性患者12例,女性患者48例。
年龄23到54岁,平均年龄31.9岁。
在注射部位上,鼻唇沟纹51处,眉间川字纹46处,抬头纹39处。
伴有面部损伤的患者17例。
所有患者在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药物注射材料选用杭州嘉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制提供的非动物源性透明质酸,细菌发酵法中的原始发酵菌种由英国典型培养物中心,菌种编号为NTCC7024,交联率为1%,HA含量为20mg/ml,pH值为6.8,颗粒直径为150μm左右,每毫升中包含10万个颗粒,通過罐装的方式保存在BD玻璃注射器中,每支含量为1毫升,配30G的枕头,常温进行保存。
法律对透明质酸是如何管理的什么是透明质酸钠

我国法律对透明质酸是如何管理的什么是透明质酸钠近年来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多次发布了注射填充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消费提示,通过多种渠道传播,就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真伪鉴别和商家资质验证等方面做出正确引导;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开展了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的专项行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为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行动,组织专家起草了医疗美容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科普知识手册,以期起到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医疗美容、正确选择医疗美容产品作用;由于时间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谅解;目录1什么是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HA,俗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是一种天然降解具有可吸收性的生物医学材料;它广泛分布在动物和人体组织和细胞外基质中,在眼玻璃体、房水、滑液、皮肤及脐带中含量较高;商品透明质酸一般为其钠盐即透明质酸钠Sodium Hyaluronate,习惯上仍称透明质酸,以下统一称为透明质酸;透明质酸用途广泛,经进一步加工,提高其稳定性,可用于美容护肤和医学领域;医学领域主要用于眼科、骨科和医学整形;用于医学整形的透明质酸属于植入器材,具有较高的风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小贴士:什么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什么是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1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2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3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4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5妊娠控制;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2我国法律对透明质酸是如何管理的我国法律对透明质酸实行产品注册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境内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小贴士:我国透明质酸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是2014年3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目前构成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依次是:国务院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几个层次;各个层次的法规的关系是:下位法规是对上位法规的细化;如: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3公众在哪里可以查询透明质酸的注册信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4我国法律对透明质酸的生产有哪些规定我国对透明质酸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我国法律对透明质酸的经营销售有哪些规定从事透明质酸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透明质酸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从事透明质酸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透明质酸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透明质酸,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备案;6可以在哪里注射透明质酸注射透明质酸是医疗行为,需要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如医疗整形专科医院、门诊部或诊所;当走进一家医疗机构时,务必看清该机构是否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中是否涵盖“美容外科”或和“美容皮肤科”;如该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则该机构不得注射透明质酸;7在非医疗机构注射透明质酸会有哪些风险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医疗机构,开展注射透明质酸行为属于非法行医;因不具备开展注射的基本医疗条件,不是由经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操作,存在较大风险;例如:眼周注射时,将透明质酸注入眼周血管,导致失明;颌面部注射时,伤及神经,导致中风乃至死亡等;8我国法律对透明质酸钠的宣传有哪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正规的透明质酸宣传应当经透明质酸生产企业或者进口透明质酸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未经批准的,不得刊登、播放、散发和张贴;在广告中必须标明批准的透明质酸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广告批准文号、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应当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为准;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小贴士:什么是虚假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医疗器械广告主要是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另一类是非医疗器械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发布的非法广告;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任意扩大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范围;二是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适应所有症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三是会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四是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9面部注射透明质酸有什么作用透明质酸被注入面部组织,可以改善中度或重度鼻唇沟皱纹,暂时性增加面部组织容量,恢复面部流畅的线条,起到填充作用;10透明质酸的原材料来源有哪些根据透明质酸制备工艺动物组织提取法/微生物发酵法的不同,透明质酸产品原材料主要从两种来源中获得:禽类动物鸡冠和细菌链球菌等;11一次注射透明质酸可以维持多长时间不同厂家生产的透明质酸疗效时长不一,建议在接受注射前,参阅产品说明书并咨询治疗医师;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注射效果:一是消费者自身因素,如皱纹与充盈度缺失的程度、个人生活习惯如吸烟等、解剖学部位或面部运动模式唇与颊等;二是医师注射技术如注射方法、角度、深度等;三是产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12透明质酸可以反复注射吗可以,但须有一定时间间隔,详情请咨询治疗医师;13注射透明质酸钠会有不适感吗与其他皮肤注射产品一样,在注射中或注射后可能会有一些不适,多数产品配有细小的针头来预防疼痛;被治疗者如对疼痛十分敏感,注射前可采取局部表面麻醉或者神经阻滞麻醉予以缓解;植入皮下填充物可能会造成局部组织的水肿与疼痛,但多数会在一周内自行消失,无需加以干预;14注射透明质酸可能会出现哪些负反应注射透明质酸后,短期可能会出现与注射治疗相关的反应,主要包括肿胀、发硬、触痛、肿块、发红、淤青和瘙痒等;这些与注射部位相关的反应大多数为轻度或中度,持续时间短;如果持续超过数天的发红和/或肿胀,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15哪些人不适合接受注射透明质酸1绝对禁止的情况:有严重过敏反应、过敏史或多发性过敏史的;有革兰氏阳性细菌蛋白质过敏史的;2使用安全性未得到验证的情况:孕妇、哺乳期妇女和18岁以下的;存在瘢痕疙瘩、增生性疤痕以及色素性疾病的;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正在接受能延长出血时间药物例如,阿司匹林、非甾体类抗炎药和华法林治疗的;16注射透明质酸后应注意些什么在接受注射治疗后24小时内,应避免剧烈运动或与阳光或热源的过度接触,避免接触酒精;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均可能导致注射部位的暂时发红、肿胀和/或瘙痒;如果注射之后立刻出现肿胀,冰敷此部位可缓解;详情请遵医嘱;17哪些人具有注射透明质酸的资质只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才能为消费者注射透明质酸;18生活美容院可以为消费者注射透明质酸钠吗不可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生活美容院不是医疗机构,擅自为消费者注射透明质酸钠属于非法行医;19非法为消费者注射透明质酸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生活美容院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透明质酸吗不可以;未经许可擅自销售透明质酸属于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制售透明质酸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并处罚款;21发现非法向消费者注射或销售透明质酸时该怎么做如发现私自加工生产,或非法为消费者注射,或通过网络等渠道非法销售透明质酸等,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投诉;22非法透明质酸有哪些一为假冒产品,以非透明质酸成分的产品冒充透明质酸如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俗称“奥美定”,这在一些生活美容机构较常见;二为走私产品俗称“水货”,是个别不法机构或个人为谋取暴利,从境外非法途径输入境内的透明质酸;三为无证产品,是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而非法使用的透明质酸;23注射非法透明质酸会对人体造成怎样的伤害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的透明质酸,其产品质量未经审批验证,注射后可能引起过敏、红肿、皮肤变色等病变,甚至会出现超敏反应而引起休克;使用奥美定等假冒产品,可能会出现肉芽肿、恶变等严重不良反应;24生产、经营和使用非法透明质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的透明质酸,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并处罚金;25如何避免注射到非法透明质酸消费者应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注射透明质酸,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26透明质酸和肉毒素是同一类产品吗不是;肉毒素又称肉毒杆菌内毒素,是肉毒杆菌分泌的毒性蛋白质,具有很强的神经毒性;肉毒素能阻断神经和肌肉之间的“信息传导”,使过度收缩的肌肉放松舒展,起到除皱等作用;在我国肉毒素按药品管理,属于生物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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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
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产品日益增多。
为了进一步规范该类产品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并指导该类产品申请者/生产企业在申请产品注册时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特制订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虽然为该类产品的临床试验及申请者/生产企业在申请产品注册时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提供了初步指导和建议,但是不会限制医疗器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类产品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以及申请者/生产企业对该类产品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工作。
本指导原则系对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的一般要求,申请人/生产企业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临床试验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生产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
随着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步、临床医学相关诊疗技术的发展、法规和标准的不断更新,本指导原则还会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原材料(通常需要进行化学交联)制成的,最终可被人体完全吸收的面部注射填充材料。
其他成分或具有特殊设计(如添加不可降解成分等)的面部注射填充材料需参考本指导原则适用的部分,并结合产品自身特点另行设计其临床试验。
在本指导原则中,临床试验的设计是以目标适用范围为纠正鼻唇沟皱纹的产品作为范例进行的。
对于申报其他目标适用范围的产品,临床试验需单独设计,适用的部分需遵循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为产品申报注册而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的完整的上市前临床试验。
若申请人以境外上市时提交给境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临床试验资料申报注册,则相关境外临床试验原则上不应低于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并且需考虑受试人群与境内人群的人种差异对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有效性的影响。
三、临床试验
(一)概述
本部分内容仅提到了临床试验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而非提供一个完整临床试验方案或报告的模板。
在境内进行的临床试验需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具有资质的
临床试验机构内开展,在申报注册时按照相关法规提交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报告等资料。
(二)临床试验总体设计
以申请首次注册上市为目的的该类产品临床试验需是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应当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如按照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在三个以上(含三个)临床试验机构实施的临床试验将视为多中心临床试验。
需采用已上市同类产品作为对照器械,优先选择与试验器械成分、性能相似的对照器械。
根据设计预期的临床意义及试验器械的性能选择合适的试验类型(优效/等效/非劣效)。
需考虑采用适当的对照方式以保证试验组和对照组基线的一致性,如受试者随机分组对照等。
需尽可能地采用盲法以避免主观影响因素,如对受试者设盲及对第三方评价者设盲。
如果可行,还可对注射操作者设盲。
(三)产品目标适用范围
本部分仅对于目标适用范围为纠正鼻唇沟皱纹的产品进行讨
论。
在产品的目标适用范围中还需明确具体的注射层次(如:真皮组织浅层、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真皮组织深层至皮下浅层等)。
(四)临床评价标准
1. 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
建议将所宣称的效果持续时间点上的对皱纹纠正的有效率设为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
上述“有效率”一般定义为由独立于注射操作者的专业人员评价的,皱纹严重程度的5分制分级(如WSRS)较术前至少减轻一个等级的受试者例数百分比。
对于同一受试者的双侧数据,需明确取舍规则(一般取效果较差一侧的数据)。
表1提供了一个评价鼻唇沟皱纹严重程度的量表示例。
采用其他评价皱纹严重程度参考量表的应经过验证并建议向临床机构提供各分级相对应的皱纹图片以方便进行参考判断分级。
表1 评价鼻唇沟皱纹严重程度参考量表(示例)分级评价特征描述
1 无没有可见的折纹;只见连续的皮肤纹线。
2 轻度皱褶浅,但可见,呈轻微的凹痕;面部折纹细小。
3 中度比较深的皱褶;面部折纹清晰;在一般情况下折纹可见。
但当伸展时折纹消失。
4 重度非常长而深的皱褶;面部折纹显著;伸展时有小于2mm的可见折纹。
5 极度极其深而长的皱褶,严重损害面容;伸展时有2-4mm的清晰可见的V 形折纹。
2. 次要有效性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