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地籍图的测绘

2.地籍图内容选取的基本要点
具有宗地划分或划分意义的各类自然或人工地物和地貌
具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划分或划分意义的各类自然或人 工地物和地貌
5
土地上的重要附着物
地面上的管线只表示重要的,地表以下的管线不表示 界址点、控制点等要素必须表示 注记 标识符
6
3.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2.我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
• 城镇地区: 1︰500 1︰1000 1︰2000 • 农村地区:1︰5000 1︰1万 1︰2.5万 1︰5万 • 农村居民地:1︰1000或 1︰2000
2
三、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1.城镇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50cm×50cm, 50cm×40cm
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689-593
测站数据,如测站点号、零方向点号、仪器高、 零方向读数等。
碎部点观测数据,如点号、连接点号、连接线型、 地形要素分类码,坐标和高程(或水平角、距离、 竖直角、仪器高和目标高)等。
控制点数据,如点号、类别、、坐标和高程等。
23
记录格式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1 — 记录类别
经纬仪测图
地面数字测图
摄影测量测制地籍图
编绘法成图
12
2、摄影测量测制地籍图
• 测制多用途地籍图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 • 测制农村地籍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 加密界址点坐标(农村) • 地籍数据库的数据采集 制作城镇地籍图时,通常用全站仪实测界址点坐标 测制地籍图和其他图件的作业流程
第一节 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一、地籍图的概念: 1、概念:
按照一定的数学法则和运用专用符号表示地籍要 素及其有关的地物和地貌要素的图件,是地籍基础 资料之一。
地籍图测绘

第八章——地籍图测绘第一节地籍图一、地籍图概述1、概念1)地籍图:表示地籍要素及与地籍要素相关的地物和地貌,并按地籍要求对相应的内容经过综合取舍,按比例缩小后用规定的符号和一定的表示方法描绘出来的正形投影图。
地籍图的数字化成图是以电子计算机以及与之相联的图形输入、输出设备为基本工具,并以数学逻辑方法为科学语言来完成地籍图编绘的新的技术手段,其研究对象是如何应用现代化的自动控制设备来实现地籍信息的快速采集、识别、存贮、处理、传输和提供等过程。
它为地籍信息的查询、存贮、处理、输出和更新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
利用现有地形(地籍)图编制数字地籍图是建立数字地籍的重要方法和内容之一。
数字地籍测量是利用数字化采集设备采集各种地籍信息数据,传输到计算机中,再利用相应的应用软件对采集的数据加以处理,最后输出并绘制各种所需的地籍图件和表册的一种自动化测绘技术和方法。
2)地形图:凡是在图上表示出地表的高低起伏形态和地表面上一系列固定物体的平面位置,并且经过综合取舍,按比例缩小后用规定的符号和一定的表示方法描绘出的正形投影图。
由地形图与地籍图的概念可得知a.测绘的内容有所差别:地形图反映地物、地貌的平面位置及其相关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和管理。
地籍图主要反映土地及其上附着物(建筑、植被等)的位置,权属,界址,数量,质量等,主要用于土地管理及相关部门的参考图件。
b.测绘的要求不一样地形图的精度、地物、地貌的取舍受其比例尺精度制约,符号和注记较简单。
地籍图测绘时,图面内容的精度除了受比例尺精度制约外,还要考虑界址点的精度,地物的取舍主要考虑地物作为地籍要素的重要程度,而且地籍图上编号注记相应要复杂得多。
2、地籍图集1)分幅地籍图;按统一的规定得分幅编号方法,以一定的比例尺一幅一幅测绘的,是一行政区域地籍资料中的基本图件。
2)细部图:宗地图-房产分丘图,房产分户图;3)各种附图:宗地草图、房屋用地略图、房屋权属界线示意图;4)各类专题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所有权属图,农村居民点地集图3、地籍图分类1)内容上分:分幅地籍图—基本地籍图;专题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农村居民点地集图,土地估价图等。
注册测绘师 综合 第五章 第5节 地籍图与宗地图测绘

第五章第5节地籍图与宗地图测绘大纲要求:地籍图和宗地图的制作知识点一:地籍图的内容地籍图内容主要有: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和地形要素。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籍要素包括: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号、地籍号、坐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
现分述如下:1.各级行政界线要素两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在地籍图上表示高级界线,境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拐角处绘出点或线。
2.界址要素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籍街坊界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
在地籍图上界址点用用直径0.8 mm的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 mm的红线表示;。
3.地籍号地籍号由区(县)编号、街道(乡、镇)号、街坊号及宗地号组成。
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
对于跨越图幅的宗地,宗地在不同幅的各部分都须注记宗地号。
4.地类在地籍图上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别码注记地类。
地籍图上应注记地类的二级分类。
5.坐落宗地的坐落有行政区名、道路名(或地名)及门牌号组成。
6.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7.土地等级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定级估价的城镇,在地籍图上绘出土地分级界线及相应的土地等级注记。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数学要素包括:大地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及图廓整饰等内容。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形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貌、土壤植被、注记等。
知识点二:地籍图的比例尺地籍图比例尺的选择应满足地籍管理的不同需要。
我国城镇地区地籍图比例尺一般可选用1:500~1:1 000;郊区可选用1:2 000;城市繁华区域、复杂地区或特殊需要地区可选用1:500;农村地区可选用1:5 000和1:1万的比例尺。
其中,农村居民点地籍图可选用1:1 000或1:2 000的比例尺。
知识点三:地籍图的种类地籍图按所表示的内容可分为基本地籍图和专题地籍图;按城乡差别可分为城镇地籍图和农村地籍图;按用途可分为税收地籍图、产权地籍图和多用途地籍图。
第二节 地籍图测绘

图上界址点位置应在规定精度内与宗地草图、 实地状况相符。
界址线应严格位于相应界址点位中心连线上; «0.8mm时,不绘界址线;0.3/0.8mm 图上应注岀解析界址点号,连号时可跳注。 (4)地籍号岀其面积,以平方米位单位,注 至0.1m² 2.地物要素 (1)建(构)筑物 永久性房屋应逐幢表示,不住层次和建筑材料 性质,房屋位置以墙基角位准。
宗地内部的花圃、树林、假山、水塘等不表示。
地下铁道、隧道、人防工程出入口应表示。
省、直辖市界;
自治州、地区、盟、地级市界;
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及市区内区界; 乡、镇、国营农林渔场界、城市街道界、特殊 地区界、保护区界。 不同行政界线重合时,表示级高的界线。
(2)地籍平面控制点 测定界址点和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的依据,图上 应表示其位置、名称、等级和埋石状况。 (3)界址点和界址线
有支撑物的阳台、雨棚或台阶应表示。
悬空建筑按实际轮廓的水平投影位置表示。
(2)道路
道路依比例尺双实线表示。应注记路、街、巷的 名称。 (3)水系 海岸、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以岸边线 表示,桥梁、水系流向、水利工程设施应表示, 并注记水系和桥梁的名称。
(4)电力线
电力线不测绘,但有塔位的高压线应表示。 (5)其他
• 4.应用范围 地籍图是专门化的土地管理用图,表现内容是以 地籍要素为主,应用范围也主要是地籍管理和土 地登记。
• 5.地籍图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
(二)地籍图的分类 地籍图分为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俩类。 地籍铅笔图 着墨二底图
(三)地籍铅笔原图的内容及其图面表示 • 1.地籍要素
(1)各行政界线
第二节 地籍图测绘
一、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一)地籍图的特点 地籍图与地形图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差异也 是很显著的。
地籍测量_第六讲+地籍图测绘

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
测
绘
工
程
学
院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
测
绘
工
程
学
院
§6.1
三、地籍图的比例尺
概述
1.比例尺选择的依据
繁华程度和土地价值
建设密度和细部粗度
地籍图的测量方法 2.我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 城镇地区:1:500、1:1000、1:2000 农村地区:1:5000、1:10000、1:25000、1:50000 农村居民地(宅基地):1:1000、1:2000
§6.2
4.数学要素
地籍图的内容
数学要素包括大地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
线和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
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编号、图名及图幅整饰 等内容。
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
测
绘
工
程
学
院
§6.2
地籍图的内容
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
测
绘
工
程
学
院
§6.3
地籍图的测绘方法
◇地籍图的测绘方法综述
④ 水系 河流、湖泊、水塘等水域必须测绘。 ⑤ 地貌 在平坦地区,地籍图上一般不表示地貌。在山区或 者丘陵地区,要表示斜坡、陡坎、路堤、台阶路等。应 注记控制点高程,散点高程可以选择性注记。 ⑥ 管线 电力线、通讯线、架空管线可以不表示。但高压线 塔和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的管线要表示。
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
宗地图的测制
宗地图的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为32 开、16开、8开大小的纸。绘制方法有两种; (1)从基本地籍图上蒙绘,界址点用直径为
1.0mm的圆圈表示,界址线粗0.3mm。
地籍图

地籍图地籍图是专题图,它首先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其次在图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反映其它内容。
地籍要素要反映得充分、明显,其它要素摘要表示,一般可略去细部、次要的部分。
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各地的地形、地物、宗地的大小、界址线与界标物的关系,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差别很大,在统一的规定下,各地应从本地具体条件出发,对地籍图内容作出补充规定。
地籍图内容主要有: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及地物要素。
1.地籍要素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籍要素包括: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号、地籍号、座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
现分述如下:(1)各级行政界线要素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界;自治州、地区、盟、地级市界;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及城市内的区界;乡、镇、国营农、林、牧、渔场界及城市内街道界。
两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在地籍图上表示高级界线,境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拐角处绘出点或线。
(2)界址要素有: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籍街坊界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
在地籍图上界址点用直径0.8mm的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的红线表示;与宗地界址线重合的其它界线,在地籍图上可跳跃注记;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注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内。
(3)地籍号:地籍号由区县编号、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组成。
在地籍图上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
街道号、街坊号注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宗地号注在宗地内。
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
对于跨越图幅的宗地,宗地在不同图幅的各部分都须注记宗地号。
如果某街道或街坊或宗地只有一小区域在本图幅内,相应的编号可以注记在本图幅内图廊线外。
如果宗地面积太小,在地籍图上可以用标识线移在宗地外空白处注记宗地号,也可以不注记宗地号。
(4)地类:在地籍图上按《全国土地分类》体系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别码注记地类,地籍图上应注记地类的三级分类。
一、地籍图的基本知识分解

二、地籍图比例尺
地籍图需准确地表示土地的权属界址及土地上附着
物等的细部位置,应选用大比例尺。
1、 选择地籍图比例尺的依据 (1)繁华程度和土地价值:城镇的商业繁华程度主要 是指商业和金融中心。 (2)建设密度和细部粗度:比例尺越大,房屋的细微 变化可表示得更加清楚。 (3)地籍图的测量方法:数字地籍测量方法,比例尺
(4) 紧靠宗地的地理名称;
(5) 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及宗地外紧 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
(6) 本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线、地形地物的现状、
界址点坐标表、权利人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
测图日期、测点(放桩)日期、制图日期。
(7) 指北方向和比例尺。 (8) 为保证宗地图的正确性,宗地图要检查审核, 宗地图的制图者、审核者均要在图上签名。
②埋石的各级控制点位的展绘及点名或点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记。
③图廓外测图比例尺的注记。
二、宗地图的概念
1、宗地图含义
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 它是在地籍测绘工作的后阶段,当对界址点坐标进
行检核后,确认准确无误,并且在其他的地籍资料也
正确收集完毕的情况下,依照一定的比例尺制作成的
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
地权属界址线与行政界线、地籍区(街道)界或地籍
子区(街坊)界重合时,应结合线状地物符号突出表 示土地权属界址线,行政界线可移位表示。
②地籍要素编号:包括街道(地籍区)号、街坊 (地籍子区)号、宗地号或地块号、房屋栋号、土地 利用分类代码、土地等级等,分别注记在所属范围内
的适中位置,当被图幅分割时应分别进行注记。如宗
1、 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1)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2)有必需的数学要素; (3)必须表示基本的地理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 地物要素应予表示; (4)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并便于 根据多用户需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地籍图测绘基本概念和要求

50cm×50cm
40cm×50cm
1、城镇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若测区已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方 法可沿用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并于编号后加注图幅内较 大单位名称或著名地理名称命名的图名。
2、农村地籍图的分幅和编号
农村居民地地籍图的分幅和编号与城镇地籍图相同。 农村地籍图(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所有权属图)按 国际标准分幅编号。 无论是城镇地籍图,还是农村地籍图,均应取注本幅图内 最著名的地理名称或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名称作为图名,以 前已有的图名一般应沿用。
四、地籍图的内容
1、 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1)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2)有必需的数学要素; (3)必须表示基本的地形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地物要素 应予表示; (4)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并便于根据多用户 需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2、地籍图内容选取的基本要点
二、地籍图比例尺
地籍图需准确地表示土地的权属界址及土地上附着 物等的细部位置,应选用大比例尺。 1、 选择地籍图比例尺的依据
(1)繁华程度和土地价值 (2)建设密度和细部粗度 (3)地籍图的测量方法
2、 我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
世界上各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不一,目前比例尺最大的 为1:250,最小的为1:5万。 根据国情,我国地籍图比例尺系列一般规定为: 城镇地区(指大、中、小城市及建制镇以上地区)地籍图的比 例尺可选用1:500、1:1 000、1:2 000,其基本比例尺为1:1 000; 农村地区(含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所有权属图)地籍图的测 图比例尺可选用1:5 000、1:1万、1:2.5万、1:5万,其基本比例 尺为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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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一、地籍图的分类
地籍图是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的统称。
其中以分幅铅笔原图的内容最为详细:二底图除了不注宗地面积,其图面内容与前者相同;宗地图只表示特定的宗地及其四至的内容。
此外,为了地籍测量的需要,还应绘制地籍测量草图。
二、地籍图的作用
(一)基本地籍图的作用
基本地籍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的状况的基本图。
它是测制宗地图的基础。
(二)宗地图的作用
宗地图只表示特定的宗地及其四至的内容。
(三)地籍测量草图的作用
地籍测量草图是地块和建筑物位置关系的实地记录。
在进行地籍要素测量时,应根据需要绘制测量草图。
(四)宗地草图的作用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宗地档案的重要原始资料,应到现场绘制,必须长期保存。
三、地籍图的测绘范围
(一)基本地籍图的测绘范围
基本地籍图的测绘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地区和独立工矿区。
村镇居民区的地籍测绘亦在包括之列。
(二)宗地图的测绘范围
宗地图的测绘以宗地为单位。
四、地籍图的坐标系统与鸿图比铡尺
地籍图的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采用独它坐标系时应与国家坐标系联测。
地籍图的比例尺直接影响其使用价值,选择地籍图的比例尺应以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为前提,一般来说,成图比例尺愈大,各类要素的表示就愈详细齐全,权属界线及面积的精度就愈高,所需的人、财、物力及成图周期会更多和更长。
因此,《地籍测绘规范》规定,地籍图的比例尺城镇地区城区一般采用1:1000。
郊区一般采用l:2000,复杂地区和特殊需要地区采用1:500。
五、地藉图的分幅与编号
地籍图采用正方形分幅,幅面规格为50cm 50cm.
地籍由的分幅是以地籍图的图廓以高斯——克吕格坐标格网线为界,1:2000图幅以整公里格网线为图廓线,1:11300和1:500地籍图在1:2000田地籍图中划分。
划分方法如下图:(地籍的分幅与代码)。
地籍图的编号以高斯——克吕格坐标的整公里格网为编号区,由编号区代码加地籍图比例尺分幅代码组成,其编号形式如下:
完整编号:编号区代码比例尺幅代码
××××××××× × ×
(9位)(2位)
简略编号:×××× × ×
(4位)(2位)
编号区代码由9位数组成,代码含义是第1、2位数为高斯坐标投影带的带号或代号,第3位数为横坐标的百公里数,第4、5位数为纵坐标的千公里和百公里数,第6、7位和第8、9位置分别为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十公里和整公里数。
(向房产分幅图类别编码)。
在地籍图上标注地籍图编号时可采用简略编号,简略编号略去绵号区代码中的百公里和百公里以前的数值。
另外,地籍图中的界址点编号,是以高斯——克吕格的一个,整公里格网为编号区,每个编号区的代码以该公里格网西南角的横纵坐标公里值表示。
点的编号在一个编号区内从1至朔99连续顺编。
点的完整编号由编号区代码、点的类别代码、点号三部分组成,其编号形式如下:
编号区代码(9位) 类别代码(1位) 点的编号(5位)
编号区代码由9位数组成,其含义同地籍分幅编号代码的说明,另类别代码用I位数表示,其中“3”——表示界址点,“4” 表示建筑物角点。
点的编号用5位数表示,从1至99999连续顺序编列。
六、地籍图的精度要求
基本地籍图的精度要求,包括界址点的精度、面积量算精度、地籍图格网和点位展绘精度以及地物点的测定精度,其中面积量算精度在第六章讨论。
(一)地籍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地籍界址点的精度指标是决定地籍图精度的主要因素。
图解界址点的精度就是其图上位置精度;解析界址点是分别由其数值坐标和图上位置表示的,其点位精度的指标也不同。
解析界址点数值坐标的精度只与测量及计算手段有关。
其图上位置的精度因展绘误差影响而在前者基础上降低,展绘误差的大小有取决于展绘手段,且与测图比例尺分母成正比。
在《地籍测绘规范》中规定:
1.地籍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土地价值、开发利用程度和规划的长远需要而定。
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问的间距误差不超过表5—3的规定;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问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式(5—1)计算结果。
△D=±(mj+0.02mjD) (5-1)
式中:mj一相应等级界址点规定的点位中误差,m;
D一相邻界址点间的距离,m;
△D 一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m。
2.建筑物角点的精度
需要测定建筑物角点的坐标时,建筑物角点坐标的精度等级和限差执行与界址点相同的标准;不要求测定建筑物角点坐标时应将建筑物按地籍图的精度要求表示于地籍图上。
另外“地籍规程”上规定界址点根据实际需要可将界址点分为两类,以街坊外围界址点和街坊内部明显界址点为一类,街坊内隐蔽界址点及村镇内部界址点为二类。
两类界址点的精度要求具体如表5—4:
(二)图面精度要求
地籍原图上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临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的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对于各种测绘方法,宗地内部与界址边,不相邻的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图上±0.5m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大于图上±0.4mm;地籍图上坐标点的最大展点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
七、地籍图的测绘内容与要求
(一)基本地籍图的内容
基本地籍图的图面表示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在清楚反映地籍要素、必要的建筑物及其占地状况、土地分类界线的原则下,适当反映其他地物要素。
具体讲,地籍图的内容分为地籍要素和地物要素。
1.地籍要素
(1)行政界线,其内容与要求与房产图一致。
(2)地籍号、地类号、座落、土地使用单位等应与地籍调查表一致。
面积仅在铅笔原图上注出,以平方米为单位,注至小数点后两位。
每宗地都应注出地籍号和地类号。
宗地跨幅时,相邻图幅均应注出。
路、街、巷应注名称,宗地内注出门牌号,相连门牌号可跳注,字头向西或向北。
宗地内还应注出土地使用单位名称,共用宗地应注出主要使用单位。
(3)宗地界址点与界址线。
宗地界址点应正确反映实地情况,界址点应严格位于界址点中心连线上。
界址边长小于或等于图0.8mm时,不绘界址线,在0.3mm—8mm之间时,界址点圆圈符号重叠部分不绘出。
原图上应注解析界址点,连号可跳注。
街坊外围轮廓与最外层宗地的外侧界址线重合时,巷口用虚线连接,以表示出街坊范围。
各类线状地物与界址线重合时,只绘界址线。
(4)已完成土地分等定级的区域,应表示土地等级界线。
(5)地籍平面控制点是测定界点和变更地籍测量的依据,图上应表示其位置、名称、等级、埋石状况。
2,地物要素
地籍图的地物要素与房产分幅图的地物要素一致。
(二)地籍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
地籍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应根据测绘方法而定;一般应表示下列内容:
1.平面控制点及控制点点号。
2.界址点和建筑物角点。
3.地籍区、子区与地块的编号及名称。
4.土地利用类别。
5.道路及水域。
6.有关地理名称、门牌号。
7.观测手簿中所有未记录的测定参数。
8.为检核而量测的线长和界址点间距。
9.测量草图符号的必要说明。
10.比例尺、精度等级、指北方向线。
11.测量日期、作业员签名。
(三)宗地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
宗地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
1.本宗和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门牌号写在相应的位置上。
2.本宗地和邻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全称。
3.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相邻宗地间的分隔界址线段及主要临近地物。
4.在相应位置注记本宗地的界址边长、界址点与临近固定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和条件距离。
5.标明界址点位于围墙等线状为界址边时的“内、中、外” 位置。
6.共用宗地应注出独自使用和共用地段的周围边长,并在相应位置注记。
7.一宗地内有几种地类的地块,应分别勘丈其周围边长,并在相应位置注记。
8.相应位置上应绘出指北线、比例尺、丈量者签名和标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