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解读《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解读《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解读随着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年金制度逐渐成为国内金融领域的热门话题。
为了规范和管理国有金融企业年金,中国政府颁布了《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对国有金融企业年金制度的影响。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已经面临较大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建立与完善年金制度被广泛认为是保障老年人养老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
国有金融企业作为重要的经济支柱,负有社会责任,参与年金制度建设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金融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力地满足企业员工的养老需求,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与稳定性。
同时,透明、规范的年金管理也有助于投资风险的控制与管理,保障国有金融企业养老资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年金计划的设立与管理《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建立年金计划,包括设立年金委员会、制定投资方案和年金管理机构等。
同时,管理办法还对年金计划的基本原则和运营管理提供了详细规定,如资金来源、投资组合的选择以及绩效评估等。
2. 参与对象与权益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了国有金融企业年金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一般包括企业在职员工、退休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
重要的是,该管理办法着重强调了参与对象的权益保障,明确规定了年金的核算规则和发放机制,确保参与对象能够及时、有序地享受年金待遇。
3. 年金计划的运营和投资管理办法对年金计划的运营和投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国有金融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并依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进行投资。
同时,还规定了投资限制和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年金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监督与管理为保证年金制度的公平、公正运行,管理办法强调了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
国有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年金制度评估机制,对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计划参与者的投诉进行处理。
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文件

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文件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文件: 深度探讨与解读引言:企业年金是一项关乎员工福利与退休保障的重要制度,而计提文件的确定则是其有效运作的基础。
近期,围绕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文件的讨论日益热烈。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这一话题,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且深刻的理解。
一、企业年金计提政策背景1.1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由雇主主导与员工参与的养老保障机制,旨在为退休员工提供额外福利。
企业年金的计提文件则是雇主制定的规则,确保该福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1.2 为什么需要企业年金计提政策?企业年金计提政策的制定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 提供稳定养老金:计提政策可确保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养老保障,从而保证他们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 风险分摊:通过计提政策,雇主和员工共同分担养老金风险,减轻企业的负担。
- 长期稳定投资:计提政策鼓励企业长期稳定投资,提高资金的回报率,从而为员工养老金提供更好的回报。
二、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文件的解读2.1 百分之五的基准按百分之五计提是一种常见的企业年金计提方式,其基准通常为员工的工资总额。
这意味着企业每个月将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缴存至企业年金基金。
2.2 计提文件的灵活性企业年金计提文件在制定时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
是否按百分之五计提以及计提比例的设定通常应具有灵活性。
这样的灵活性可以确保企业年金计提政策与企业的财务状况相适应,避免过度负担。
2.3 实施过程与调整计提文件的实施需要明确的过程和规定。
一般而言,企业需要在工资结算时将应计的企业年金款项从企业经营费用中扣除,并计入企业年金基金。
计提文件的调整应当根据企业运营状况、通货膨胀率以及投资回报水平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与调整。
三、对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文件的个人观点与理解3.1 稳定性和公平性企业年金按百分之五计提的制度可以增强养老金的稳定性。
这一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企业每月按一定比例向基金缴纳,从而保证员工充足的养老金。
企业年金政策解释

企业年金政策解释一、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1.与油田签订无固定期限或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1年,并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三、企业年金资金来源企业年金资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提取,个人暂按2%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缴纳的2%和企业缴纳的4%共计6%划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后的1%作为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资金用于激励性年金和支付过渡性年金。
四、企业年金资金归属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投资运营收益)全部归属职工个人所有。
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包括投资运营收益)和激励性年金(包括投资运营收益)的归属,按以下规定处理:1.依法办理退休、因组织原因调到集团公司系统外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终止劳动合同、退休前死亡的,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部分和激励性年金全部归属职工。
2.出国(境)定居、劳动合同期满个人终止劳动合同等职工在退休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部分中划入时间满5年和激励性年金中划入时间满20年的归属职工本人,其余部分归入企业账户。
3.职工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职工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部分和激励性年金全部归入企业账户。
五、待遇支付企业年金实施后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六、何为“老人”,其退休后待遇如何?“老人”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已退休人员(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下同)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年龄,下同)的已内部退养职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及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办法来源:法规司打印本页浏览次数:2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12月18日企业年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八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三)账户管理;(四)权益归属;(五)基金管理;(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企业年金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备案。
三、企业年金基金1.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包括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等。
2.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与监督1.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3)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
2.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情况。
3. 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经营。
五、企业年金待遇1. 企业年金待遇包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期间的企业年金基金收益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企业年金待遇。
2. 企业年金待遇的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由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规定。
六、企业年金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备案。
2.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终止,应提前三个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职工权益。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旨在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规范运行,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

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作为一种特殊的福利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金补贴,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质量。
中石化作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的领军企业,积极推行企业年金方案,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
本文将对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中石化企业年金的背景和意义中石化作为国有企业,一直秉持着对员工的关怀和责任,致力于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普遍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福利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金问题,减轻员工退休后的经济压力。
中石化推行企业年金方案,不仅提升了员工的福利待遇,更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支持。
二、中石化企业年金的参与和运作方式1. 参与资格: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所有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员工参与计划的条件和权益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以公司规定的参与条件为准。
2. 缴费方式:中石化员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参与企业年金,参与的员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年金,公司也进行相应的缴费。
具体缴费比例和额度根据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的要求而定。
3. 投资运营:中石化按照企业年金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专门的企业年金基金,将员工和公司的缴费资金进行投资运营,实现资产的增值。
中石化会依据基金运作情况,积极管理和调整资金配置,确保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的优势和特点1. 稳健的投资回报:中石化企业年金基金采取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策略,降低投资风险,以稳健的方式获取回报。
在市场投资环境中,积极动态管理资产配置,使资产保值增值。
2. 个性化的福利选择: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允许员工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个性化的福利选择,例如选择提前退休或延缓退休,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制定个别的福利待遇方案。
3. 完备的福利保障: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的最终目标是提供员工全面的福利保障。
在员工退休时,通过企业年金资金的支付,为员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生活保障,保证员工的退休生活质量。
四、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效果中石化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效果得到了广大员工的认可和好评。
企业年金制度解读

企业年金制度解读篇1:企业年金制度解读企业年金制度解释提纲一、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定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经济情形,本身乐意建立的增补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成部分。
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什么紧要意义?一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需要;二是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加强薪酬调配激励和管束作用的需要;三是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的需要;四是吸引人才、稳定骨干,加强企业凝集力和竞争力的需要;五是企业科学规范管理的需要。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有哪些区分?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方式强制实施,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职工自主决议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广阔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企业年金是为了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适当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的不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和缴费水平由国家统一规定,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和缴费水平由企业和职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自行决议;基本养老保险接受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的方式,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方式;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保机构统一管理,企业年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国家财政对基本养老金的最后支出予以担保,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的风险由企业和职工自行承当。
四、企业年金制度与退休人员企业补贴制度之间是什么关系?退休人员企业补贴制度,性质与企业年金制度一样,都是企业增补性养老保险,只是在实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企业补贴是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是缴费确定型。
依据国资委规定,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按规定领取企业年金后就不能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业年金之外再领取其他增补养老性质的补贴项目。
因此,企业年金与企业补贴是替代关系。
五、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有什么好处?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紧要增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退休后在基本养老金之外领取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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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指 受 托 人 委 托 管 理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账 户 的 专 业 机 构
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 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 民币;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 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 户信息管理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 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 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政策取向有三个方面:
二、调整结构。
各国养老保险三个支柱的结构有所不同,大多数认为替代率分别为 40%、30%、10%的构成比较合理。由于我国第一支柱替代率水 平偏高,一般在 85%—90%之间,因此调整三个支柱的结构成为 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目标定位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60%, 企业年金20%,个人储蓄保险依个人选择自主决定。
以上四个角色在企业年金业务的运作过程中,缺一不可,他们必须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建立书面合同关系。书面合同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四个角色的的资格需要分别进行申请, 其之间的工作流程和联系如下:
委托人 (企业、企业职工)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的角色
受托人
选择、监督、更换以下三个角色
话语权最大的角色, 收益相对较大的角色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管理运作
在企业年金运作系统中,四个角色的全称是:
1. 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 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 2.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 3.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 4.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
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国发[2000]42 号),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 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整体框架初步形成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0号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发布《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试行办法》(第23号令)。这两个文件较为详细的规范了企业年金的 筹资、运行、管理、发放等各方面的行为,成为了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规 则。
2004年12月2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 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5年8月,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商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同意, 第一批37家机构获得了经营 企业年金业务的资格。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已经从制度建设走向具 体操作。 2007年12月, 第二批24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正式被宣布。
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财产投资
托管人
保管企业年金财产
账户管理人
建立帐户 数据维护
受益人(企业职工)
收益相对较大的角色
中意人寿只能申请该角色
角色 指受 托管 理企 业年 金基 金的 企业 年金 理事 受 会或 托 符合 人 国家 规定 的养 老金 管理 公司 等法 人受 托机 构
条件 1、企业年金理事会 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后者应不少 于1/3 2、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 中国境内注册;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 民币的净资产;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 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 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 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 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责 (一)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 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 服务机构; (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三)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 务会计报告; (四)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 理进行监督; (五)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 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六)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 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 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 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 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 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 职责。
企业年金既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的一种,而是介于 两者之间。它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但不能替代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自愿建立,但政府必须介入企业年金计划的监管。
政府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政策取向有三个方面:
一、养老保障由政府的单一保障转向多层次保障,改革传统的公共养 老金制度,给市场留下发展空间。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衰退和人口老龄化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陷入越来越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共养 老保险基金所面临的严重的养老金债务和资金“缺口”,引起了 各国政府和专家们对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深刻反思。批评意 见主要可归纳为: 1.政府对养老保险的包揽窒息了个人自我保障的动力、机会和 责任,剥夺了市场生存的空间; 2.企业养老保险费用负担不断加重,劳动力成本提高,引起资 本外流,减少了就业岗位,失业率的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养 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危机; 3.个人过分依赖政府,导致了消费超前、低储蓄率和投资不足, 经济增长乏力。
企业年金政策解读和现状分析2007.12.12什么是企业年金?
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是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下由企业 或行业自主发起的,企业全部或部分缴费的,并实行市场化运 营的养老金计划。
实质:
企业年金首先是企业的事,其次是市场的事,最后才是政府的 事。计划层面完成后进行运营阶段,企业的选择权来自于何种 金融机构能为其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基本情况
从发展规模来看,200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仅191亿元,到2005年底 达到680亿元,增长了256%。2006上半年,全国又新增年金计划260 个,年金积累基金增加110多亿元,显示出企业年金良好的发展势头。 据保监会预测,到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到10000亿元。世界 银行则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约15 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 从覆盖范围来看,2000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1.6万个,参 加职工560万人。到2001年企业数为1.7万个,参加职工655万人。 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924万 人。同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职工人数分别为10448万人、 10802万人和13120万人。企业年金覆盖职工人数分别只占当年基本 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5.36%、6.06%和7.04%。而世界上167个实行养 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 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 美国、加拿大等国在50%左右。
收益
可行机构 1、企业年金理事会 2、法人受托机构包 括: a、信托投资公司 b、专业养老金公司 c、基金公司
受托 人提 取的 管理 费不 高于 受托 管理 企业 年金 基金 财产 净值 的 0.2% 。
注1:从文件字面分析,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成为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的资质, 但已被官方否认。同时,证券公司也被官方确认目前尚不能出任受托人(以后 可能被允许)。
收益 账户管 理人的 管理费 按每户 每月不 超过5 元人民 币的限 额,由 设立企 业年金 计划的 企业另 行缴 纳。
可行机构 1、商业银行 2、保险公司 (或成立专业 养老金公司) 3、独立的账 户管理公司 4、除外: 基金公司不能 做账户管理人
账 户 管 理 人
角色
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 (二)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 币; (三)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 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四)具有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 产的条件; (五)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 割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 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 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应当设有 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职责 (一)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 账户和个人账户; (二)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 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三)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 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 产变化状况; (四)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五)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 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 (六)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 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管理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 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 年;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其他职责。
企业年金的特点
1、非强制建立,由参加了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自主建立; 2、基金一般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或企业全部缴纳; 3、基于企业劳动关系建立,覆盖企业所有职工,但体现差别原则; 4、完全采用积累式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基金实行长期积累以及市场化 运营和管理; 5、政府不直接干预,但政府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实行监管; 6、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但不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
如果从长远发展趋势分析,将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分 离并入第二支柱与企业年金整合,则三个支柱的结构为30%、50 %和 10%。 三、清理统筹外项目,纳入企业年金。 只有将这些项目纳入企业年金并形成制度,才能使企业已经退休或 临近退休的职工,不至于因管理体制和基本制度的变化影响既得 收入。 同时也让企业明确负债,简化资产负债表。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基本情况
从替代率来看,我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为5%,而在OECD国家,企 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达到20%-30%。同时,经验数据显示,一 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三个支柱”的替代率较为合理的比例是4:3: 2。随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将会逐 步提高。 从发展结构来看,企业年金在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尤其是几大垄断行 业发展较快。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超亿元的行业全部集中在 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等行业。企业年金的推广在沿海和发达省 份要快于内陆落后省份。2001年上海社保局掌管的企业年金已经达 到84亿元的规模;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截至2004年4月已建立 企业年金帐户710个,规模为10亿元。相比之下,一些内陆经济欠 发达地区的企业年金甚至还没有启动。此外,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 金的比例明显高于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