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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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ﻫ【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3号发布【发布日期】1992-12-30ﻫ【生效日期】1992—12-30ﻫ【失效日期】——--—-————ﻫ【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第四条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招标投标。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ﻫ(二)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招标投标工作;(三)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提供服务;(四)维护国家利益,监督重大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五)审批跨省的施工招标投标代理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ﻫ(二)监督、检查有关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ﻫ(三)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ﻫ(四)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的设置及其经费来源。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6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票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路、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四)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范文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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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法总则一、采购管理范围本规程是公司购买原材料、物资、零部件、设备、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采购管理原则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管理体制一、采购管理机构负责使用部门及工程方面日常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及招标;负责采购合同的拟订、签订;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使用部门所需各种物资;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制定;负责物资采购员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负责与使用部门、仓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专司采购监督管理职能;配合采购部制定和完善各项采购工作制度、流程;会同采购部定期参与大宗物资、材料的招标、评审以及供应商的甄选;定期收集采购信息需求,严把采购价格关、质量关、实用关,及时向管理层反馈意见;严格执行各项采购工作纪律。

采购监督机构1、工程部2、综合部3、财务部4、经营部事前价格审核;参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监督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采购纪律检查。

验收机构1、库管员2、使用部门3、项目经理各类物资、材料的验收、管理,建立台帐和材料数据库;及时反馈物资使用信息,按月统计物资使用情况。

二、采购管理体制(一)采购决策管理1、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2、除特殊情况外,大宗物资及其它金额较大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由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的形式实行决策。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保证物资采购质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结合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重要设备、常规备品备件、生产资料、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对专项工程使用的主材一次性订货超过30万元的,根据计划、工程内容等具体条件,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材料季度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的采取季度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在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对于五金用品、化学药品等用品采取半年或年度招标(可按单价招标,按实际使用结算)。

5、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条、招标采购原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竞争原则。

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3、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4、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

由生产技术部、发电部、检修部、燃料部、安监部、环保部、信息管理部、后勤部、建材厂、办公室等涉及物资需求部门,提供年度、季度、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并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条、组织实施1、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2、在实施招标前,由采购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草拟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采购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4、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

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5、组建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采购形式1、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工程类采购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类采购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类采购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纪律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组织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合同签订工作进行审核监督。

第四条基建、后勤部门负责对学校工程项目涉及的立项、论证、组织实施以及授权自行采购的招标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内部制度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文件管理、合同履约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第六条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基建、后勤部门的业务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

第七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事项:(一)投标资格审核监督L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监督。

2.对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进行审核监督。

3.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仍在处罚期限内或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信用方面存在劣迹等方面进行审核监督。

(二)开标监督内容.开标程序的审核监督。

1.招标文件公布、标底编制等方面的审核监督。

2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按照要求公开情况的审核监督。

(三)评标监督内容.评标程序的监督。

1.评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履行评标工作原则、主动回避原则和评标纪律等方面的监督。

2.评标报告讨论通过,中标候选人排序情况的监督。

(四)定标监督内容.定标原则的监督。

1.定标结果、定标时间的监督。

(五)合同签订监督.合同签订时间的监督。

1.合同变更(追加或变更内容等),合同续签的审核监督。

第八条基建、后勤主管部门监督事项:(一)工程项目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等工作范畴内业务执行情况的审核监督。

(二)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审核监督。

(三)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授权自行采购的招标采购项目按照第七条进行监督。

第九条审计部门监督事项:(一)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管理制度与流程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05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蜀道司发〔2022〕406 号)练习题

05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蜀道司发〔2022〕406 号)练习题

评标专家在线培训及考试考题/题库/练习题/试题/汇总合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蜀道司发〔2022〕406 号)练习题01 单选题,共17题,每题1分第1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招标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由()负责招标采购的全过程监督。

A、直属企业B、同级监督部门C、同级企业D、同级部门正确答案:B第2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工程类预算价在()元以上的非必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应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实施。

A、100万B、500万C、50万D、200万正确答案:D第3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其他类别企业计划外开展的服务类估算价在()元以上的招标采购项目应由直属企业报集团公司立项审批。

A、5000万B、200万C、1000万D、500万正确答案:D第4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招标采购涉及产业协同的,按照集团公司产业协同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根据制度规定开展()评价。

A、考核B、监管C、考评D、审核正确答案:A第5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级企业年度招标采购计划外的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前应按照()管理权限报送上级单位审批。

A、浸步B、分权C、分级D、分层正确答案:C第6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货物类采购预算价在()元以上的非必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应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实施。

A、500万B、200万C、100万D、50万正确答案:C第7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公路投资建设运营板块需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的招标采购事项,由()归口管理。

A、集团公司公路建设管理部B、集团公司公路建设管理部、交通运维管理部C、集团公司轨道建设管理部D、集团公司交通运维管理部正确答案:B第8题: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其他类别企业计划外开展的货物采购类估算价在()元以上的招标采购项目应由直属企业报集团公司立项审批。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价格合理、质量上乘、服务一流为宗旨。

第三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条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

项目公司的招标活动由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凡符合本办法的招标采购,必须经项目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以及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和施工用周转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总承包方按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标准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工程设备,应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方。

招标采购的范围包括:(一)交通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大桥管理养护站设备;(三)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

(一)采购的机电设备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得的;(二)采购的机电设备需方可自产的;(三)采购的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不适宜招标的;(四)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工程设备,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无价格变化,可不再重新招标,直接签订合同即可;(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可不招标(或不再招标)的项目采购,可采用询价比较或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6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票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路、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四)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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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包括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等业务的招标和材料(设备)的采购。

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和营销策划的招标采购,按照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2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招标:(1)材料(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2)工程施工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3)技术服务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2.3招标采购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时,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2.4对未达到以上招标标准的可不进行公开招标,应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议标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进行招标。

2.5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或材料(设备),可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2.6议标应按以下原则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三家,(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顾问、工程、成本及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报批,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2.7直接委托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顾问、工程、成本、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员填写《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评审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报批。

第3条原则3.1全面、整体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2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审查,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审查重点关注挂靠现象,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

3.3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展开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

3.4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采购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5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评标委员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6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7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标底、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3.8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承包商(供应商)资质审查表、招标采购需求计划/实施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供应商)考察意见表、招标答疑、开标记录、约谈记录、评标定标评审表、中标通知书、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4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4.1公司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1~3家中标候选人,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报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成本部根据招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在开标前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确定。

4.2工程类招标采购各项具体工作由成本部、工程部、开发部等部门实施,具体职能划分如下:4.4工程施工、监理、检测试验招标,材料(设备)采购中各部门主要职责:◆顾问:(1)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的考察、投标单位的选择、现场踏勘、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工作;(2)参与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等条款的编写或回复;(3)参与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的讨论;(4)负责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

◆财务部:(1)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投标单位的选择;参与现场踏勘、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工作;(2)参与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等条款的审核或回复;(3)参与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的讨论;(4)负责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

◆工程部:(1)负责提出详细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2)参与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和方案的制定、投标单位考察、投标单位的选择、现场踏勘、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工作;(3)负责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等条款的编写或回复;(4)负责提出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建议、技术标评审、材料(设备)的验收;(5)负责技术部分的答疑和技术标的评审。

(6)检查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成本部:(1)负责收集承包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根据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组织制定招标采购实施计划;(2)组织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的选择、发标、现场踏勘、答疑、开标、评标;(3)负责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招标文件计价和结算等商务条款的编写、标底预算的编制、工程量的计算、商务部分的答疑、商务标评审;(4)负责招标采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5)组织合同的谈判及签订等。

◆开发部:自来水、电力、天然气、热力、电视电话网络等政府或行业垄断工程,视项目所在地情况如不具备市场竞争条件,可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由公司开发部负责和上述垄断部门进行对接,牵头开展手续办理、设计、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顾问、财务部、工程部、成本部予以配合。

工程施工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中各部门主要职责详见下表:注: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热力、电视电话网络工程施工招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5条招标采购工作程序5.1合格承包商(供应商)5.1.1成本部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进行资质审查,逐步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都应从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如无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候选投标单位不足,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新入选的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列入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并作为投标单位。

5.1.2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1.3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实际情况填写《考察意见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

5.1.4合作承包商(供应商)评审对于签署合同的承包商(供应商),由成本部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供应商)工作质量、工程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作为该承包商(供应商)的综合记录。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决定该承包商(供应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中继续保留。

5.2招标采购需求计划5.2.1工程部负责提出详细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成本部。

5.2.2招标采购需求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标段划分建议、进场时间、工期、质量要求以及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工程量等。

5.2.3工程施工招标和大型设备的采购(如电梯、中央空调等),原则上需提前60天以上向成本部提交需求计划;普通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需提前45天以上向成本部提交需求计划。

工期和进场时间均应考虑供货或生产加工所用的时间。

5.3招标采购实施计划5.3.1成本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招标采购需求计划,编制招标采购实施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启动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5.3.2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应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范围、施工内容、标段划分方案、入围单位的选择标准、合作单位的选择方式(公开招标、议标、直接委托)、招标方式的选择(固定总价、综合单价、费率)以及出图时间、招标文件发放、开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主要招标采购具体时间节点。

5.3.3由工程部会同顾问、财务部、成本部提出标段划分建议,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包商的实力以及我方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

避免标段过小导致合作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

5.4招标方式工程施工类招标原则上应采用固定总价或综合单价的招标方式。

如确因没有施工图纸、工期紧张而采用费率招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限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工程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价款,并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订补充协议。

5.5招标文件5.5.1招标文件由成本部负责编制,经各部门审批,最后由公司领导审批后发出。

注:招标文件审批由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审批部门或个人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有不同意见或需补充资料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部门反馈(总包工程提供意见、审批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5.5.2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一般应包括:项目简介,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技术标准和要求等;附件一般应包括: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格式等。

5.5.3招标文件应完整、系统、表述准确,对于涉及双方利益的经济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表述清晰,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5.5.4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要求一般应包括:◆定额及计价文件约定;◆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采用;◆措施费、规费、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和管理费等费用的计取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分包工程范围;◆甲方供应、定价、指定品牌材料(设备)范围及其结算办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处理及计价原则;◆人工、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风险范围及调整方法;◆工程竣工结算方法。

5.5.5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及时回标,并将技术标、经济标分开封装,以便于我方进行评标。

5.6标底工程施工类招标,在正常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定额和通行的取费标准、当地市场行情编制标底,力求准确、全面。

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标底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编制。

5.7公开招标对外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选择业绩、资质条件和社会信誉好的单位;由成本部牵头整理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作为备选承包商(供应商),并组织顾问、财务部、工程部对备选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实际情况填写考察意见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出邀请进行公开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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