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检查实施细则(附件)
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二篇)

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1、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的(防爆电工)专业人员具体操作。
2、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发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才准投入运行。
3、维护电工对管辖的防爆电气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工区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失爆运行。
4、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对矿井防爆电气要坚持正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5、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对矿井防爆电气的检查,发现失爆除了有权现场督促整改外,还可按规定对责任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二)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防爆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纷纷推行防爆检查制度,力图在预防和控制防爆安全事故方面做出更为全面和严格的规范。
本文主要介绍了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检查目标、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和处罚措施等方面。
同时,本文还讨论了防爆检查制度对社会的意义和影响,并提出了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检查目标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防爆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防爆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涉及爆炸危险的场所和企业的监管;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爆意识和自觉性;完善防爆应急预案等。
二、检查内容2024年防爆检查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防爆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检查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企业;检查公共场所和建筑物的防爆措施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和个人的防爆意识和培训情况;检查防爆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等。
三、检查标准2024年防爆检查的标准主要基于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结合了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些创新和完善。
具体标准包括:企业和场所必须具备必要的防爆设备和设施,例如爆炸防护设备、防爆电器等;仓库和工厂必须按照规定将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并且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完好性;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必须安装并定期维护防爆灯具、防爆门窗等;企业和单位必须定期组织防爆演练,并且要进行防爆意识教育等。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
其检查内容如下:一、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二、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
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
四、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五、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
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
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
六、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七、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
“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
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
“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2)是针对在井下矿山和其他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以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检查对象:所有进入井下矿山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都应进行检查,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维修更换的设备等。
2. 检查时间: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生产计划制定检查时间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一般为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检查。
3. 检查内容:检查应包括设备的外观、接地情况、线路连接、电缆状况、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工作状态等。
还应检查设备是否符合防爆标准,如是否带有防爆标志、是否有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等。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以下是一份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1. 目的
该制度旨在确保防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和灾难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防爆设备的现场作业人员。
3. 责任分工
3.1.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并监督落实。
3.2. 检查人员应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4. 检查内容
4.1. 防爆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防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开关、灯具、电缆等的是否完好无损。
4.2. 防爆设备的维护情况:检查防爆设备的维护记录,确保定期维护保养。
4.3. 防爆设备的防护措施:检查防爆设备的配套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如防爆箱、防爆插座等。
4.4. 防爆设备的操作规程:检查防爆设备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善,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和遵守规程。
5. 检查频率
防爆设备的入井检查应每月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增加检查频率。
6. 检查记录和处理
6.1. 检查人员需填写检查记录,并详细描述发现的问题。
6.2. 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6.3. 对于严重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报告。
6.4. 检查记录应保存备查,至少保存一年。
7. 教育培训
7.1.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防爆设备的相关教育培训。
7.2. 定期组织防爆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
8. 处罚和奖励
8.1. 对于未经检查或未按制度执行的人员,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8.2. 对于积极配合检查并且无违规行为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和表扬。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防爆检查工)实操考核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气防爆检查工)实操考核标准一、适用工种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中的电气防爆检查工。
二、考核准备(一)每组考核所需要的主要设备和器材验电笔放电器等电工工具、400馈电开关、120磁力启动器、防爆电动机、LED照明灯、接线盒、三相按钮等。
(二)现场要求1.场地设置于室内,光线适宜,通风良好。
2.设备按照井下综采工作面配电点模式连接。
3.为保证安全,同时又能满足考核要求,考核用电源为中性点对地绝缘系统,且电压不高于控制电压。
4、危险部位、地点做好相关的警示标记。
三、考核项目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气防爆检查工)实操考核共分3个大项,10个考核点:考核项目一:防爆检查准备本项目主要考核学员使用工量具、停电、验电、放电综合技能,设定4个考核点:1.手指口述:指定工量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2.动手操作:对指定的电气设备进行断电、闭锁、挂牌操作;3.动手操作:用验电笔对指定的电气设备进行验电操作;4.动手操作:用放电装置对指定的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操作。
考核项目二:防爆检查操作本项目主要考核学员进行防爆检查技能,设定6个考核点:1. 动手操作:对指定电气设备的隔爆面进行防爆检查;2. 动手操作:对指定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进行防爆检查;3. 动手操作:对指定电气设备的附件衬垫进行防爆检查;4. 动手操作:对指定电气设备的紧固件进行防爆检查;5. 动手操作:对指定电气设备的接线装置进行防爆检查;6. 动手操作:对指定电气设备的连锁装置进行防爆检查。
考核项目三:结果处理本项目主要考核学员对防爆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技能,设2个考核点:1.动手操作:根据检查结果,对无“失爆”现象的电气设备挂“完好”牌;2. 手指口述:对没有挂“完好”牌的电气设备,指明其具体“失爆”点及处理办法。
四、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电气防爆检查工)实操考核评分标准”。
防爆检查管理制度模版

防爆检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防范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防爆相关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其实施效果。
第四条领导班子应加强对防爆工作的重视,并为防爆检查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具备防爆意识和必要的防爆知识,并按照本制度要求参与防爆检查工作。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防爆检查的目的和内容第七条防爆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和排除可能导致爆炸事故的隐患,确保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防爆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工作场所和设备的防爆符合性标准的执行情况;2.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情况;3. 检查防火设施和防爆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4. 检查员工的防爆意识和防爆知识的掌握情况;5. 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防爆检查应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 定期检查应由专门的防爆检查组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2. 不定期检查应以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为主,由专业人员检查。
第三章防爆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第十条防爆检查应由防爆安全负责人统一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防爆检查组应包括防爆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和岗位员工等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防爆检查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防爆检查组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对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进行集中检查。
第十四条防爆检查组应当全面记录检查过程和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发现的问题应按照相应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第四章防爆检查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防爆检查的实施情况应定期向领导班子进行汇报和评估。
第十七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由防爆安全负责人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潞安集团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明火。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
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备防爆合格证要求的使用地点使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维修及维护的人员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员资格证书。
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防爆检查合格证更换周期为6个月),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设备未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且无“入井许可证”按失爆论处。
第二章壳体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壳体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体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 mm为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因变形、锈蚀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盖检查的,按失爆论处。
第六条隔爆壳体开焊为失爆。
锈蚀严重且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壳体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宽度不得小于12.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第三章防爆面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 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图1L1—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L —隔爆面规定宽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第十一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及防爆检查制度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及防爆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矿井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规范防爆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1.入井验收的对象对所有新安装、更换或维修的防爆设备进行入井验收。
2.验收的程序(1)验收前准备工作1)验收前,应对防爆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2)准备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2)验收过程1)验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2)对设备的防爆等级、安全性能、外观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3)验收后工作1)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在设备上盖章确认,并核实验收记录。
2)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3.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为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人员,确保验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验收频率对于新安装的设备,应在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对于更换或维修的设备,应在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
第三章防爆检查制度1.检查的对象对矿井内的防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使用。
2.检查的频率(1)日常检查每日对关键部位的防爆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无损坏和松动。
(2)定期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对矿井内的防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效果。
3.检查的内容(1)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防爆设备的安装和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3)防爆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
(4)防爆设备的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异物。
4.检查记录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
5.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为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6.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对于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使用。
第四章防爆设备管理1.防爆设备的接收、发放和使用应按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对于损坏或过期的防爆设备,应及时更换。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模版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模版一、检查目的和范围本检查细则旨在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检查范围包括煤矿井下和地面各类电气设备。
二、检查内容1.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a) 检查设备是否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和规范要求。
b) 检查设备的引爆能力是否低于允许的阈值。
c) 检查设备的容器和密封性能是否完好。
2.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性:a) 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稳定可靠。
b) 检查设备的电气绝缘性能是否达标。
c) 检查设备的电源和线路是否正常运行。
3.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a) 检查设备的工作温度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b) 检查设备的运行时产生的热量是否正常散发。
c) 检查设备的运行噪音是否达标。
4.防火和爆炸安全措施:a) 检查设备是否配备了适当的防火和爆炸安全装置。
b) 检查设备的接线盒、照明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c) 检查设备的周围是否存在易燃物质和爆炸性气体。
5.紧急故障应急措施:a) 检查设备是否配备了紧急停机按钮和报警装置。
b) 检查设备附近是否设置了紧急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
c) 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下的应急救援预案。
三、检查程序1.确定检查范围和目标。
2.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
3.现场检查设备的外观和防爆标志。
4.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5.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防火爆炸措施。
6.记录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7.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四、检查标准本检查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参考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技术要求。
五、检查责任和监督本检查由专业人员负责执行,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过程和结果。
六、检查记录和报告1.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和结果。
2.检查报告应包括问题和整改建议。
3.检查报告应上报给煤矿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七、检查时间和频率本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检查结果处理1.对于符合要求的设备,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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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气检查实施细则
1 隔爆外壳
隔爆外壳为实现电气设备防爆型式或防护等级(IP)的所有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杆、转轴、心轴等构成的整体。
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ExdI防爆标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1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爆。
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
1.2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1.3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1.4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1.5在隔爆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减元件或部件,造成电气距离不符合规定或容积改变的为失爆。
1.6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的为失爆。
2隔爆接合面
2.1通用要求
无论是长期关闭或是经常打开的外壳,其所有接合面均应符合表1及下列要求,否则为失爆。
2.2非螺纹接合面
2.2.1接合面宽度
对圆筒形金属部件(例如,压入容积不大于2000cm3的金属隔爆外壳壁的衬套),如果设计结构符合下列要求,接合面宽度可缩短到5mm:
a)不依靠过盈配合来防止部件在进行型式试验时产生位移;
b)在最不利的过盈配合公差时,该结构能符合冲击试验的要求;
c)过盈配合部件的直径不得大于60mm。
如果接合面包含锥形表面,接合面宽度和垂直于接合面的间隙都应符合表1规定的相应尺寸。
整个锥形部件的间隙应均匀。
2.2.2表面粗糙度
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 a不超过6.3μm。
2.2.3间隙
除了快开门或盖的情况,平面接合面之间不应存在有意造成的间隙,倘若接合面有间隙之间,无论何处均不得大于表1所规定的相应最大值。
同时应能直接或间接检查经常打开的门或盖的平面接合面间隙(见图1)
图1 间接检查接合面间隙的示例
2.2.4止口式隔爆结构
在确定止口接合面宽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筒部分和平面部分都计算在内时,应采用下列附加条件(见图2):
L=c+d
f≤1.0mm
图2
b)只考虑圆筒部分(见图3~图5)时,平面部分不必满足间隙要求。
如果在平面部分安装有衬垫(见图4),那么应在压缩衬垫之后测量平面部分的间隙。
在压缩衬垫前后均应保持圆筒部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
图3 图4 图5
2.2.5接合面上的孔或螺孔
如隔爆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图6~图8所示的距离l之最小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L<12.5mm时,l≥6mm;
当12.5mm≤L<25mm时,l≥8mm;
当L≥25mm时,l≥9mm。
距离l应按如下规定:
2.2.5.1平面接合面
当孔位于外壳的外侧时,应测量每个孔与外壳的内侧之间的距离l;当孔位于外壳的内侧时,应测量每个孔与外壳的外侧之间的距离l(见图6~图8)。
图 6 图 7 图 8
2.2.5.2止口接合面
当f ≤1.0mm 且圆筒部分的间隙不大于0.2mm ,距离l 是圆筒部分宽度a 和平面部分宽度b 的总和(见图9),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
则距离l 只是平面部分的宽度b 。
图9
2.3螺纹接合面
2.3.1螺纹接合面的最小啮合扣数为5扣,当容积大于100cm 3
,最小啮合轴向长度为
8mm ;当容积不大于100cm 3
,最小轴向啮合长度为5mm 。
2.4衬垫和O 形环
2.4.1如果采用可压缩材料的衬垫(例如用IP 防护等级来防止潮气、粉尘浸入或阻止液体渗入),则该衬垫只应作为隔爆接合面的一个辅助件,而不能包括在隔爆接合面内(见图10图13)。
衬垫之外隔爆接合面的有效参数应满足表1的要求。
本要求不适用于导线和电缆引入装置及灯具透明部件的密封衬垫。
图10 图11 图12 图13
2.4.2如果衬垫是金属或是金属包覆的符合ISO 1210规定的可压缩不燃材料,则绝缘套管的接合面和透明部件的接合面可以安装衬垫。
这种衬垫起防爆作用,是2.4.1要求的例外情况。
2.5胶粘接合面
2.5.1从容积V的隔爆外壳内部到外部通过胶粘接合面的最短通路:
当V≤10cm3时,不小于3mm
当10cm3<V≤100cm3时,不小于6mm
当V >100cm3时,于10mm
2.5.2如果部件被直接胶粘到外壳内构成一个不可分开的整体,或被胶粘到金属框架内构成一个部件,在其更换时不损坏胶粘部分,则胶粘接合面不必符合2.5.1的要求。
3操纵杆(轴)
当操纵杆或轴穿过隔爆外壳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为失爆:
3.1靠外壳壁支撑的操纵杆或轴,其接合面宽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最小接合面宽度。
3.2如果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1规定的最小接合面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
3.3操纵杆或轴与穿过外壳壁孔配合的直径间隙应不超过了表1规定的最大间隙值。
4转轴和轴承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均应设置隔爆轴承盖,并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为失爆。
轴承盖可以是圆筒式(见图14),曲路式(见图15)或浮动式(见图16)。
图14 适用于滚动轴承的圆筒式轴承盖图15适用于圆筒和滚动轴承的曲路结构
图17 典型的浮动轴承压盖
火焰通路长度和直径间隙应根据下述要求按表1取相应数值。
旋转电机转轴的最小单边间隙K(见图18)应不0.075mm。
4.1滑动轴承
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
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4.2滚动轴承
装有滚动轴承的转轴轴承盖其最大单边间隙计算值“m”(见图18)不得超过表1 中轴承盖的最大间隙的三分之二。
4.3轴承盖
在确定带有油封槽的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时,其油封槽部分不应计算在内。
轴承盖末端长度应不小于表1 中规定的相应值(见图14)。
直径间隙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相应数值,但不应小于0.10mm.
表一外壳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