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以下是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的主要细则: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防爆性能。
2. 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符合规定,不得与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直接接触。
3. 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连接件和密封结构符合要求,能够防止可能导致火花和热源产生的机械故障。
4. 防爆电气设备的接线端子和连接线材质符合要求,并且连接牢固可靠。
5.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材料符合要求,能够防护内部电气元件不受外界物理损坏。
6. 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和绝缘性能符合要求,能够防止电流外泄引起火花和热源。
7. 防爆电气设备的开关和操作装置灵活可靠,能够满足生产操作的要求。
8.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完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可查证。
9. 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系统符合规定,并有良好的接地电阻。
10. 防爆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检测和阻断电路故障。
11.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雷装置符合要求,能够保护设备免受雷击。
12. 防爆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符合要求,不得存在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
以上是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的主要细则,煤矿应按照这些细则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与煤矿电气试验制度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与煤矿电气试验制度在煤矿生产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和煤矿电气试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一)检查范围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应涵盖所有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电机、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通讯设备等。
(二)检查内容1、设备外壳检查设备外壳是否有裂纹、变形、开焊等损伤,外壳的防护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外壳表面是否有锈蚀、漆皮脱落等现象,影响防爆性能。
2、接合面检查设备的接合面(如法兰、端盖等)的间隙、宽度和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防爆标准。
接合面的紧固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有无松动现象。
3、电缆引入装置检查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密封良好,有无松动、老化、破损等情况。
密封圈是否符合规格要求,压紧程度是否适当。
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量电气设备内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值,以防止电弧放电和短路故障。
5、防爆标志和铭牌检查设备的防爆标志是否清晰、完整,铭牌上的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6、内部元件检查设备内部的电气元件(如触头、接线端子、电容器等)是否完好,有无过热、烧损、松动等现象。
(三)检查周期1、日常检查每班应由设备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2、定期检查每月应由专业的防爆检查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性能。
3、专项检查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设备经过大修或改造后、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用前,都应进行专项的防爆检查。
(四)检查方法1、目视检查通过肉眼观察设备的外观,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的损伤、变形、锈蚀等问题。
2、量具测量使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测量设备的接合面间隙、宽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等参数。
3、打压试验对于有密封要求的部件,如电缆引入装置、外壳等,可以进行打压试验,检查其密封性。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与规定,提高机电员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转,特拟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务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与第444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务必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过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务必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务必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务必有质量监管与督查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拟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可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与进行技术改造时,务必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管与督查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持与维修工作,都务必符合防爆性能的有关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务必立刻处理或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落实《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务必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有效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必须对煤矿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下面详细介绍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一、煤矿电气设备的分类根据其使用场合、功率大小和工作特点,煤矿电气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 高压电气设备:主要包括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2. 车载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电瓶车、电机车、自卸车等;3. 便携式电气设备:主要包括手提式照明灯、充电器、移动式照明灯等;4. 低电压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电控箱、电动机、电缆等。
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内容为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应按照下列内容进行防爆检查:1. 检查变压器、配电设备中所有连接螺栓、固定螺栓、母排螺钉、铜排等是否紧固可靠;2. 检查电控箱中的开关、断路器、继电器、接触器、指示灯等是否完好无损,或者存在损坏现象;3. 检查电缆、接头、套管等是否存在损坏、老化、腐蚀、温升过高的现象;4. 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在运行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工作;5. 检查低电压电气设备中是否配置了合适的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过电流保护器等;6. 检查便携式电气设备的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充电器、移动式照明灯等是否具有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等功能。
三、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的注意事项1. 检查时必须挂上“禁止通电”等标志,建立相关的安全警示标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 检查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防静电服等,以确保检查的安全性;3. 检查时应按照设备使用手册要求操作,特别注意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意外事故;4.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并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5. 定期进行防爆检查,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保障煤矿电气设备的良好状态。
总之,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手段,必须认真执行。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查细则进行操作,保证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一、检查目的电气设备在煤矿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防爆隐患。
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对煤矿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防爆要求。
二、检查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中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开关箱、控制柜、电缆等。
三、检查内容1. 防爆等级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是否符合煤矿的要求,并与设备的防爆证书核对。
2. 防爆构造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构造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洞、破损等情况。
特别注意开关箱、控制柜等设备的开关、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3. 电缆检查电缆的防护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裂纹、磨损等情况。
特别注意电缆的绝缘是否损坏。
4. 接地电阻检查设备的接地电阻,确保接地电阻小于规定的阈值。
5. 温升测试对电气设备进行温升测试,确保温升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6. 防尘措施检查设备是否采取了防尘措施,防止电气设备受到粉尘的侵蚀。
7. 清洁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清除积尘和异物,保持设备的清洁状态。
8. 漏电保护检查设备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并测试其是否正常工作。
9. 可燃气体检测检查是否安装了可燃气体检测仪,并测试其是否正常工作。
10. 保护装置检查设备是否设置了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装置,并测试其是否正常工作。
11. 裂纹检测对关键部位的电气设备进行裂纹检测,确保设备的完整性。
12. 过热保护检查设备是否设置了过热保护装置,并测试其是否正常工作。
13. 燃气检测仪检查是否安装了燃气检测仪,并测试其是否正常工作。
14. 消防器材检查煤矿周围是否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四、检查周期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应遵循以下周期:1. 煤矿新建或翻修后,应进行首次防爆检查。
2.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防爆检查,具体时间由煤矿管理机构确定。
3. 在电气设备发生较大故障或事故后,应立即进行防爆检查。
五、检查记录对每次防爆检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2024年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2024年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确保煤矿防爆电气设施的性能安全可靠,维护煤矿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国所有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查。
第三条本细则对煤矿防爆电气设备性能的检查要求进行规范,明确了检查方法和程序,以及后续处理和整改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排除煤矿电气设备潜在的危险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四条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防爆性能检查:对各类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在煤尘、甲烷等易爆气体环境中正常工作,不产生火花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能量。
2. 绝缘性能检查: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其绝缘材料能够满足工作环境的要求,防止因绝缘材料老化或破损导致的电气事故。
3. 过载和短路保护检查:对电气设备的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避免过载和短路引发的火灾和爆炸。
4. 接地保护检查:对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保障人身安全,防止感应电流和接触电压的危害。
5. 动作可靠性检查:对电气设备的开关和保护装置的动作可靠性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
6. 按钮和指示灯功能检查:对电气设备的按钮和指示灯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和指示设备状态。
7. 强电磁辐射检查:对电气设备的强电磁辐射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满足辐射控制标准,避免对人体健康和其他设备的影响。
第三章检查方法和程序第五条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
第六条检查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进行,可采用目视检查、测量测试、设备操作和试验等方法。
第七条检查应先对设备的外部安全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然后逐项对各个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
第八条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检查报告中,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一、检查目的和依据本检查细则旨在保障煤矿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和防范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行业标准和标准化管理要求,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提高煤矿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本检查适用于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管理,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1. 设备选择和配置:(1)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2)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防护等级是否满足煤矿的实际情况;(3)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维护保养管理:(1)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检修、润滑等是否及时有效;(2)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接地和绝缘状况,确保设备的接地良好,绝缘正常;(3)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温度和湿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防止过热和受潮。
3. 运行监控管理:(1)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排查和处理;(2)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报警系统是否完善,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3)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火和防爆措施是否有效,如有漏洞应及时补强。
4. 应急救援管理:(1)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应急救援设施是否完备,如有缺失应及时补充;(2)检查煤矿电气设备的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如有不足应及时修改和完善。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1. 检查方法:(1)现场检查:对煤矿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记录;(2)文件资料检查:对煤矿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检修报告、设备购置凭证等相关文件进行查阅。
2. 检查要求:(1)全面性: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重视;(2)准确性:对煤矿电气设备的问题进行准确的描述和记录,避免主观臆断和误导;(3)科学性: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客观评估,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范文(二篇)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范文一、引言煤矿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危险性质的行业,对防爆电气设备具有严格的要求。
为了确保矿井内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非常必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的相关要点和具体操作细则。
二、检查内容1. 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和使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2.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能力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漏气、漏油等现象;3. 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4. 防爆电气设备的线路是否牢固,接线是否正确;5. 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是否过高,是否存在异常热点;6.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腐蚀措施是否完善,外观是否有损坏;7.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漏检漏修情况。
三、检查要点1. 对防爆电气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进行核查,确认其符合相关要求;2.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安装牢固、使用环境符合要求;3.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包括阻燃性、防爆结构、隔爆间隙等;4.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包括接地电阻、接地线路是否畅通;5.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包括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接头是否正常;6.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情况,使用红外热像仪等设备对设备进行测量;7.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防腐蚀情况,包括表面涂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腐蚀现象;8.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包括定期检查、清洁保养等。
四、具体操作细则1.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进行查阅,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2.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是否稳固、防爆结构是否完整;3.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检查,包括周围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4.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进行核查,确认其达到矿井使用要求;5.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进行测量,使用接地电阻仪等设备进行测试;6.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线路进行检查,包括线缆是否磨损、绝缘是否损坏等;7.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进行测量,使用红外热像仪等设备进行检测;8.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腐蚀情况进行目视检查,包括设备表面是否有腐蚀现象;9.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核查,查阅相关维护记录和保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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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
否则不准下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号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臵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的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凹深度超过5mm的)。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达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
5、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
1、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纵杆和轴承转轴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
快动门式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um。
3)隔爆面无锈浊(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
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⑴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和紧固(紧固程度以将垫圈压平为合格)。
⑵弹簧垫圈的规格必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不为失爆)。
⑶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⑷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mm。
⑸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
⑹沉孔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
⑺电动机的接线盒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超过2个。
2)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三分之二。
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是不是超过间隙,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在接合面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三分之二的不为失爆)。
3、防爆电动机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
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
五、电缆引入装臵:电缆引入装臵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密封圈的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 mm。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
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毫米的。
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平方电缆除外)。
最小厚度小于4毫米的。
5、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
9、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11、带罗纹的电缆引入装臵,罗纹齿合小于5扣,罗纹部分少于8mm的长度且少于6扣罗纹。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毫米。
13、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 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在用的螺旋式进线嘴缺金属圈;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
(闲臵的进线嘴可不用金属圈)。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的。
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中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转方向活动半圈的。
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用一只手能将电缆推动的。
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能相对活动的。
六、电缆的连接:电缆的连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爆:1、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的。
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用接线盒接线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电缆接线盒的(属于本质安全型的控制通讯电缆,应使用本安型接线盒)。
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4、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5、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
七、隔爆型插接装臵: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接反为失爆。
2、插接装臵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臵,电源电压在660V---1140V的插接装臵缺电气联锁装臵的为失爆。
3、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面的最大直径差W 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表三规定的为失爆。
八、照明电器:1、隔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为失爆。
2、隔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连锁装臵,失灵为失爆。
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九、矿灯: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失爆: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
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臵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附:表一结合面的最大间隙和最小宽度对照表表二:表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1.2隔爆性能1.2.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中 L---静止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1--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结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W---静止隔爆结合面及操纵杆与杆孔隔爆结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
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表4-1-1Ⅰ类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mm1.2.2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结合面长度(L)应符合表4-1-2的规定表4-1-2操纵杆直径或圆筒直径与隔爆结合面的结构参数mm1.2.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结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少于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4-1-1规定W值的2/3.1.2.4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
1.2.5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mm;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mm1.2.6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1.2.7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a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 mm 、深度不大于2 mm 的砂眼,在40、25、15 mm 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不的超过5个;10 mm 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B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 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痕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1.2.8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
如有锈蚀,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压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1.2.9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1.2.10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1.2.11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附录5-A、B、C、D的规定。
1.2.12凡不符合1.2.1-1.2.11任意一条者即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1.3接线1.3.1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密封圈材质须用邵尔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b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
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c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臵内径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 mm ;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 mm (70 mm 2的橡套电缆例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