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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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确保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烟花爆竹仓库的管理和运行,以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 仓库布局与设施2.1 仓库布局烟花爆竹仓库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布局,确保通道畅通,避免堆放过密,以充分考虑灭火和疏散的需要。

2.2 设施要求烟花爆竹仓库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包括灭火器材、报警装置、通风设备等,以确保安全管理的需求。

3. 职责与权限3.1 管理人员职责烟花爆竹仓库的管理人员应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控,包括仓库的巡查、消防灭火装备的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等。

3.2 操作人员权限操作人员应只能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进行操作,禁止私自使用危险工具或违规操作。

4. 安全措施4.1 防火措施仓库内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查。

定期清理可燃物,并对易燃区域进行标识,确保及时排查潜在火灾隐患。

4.2 安全技术仓库应安装适当的监控设备,保障仓库内部安全的监控,预防盗窃和其他非法行为。

并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3 人员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安全帽、护目镜等。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可靠性。

5. 应急准备5.1 应急预案仓库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逃生措施。

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

5.2 消防演习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以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灭火设备的使用和应急逃生措施,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

6. 安全培训与教育6.1 新员工培训新进入烟花爆竹仓库的员工应接受培训,包括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知识的学习。

6.2 定期培训定期对仓库内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安全监督与检查7.1 内部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包括对设备、工作环境、员工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要素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2. 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素:(1) 仓库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仓库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职责,包括仓库管理员、安全监察员等。

(2) 仓库环境要求:规定仓库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保护措施,确保仓库具备良好的安全环境。

(3) 仓库货物分类和储存管理:根据烟花爆竹的特性,合理划分货物分类,并规定储存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包括货物分类标识、堆放方式、包装要求等。

(4) 仓库设施维护:确保仓库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雷设施等。

(5) 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应有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生产作业流程、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7) 安全检查与监督:规定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以及安全事故的上报和处置程序。

二、安全管理措施1. 仓库管理员的职责:(1) 负责烟花爆竹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货物的验收、储存、出库等。

(2) 监督员工的操作行为,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3) 维护仓库设施的运行和维修工作。

(4) 负责制定和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 货物的分类和储存管理:(1) 确定货物的分类标准,按照不同分类确定储存的位置和方式。

(2)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规定,禁止混储、混运。

(3) 确保货物包装完好,禁止使用破损、漏炮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包装。

3. 仓库设施维护:(1) 定期检查和维护仓库的消防设施,保证其完好并易于操作。

(2) 清理仓库周围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3) 定期检查和维护仓库的通风设备,确保通风效果良好。

4. 人员管理制度:(1) 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核。

(3) 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员工实施处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一个与安全高度相关的行业。

由于烟花爆竹的特别性质,一旦燃烧或爆炸,很简单引发火灾、爆炸等不安全事件,给企业、员工和四周居民造成严重的安全威逼和社会影响。

因此,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储存仓库安全管理必需引起高度重视,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安全。

一、仓库的选址选择安全、稳定的仓库对于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过程中的安全至关紧要。

企业应在选择仓库时,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周边环境、卫生情形、交通道路、地质情况等方面,要确保仓库的安全性和防盗性能,同时也要考虑到环保、能源和商业利益等多方面的利益。

二、仓库的建设在仓库建设时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仓库建筑安全坚固、结构合理、通风、排气管道应符合标准要求等。

必需要实行完善的技术措施,如地下储存等,以提高储存的安全性。

同时,对于储存设备的釆购,应优先考虑设备厂家合格,设备质量合格,设备检测合格等遵从三合一原则,以保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三、储存管理烟花爆竹公司在进行储存与管理时,重要应规范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1.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订立烟花爆竹储存与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对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境进行定期检查、整改,并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 对烟花爆竹进行科学分类储存。

烟花爆竹应依照种类、规格、品类、生产厂家等不同属性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烟花爆竹应储存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容器进行封存。

并应依据烟花爆竹的特性和材质本领,确定合理的储存最高限额,以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仓库的防静电和审核。

烟花爆竹具有很高的储能量和较高的静电检测值,因此在进仓、出仓、储仓内的吊、卸、运输和搬运烟花爆竹均要采纳防静电措施。

对于进口烟花爆竹的审核,应严格把握出口公司的资质和质量。

4. 定期巡检和检测。

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适时进行仓库的安全检测。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提高仓库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

第四条:烟花爆竹仓库的负责人应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总责。

第五条:烟花爆竹仓库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七条:烟花爆竹仓库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由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条:安全管理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包括操作规程、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维修和演练。

第四章安全督查与监督第十五条: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安全督查,检查仓库的安全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隐患和违章行为,安全管理组织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工作应接受上级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验收工作。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烟花爆竹仓库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六章安全预案与应急处置第二十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计划,明确责任和措施。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仓库设计安全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储行为,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本规范中规定的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全部为 C 级仓库标准, A 级储存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参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应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方可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 平方米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 3 人;1000 平方米以下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第五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装卸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第八条运输、驾驶、燃放、押运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九条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五)装卸搬运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六)仓库守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七)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对于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相关法规、规范有明确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 )仓库区域规划和外部距离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选址应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计算药量3吨至4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0米。

计算药量2吨至3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2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米;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8米。

计算药量2吨以下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1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5米;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5米。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烟花爆竹。

库区内明显位置应设置车辆限速标志,仓库围墙外侧和库区内明显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库房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烟花爆竹储存区与办公区、值班室分离,库房每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米。

库区应设置密实围墙,围墙与库房墙脚的最近距离不宜小于5米,高度不宜低于2米,围墙顶部要设置防攀越设施。

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安全管理1. 背景烟花爆竹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生产企业,由于其生产特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因此,烟花爆竹企业的仓库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烟花爆竹企业仓库的安全管理方式,提高仓库存储安全。

2.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烟花爆竹企业应制定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仓库安全。

其中明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火隔离功能的独立仓库中,配备自动灭火装置。

3. 仓库安全管理措施(1) 告警系统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内配备独立的告警系统,监测温度、烟雾等情况,及时报警,防范事故的发生。

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安排专人查看和维护告警系统以及对急救预案进行培训。

(2) 防火措施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应进行防火隔离,采用防火板、耐火强隔板等措施,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

在不同区域设置消防器材,配备自动灭火装置以及应急照明等设备,增强仓库的安全性,应定期对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物品储存和搬运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独立仓库,严格按照规定存放。

在搬运过程中,应当采用专用设备进行搬运,并规范化操作,降低物品损坏和事故的发生率。

(4) 工作人员安全管理为确保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内的安全,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防范措施。

同时,要对进出仓库的人员、车辆等实行严格的管理,不放过任何异常情况。

4. 风险评估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存放的物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其安全问题需要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来寻找并解决风险隐患。

通过对不同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评估,提高仓库的整体安全性,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5. 完善应急预案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需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在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内,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从容就义、紧急疏散、事故处理等,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6. 结语烟花爆竹企业仓库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按法规进行安全管理。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5.11.11•【字号】京安监危化字[2005]89号•【施行日期】200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安监危化字[2005]89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必须依法取得《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第四条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质证书。

第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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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仓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储存仓库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仓库的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资质。

第五条1000平方米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5人。

1000平方米以下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从业人员必须经批发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作业证。

第八条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仓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

责任制主要包括:
(一)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警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装卸搬运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主要包括: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
(四)值班管理制度;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九)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制度;
(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十一)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十二)采购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十五)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十六)车辆进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十七)监控设备操作规程;
(十八)保管和销售操作规程;
(十九)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二十)测温、测湿操作规程;
(二十一)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第十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选址应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

1000平方米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与铁路、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0米。

1000平方米以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1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5米;与铁路、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5米。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设置密砌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按规定安装防雷设施和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设置消防设施。

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可设消防蓄水池、高位水池、室外消防栓或利用天然河、塘。

消防用水量应不小于15升/秒,延续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保护半径应不大于150米。

消防储备水应有平时不被动用和防冻的措施。

使用后及时补给。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设置远程可视监控系统,配置手摇报警器,并配备与外部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储存库区内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在围墙外侧和库区内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

警示内容包括:
(一)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二)仓库重地禁止吸烟;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库内禁止携带火种;
(五)进库关闭手机;
(六)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安装阻火帽;
(七)库内严禁检修汽车;
(八)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第十七条库房应采用砖墙承重,屋盖应采用轻质易碎结构。

库房每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6米。

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

第十八条库房的门、窗、地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库房的门应为两层,均应向外开启,不得设门槛,门宽不得小于1.2米。

内层门为通风用门,门的下面要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二)库房的窗应能开启。

通风窗应设置在勒脚处,间隔不大于5米,长宽不小于200x200毫米。

所有窗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三)库房的地面应铺设木地板或设置30厘米高的垛架。

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应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第十九条库房内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第二十条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第二十一条库房的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第二十二条库房门外应设置标示牌,内容包括:负责人、储存品种、储存数量和库内限制人数。

第二十三条库房设置有装卸平台的,平台内应与库房地面平接,平台外应不高出装卸车厢地板。

平台两侧应分别设置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

库房的门开启时,不得阻碍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通行。

第二十四条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穿戴不防静电的衣物和钉底鞋。

不得带入金属制品。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应分级分类,专库存放。

烟花爆竹必须装箱堆垛码放,堆垛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0.70m,堆垛距内墙距离应不少于0.45m,堆垛高度应不超过2.5m,搬运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m.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应当每天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由防静电材质制成。

第二十八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配备专门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巡逻一次,巡逻时应两人同行。

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记录,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二十九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有专职保管员对货物进行管理。

保管员对所贮存的烟花爆竹应建立台帐,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应根据存量变化、品种变化以及产地变化情况等,盘点库存,并如实记录。

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配备专职门禁人员。

对进出的人员、车辆、货物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进出库时间、事由、当事人签字。

第三十一条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

第三十二条装卸作业中,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烟花爆竹产品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三)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四)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五)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年演练2次以上,并有演练记录。

第三十四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同时报告仓库负责人。

仓库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烟花爆竹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是指在本市工商注册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在本市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业务的法人单位。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是指由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设立和管理的,用于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

库房,是指储存烟花爆竹的建筑物。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引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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