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律法规课件资料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

介绍建设工程总承包与分包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双方的权责。
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1 合规标准
详细说明建设工程中需要遵循的技术合规标准和规范。
2 创新标准
探讨当前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创新技术标准和最佳实践。
3 国际对接
介绍国际建议建设工程行业技术标准的对接和交流。
建筑业从业人员工程安全事故预防的关键措施和注意事项。
紧急应对
指导建筑工程中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对策略。
建筑行业发展
1
绿色建筑
解释绿色建筑概念,说明其在建筑行业
智能化发展
2
中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
探讨建筑行业智能化的趋势和技术创新,
以及其带来的改变。
3
可持续发展
介绍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建筑行业中的应 用和推动。
介绍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机制和
重要性。
3
人员资质
讨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相关 管理规定。
准入和退出
说明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相关 规定,以保障行业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
深入探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要 点和实施方法。
质量纠纷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原因、 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
质量保障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PPT课件
欢迎来到我们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PPT课件!本课件将带您了解建设工程 领域中的关键法规,为您揭示建筑行业的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基本法规体系
解读建设工程的基本法规体系,包括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概述。
法规分类
探讨建设工程法规的分类,了解在不同情境下适用的法律法规。
揭示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的制度和 评估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法规(全套)课件

规划实施
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城乡规划 的实施,包括规划许可、规划监督 等。
规划修改
明确了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 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建筑法规范
01
02
03
建筑许可
规定建筑活动必须取得相 应的建筑许可,包括施工 许可和开工报告等。
建筑工程质量
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标 准和规定。
绿色建筑法规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绿色建筑法规。这包括对绿色建筑的 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的要求等。
建设法规与信息化的结合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建设法规需 要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以提高管理 效率和透明度。这包括利用信息技术 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管、信息公示以及 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 准、安置方式等产生的纠纷,讨 论政府和被征收方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
建筑质量案例分析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分析因建筑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工程质 量问题,探讨如何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和责任追溯。
施工过程监管问题
研究因施工过程监管不力导致的建筑 质量问题,提出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的 建议。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
为了简化审批和备案流程,需要推广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方式。这包括利用 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实现 建设项目的在线申报、审批和备案等 功能。
感谢您的观看ຫໍສະໝຸດ THANKS03监督内容
检查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建设法 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04
监督结果处理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04
建设法规的案例分析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效力 层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殊情况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建设法的定义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 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国家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 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
目录
1.3.1 代理的含义和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基于授权而产生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 规定而产生
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 有关机关的指定 而产生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
2
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4.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
目录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
法律关系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录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有法人资格 • 建设单位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有时没有 •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24版建筑法规ppt课件完整版

2024/1/25
11
03
建筑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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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筑法规的执行机构
1 2
国家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地方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各省、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5
建筑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建筑法规
现代建筑法规
主要体现为一些建筑法典和建筑律令, 如《营造法式》、《工律》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筑法规经历了 初创、调整、充实和提高四个阶段, 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法规体系。
近代建筑法规
随着西方现代建筑制度的引入,我国 近代建筑法规开始萌芽,如《建筑法 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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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2
建筑法规的核心内容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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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的定义和目的
确保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符合规划 要求。
申请建筑许可的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批准或许可证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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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许可的种类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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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对建筑业的影响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建筑法规通过制定一系列 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市场 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建筑 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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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建筑安全卫生
建筑法规对建筑安全卫生 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建筑 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课件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最新课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最新课件(二)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三)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建筑法规》课件

连带责任
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共同侵权 。
跨国追诉
对于跨国建筑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国际合作 和法律协助来解决。
THANK YOU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预防
总结词:预防措施
详细描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例如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测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加强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等。
04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定义和要求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它要求建立完 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可控。
建筑节能与环保的主要措施
建筑设计阶段
采用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如 采用自然采光、通风等被动式 设计,减少对机械设备的依赖
。
建筑材料选择
选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如 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等, 提高建筑物的热工性能。
施工阶段
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技术,减 少施工过程中的能耗和环境污 染。
运行阶段
采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如楼宇 自动化控制系统,对建筑物的
能耗进行监测和调控。
建筑节能与环保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
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建筑节能与环保工 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评估
建立建筑节能与环保评估体系,对建 筑物的能效和环保性能进行评估和认 证,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06
建筑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
建筑法律责任的定义和种类
01
02
03
04
建筑法律责任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和要求
2024年建筑法律法规课件

建筑法律法规课件一、建筑法律法规概述建筑法律法规是指规范我国建筑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建筑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指导性和约束性,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来说,必须严格遵守。
二、建筑法律法规体系1.法律:如《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
2.行政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3.部门规章: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
4.地方性法规、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建筑行业相关法规和规章。
5.标准、规范: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6.规范性文件: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通知等。
三、建筑法律法规主要内容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建筑工程监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5.建筑工程招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在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6.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根据《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7.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根据《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
8.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建筑法律法规课件

建筑法律法规课件建筑法律法规课件:为建筑世界筑牢法治基石嘿,同学们!今天咱们要来聊聊建筑法律法规这个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其实超级重要的话题。
想象一下,你走在城市的街头,那些高楼大厦、漂亮的小区、宽敞的商场,是不是让你觉得很壮观?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建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盖起来的。
在它们背后,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在保驾护航呢!先来说说建筑许可这一块儿。
就好比你要参加一场比赛,得先拿到参赛资格证,建筑也是一样。
没有合法的许可,那可就是违规操作啦。
比如说,有个开发商想盖一栋写字楼,他要是没去申请建筑许可,就擅自开工,那麻烦可就大了。
不仅会被责令停工,还得交一大笔罚款。
这就像是你偷偷溜进考场考试,被发现了可没好果子吃。
再讲讲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
咱们住的房子得结实、安全吧?要是你家的天花板突然掉下来一块,那得多吓人!所以建筑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那是相当严格。
有一次我去一个新小区参观,发现他们的楼梯扶手居然摇摇晃晃的,这要是有人不小心靠上去,多危险啊!这就是施工方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偷工减料导致的。
还有建筑合同,这可关系到各方的权益。
比如说,建筑商和开发商签了合同,约定好什么时候完工、用什么材料。
要是建筑商没有按时完成,或者用了劣质材料,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就听说过一个事儿,有个建筑商为了多赚点钱,用了便宜的水泥,结果房子没住多久就出现了裂缝,业主们可生气了,把建筑商告上了法庭,最后建筑商赔了不少钱。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工人们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工作,如果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那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规定了施工方必须提供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设备,还得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有一回我路过一个建筑工地,看到有个工人没戴安全帽就上去干活了,被监理人员发现后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还罚了款。
这就是法律在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呀!最后说说环境保护。
建筑施工可不能把周围的环境搞得乌烟瘴气的。
噪音不能太大,粉尘不能乱飞,建筑垃圾也得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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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的作用
▪ 规范指导建筑行为 ▪ 保护合法建筑行为 ▪ 处罚违法建筑行为
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5、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6、技术法规 7、国际公约、惯例、标准
主要内容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有效期为: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延期
▪ 因故可申请延期开工2次,每次可延期3个月(即建设 单位有理由不开工的最长期限为9个月)。
(三)自行废止
分两种情况: ▪ 1、既不在3个月内开工,又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 2、超过延期的次数和时限,即建设单位在申请的延
期内仍没有开工。
中止施工与恢复施工
▪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且已按 规定审查了施工图纸设计文件。
▪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且按规定办 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七)按照规定已委托监理、 ▪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八)建设资金已落实
▪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九个条件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资质等级与资质标准
▪ 1、施工企业资质分为:
(1)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专业承包(一级、二级、三级) (3)劳务分包(一级、二级)
▪ 2、工程勘察与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
资质管理机关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分类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从业单位资格许可
从业单位的条件
▪ (一)有注册资本 ▪ (二)有相应的法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 ▪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 (四)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从业单位的资质
(一)资质证书
▪ 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 院、监理公司等),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对其 “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 程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查;由此核发 以确定其“可承担任务的范围”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建筑法规的概念
指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建 筑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法的形式
法律形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 规章
部门 规章
地方 政府 规章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委会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 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废止的条件 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施工许可证申领时间与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效力
最高 仅次于宪法 低于宪法和法律
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 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 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司法解释 国际公约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缔结的协议
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 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许可的表现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从业单位资质许可制度 ▪ (3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的概念:
▪ 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施工开始 之前,对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法定 开工必备条件者,发放施工许可证。
▪ 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一)申请主体
▪ 申请主体为建设单位。
(二)申请程序
▪ 1、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 请表》;
▪ 2、建设单位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 表》及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3、发证机关对申请全面审查,对符合条件 的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与延期
(一)有效期
缺一不可。
、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筑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
援助资金的工程; ▪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施工许可制度
申领条件
(八项)
例外工程
(六类)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施工许可制度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工程发包制度 工程承包制度 工程分包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或个人的申 请依法准许建设单位发包、开工或确认 单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行政行为。
(一)中止施工
▪ 建设单位应在中止施工起1月内报告发证机关。
(二)恢复施工
▪ 1、中止施工未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 当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有关情况。
▪ 2、满1年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 可证。
从业单位资格许可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企业的 资质管理
(一)申领时间
▪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可以施工的证 明)
▪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 (一)工程用地已获批准
▪ (二)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 (三)施工场地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四)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