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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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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主要法律、法规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公布)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279号令)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5)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3号)6)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建建[1998]162号)7)房屋建筑和市瞄出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10)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1号)1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14)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15)关于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建建[1999]173号)16)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围墙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建建[2001]141号)17)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法[1991]798号)18)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1999年3月3日建设部监察部令第68号)19)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2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建建[1997]92号)21)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1994]392号)22)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建建[1997]167号)2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查办法24)硅硐结构密封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经贸外经[2000]583号)25)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建监[1995]第737号文)26)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定(城建字[85]580号)2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城[1998]215号文)28)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监[1997]60号)29)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第208号)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3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3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文共十五部分)3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3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3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36)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1998年9月1日)3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3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本)(建建[2000]185号)39)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办建[2000]18号)40)关于严肃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通知(建监[1997]63号)4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4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建质[2000]38号)43)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4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45)工程桩动测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3]418号)46)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暂行办法(建设[2000]4l号)47)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设技[2000]21号)48)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制度和办法49)省市、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制度和办法强制性标准目录JGJ3—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6—99 建筑高层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7—9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2—99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9—92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25—200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6—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6—87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7—8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8—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40—87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8—8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G53—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JGJ58—8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5—92 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6—92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91—8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JGJ94—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5—95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98—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JGJ99—98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100—98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2—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13—97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5—97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6—98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范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2—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3—2000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4—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局部修改)JGJ133—2001 金属与石才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4—200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JGJ137—200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局部修改)JGJ138—20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GB50003—2001 砌体结果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3—9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8—9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38—9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6—2001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96—99 住宅设计规范GB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65—9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02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6—95 铁路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92—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J5—88 木结构设计规范GBJ15—88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97年局部修订)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001年局部修订)GBJ25—90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99—86 《中小学建筑设计标准》GBJ112—87 膨胀土地区建筑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设计规范》GBJ119—8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33—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JJ12—99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建筑法律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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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律法规大全建筑法律法规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建筑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法律法规的制定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建筑法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行业,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建筑行业主体】建筑行业主体包括建筑业主、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建筑监理单位等。

建筑行业主体必须遵守本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建筑设计第四条【建筑设计资质】从事建筑设计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或审批登记。

第五条【建筑设计文件】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设计变更】在建筑设计阶段,如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则需经过合法程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设计方案。

第七条【设计监督】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监督,确保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设计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建筑施工第八条【施工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或审批登记。

第九条【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等。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条【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单位与建筑业主之间应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建筑监理第十二条【监理资质】从事建筑监理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或审批登记。

第十三条【监理责任】建筑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建造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建造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 本法旨在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国民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 定义了建造工程范围、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等基本概念。

- 规定了建造工程的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要求。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建设工程质量。

- 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工程质量检测等。

- 强调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并明确了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3. 《建造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建造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提高建造施工企业的综合实力。

- 规定了建造施工企业资质的准入条件、资质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 强调了建造施工企业应具备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

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确定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

- 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前期评审。

2. 规划审批阶段- 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法规要求,编制规划方案。

- 建设单位将规划方案提交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 设计审批阶段-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方案,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

- 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审批材料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4. 施工许可阶段- 建设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 建设单位向施工许可管理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材料。

- 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下发施工许可证。

5. 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后,向竣工验收部门申请验收。

- 竣工验收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 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造施工合同法律规定1. 合同的订立-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应签订书面合同。

-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价款、工期等条款。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大全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大全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大全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行业的运作。

以下是国家层面的主要法律法规:1.《建设法》:该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城乡规划法》:该法规定了城市和农村的规划管理制度,明确了城市和农村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3.《房地产管理法》:该法规定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发商、购房者、中介机构的权益和责任。

4.《招投标法》:该法规定了招标和投标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公平竞争和合理定价。

5.《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的程序和要求,保护了建筑工人的权益。

6.《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保障了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二、行业协会制定的法规规章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建筑行业的行业协会也制定了一些行业内的规章和标准,用于指导建筑行业的实际操作。

以下是行业协会制定的主要规章:1.建筑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

2.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促进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

3.建筑施工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环境保护要求,促进施工工程的环境保护。

4.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施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建筑劳动力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建筑劳动力管理的要求,保护建筑工人的权益。

三、地方性法规除了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来管理建筑行业。

以下是地方性法规的一些例子:1.建筑工地管理条例:各地制定的建筑工地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建造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建造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一、建造工程管理法律法规1.《建设工程法》该法规在建造工程建设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中规定了建造工程的基本原则、设计程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责、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2.《城市房屋建造管理条例》该法规主要有关城市房屋建造管理的内容,包括了城市房屋建造的规划管理、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规定。

3.《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法规主要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其中包括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接受验收和监测等方面的规定。

4.《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法规是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规,其中包括了建造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的标准、建造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5.《建造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法规主要规定了建造工程招标和投标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包括了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投标流程、合同签订等各方面的规定。

二、建造工程质量监管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建造工程企业需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单位依据相关认证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认证审核。

通过认证的企业将获得认证标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

2.建造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造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由国家、省、市、县等各级质监部门组织,主要负责对建造工程施工、材料、产品、检测、试验等方面的监督。

3.强制性检查制度国家对于建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同时采取强制性检查措施,对于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建造工程强制暂停建设。

三、建造工程风险管控1.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评估是指对建造工程的风险进行评估,通过风险预测、评估、控制、管理等手段,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方案,保障建造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2.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是指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物资管理对于建造工程物资的采购、验收、存储、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建造工程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目录全

房屋建筑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目录全

房屋建筑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目录全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法规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其中包括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等级和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检验和验收等内容。

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法规主要针对城市拆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拆迁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依法进行。

其中包括拆迁程序、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内容。

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该规范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其中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要求等内容。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包括造价编制、造价审查、造价咨询等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六、《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图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七、《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等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设计过程,提高工程质量。

八、《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要求,确保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维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公平和有序。

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相应标准和规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要求,包括项目规划、销售和交付等内容,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程序和要求,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透明,维护各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在这里,我为您呈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的安全、环保、节能和质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遵循国家的规划和政策,服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尊重自然和人文环境,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建筑文化传统。

第四条国家保障机构、专业技术协会、行业组织等应当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五条建筑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不得违反当地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活动的主体责任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依法取得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应的执业资质。

第七条建筑活动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保障工程质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业主索取或者接受贿赂。

第八条建筑活动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建筑功能和用户需求。

第九条建筑活动应当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条不得进行破坏文物建筑的建设活动,对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建筑应当加以保护。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十一条建筑活动应当依法进行规划和设计。

第十二条建筑规划应当可行,合理确定景观、绿化和生态保护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环保、节能和绿色建筑要求。

第十四条建筑设计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承担设计任务的能力。

第十五条建筑设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虚报、误报设计概况,不得接受业主的贿赂。

第十六条建筑设计分阶段进行,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查和评定。

第三章施工与监理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应当依法进行。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人员和设备条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不得私自变更。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设工程是指在我国国土范围内进行的建筑物、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活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活动,保障工程质量,保障建设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7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运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是规范建设工程行为的法定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律,通过规划对城市、乡村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保障城乡建设的有序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该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程序、城市用地、建筑控制和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

条例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等内容,旨在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

四、《建设工程基本规范》《建设工程基本规范》包括《建筑基本规范》、《市政基本规范》、《园林绿化基本规范》等,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技术标准。

基本规范规定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出让、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事项,对建设工程用地的规划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在建设工程中,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取得和退出程序,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部分介绍,建议从事建设工程相关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遵守,做到法规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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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 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 工程建设协作关系:即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 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工程 建设合同等;
–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如订立劳动合 同、规范劳动纪律等。
1.1.3 特征
• 在国民经济中,工程建设业是一个重要的物质生 产部门,工程建设法的作用就是保护、巩固和发 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 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保障工程建设 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1.1.5 基本原则
• (一)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 (二)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
• 问题:设计院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为什么?
分析:
• 设计院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因为,由于设计院方面的管理 原因,让施工单位认为甲具有签字付款的权力,致使本案 付款纠纷的出现。《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 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 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经常存在着名义上的项 目负责人经常不在现场的情况。本案的真实背景是设计院 认为甲被施工单位买通而拒绝付款。本案对施工单位的教 训是:施工单位需要让发包或总包单位签字时,一定要找 其授权人;如果发包或总包单位变更授权人的,应当要求 发包单位完成变更的手续。
• 中国建筑行业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立法技术、健全法 律制度,促进建筑健康发展
2、教材与课外阅读
• 何佰洲 建设法规教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 何佰洲 建设法规与案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 黄安永 建设法规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5 •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 建设工程法
规及相关知识(2014一建考试教材)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 2014
• 《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城乡规划 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相关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工程建设网 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中国建设招标网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
– 有事不来必须请假,提前告知老师; – 考核分为平时成绩(20%: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和期末
成绩(80%:闭卷考试)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
■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 1.2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 1.3工程建设法律体系 ■ 1.4工程建设相关制度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 1.1.1 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
• 3、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 生的代理 (口头、书面)
• 6、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 人民政府,本行政区有效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 法》、《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1.3.3 法的效力层级
• 1、宪法至上 •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4、新法优于旧法
•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1.4.2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 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代理关系涉及 三方当事人源自代理人 被代理人代理人
• 2、代理的法律特征
–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一般分为:财、物、行为和 非物质财富。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内容:即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案例1
• 2010年5月,家住浙江湖州市织里镇公园路9幢商住楼内的 沈春水等9位购房户,先后向湖州市消费者协会织里分会投 诉:他们于2006年5月向织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购的9间3 层楼商住房,存在挑梁、墙体裂缝,屋内漏水等严重质量 问题,要求退房或赔偿损失。
1.3.2 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效力最高
2、法律——仅次于宪法
– 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
• 《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民事诉讼法》
– 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 《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仲裁法》
•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低于宪法和法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案例2:
• 地处A市的某设计院承担了坐落在B市的某项“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任务。该设计院将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B市 的某施工单位。设计院在施工现场派驻了包括甲在内的项 目管理班子,施工单位则由乙为项目经理组成了项目经理 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工程款为由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所增 加的工程量。设计院认为甲并不是该项目的设计院方的项 目经理,不承认甲签字的效力。经查实,甲既不是合同中 约定的设计院的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 但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该项目现场。事 实上,该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有设计院曾经认可甲 签字付款的情形。
–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
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种类:
• 企业法人 • 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3、内容及学时安排
•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4学时)
– 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法律体系、相关法律制度
• 第二章 建筑法律制度(4学时)
– 施工许可、从业资格制度、工程监理
• 第三章 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4学时)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4学时) • 第五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4学时)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4学时) • 第七章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4学时)
1.3 工程建设法律体系
1.3.1 概念 •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
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 建设法律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
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建设部 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 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成统一的体系。
– 地方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依地方性法规 – 同一机关、新旧之间——制定机关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及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
• 适用地方性法规——生效 • 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1.4 工程建设相关制度
• 1.4.1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 建设工程项目上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企业制度的制约下运 行;其质量、安全、技术等活动,须接受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 指导和监督。
分析: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 • 主体:是沈水春等9位购房户和织里镇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 客体:是那9套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 • 内容: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
体而言是沈水春等9位购房户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 足额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后,该9位 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织里镇某房地产公司按时交付质量 合格的商品房。开发商织里镇某房地产公司的权利是收取购 房人的购房款,在享受该项权利之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 按时交付合格的商品房给购房人,并协助购房人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
准原则 • (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 (四)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 (五)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1.2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1.2.1 概念 •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
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
•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 常委制定,本辖区内有效
–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住建部、发改委, 本行业有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 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 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2.2 构成要素
•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 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 律关系。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活动,受工程建设法律规
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 自然人:与公民个人法律地位一样,但比公民的范围广。 – 法人:两大类、四种具体类型 – 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 织里镇消协分会受理投诉后,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于8月 召集开发公司、购房户协商补偿问题。经调解达成协议: 由开发公司补偿给每户购房者29500元,共265500元;挑梁 由开发公司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加固施工图并按质监部门任 课的内容进行加固,费用由开发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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