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服务设施布局及服务范围规划2018-2030-北海规划局
北海主城区市政专项规划(2013_2030)

排海+部分人工 湿地
深度处理+排河
近期系统方案
大冠沙污水厂 25万吨/日
结合道路功能,在保障通行能力的前提下,确定平面 交叉口渠化展宽控制及渠化形式要求
结合道路立体交叉衔接需求及相关技经指标,确定立 体交叉控制要素,共设置互通立交4座,跨线桥8座
5)桥涵控制
结合跨河流、铁路、道路等道路的功能需求,确定桥 梁布置控制要求,包括建议桥梁形式、桥梁长度、桥 梁宽度、净空要求等,共布置跨河桥涵91座,立交桥 12座
干管为环状管网,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利用现状管道,并为远景供水做出预留。
龙潭水厂 10万方/日
供水压力 最不利点应满足28米自由水头 北郊水厂和龙潭水厂出厂水压约40米 第三水厂出厂水压约30米
管材
图例 现状水厂 规划水厂 现状供水管道 规划供水管道 大型联络管道
DN300以下(含DN300)的供水管采用聚乙烯管(PE);DN300-1200的供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
规划区范围 竹林片区
大冠沙片区
2 专项规划方案
竖向工程规划
4)场地竖向规划
结合防洪(潮)排涝确定基准标高 场地坡度 • 最大坡度:地形平整,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用地性质确定
场地坡度 • 最小坡度:控制最小排水坡度0.2% • 结合排水走向控制场地坡向 场地高程控制 • 场地高度高于地块周边道路最低点0.3米 • 根据排水坡度和坡向确定场地高程 • 协调道路标高和场地标高后确定场地标高 土方控制 • 在满足场地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减小土方填挖方量 • 控制土方就近平衡,控制在1~3公里内,大区域平衡需调配 • 缺土地区结合水系开挖取土(竹林) • 竹林片区场地缺土1440万方土,开挖河道365万方土,共
北海主城区市政专项规划

方案汇报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4.6
0提 纲
项目概况
专项规划方案
近期建设计划
项目背景 现状问题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内容
道路工程规划 竖向工程规划 供水工程规划 污水及再生水工程规划 雨水工程规划 电力工程规划 通信工程规划 燃气工程规划
建成区改造 新建区配套
北管郊材水厂和龙潭水厂出厂水压约40米 DN第30三0水以厂下出(厂含水DN压3约003)0米的供水管采用聚乙烯管(PE);DN300-1200的供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
图例 现状水厂 规划水厂 现状供水管道 规划供水管道 大型联络管道
DN1200以上(含DN1200)的供水管采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或钢管
缺土1075万方,面积8.7平方公里 • 电子工业园片区余土348万方,面积17.8平方公里 • 海洋产业园片区余土50万方,面积5.8平方公里 • 平阳片区余土910万方,面积12.1平方公里 • 大冠沙片区缺土350万方 • 高德片区内部平衡 • 大区域调配土方基本平衡
竹林片区
余土区 缺土区 平衡区
北海市主城区水厂规划布局图
北郊水厂 30万方/日
第三水厂 30万方/日
龙潭水厂 10万方/日
水厂名称
龙潭水厂 北郊水厂 第三水厂
规模 (万立方米/日)
10 30 30
面积 (公顷
)
11
15
15
图例 现状水厂 规划水厂
水源
龙潭地下水 牛尾岭水库 洪潮江水库
2 专项规划方案
北海市主城区供水干管规划图
供水工程规划
现状防潮堤 堤路一体 新、改建防潮堤
亚龙湾-沙滩过渡 海口-堤路一体 厦门-外围设堤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年)主要内容2016-04-07 北海日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3-2030 年)》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北海市规划局2016 年4月6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年)主要内容简介一、编制目的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引导城镇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城乡统筹,以及全面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北海城市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北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所辖的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三个市辖区和合浦县的全部行政辖区用地。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辖海城、银海和铁山港三区陆域和沿海 0 米等深线以上滩涂用地,及涠洲、斜阳二岛陆域及部分海域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区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银海区侨港镇和银滩镇全部行政辖区用地及福成镇的部分用地。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13 —2030 年。
其中,近期为2013 — 2020 年;远期为2021 —2030 年;远景展望为 2030 年以后。
四、城市性质、职能与目标1、城市性质国际性滨海旅游宜居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南沿海重要门户和临港工贸城市。
2、城市职能以休闲度假为主的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临港产业及海洋产业集聚基地;面向东盟、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清洁型物资运输及以国际旅游为主的地区性重要港口;广西重要的科教文化基地。
3、城市发展总体目标构建面向东盟、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的战略支点和衔接 2 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门户,将北海市建设成为“国际度假胜地、生态休闲智城、特色文化名城、开放宜居珠城”。
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 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泊位 ---------7 第四章绿化与景观 -------------12 第五章建筑间距 ---- ------------16 第六章建筑物退让 ---------------19 第七章建筑物高度控制 -----------22 第八章城市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23 第九章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27 第十章附则 ---------------------31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北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类建设,除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类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外,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1.3 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按本规定执行1.4 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建设、个人建房、城中村改造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1.5 本市范围内非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北海银滩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容积率管制分区图
建筑密度管制分区图
6 建筑高度管制分区图
简本
Brief
5 专项规划
5.1 道路系统规划
公交优先,综合协调过境交通与慢行交通
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主干路网,均衡分布城市支路与景区服务支路, 并对常规公交、有轨观光电车、游艇码头等公交系统,以及步行、电瓶车、自 行车等慢行系统进行科学组织。
概念:椰风海韵 梦幻水城
空间:中轴强心 绿脉串珠
景观:连江通海 城园交融
节点:三大节点 四大公园
导引:细化空间 强化特色
总体框架
1
1 规划范围
1.1 区域位置
北海市地处广西南部、北部湾北海岸,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处于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和 泛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我国西南地区走向世界的重要出海通道和门户,是沟通中国与东盟 各国的桥头堡。
城市道路用地(S1)
68.41
17.35%
15.52%
S 其中
交通枢纽用地(S3) 交通场站用地(S4)
1.11
0.28%
0.25%
4.82
1.22%
1.09%
其中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0.19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4.62
0.05% 1.17%
0.04% 1.05%
绿地与广场用地
83.38
银滩区位图
银滩中区规划范围及城市设计范围图 2
2 目标定位
2.1 发展目标
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营造现代化度假区功能和形态,形成 “海湾翠链”的空间特色,建设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协 调发展的:
南海明珠——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北政办[2014]186号【发布部门】北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01【实施日期】2014.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政办〔2014〕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北海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1日北海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北发〔2014〕11号)精神,设立北海市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1.将辖区规划分局的规划管理职能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下放给辖区(涠洲岛旅游区)管理。
2.将城市勘察测量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划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北海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档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的责任。
统筹城乡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城市远景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重点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报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市辖县、区和涠洲岛旅游区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三)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城乡规划实施的责任。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电子教案

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2016-04-07 北海日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于2016年1月1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北海市规划局2016年4月6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简介一、编制目的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引导城镇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城乡统筹,以及全面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北海城市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北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所辖的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三个市辖区和合浦县的全部行政辖区用地。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辖海城、银海和铁山港三区陆域和沿海0米等深线以上滩涂用地,及涠洲、斜阳二岛陆域及部分海域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区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银海区侨港镇和银滩镇全部行政辖区用地及福成镇的部分用地。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为2030年以后。
四、城市性质、职能与目标1、城市性质国际性滨海旅游宜居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南沿海重要门户和临港工贸城市。
2、城市职能以休闲度假为主的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临港产业及海洋产业集聚基地;面向东盟、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清洁型物资运输及以国际旅游为主的地区性重要港口;广西重要的科教文化基地。
3、城市发展总体目标构建面向东盟、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的战略支点和衔接2 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门户,将北海市建设成为“国际度假胜地、生态休闲智城、特色文化名城、开放宜居珠城”。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北政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北海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北海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23日北海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对北海市城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提升北海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深入贯彻实施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主线,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体制机制,打造一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对奋勇争先开创新时代北海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全面部署为纲领,以发展向海经济为主攻方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北海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向海经济先行引领示范区、面向东盟的“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聚集高地,进一步凸显北海在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开创北海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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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心城区基层服务设施布局及服务范围规划(2018-2030)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1、国家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2000 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社区建设。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2017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救助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方面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2、自治区层面:《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2016 年 8 月发布,该意见提出要把全区城市逐步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
并提出构建社区“15 分钟生活圈”,增强增强生活舒适性,加强文化教育设施、商业设施、休闲绿道建设。
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性,加大卫生、养老、文体、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良好、数量充足。
3、北海市层面:建设宜居城市的需要随着北海市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推动了城市空间的扩展,对城市基层管理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现行的基层配套设施建设落后,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
为了建设宜居城市、满足城市快速扩张的居住配套设施要求。
二、规划范围、规划期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城市建设用地160 平方公里,规划区服务总人口远期 145 万人。
2、规划期限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为2018—2030年。
其中: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至2030年。
三、规划目的1、优化北海市中心城区的基层社区服务范围。
加快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和改进社区组织、制度和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社区自治和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衔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下一步控规编制提供依据。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区和谐,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生活需求,合理配置各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3、促进宜居城市建设,打造便捷的城市生活。
按照打造15分钟生活圈的理念,落实完善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4、为北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的布局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为了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并为北海市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编)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5、《行政区划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8、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7年6月)10、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1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2013.08)1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2016.08)13、《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设标〔2007〕165号)》14、《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2014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20131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005,内部发行)》17、《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SB/T10455-2008)18、《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2011〕19、《北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20、《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1、《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2、《北海市城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23、《北海市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2014—2030)》24、《北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25、《北海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用地专项规划(2015-2030)》26、《北海市居住区配套公建研究》(2012)27、《北海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2)28、各类基层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29、各片区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30、参考《上海市15分钟生活圈规划导则》32、国家、北海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32、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意见。
五、规划主要内容本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社区公共设施服务范围和社区基层配套设施配套进行规划。
1、优化中心城区基层社区服务范围。
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城市社区规划模式和经验基础上,以北海市中心城区现有社区地域范围为基础,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历史、地缘和未来发展规模等因素,从空间上对社区设施的服务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布局。
2、优化基层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按照有利于社区服务的原则,根据资源服务功能和服务半径的配置要求,并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范围以及地域性、认同感等社会构成因素,对街道、社区两个层级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和布局。
最终使城市社区布局规划能够引领社区建设,能够满足居民群众的服务功能需求,能够满足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要求。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十五分钟、十分钟生活圈城市居住区配套公建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等,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
结合北海社区的特点和功能要求,及相关规划的情况,本次规划的基层配套服务设施配置项目主要以十五分钟、十分钟生活圈中配套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以及商业服务业设施中便民市场。
另外的商业网点、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的专项规划落实,不纳入本次规划的基层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内容。
第二章现状分析一、现状基层社区服务范围主要存在问题1、现行基层服务范围不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随着北海市城市与经济的迅速增长,推动了城市空间的扩展,特别是银海区的快速建设发展,城市空间的扩张,在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社区建设,实行村改居模式,但现行依然沿用着1995年划分的区-镇-村委三级管理,在城市建设区内大量的以镇-村委的乡镇模式进行管辖,这个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
2、基层社区和村委边界和城市发展格局交错,界限不清,区域的完整性有待提高。
在北海早期指导行政区的划分主要是依据政治、历史、文化军事、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划分,但随着北海市城市与经济的迅速增长,城市空间的扩展,在城市新区,如铁路南区域部分村委边界已基本不存在,已都被城市道路分割支离破碎。
同时由于城市用地的出让,存在同一个小区地块跨越两个城区的情况,如嘉和冠山海小区、和桂电区域。
3、社区辖区面积与人口分布悬殊,规模差异大。
旧城区社区划分面积一般都较小,约15公顷左右1个社区,如东街办和西街办的社区,而新城区及郊区的社区面积划分一般都较大,大的达到5平方公里,如马栏社区、驿马社区等。
各街道管辖的用地面积和人口数量之间差异较大,小的如地角街道和侨港镇,常住人口只有 2 万人左右,大的如中街办,面积3平方公里,现状常住人口就达 10 万人。
4、社区规模参差不齐。
老城区社区规模普遍都较小,人口密度较大,新城区社区规模普遍较大。
社区规模过小则造成资源的浪费。
社区规模过大,服务不足不能满足需要。
5、行政管理不统一。
如驿马街道办铁路南区域,在2010年后,在行政上归银海区进行管理,户籍上归海城区管理,造成了基层管理与民众办事不方便。
二、现状基层服务设施主要存在问题1、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分布不合理由于历史原因,存在部分管理机构位置并不在本辖区的情况,如中街街道办事处位于东街街道办辖区内,云南南路社区中心位于白屋社区辖区内。
2、部分设施服务半径过大有的社区规模较大,按照1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半径,现状有许多区域无法覆盖。
3、社区服务设施规模有待提高由于历史原因,建设用地条件的限制,现状的社区服务中心用地面积都较小,基本都是独栋建筑,缺乏环境与活动场地。
在海城区部分老小区因地处居民聚集区中,不仅配套用房面积不足,而且质量较差,但近期很难进行改造或选址新建。
4、设施用地无保障现状部分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无法保证,部分依然为租用其它公司场所来办公,如铜鼓岭社区中心等。
5、社区功能亟待完善、文化体育设施缺乏从现状分析情况来看,社区居民对街道级和社区级的文体活动设施和场地、居家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的需求较高。
对于街道级各类设施,缺乏街道级体育活动场馆和场地;对于基层社区级设施,缺乏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目前设施情况与发达地区相比有不小的差距。
6、部分派出所辖区过大,老城社区治安任务重现状部分派出所辖区过大,社区治安任务重,如高德派出所,电建派出所、龙潭派出所等,其所辖的区域都比较大。
老城区的如海东、公园路、电建、高德等派出所,管理区域人员复杂,治安任务繁重。
同时现状社区治安管理与街道办辖区并未统一。
第三章总体布局规划第一节、基层服务范围规划一、基层服务范围规划策略1、服务范围与城市规划衔接社区服务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控规、城市人口分布、单元划分等相衔接,对社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更好的规划和落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2、部分镇改街、村改居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趋势,对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内的镇-村委进行重新调整,根据城市的发展逐步进行村改居、镇改街,实行街道管理体制,由以往的“镇—村”的管理转变为“街-社”的管理模式。
考虑侨港镇的特殊历史及是全国最小的建制镇,为争创特色小镇,规划对侨港镇不进行调整。
3、现状与发展需求相协调考虑现状街道办与社区居委管辖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土地出让情况,同第二节、总体布局规划一、规划目标1、社区划分目标在北海市中心城区构建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居民生活、便于城市管理、便于规划管理的城市社区空间体系,实现社区布局更加合理,社区规模适度、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较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和谐社区提供基础性的支撑。
2、配套设施目标一是完善体系。
形成覆盖北海中心城区的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体系;二是提升品质。
建设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城市;三是服务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