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管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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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试卷保管室管理制度

学校试卷保管室管理制度

学校试卷保管室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学校试卷的安全、保密和有效管理,防止试题泄露及不当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试卷保管的相关人员和活动。

二、试卷保管室的设立与要求1. 试卷保管室应设立在相对独立、安全的地点,确保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得到落实。

2. 试卷保管室内应配备足够的防盗门窗、保险柜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试卷保管室应保持整洁,合理划分试卷存放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三、试卷的接收与登记1. 试卷接收人员应认真检查试卷的数量、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

2. 试卷登记应包括试卷名称、科目、考试时间、接收日期、接收人等信息。

3. 试卷登记簿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四、试卷的保管与存放1. 试卷应按照科目、年级等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2. 试卷应存放在保险柜或指定区域内,钥匙由专人保管。

3. 试卷保管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以确保试卷的整洁和安全。

五、试卷的领取与发放1. 领取试卷须填写领取单,注明领取人、领取时间、领取试卷名称等信息。

2. 发放试卷时,须认真核对领取单与试卷是否一致,确保无误后发放。

3. 试卷发放完毕后,应立即将剩余试卷放回保险柜或指定区域。

六、试卷的保密措施1. 试卷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试卷内容。

2. 试卷保管室内外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试卷保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3. 试卷保管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试卷保管室。

七、试卷的销毁1. 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对试卷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进行销毁。

2. 试卷销毁应采取碎纸机粉碎、焚烧等方式,确保试卷信息无法恢复。

3. 试卷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八、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试卷泄露、丢失等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

学校行政保管室管理制度

学校行政保管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行政保管室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行政保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的保管室。

第三条行政保管室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行政保管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保管室管理制度;2. 负责保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3. 确保保管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4. 定期检查、盘点保管室资产,确保账实相符;5. 及时处理保管室日常事务。

第五条保管室工作人员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保管室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登记、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2. 定期对保管室进行清理、整理,保持环境整洁;3. 配合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学校信息安全。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六条行政保管室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发放、回收等制度。

第七条保管室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进行登记、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责任人等。

第九条流动资产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责任人等。

第十条资产购置、领用、报废等手续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保管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二条保管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监控设备、灭火器等。

第十三条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保管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五条保管室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日常工作第十六条行政保管室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清理、整理保管室,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八条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做好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学校总务保管室管理制度

学校总务保管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总务保管室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总务保管室所有人员及其工作。

第三条总务保管室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服务至上”的原则,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总务保管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保管室的管理、使用、维护负总责。

第五条总务保管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保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管员负责保管室的具体事务,包括物品的收发、登记、保管、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物品管理第七条物品入库前,保管员应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第八条物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九条保管员应定期对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过期、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物品出库时,须有明确的领用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物品出库后,保管员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定期与使用部门核对库存情况。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保管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保管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保管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物品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保管室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保管室的安全。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第十六条保管员应热情服务,及时为各部门提供所需物品。

第十七条保管员应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接受主任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对保管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保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学校保管室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保管室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保管室管理工作制度
一、保管室由保管员专职管理。

二、学校所有的教学用品、水电器件、清洁用具等物品,保管员必须凭请购单、发票逐一认真验收。

手续不全,质量不合格,票物不符,不得入库。

三、严格执行领料、领物单制度,所有物品必须凭领单发出。

四、及时记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月清点一次。

五、所有入库物品必须分类存放,摆放整齐,防止损坏。

六、做好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将及时关锁好门窗,上班前先要检查门窗,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总务处、校长室。

七、保管员因事、因病请假,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人代管,必须经总务处批准指定专人代理。

八、学校定期检查,签订内保责任书,按规定予以奖惩。

学校物理保管室规章制度

学校物理保管室规章制度

学校物理保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物理保管室的管理,保障物理实验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物理保管室是学校的专门存放和管理物理实验设备的场所,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学校物理保管室的管理应当依法行政、科学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对物理实验设备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物理保管室的管理岗位设置应当符合管理需要,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物理保管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勤勉尽责、廉洁自律。

第二章物理实验设备的保管和管理第六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应当在专门的存储室内存放物理实验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整洁、有序。

第七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和台账,对存放的物理实验设备进行清单、标识、编号。

第八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应当定期对存放的物理实验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借还制度,对外借出的物理实验设备进行登记、监管。

第十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应当加强设备的保险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和价值。

第十一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应当建立设备年度清查制度,对全年度的设备进行清点、盘点,确保设备不盲目减少。

第三章教职员工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自律,严格保守机密。

第十三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物理实验设备,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到用心维护、精心保养。

第十四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知识技能,加强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班、认真工作、不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领导的工作安排,听从领导的指挥,组织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责任和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学校物理保管室工作人员应当对设备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如因疏忽、过失、玩忽职守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管室管理及安全制度

保管室管理及安全制度

保管室管理及安全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保管室安全工作,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防事故能力,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按照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尽职尽责,搞好管理工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2、牢固门窗,防止外人侵入。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要上架、进柜,摆放要整齐有序。

4、管理员要经常查房屋、门、窗、电线,做好防火工作,以免财产遭受破坏和损失。

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5、严格履行领用、借用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防破坏和丢失。

6、定期盘点,并与会计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学校库房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库房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库房管理规定范文(不含分段语句)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库房,确保学校财物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库房使用范围1. 学校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学校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及学生实验材料等。

2. 其他部门或个人经批准后,可借用库房存放相应物品。

二、库房开放时间1. 学校库房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在工作时间外需要进入库房的人员,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并得到批准。

三、库房管理责任人1. 学校将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工作,监督库房使用情况。

2. 库房管理责任人应保管好库房的钥匙,并确保钥匙不外借,防止遗失。

四、库房进出管理1. 每次进入库房前,使用者需填写入库单,并经过管理人员的审核与签字。

2. 库房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物品。

3. 离开库房时,使用者须将门窗关闭,确保库房安全,并按时归还门钥匙。

五、库房物品管理1. 存放物品时,应按照分类整理,明确标注物品名称、数量和规格,并登记记录。

2. 每月底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实际物品和登记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遗失、损坏或过期物品。

六、库房安全管理1. 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在库房中使用明火或进行易燃物品操作。

2. 库房内安装防火设备和监控设施,保持库房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

3. 库房内使用电器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使用后要及时关闭,并做好电源管理。

七、库房维护与保养1. 库房内保持整洁,定期清理库房及周围环境,保持干燥通风。

2. 库房内的设备和物品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库房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以及停止借用等。

以上便是学校库房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为了保证财物的安全,确保库房的正常运行,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库房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学校财产。

学校试卷保管室管理制度

学校试卷保管室管理制度

学校试卷保管室管理制度一、试卷保管室归口管理部门试卷保管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试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分发等工作。

试卷保管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教务处主任为试卷保管室的第一责任人。

二、试卷保管室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试卷保管室必须保证试卷的安全,防止试卷的丢失、损坏、泄露等事故发生。

2. 保密原则:试卷保管室必须保证试卷的保密性,防止试卷内容的泄露。

3. 规范原则:试卷保管室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试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分发等工作。

4. 及时原则:试卷保管室必须及时完成试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分发等工作。

三、试卷保管室管理程序1. 试卷收集:教务处负责收集各科目的试卷,试卷收集时必须核对试卷的数量和质量。

2. 试卷整理:教务处负责对收集的试卷进行整理,按照科目、年级、学期等进行分类。

3. 试卷归档:教务处负责将整理好的试卷进行归档,归档时必须填写试卷归档登记表。

4. 试卷保管:教务处负责试卷的保管工作,试卷保管室必须保持干燥、通风、整洁,试卷必须放置在防潮、防火、防盗的容器内。

5. 试卷分发: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分发工作,试卷分发时必须核对试卷的数量和质量。

四、试卷保管室管理权限1. 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教务处的授权,方可进入试卷保管室。

2. 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试卷保管室的管理制度,不得泄露试卷内容。

3. 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完成试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分发等工作。

五、试卷保管室管理责任1. 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对试卷的安全、保密、规范、及时负责。

2. 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对试卷的丢失、损坏、泄露等事故负责。

3. 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对试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分发等工作负责。

六、试卷保管室管理监督1. 教务处定期对试卷保管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教务处对试卷保管室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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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管人员做到坚持原则,执行规定,热情服务,保证供应。

二、保管人员不得自购自管,货物进库必须有送货人签字,同时要认真检查质量、清点数量,查阅票据,核算价格,坚持做到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手续不符不收。

三、货物进库经验后必须及时开给入库单,随同发票交给会计报销。

四、认真管好各种用品,做到堆放整齐,安排有序,修旧利废,防止浪费,同时要做到防潮、防霉、防蛀、防盗、防火。

五、付出货物坚持按手续办事,教学用品由领用人在包干定额范围内按规定领付,并及时登记。

六、非正常供应物品,必须填写领物单,经总务处分管同志签字后方可领付并及时登记。

七、建立健全保管帐册,做到帐表相符,帐物相符,按月盘点、结算。

当月进、销、存要及时做好报表,报会计室核对。

八、每学期开学前,必须根据教学需要和物资库存情况,编造进货计划表,报总务处统一采购,平时需要补购的物品,亦须及时通知总务处办理,以保证供应。

合肥市五十五中学保管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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