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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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多久法院判决下来

看守所多久法院判决下来

一、看守所多久法院判决下来
看守所大概五到六个月法院判决下来。

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但关进看守所不是必须要判刑的。

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进看守所多久家人可以去探望
进看守所只要经过了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的,家人随时可以去探望。

此外,如果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三、看守所要交钱吗
看守所不需要交钱,因为看守所的运行费用,是由国家财政承担。

各级财政会对看守所的修缮和人犯的给养费用专项拨付。

看守所自身所需的经费,从专项拨付中来,也只能专门用于看守所的修缮和人犯的给养。

法律快车提醒您,其经费支出的主要项目包括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确实不能自备的被褥的,看守所提供被褥;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看守所场所和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等。

看守所关多久判刑

看守所关多久判刑

一、看守所关多久判刑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关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由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看守所批捕了能保释吗?看守所批捕了如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法律快车提醒您,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关很长时间。

刑事诉讼中各时期羁押期计算表

刑事诉讼中各时期羁押期计算表

刑事诉讼中各时期羁押期计算表一、批捕前拘留时期羁押期【3+(1-4)+30】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

一、《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要批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刻能够延长1至4日”。

二、“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刻能够延长至30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批捕书后的七日之内,作出批准批捕或不批准批捕的时限规定”。

二、侦查羁押期限【2+1+2+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法嫌疑人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域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法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法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三个月)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够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4、“对犯法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够再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三、审查起诉时期羁押期限【1++2+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

二、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够延长半个月;3、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的时刻为一个月,最多两次,即2个月。

4、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检察机关1个月内作出决定,最多延长半个月。

即最多3个月。

四、一审中的羁押期限【+1+1+】一审中最长羁押期限为五个月一、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之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看守所关押哪些人看守所最长能关押多久

看守所关押哪些人看守所最长能关押多久

看守所关押哪些人?看守所最长能关押多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最长能关押多久?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生效前,犯人均是关在看守所的。

正常来说,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

将这三个阶段的期间加起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

1、侦查阶段 (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分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

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之后,认为需要逮捕的,最迟应在30天内(普通情况下为7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最长应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最长为37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情况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两次,每次延长2个月。

综上,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为逮捕前的37天加上逮捕后的2个月,合计约3个月零7天;复杂案件为4个月零7天;重大复杂案件为8个月零7天。

2、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至3个半月)案件到检察院之后,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最长1个月。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亦即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连同补充侦查的时间最长为3个半月。

不需补充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月个至1个半月。

3、审判阶段(20天至2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1个月。

羁押的期限规定

羁押的期限规定

羁押的期限规定羁押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非自由刑事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羁押期限是指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时间限制。

下面是我对羁押期限规定的700字说明。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羁押的期限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

首先,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这是将犯罪嫌疑人限制在羁押状态下的最长时间。

然而,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羁押期限延长规定。

例如,对于涉及跨国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羁押期限延长三个月。

这种延长的申请需要由检察机关事先审查,并由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嫌疑人,羁押期限也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延长。

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羁押期限延长六个月。

同样,这种延长的申请也需要由检察机关事先审查,并由人民法院批准。

然而,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对羁押期限的管控。

根据法律规定,在羁押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要定期复查羁押的必要性。

如果认为不再需要羁押,应当及时解除羁押措施。

此外,如果羁押期限届满后,尚不能立案或者不能及时进行审判,也要及时解除羁押。

这些规定保障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羁押措施。

总之,羁押期限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它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对特殊情况下的羁押期限进行了相应的延长规定。

同时,对羁押期限的复查和解除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确保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羁押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在37天内出来吗

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在37天内出来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在37天内出来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在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进行相应的刑事拘留的,那么对此刑事拘留还有着相应的时效性,对此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被刑事拘留的能不能在37天内出来。

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在37天内出来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没有罪可以释放,否则将会判刑。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对什么处理结果?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我们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为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

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无犯罪证据的当事人在刑事拘留期满不被释放怎么办?《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如何认定?(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少

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少

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少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我国的案件办理过程是一项非常严密而又认真的过程,相关的办理流程在我国有着比较成熟的办理机制。

一般犯罪者在还没判决前会在看守所羁押一段时间等待判决。

那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

在看守所关押时间还有更长的,那都是个案,没有参照价值。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针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话,那往往就是会被羁押在看守所。

但我们也要注意,即使可以对他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对于羁押的时间也有最长的限制。

那一般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针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话,那往往就是会被羁押在看守所。

但我们也要注意,即使可以对他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对于羁押的时间也有最长的限制。

那一般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二、刑事案件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1.拘留期限最多37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公安30天,检察院7天。

2.侦查应该7个月结束(超过七个月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基本2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交通不便、团伙、流窜、取证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审查起诉不超过6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13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要求公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得多于5个月。

4.一审9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7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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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

(共一个月零七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

(共四个月零七天)
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

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

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共五个半月零七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

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重新审查期限不得查过一个半月。

(共七个月零七天)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共九个半月零七天)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

要将案件已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

只能移送一次。

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法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办理一定的审批后可以延长羁押的期限。

未决犯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间除了律师以外不能和家属和其他人。

法院判决后,如果判有罪,判决前的羁押期限折抵服刑的日期。

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如果判决无罪,羁押一日赔偿一日的工资。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理期限
一、侦查阶段
1、拘留(30日):
(1)拘留期限为3日至7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逮捕:
(1)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山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判阶段
1、一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
超过1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二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四、审判监督程序阶段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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