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标准版)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一、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对经济利益的考核、维护,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制定任家庄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二、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月兑现、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安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等。
三、考核依据《任家庄煤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任家庄煤矿安全奖考核发放办法》、《任家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任家庄煤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任家庄煤矿安全奖惩办法》等,实行考核兑现。
四、安全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在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奖金中扣除。
五、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兑现、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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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模版(3篇)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模版为了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良性循环,特制定本一系列制度。
一、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安委会签订经济承包责任书;二、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在建工程如发生一起工亡事故,解聘其项目经理资格并罚款壹万元;四、在建工程如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项目经理应向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检讨,并罚款伍仟元;五、在建工程如发生一起伤害事故,项目经理也应向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检讨,并罚款伍佰元;六、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伍佰元;七、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的罚款伍佰元;八、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的罚款____元/次;九、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罚款____元/次;十、重点作业区域未设专人监护的罚款壹佰元;十一、易燃、易爆场所未按规定实行明火作业的罚款伍佰元;十二、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罚款肆佰元;十三、一旦发生任何类别的伤害事故,都应组织人员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模版(2)一、制度背景与目的1.1 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推动经济承包责任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化改革,需要建立一套能够将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的制度,对参与生产经营的各方实施安全约束,激励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1.2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以经济承包责任制为基础,通过挂钩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充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涵盖所有参与生产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搞活企业,必须提升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都是建立在安全的前提基础上才能形成的。
二者之间有着统一协调、互相制约、互相扶持的关系。
为达成一个良性框架,特制定相关内容与全体职工共勉。
按照省级文件精神,生产上安全投入资金,比例必须按规定执行,集团或公司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在安全投入上打折,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到位才能更好的发展煤炭企业。
总体思路确立、机构细化如下: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全矿井的主要安全。
生产责任人员必须统一协调,安全无事故。
生产按照规定达到一定标准,奖励负责人。
反之,罚主要负责人。
机电主要负责人,如遇到与机电相连的事故,延误生产,按责任划分,罚主要负责人,无事故奖主要负责人。
技术主要负责人:按照设计正常运转,无安全技术问题奖主要负责人,否则罚主要负责人。
通风主要负责人: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设备措施到位,合理运用,安全生产达标,奖主要负责人。
反之,罚主要负责人。
各职能部门,分管区队长组长,凡涉及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在具体细化上都要挂钩,真正达到大家人人都是当家人,个个都是主人翁、排头兵。
以人为单位,以事为集体,以团队为框架,以安全为目的思路滚动发展壮大企业。
煤矿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 1、实行风险抵押,全公司科、队长、支部书记、安全副队长,向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核对象不同,将考核对象分为四个档次,一档5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1000元、四档500元。
消除死亡事故对考核对象分别以风险抵押2倍标准奖励。
出现死亡事故沉淀考核对象风险抵押100%,重伤事故沉淀考核对象风险抵押50%,业务部门科长沉淀风险抵押20%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执行《区队领导工资挂钩考核办法》对当月安全生产正常区队分别给予队长、支书30%和20%的上浮工资奖励,对安全生产出现事故的区队视情况严重程度分别给予50%和30%下浮工资处罚。
3、设立全员安全生产奖,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较好,正副科长,队长分别得到500元至300元的奖励。
生产一线职工奖励100元,辅助队职工奖励60元,后勤部门人员奖励40元。
4、实行网络建设奖励,对当月网络小组无“三违”成员生产一线职工奖励100元,辅助队职工奖励60元,网络小组有一人违章资金减半,二人次违章资金取消。
5、执行《新郑煤电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对当月工程质量进行评比验收。
采煤工作面优良品每次奖励5000元,不合格工程每次罚5000元;掘进面工程优良品每米奖励20元,不合格工程每米罚20元;最佳运输线每部奖励500元,机电队长奖励50元,不合格每部罚500元。
6、安全事故与区队工资挂钩,死亡一人次对队罚6万,沉淀队长、支部书记、安全副队长风险抵押100%;沉淀业务部门科长风险抵押50%;重伤事故沉淀队长风险抵押50%,业务部门科长风险抵押20%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7、班组长工资与安全挂钩,以班组为单位,当月安全生产正常,对班长工资的三分之二进行考核,生产一线班长上浮工资15%,辅助队长上浮10%;出现重伤以上事故下浮工资30%,严重的撤消职务。
8、坚持职工培训奖励,从总工资额中提取3%做为安全培训奖励,对考核成绩优异者,给予30元至100元的奖励。
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活动。
第三条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的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工作安全进一步提升,并取得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第二章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第四条设立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形成机制健全、工作有序的保障体系。
第五条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主要包括制定目标、策划方案、分配资源、考核评估等。
第三章目标的制定第六条设立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目标,确保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制定目标时,要明确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在整体工作中的比重,合理分配资源,保证目标的可实现性和落实性。
第四章方案的策划第八条制定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明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第九条策划方案时,要重点关注安全工作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第十条策划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的提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资源的分配第十一条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第十二条资源的分配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均衡配置各项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第十三条资源的分配要注重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避免一方面得到过多资源而忽视另一方面。
第六章考核评估第十四条设立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考核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十五条考核评估主要包括定期检查、绩效评估、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第十六条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和完善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的依据,及时调整目标和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七章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的宣传与培训第十七条加强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经济效益意识。
第十八条宣传与培训内容包括安全风险防范、经济效益的意义和方法等。
第十九条定期组织宣传与培训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编制目的为强化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调动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原则坚持分级考核、标准量化、过失追究、岗管相连、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实行安全绩效与干部职工的帽子、票子、面子挂钩;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实行安全生产领导问责制;实行领导、职工“安全红线”追究制;实行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抵押制。
3.建立健全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罚考核制度,主要有:3.1安全生产问责制度;3.2“安全红线”管理制度;3.3安全风险抵押制度;3.4各级管理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以上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落实。
4.安全奖罚的工作要点各级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考核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奖惩兑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
4.1安全奖励必须依据贡献大小,突出重点,保证奖金发放到个人手中,严禁吃大锅饭或挪作他用。
4.2安全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应与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对应。
4.3安全奖励及处罚,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落实,并及时公布,重大问题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处理。
5.工作要求5.1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追究、考核。
5.2对管理层在安全生产管理和过程中出现的渎职、失职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给予相应的追究考核。
5.3对在落实安全费用计划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作为行为给予相应的追究考核。
5.4对在落实以上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干部渎职行为给予相应的追究考核。
5.5对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良好工作业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有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基层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结构工资制,其中安全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0%,具体比例自行确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电能源公司所属三级煤矿企业。
第三章奖励第四条华电能源公司对各级单位的奖励,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和《华电能源公司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确定,实行年终考核、一次性奖励的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奖励范围,主要是获得华电能源公司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质量标准化达到华电能源公司有关要求的三级煤矿企业,同时对在华电能源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检查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三级煤矿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个人设立重大隐患举报奖、重大事故避免奖、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奖、以及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等奖项。
第六条华电能源公司特设立重大隐患举报奖和重大事故避免奖,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避免了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按照其举报内容和避免事故的情节进行专项奖励。
第七条在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中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奖励标准依据活动规则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奖励应按照安全责任和贡献大小综合评比,不能人人有份,平均分配。
主要是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尤其是基层煤矿单位生产一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和员工。
在华电能源公司、三级煤矿企业机关部门中,对在实现安全目标管理与防止重大事故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九条各三级煤矿企业完成生产计划和奋斗指标的,应实行奖励,奖励办法由三级煤矿企业自行确定。
第四章处罚第十条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除按照《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外,对三级煤矿企业参照华电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第1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指导思想以创建“两型三化”矿井为工作目标,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为工作重点,规范现场安全管理。
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工程工资挂钩,浮动被考核单位的月度工程工资。
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达到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3条具体考核内容1、管理范围内设备使用是否正常,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2、管理范围内斜巷一坡三档、防跑车装置是否使用正常。
3、甲烷断电仪是否灵敏可靠,悬挂位置是否正确。
4、防尘水管喷雾是否使用正常,是否湿式凿岩、放炮,装岩期间是否洒水灭尘。
5、爆破是否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爆破方式,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炮眼布置是否符合规格要求。
6、采煤工作面支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支架支设是否稳固,有无前倾后仰等现象;腰帮背顶是否严实。
单体支柱初撑力是否达到要求。
7、掘进工作面:联锁、前探、超前支护、端头是否正常使用。
8、管理范围内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9、管理范围内是否有其它违章作业现象;管理范围内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管理范围内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
10、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是否接地可靠,螺丝齐全,有无失爆、电缆破皮等现象。
11、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2、管理范围内是否通风良好,有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风筒是否到位。
13、巷道卫生,物料码放,老塘浮煤是否符合规定。
14、其它事项第3条考核方式与奖惩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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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标准
版)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做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每年初项目部与管理人员和各队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抵押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让每个人员肩上有压力,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二、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对管理人员和各队主要负责人奖10000元,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每人扣10000元。
三、机电设备防失爆管理制度:严格检查井下机电设备防爆工作,每周开展专项防失爆检查,如全月未发现失爆隐患,奖励电工5000元;如发现一处失爆隐患,电工罚5000元/处。
四、安全隐患管理制度:为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禁隐患过班.如出现隐患整改不及时的,扣区队长和责任人各1000元/次.发生人身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五、顶板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是控制顶板事故发生的关键,
严格把关,每周进行一次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化的工程要处罚.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垮顶事故罚2000元/次,安全管理人员和区队长个人各承担罚款。
六、三违管理制度,“三违”是煤矿长期的工作,事故的80%是因“三违”造成的,要遏止“三违”现象,只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凡三违者.罚款1000元/次,并在全矿做检查。
区队领导要承担罚款的60%,对举报有功者给予重奖。
七.“一能三防”管理。
严格做到以风定产,杜绝任何瓦斯事故,严把瓦斯关,对违犯瓦斯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罚款5000元/次,取消年终各种奖励。
八.全年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重奖,安全工作先进队组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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