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正式)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 目的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有效防止或尽可能减少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氧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项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煤气工段区域内的高炉煤气柜、转炉煤气柜使用、回收、输配、设备的施工、运转、维修等。
3 管理内容3.1凡有煤气设备的场所,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工段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3.2煤气设备的焊接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焊工担任。
3.3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程序、步骤作出具体的安排,并标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3.4煤气作业必须提前一周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严格按照申请票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安全科、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动火人、安全生产部、主管副总经理等签字,化验完毕,化验人签字,煤气防护站确认签字确认后,由现场动火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3.5《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一式三份:安全生产部、安全科、动火申请单位各一份。
3.6煤气防护站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到现场对煤气进行监测、化验、分析,对监测数据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救护负责。
3.7在动火作业现场要挪走5米以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要根据情况准备必要的灭火工具。
4 动火作业4.1动火作业申请人必须由段长担任,申请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相关人员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具体责任。
4.2在办理了动火作业申请票后,实际动火作业的部位与申请票不符或其中主要项目有变动,申请票作废,停止动火作业,继续动火作业属违章动火。
4.3未办理动火作业申请票或手续不齐全的属违章动火。
4.4动火作业过程当中,经检查发现未落实安全措施的属违章动火。
4.5动火作业时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必须打开吹扫段人孔、放散,对设备进行吹扫,吹扫介质为蒸汽或氮气。
4.6动火作业时对煤气设备吹扫合格标准为:4.6.1用氮气吹扫,高炉、转炉煤气中CO含量为0。
在氧气管道内动火,氧气含量不能大于23%。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安全,促进工作效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部煤气工段的所有煤气设备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对煤气设备升温、维修、安装或其他需要用燃烧源进行操作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的目标是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谨慎操作、责任明确。
第六条所有从事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组织与筹备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煤气设备所在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设备周围不存在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质。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报经风电部煤气工段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动火作业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区域、设备及相关的安全措施;(二)动火的时间、地点及所需的动火设备;(三)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责任;(四)动火前的准备工作;(五)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六)作业结束后的清理工作。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其掌握动火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无意闯入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煤气排出顺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服、防火手套、防火眼镜等个人防护器材,并保持与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和保护煤气设备,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期间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其他火源,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期间,所有的动火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随时保持与现场监控室的联系,及时汇报作业情况和发生的问题。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责任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的组织和实施应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
煤气设备动火管理制度

煤气设备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第五条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六条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确认,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第九条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第十条高处动火作业前,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第十二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安全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的实施。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的协调和配合,确保动火作业不影响生产运行。
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科批准取得动火许可证,方准动火。
第十七条动火证必须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填写,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地点、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第十八条动火证有效期为动火作业当日,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证必须由动火作业负责人收回并妥善保管。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煤气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职责和要求,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第五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第六条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照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第七条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第八条二级动火作业:(一)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二)凡生产装置区域内的非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应编制动火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一)清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二)提供充足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灯;(四)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期间,应实行现场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应全程监督作业过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四章动火作业许可管理第十四条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有效防止或尽可能减少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氧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煤气工段区域内的高炉煤气柜、转炉煤气柜使用、回收、输配、设备的施工、运行、维修等。
3 管理内容3.1凡有煤气设备的场所,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工段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3.2煤气设备的焊接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担任。
3.3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程序、步骤作出具体的安排,并标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3.4煤气作业必须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严格按照申请票内容认真填写,安全科、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动火人、安全生产部、主管副总经理等签字,化验完毕,化验人签字,煤气防护站确认签字后,由现场动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3.5《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一式三份:安全生产部、安全科、动火申请单位各一份。
3.6煤气防护站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到现场对煤气进行监测、化验、分析,对监测数据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救护负责。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5721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有效防止或尽可能减少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氧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煤气工段区域内的高炉煤气柜、转炉煤气柜使用、回收、输配、设备的施工、运行、维修等。
3 管理内容3.1凡有煤气设备的场所,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工段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3.2煤气设备的焊接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担任。
3.3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程序、步骤作出具体的安排,并标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3.4煤气作业必须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严格按照申请票内容认真填写,安全科、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动火人、安全生产部、主管副总经理等签字,化验完毕,化验人签字,煤气防护站确认签字后,由现场动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2024年煤气设备动火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煤气设备动火管理制度煤气设备的使用在现代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
然而,煤气设备的安全问题也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
为了保障煤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制定一套完善的动火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关于2024年煤气设备动火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总则1. 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煤气设备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动火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方的安全意识。
二、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审批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批,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动火作业审批应包括动火作业区域、时间、人员、设备等详细信息,并进行备案。
3. 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消防设备齐全,防护措施到位。
三、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必须使用专业合格的工具和设备,严禁使用损坏或非正规的工具设备。
2. 动火作业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划定作业区域。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3. 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持续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停止作业。
四、动火作业的禁止事项1. 严禁在有泄漏气体的煤气设备周围进行动火作业。
2. 严禁在设备运行和维修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3. 严禁在使用煤气设备的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严禁在动火作业中吸烟、使用明火和火种等。
五、动火事故的处置和责任追究1. 若发生动火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并报警求助。
2. 相关责任人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3. 对于违反动火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2559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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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有效防止或尽可能减少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氧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煤气工段区域内的高炉煤气柜、转炉煤气柜使用、回收、输配、设备的施工、运行、维修等。
3 管理内容3.1凡有煤气设备的场所,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工段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3.2煤气设备的焊接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担任。
3.3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程序、步骤作出具体的安排,并标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3.4煤气作业必须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严格按照申请票内容认真填写,安全科、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动火人、安全生产部、主管副总经理等签字,化验完毕,化验人签字,煤气防护站确认签字后,由现场动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3.5《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一式三份:安全生产部、安全科、动火申请单位各一份。
3.6煤气防护站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到现场对煤气进行监测、化验、分析,对监测数据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救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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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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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840-44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
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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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有效防止或尽可能减少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氧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气工段区域内的高炉煤气柜、转炉煤气柜使用、回收、输配、设备的施工、运行、维修等。
3 管理内容
3.1凡有煤气设备的场所,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工段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3.2煤气设备的焊接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担任。
3.3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
施,对作业程序、步骤作出具体的安排,并标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3.4煤气作业必须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严格按照申请票内容认真填写,安全科、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动火人、安全生产部、主管副总经理等签字,化验完毕,化验人签字,煤气防护站确认签字后,由现场动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3.5《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一式三份:安全生产部、安全科、动火申请单位各一份。
3.6煤气防护站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到现场对煤气进行监测、化验、分析,对监测数据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救护负责。
3.7在动火作业现场要挪走5米以内的易燃物品。
要根据情况准备必要的灭火工具。
4 动火作业
4.1动火作业申请人必须由段长担任,申请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相关人员对动火
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具体责任。
4.2在办理了动火作业申请票后,实际动火作业的部位与申请票不符或其中主要项目有变动,申请票作废,停止动火作业,继续动火作业属违章动火。
4.3未办理动火作业申请票或手续不齐全的属违章动火。
4.4动火作业过程中,经检查发现未落实安全措施的属违章动火。
4.5动火作业时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必须打开吹扫段人孔、放散,对设备进行吹扫,吹扫介质为蒸汽或氮气。
4.6动火作业时对煤气设备吹扫合格标准为:
4.6.1用氮气吹扫,高炉、转炉煤气中CO含量为0。
在氧气管道内动火,氧气含量不能大于23%。
4.7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只用于电焊焊补),煤气中氧含量不得大于0.8%;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严禁在负压情况下动火。
4.8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作业时,所用照明电压
不得超过12伏,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入前半小时,动火作业中每两小时必须重新分析,作业中断后,恢复作业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