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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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纪工委应将本室委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在工作中产生的信访处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申诉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案件调查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属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密级文件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我单位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部门秘密事项的信息标有密级的文件;若必须保存则需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安全规定;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限于使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严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使用人员私装、私卸计算机软件;第四条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杀毒仍旧无法清除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免病毒侵扰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第五条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跨室委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征得该室委负责人的同意;第六条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第七条严禁窃用他人口令登陆OA系统,不得在他人已登陆的情况下使用系统,若需使用必须首先退出他人帐号后,并以自己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完毕后应立即退出,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有序;第八条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机器内外网混用;第九条单位内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外单位的人员使用单位内网;第十条网络操作时不得随意运行、修改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开设共享目录时,应注意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夹,并在完成工作后立即关闭共享,以保证本地文件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一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第十二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第十三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及个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HUB、调制解调器MODEM等网络设备;第十四条严禁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第十五条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第十六条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被检查单位工作,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被检查单位或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第十七条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室领导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第十九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凡私自改变计算机网络如内网改外网、私接线路等,一经发现取消该室委主任书记和私接人年终评优资格;第二十一条凡不遵循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部门秘密者,由保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六、纸质文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文件的管理,根据中央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文件的阅读范围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文件: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供书记阅读;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纪委监察厅文件:1、发至州单位以上单位的省委文件,供书记阅读;2、发至县团级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三市委文件包括市纪委监察局文件:由单位领导决定阅读范围;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四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规定:离、退休干部,可按原来的职级或规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阅读或传达;五文件有领导批示的,按批示范围传阅;二、关于文件的处理程序1、签收和启封:文件的收发由专人履行签收手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和启封;如果标有具体人员亲收、亲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托外,任何人不得启封,应原封不动交给亲收人或指定人员;办公室收到的各类公文及重要资料、刊物须及时交送有关领导和相关室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理,防止耽搁、延误;2、登记:登记文件必须将收发文时间、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文件字号、密级、标题、缓急程序、份数及处理时间、处理情况逐项登记清楚;3、办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阅知的范围,及时、迅速传阅、办理,不得拖延,事后必须在办文单上签字或写明办理经过及结果,需向领导反馈情况的必须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后的文件,应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凡经注办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催办工作,以避免漏办和延误;4、传阅:传阅文件应突出一个“快”,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传、误传和延误、遗失;1严格登记手续;文件传阅时应做好登记手续或请传阅者做好传阅签收;2文件传阅时,应设立必要的文件传阅夹和办文单,以便县别于其他材料和领导阅后签字、批示;要提醒传阅者不要随意抽取文件夹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传;3文件传阅应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将文件带到住所或公共场所阅处;4文件传阅必须根据规定的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由专人按单位领导的排序或主次先后递送;对传阅的文件应及时收回,重要文件应当天送达,当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传阅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传递的“横传”现象,以免传阅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积压、丢失和下落不明等情况;要加快文件传阅的速度,送文人员应尽可能了解有关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规律与时间安排,有时间阅读的要及时送阅,如领导外出,可适当调整传阅秩序,要尽量减少文件传阅时的停留时间,缩短文件传阅周期;三、关于文件的保管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对传阅好的文件、办理好的文件,应及时核对清点,并分门别类保管存放;2、文件借阅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文件阅知范围,办理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在规定的场所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文件外出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级的公文和内部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级的文件,不得随意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才可复印,其复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3、文件的存放场所应安全、保密,不得将文件随意放在办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橱和敞开式的橱柜中;四、关于文件的清退、销毁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清退和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县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县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按时、如数将清退的文件送县委机要室并办理清退、注销手续;2所有上级文件需要归档的,根据有关归档要求,要定期清理归档,并做好归档手续;3对不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及内部刊物,应按县委保密办的规定进行清退、销毁;4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离职时,应先办理文件的移交手续,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办理调动、离职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文件或私自销毁文件;五、关于文件管理职责1、办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文件,特别是中央文件、县委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既充分发挥每份文件的作用,又严防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2、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3、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保管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性和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勤恳工作,确保文件正常运转,防止遗失;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七、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为保障我单位机关各室,各纪工委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一、计算机管理规定1、各室、各纪工委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2、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室、各纪工委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3、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接洽;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请外部人员维修,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4、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室、各纪工委应定期清洁计算机;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二、计算机安全规定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2、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4、根据各室、各纪工委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5、各室、各纪工委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三、计算机使用规定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室、各纪工委对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及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人员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计算机或网络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四、计算机网络管理1、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资料、数据等;2、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件;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3、电子邮箱以“保密性佳、满足需要、费用最低”为原则,做到“及时下载、定期清理”,谨慎对待不明邮件,避免病毒的传播;发出邮件需经办公室审核后,及时传送,及时清理,不留痕迹;五、计算机保密规定1、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3、涉及文件、档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处情况的计算机不准上互联网;并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4、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存贮涉密信息的软盘、硬盘、光盘、U盘以及打印出来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5、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6、计算机与其网络未经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连网相连接;7、未经批准,严禁外单位人员使用相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2024年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4篇

2024年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4篇

2024年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4篇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

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

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

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

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

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保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确保国家机关、军队、企业和其他有涉密计算机系统的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审计、维护、报废、拍卖和处置。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是指具备发展涉密计算机技术能力,存储和处理核心领域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保密规定,接受安全审计,并应能经受未知攻击和压力测试。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设立和使用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审查和备案,取得涉密计算机使用许可证。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设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合适的涉密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系统配置方案;(二)进行严格的安全审查和备案,确保设备和系统符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标准;(三)根据系统级别,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和安全审计,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严密的权限控制体系,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系统;(二)加强对系统和数据的备份和恢复管理,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和更新软件和系统补丁;(四)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控和审计,防止非法使用和信息泄露的行为。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报废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维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完善的维护流程,及时修复设备和系统中的漏洞和故障;(二)建立严格的维护记录,对维护行为进行备案;(三)指定专门的维护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四)建立设备和系统备份机制,确保在维护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报废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完善的报废管理制度,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报废进行备案和审查;(二)在报废前,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存储设备进行数据清除,并进行安全检查;(三)将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分类处理,并及时进行拍卖和处置;(四)对报废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销毁,确保数据的完全销毁和信息的保密性。

涉密管理制度

涉密管理制度

涉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的管理,保护国家秘密和重要涉密信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等各类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等级划分
根据涉密信息的重要程度和保密需要,将涉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四个等级。

第四条涉密管理责任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涉密信息的存储和传输
对于涉密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必须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六条涉密信息的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涉密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信息。

第七条涉密信息的销毁
对于已经使用完毕或者过期的涉密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第八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于违反涉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肃查处。

第九条涉密管理的监督
对于涉密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督,确保管理措施的执行和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统一管理
各级机关和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涉密管理制度,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保密宣传
要加强涉密知识宣传,提高全员保密意识,确保每个人都能做到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涉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机关涉密局所有。

以上是涉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能认真执行,保护好国家的涉密信息。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 引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护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在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落实保密责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涉密计算机系统、涉密网络系统、涉密数据库系统等。

3. 术语和定义•涉密信息系统:指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程序和数据等。

•保密责任人:指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者或使用者,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负有责任。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原则4.1 安全优先原则在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以信息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2 需要保密原则对于涉密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仅限于合法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

4.3 风险管理原则在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持续进行风险管理与监控。

4.4 审计与检查原则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5.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措施5.1 系统建设阶段•在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应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要求和措施。

•建设过程中应确保系统和设备的物理安全,包括防火、防水、防雷、防盗等。

•确定权限管理策略,限制不同用户的访问权限。

•对系统进行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5.2 系统运行阶段•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系统的漏洞和安全隐患,并及时修复。

•建立日志和监控系统,对系统的操作进行记录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管理用户的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共享账号和密码。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3篇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3篇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3篇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

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2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5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5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是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同时给全院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供了一个工作指导。

为了加强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学院校园网和各个信息系统的服务对象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机构,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经学校授权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条我院内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____,不得侵犯国家、社会、____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校园网延伸至校外或将校外网络引入至校园内。

未经批准,任何数据业务运营商或电信代理商不得擅自进入____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进行工程施工,开展因特网业务。

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要规范信息维护、信息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的日常工作,做好用户授权等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数据安全第六条本制度中的数据是指各类信息系统所覆盖的所有数据,包括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以及学院网站等网站和系统的所有数据。

第七条各部门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各部门要保证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定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容灾备案措施。

记录并保留至少____天系统维护日志。

各系统管理员和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账号和____,定期更新____,防止____外泄。

第九条保证各系统相关数据安全。

各部门和系统管理人员,要对自己所管理的数据负责,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漏。

第十条学校数据信息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生活服务等,申请数据获取的单位有义务保护数据的隐秘性,不得将数据信息用于申请用途外的活动。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信息系统的内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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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5、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需外送维修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维修时要有涉密科室科长在场。

6、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主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二、人员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计算机维修维护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

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科室科长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科室应将本科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4、高密级设备调换到低密级单位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5、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各涉密科室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6、涉密计算机的报废交主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二)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本局所有涉密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

2、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涉密科室负责人负责,秘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3、用户密码使用规定。

(1)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2)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30天;(3)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7天;4、密码的保存。

(1)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主管领导认可。

(2)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须登记造册,并将密码本存放于保密柜内,由科室主任、科长管理。

(三)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2、电子文件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3、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

4、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

5、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6、各涉密科室自用信息资料要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7、各科室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

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8、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

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

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9、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

(四)涉密计算机系统病毒防治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查、杀病毒软件。

2、每周升级和查、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病毒样本。

确保病毒样本始终处于最新版本。

3、绝对禁止涉密计算机在线升级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同时对离线升级包的来源进行登记。

4、每周对涉密计算机病毒进行一次查杀检查。

5、涉密计算机应限制信息入口,如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使用。

6、对必须使用的外来介质(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然后才可使用。

7、对于因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外来介质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上网发布信息保密规定1、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联网或本单位的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报主管领导审批。

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2、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

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3、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4、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2019年3月1日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篇2]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1、涉密计算机系统保密建设方案应经过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投入运行。

2、进入涉密计算机系统应进行身份鉴别,要按要求设置并定期更新涉密系统口令。

3、涉密计算机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

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涉密计算机联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系统。

4、涉密计算机系统工作场所应作为保密要害部位进行管理。

5、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越权访问涉密信息。

6、涉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员、密钥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应由不同人员担任,并且职责明确。

二、涉密计算机使有管理1、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2、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

3、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

4、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5、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三、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1、涉密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涉密笔记本电脑严禁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严禁联接国际互联网。

3、涉密笔记本电脑限委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禁止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借与他人。

4、涉密笔记本电脑中的涉密信息不得存入硬盘,要存入软盘、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清理,与涉密笔记本电脑分离保管。

5、不准携带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出国或去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1、涉密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涉密存储介质应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相同密级的秘密载体管理。

3、禁止将涉密存储介质接入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4、不得将涉密存储价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5、个人使用的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使用后要及时消除密信息。

五、数码复钱机、多功能一体机使用管理1、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2、处理涉密信息的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不得连接普通电话线,不得与委局域网连接。

3、复制涉密文件、资料、图纸等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复制件必须按密件处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

4、处理涉密信息完毕后,必须立即销毁存储的涉密信息。

六、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制度1、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工作内容的任何信息。

2、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工作内容的信息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由市建设口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交一把手书记签批手方可发布。

3、严禁将任何涉密文件、信息等发布到国际互联网上。

4、严禁将案件、信访信息发布到国际互关风上。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全县农村信用社发展各项业务的核心技术手段,为了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信息以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网络和数据的安全必须受到保护,不因自然的和人为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丢失,以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能连续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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