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通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8•【字号】茂府规〔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规〔2024〕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十三届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同意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8日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所(经营场所)要求第三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合理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创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营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本规定所称住所,是指经营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其功能是公示经营主体的法律文书送达地以及确定经营主体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附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
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1. 招标条件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发布公告的媒介 (2)7. 联系方式 (2)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2)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6. 确认 (4)7. 联系方式 (4)附件:确认通知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11)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5 费用承担 (13)1.6 保密 (13)1.7 语言文字 (13)1.8 计量单位 (13)1.9 踏勘现场 (13)1.10 投标预备会 (14)1.11 分包 (14)2. 招标文件 (1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5)3. 投标文件 (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3.2 投标报价 (16)3.3 投标有效期 (17)3.4 投标保证金 (1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8)3.6 备选投标方案 (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4. 投标 (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5. 开标 (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21)5.2 开标程序 (21)5.3 开标异议 (22)6. 评标 (22)6.1 评标委员会 (22)6.2 评标原则 (22)6.3 评标 (22)7. 合同授予 (23)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7.2 评标结果异议 (23)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3)7.5 中标通知 (23)7.6 履约保证金 (23)7.7 签订合同 (24)8.纪律和监督 (24)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8.5 投诉 (25)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8)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9)附件六:确认通知 (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0)评标办法前附表 (30)1. 评标方法 (33)2. 评审标准 (33)2.1 初步评审标准 (3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3)3. 评标程序 (34)3.1 初步评审 (34)3.2 详细评审 (3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5)3.4 评标结果 (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7)1. 一般约定 (37)1.1 词语定义 (37)1.3 适用法律 (39)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9)1.5 合同协议书 (39)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39)1.7 联络 (40)1.8 转让 (40)1.9 严禁贿赂 (40)1.10 知识产权 (40)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1)1.12 委托人要求 (41)2. 委托人义务 (41)2.1 遵守法律 (41)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41)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42)2.4 支付合同价款 (42)2.5 提供监理资料 (42)2.6 其他义务 (42)3. 委托人管理 (42)3.1 委托人代表 (42)3.2 委托人的指示 (43)3.3 决定或答复 (43)4. 监理人义务 (43)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3)4.2 履约保证金 (44)4.3 联合体 (44)4.4 总监理工程师 (44)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4)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45)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5)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45)5. 监理要求 (45)5.2 监理依据 (46)5.3 监理内容 (46)5.4 监理文件要求 (47)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47)6.1 开始监理 (47)6.2 监理周期延误 (48)6.3 完成监理 (48)7. 监理责任与保险 (49)7.1 监理责任主体 (49)7.2 监理责任保险 (49)8. 合同变更 (49)8.1 变更情形 (49)8.2 合理化建议 (49)9. 合同价格与支付 (50)9.1 合同价格 (50)9.2 预付款 (50)9.3 中期支付 (50)9.4 费用结算 (51)10. 不可抗力 (51)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1)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51)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51)11. 违约 (52)11.1 监理人违约 (52)12.2 委托人违约 (52)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53)12. 争议的解决 (5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4)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5)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57)第二卷 (58)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9)一、监理要求 (60)二、适用规范标准 (60)三、成果文件要求 (60)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61)(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61)(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61)(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61)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2)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62)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62)第三卷 (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3)目录 (6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5)(一)投标函 (65)(二)投标函附录 (6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7)二、授权委托书 (68)三、联合体协议书 (69)四、投标保证金 (70)五、监理报酬清单 (71)六、资格审查资料 (71)(一)基本情况表 (71)(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2)(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3)(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5)(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76)(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77)(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78)七、监理大纲 (79)八、其他资料 (79)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重庆市住改商证明(模版)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供办理工商登记使用)
备注:1.本证明由住宅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按照《特权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在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后出具。
2.本证明中所称企业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企业名称”栏中填写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在“企业名称”栏中填写其字号,无字号的在“企业名称”栏中填写经营者姓名。
4.“住所(经营场所)”栏填写房屋产权证明上所列明的地址。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
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手册总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系统概况 (6)第一章系统功能简介 (7)§1 系统介绍 (7)§2 功能简介 (7)第二章系统登录及退出 (12)§1 登录系统 (12)§2 用户工作台 (15)§3 退出系统 (17)§4 忘记密码 (17)§5 修改密码 (19)第二篇企业用户使用指南 (20)第一章企业管理 (21)§1 用户注册 (21)§2 企业信息管理 (22)2.1 通过注册 (22)2.2 不通过注册 (23)第二章项目备案管理 (25)§1 备案申请 (25)1.1 填写申请表单 (26)1.2 保存或提交申请表 (27)1.3 打印备案承诺声明 (28)1.4 查询申报进度 (28)§2 备案变更 (29)2.1 填写申请表单 (29)2.2 修改变更申请 (31)2.3 查询变更结果 (31)§3 备案注销 (32)3.1 填写申请表单 (32)3.2 修改注销申请 (33)3.3 查询注销结果 (33)第三章项目实施跟踪 (35)§1 开工告知 (35)1.1 进入列表 (35)1.2 新增并提交 (35)§2 进度报告 (37)2.1 进入列表 (37)2.2 填写并提交 (37)§3 完工申请 (38)3.1 完工评价申请 (39)第四章事后奖补 (41)§1 奖励申报 (42)1.1 填写事后奖补申请 (42)1.2 提交奖补申请 (44)第五章项目查询 (45)第六章项目征集及信息报送 (47)§1 项目征集 (47)§2 信息报送 (48)第三篇经信用户使用指南 (49)第一章企业用户注册 (50)§1 通过注册或不通过注册 (50)第二章项目备案管理 (51)§1 备案 (51)1.1 进入备案表单 (51)1.2 通过或不通过备案 (52)1.3 查看办理过程 (53)§2 代办备案 (53)§3 备案证管理 (55)§4 备案变更 (56)4.1 通过或不通过变更 (56)4.2 变更函管理 (58)§5 备案注销 (58)5.1 通过或不通过注销 (58)5.2 注销函管理 (60)第三章项目实施跟踪 (61)§1 目录核对 (61)§2 完工核实 (62)第四章事后奖补 (64)§1 地方审核 (65)1.1 属地部门审核 (65)1.2 地市部门审核 (68)§2 结束奖励申报 (68)第五章信息收集报送 (70)§1 项目征集 (70)§2 数据信息报送 (71)第六章数据统计分析 (72)§1 项目查询 (72)§2 统计分析 (73)2.1 统计总表 (73)2.2 公布表 (74)2.3 按地区分类统计 (75)2.4 按技改方向分类统计 (76)2.5 按经济分类统计 (77)2.6 按行业(门类)分类统计 (78)2.7 按行业(大类)分类统计 (79)2.8 项目投资规模分析 (79)2.9 企业规模分析 (79)2.10 按指导目录分类统计 (79)2.11 事后奖补汇总表 (80)2.12 投资综合分析 (81)2.13 投资单项分析 (83)§3 自定义统计 (84)第四篇各职能部门用户使用指南 (85)§1 财政部门使用指南 (87)§2 税务部门使用指南 (89)§3 统计部门使用指南 (90)第五篇第三方机构用户使用指南 (92)第六篇系统管理员使用指南 (96)第一章信息发布 (97)§1 进入列表 (97)§2 新增发布信息 (97)§3 修改发布信息 (99)§4 查询发布信息 (99)§5 删除发布信息 (100)第二章用户管理 (101)§1 新建用户 (101)§2 编辑用户 (102)§3 修改密码 (103)§4 删除用户 (103)第三章日志管理 (105)§1 查询登录日志 (105)§2 查询组织日志 (106)§3 查询异常日志 (106)第一篇系统概况第一章系统功能简介§1系统介绍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监测系统由系统首页模块及系统模块组成,主要包括企业注册,项目备案、项目实施跟踪、事后奖补、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1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卖人)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 座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土地证证号为:(三) 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四)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一切附属物一并转让。
(五)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价款按双方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许勇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巩庆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除归还全部购房款外再赔偿房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身份证号码: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鉴证人留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填表说明: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
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篇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住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地点2、工程承包方式: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篇2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